证券代码:873743 证券简称:太湖远大 主办券商:招商证券
浙江太湖远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提供网络投票)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时间和召开方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四)会议召开方式
√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4月22日14:00时。
2、网络投票起止时间:2024年4月21日15:00—2024年4月22日15:00。
登记在册的股东可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系统对有关议案进行投票表决,为有利于投票意见的顺利提交,请拟参加网络投票的投资者在上述时间内及早登录中国结算网上营业厅(网址:inv.chinaclear.cn)或关注中国结算官方微信公众号(“中国结算营业厅”)提交投票意见。
投资者首次登陆中国结算网站进行投票的,需要首先进行身份认证。请投资者提前访问中国结算网上营业厅(网址:inv.chinaclear.cn)或中国结算官方微信公众号(“中国结算营业厅”)进行注册,对相关证券账户开通中国结算网络服务功能。具体方式请参见中国结算网站(网址:www.chinaclear.cn)“投资者服务专区-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如何办理-投资者业务办理”相关说明,或拨打热线电话4008058058了解更多内容。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 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股权登记日 |
普通股 | 873743 | 太湖远大 | 2024年4月16日 |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3. 律师见证的相关安排。
本公司聘请的北京大成(上海)律师事务所律师。
(七)会议地点
浙江省湖州市长兴县和平镇城南工业区浙江太湖远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29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披露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07)。
(二)审议《关于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29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披露的《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08)。
(三)审议《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年报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披露的《2023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09)及《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4-010)。
(四)审议《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29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披露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07)。
(五)审议《关于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29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披露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07)。
(六)审议《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29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披露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07)。
(七)审议《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29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披露的《浙江太湖远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吿》(公告编号:2024-011)。
(八)审议《关于制定公司2024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29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披露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07)。
(九)审议《关于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29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披露的《浙江太湖远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2024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公吿》(公告编号:2024-012)。
议案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为俞华杰。
上述议案不存在特别决议议案;上述议案不存在累积投票议案;上述议案不存在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议案;上述议案存在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议案,议案序号为(九);上述议案不存在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上述议案不存在审议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议案。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由代理人代表个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和代理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法人股东委托非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法人单位印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
(二)登记时间:2024年4月21日13:00-17:00
(三)登记地点:浙江省湖州市长兴县和平镇城南工业区浙江太湖远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四、其他
(一)会议联系方式:联系人:夏臣科、钟欢欢;联系电话:0572-6680391
(二)会议费用:与会股东交通及食宿自理
五、备查文件目录
(一)《浙江太湖远大新材料股份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二)《浙江太湖远大新材料股份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浙江太湖远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