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开展商品期货和衍生品交易业务的目的
海南京粮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主要经营品种为油脂油料、农产品及相关大宗商品,其价格受国际和国内价格的影响较大。为规避原材料、成品及其他相关产品的价格大幅波动给公司经营带来不利影响,公司控股子公司计划利用商品期货和商品期权进行套期保值业务操作,充分利用期货、期权市场的风险控制功能、价格发现功能等,有效规避价格波动带来的不稳定影响,提升企业经营水平,保障企业持续健康运行。
二、开展商品期货和衍生品交易业务基本情况
1.交易金额:根据公司2024年度生产经营计划,预计2024年公司控股子公司在商品期货和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中占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最高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207,384万元,依次为京粮天津人民币68,246万元、京粮油脂人民币48,000万元、京粮新加坡人民币约30,000万元(美元汇率按7至7.2计算)、古船油脂人民币938万元、京粮岳阳人民币45,200万元、京粮曹妃甸15,000万元。预计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人民币1,260,060万元。前述额度在有效期内可以循环使用,且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不超过已审议额度。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决议的有效期,则决议的有效期自动顺延至单笔交易终止时止。
2.交易方式:商品期货交易所挂牌交易的大豆、花生、豆油、棕榈油、菜油、豆粕等油脂油料、农产品及相关大宗商品的期货及期权合约。
3.交易期限: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4.资金来源: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三、开展商品期货和衍生品交易业务的风险分析
公司控股子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和衍生品交易是为了套期保值,不以投机为目
的,主要是为有效规避商品价格波动对公司经营带来的影响,但同时也会存在一定的风险:
1.价格波动风险:期货和衍生品市场的行情变动较大时,可能产生价格波动风险,造成交易损失。
2.流动性风险:对期货和衍生品交易保证金采取逐日盯市制度,但市场价格波动过于激烈时,可能发生因来不及补充保证金而被强行平仓所产生的损失。
3.内部控制风险:期货、期权交易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产生由于内控体系不完善造成的风险。
4.交易对手违约风险:在套期保值周期内,可能会由于原料、产品等价格周期波动,场外交易对手出现违约而带来损失。
5.技术风险:因无法控制或不可预测的计算机、网络、通讯故障等造成交易系统非正常运行,导致意外损失发生的风险。
四、公司采取的风险防控措施
1.使商品期货和衍生品交易与生产经营业务相匹配,仅投资与控股子公司生产经营密切相关的油脂油料及相关品种。
2.合理调度自有资金用于套期保值业务,期权原则上只进行买向操作,严格控制期货、期权的资金规模,合理计划和使用保证金。
3.公司制定有商品期货和衍生品交易相关管理制度,对期货和衍生品交易的基本原则、审批权限、内部审核流程、风险控制、现货实物交割、信息披露、保密与档案管理等作出明确规定,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管理制度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2023年修订)《关于切实加强金融衍生品业务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国资发财评规〔2022〕8号)等有关规定,对各个交易环节进行控制。
4.公司全资子公司京粮油脂是公司指定的期货、期权交易平台。控股子公司配备有专业人员,负责交易前的风险评估,分析交易的可行性及必要性,负
责交易的具体操作办理,当市场发生重大变化时及时上报风险评估变化情况并提出可行的应急止损措施。
5.设立符合要求的计算机、通讯及信息服务设施,保证交易系统的正常运行,确保交易工作正常开展,当发生错单时,及时采取相应处理措施,减少损失。
五、会计核算原则
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拟开展的商品期货和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
六、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和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可行性分析及结论
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和衍生品交易业务,目的是借助衍生品的价格发现和风险对冲功能,规避现货价格波动风险,保证公司业务稳步发展。公司制定有商品期货和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规范衍生品交易的决策、操作和管理行为,具有与拟开展商品期货和衍生品交易业务交易相匹配的自有资金,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公司商品期货和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的要求,落实风险防范措施,审慎操作。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和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是切实可行的,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是有利的。
海南京粮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