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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湖远大:招商证券关于太湖远大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3-29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太湖远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浙江太湖远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湖远大”“公司”)于2022年11月1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证券简称:太湖远大,证券代码:873743。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规则》等相关规定,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主办券商”)对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2年12月9日和2022年12月24日分别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浙江太湖远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定向发行说明书>的议案》。2023年1月23日,公司取得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出具的《关于对浙江太湖远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定向发行无异议的函》(股转函[2023]107号),确认本次股票发行1,976,400股。此次股票发行价格为12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3,716,800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由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3年2月23日出具的《验资报告》验证。

公司在验资完成、签订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后且符合其他规定的条件下使用募集资金,不存在提前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制度建立情况

公司于2022年12月9日经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募集资金管

理制度》,并经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明确了募集资金使用的分级审批权限、决策程序、风险控制措施及信息披露要求。公司的股票发行将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合法合规使用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1、截止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公司于2023年3月30日完成了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

2、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专户管理说明

公司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户银行:交通银行湖州分行吴兴支行,银行账号:335061705013000218138。公司与主办券商及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上述三方监管协议与《挂牌公司股票发行常见问题解答(三)》之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公司募集资金不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关联方占用或转移定向发行募集资金的情形,也不存在提前使用股票发行募集资金的情形。

三、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根据公司披露的《浙江太湖远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定向发行说明书》,本次股票发行募集资金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支付供应商货款)。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实际使用用途和金额如下表所示:

项目金额(元)
一、募集资金总额23,716,800.00
加:利息收入38,803.72
减:支付发行费用1,184,754.71
二、募集资金可用金额22,570,849.01
减:募集资金使用22,570,849.01
项目金额(元)
其中:补充流动资金(支付供应商货款)12,536,849.01
偿还银行贷款10,034,000.00
三、募集资金账户结余金额0.00

四、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

根据公司于2023年1月17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股票定向发行说明书》(修订稿),本次公司2022年股票定向发行募集资金用途为补充流动资金(支付供应商货款)。公司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存在将募集资金专户资金转入交通银行一般户(账号:335061703018010071929)进行使用的情形。公司以交通银行一般户中的募集资金1,003.40万元提前偿付了昆仑银行限定支付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下属分公司的产业链短期贷款,该情形构成募集资金使用用途变更。

公司于2023年11月15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2023年11月30日召开了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补充确认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公司于2023年11月15日发布的《关于补充确认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公告》中对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进行了补充确认,本次募集资金用途变更系公司根据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对原定募集资金使用用途金额做出的调整,对公司的经营、发展未产生重大负面影响,未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用途变更情况如下:

序号募集资金用途原拟投入金额(元)变更后的投入金额(元)
1补充流动资金(支付供应商货款)23,716,800.0013,682,800.00
2偿还银行贷款0.0010,034,000.00
合计23,716,800.0023,716,800.00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存在补充确认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具体参见本专项核查报告“四、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部分。公司在未经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的情况下变更募集资金用途,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已召开董事会、监事会及股东大会补充审议了《关于补充确认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并对外披露。除上述情况外,本年度公司关于募集资金使用及对外披露不存在信息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

六、主办券商的核查工作

报告期内,主办券商督导人员查询了募集资金专户银行流水、募集资金使用台账、募资专户的银行日记账,抽查了募集资金大额支出的原始凭据,查阅了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专项报告以及各项业务和管理规章制度、公司信息披露文件,获取了公司出具的书面说明,从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募集资金的用途、募集资金的信息披露情况等方面对其募集资金制度的完整性、合理性及有效性进行了核查。

七、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主办券商认为:公司存在未经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的情况下变更募集资金用途,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已召开董事会、监事会及股东大会补充审议了《关于补充确认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并对外披露。除上述情形外,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符合《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太湖远大新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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