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鹏鼎控股: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3-30

证券代码:002938 证券简称:鹏鼎控股 公告编号:2024-015

鹏鼎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鹏鼎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普华永道中天”)在公司2023年的审计工作中,勤勉尽责,认真出色地完成了公司各项审计工作,表现出较高的专业水平。据此,建议续聘其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为公司进行2024年会计报表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等业务,审计费用为人民币318万元(其中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人民币30万元),与2023年度审计费用相同。

本次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普华永道中天前身为1993年3月28日成立的普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经批准于2000年6月更名为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经2012年12月24日财政部财会函[2012]52号批准,于2013年1月18日转制为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注册地址为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环路1318号星展银行大厦507单元01室。

普华永道中天拥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具备从事H股企业审计业务的资质,同时也是原经财政部和证监会批准的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普华永道中天在证券业务方面具有丰富的执业经验和良好的专业服务能力。

此外,普华永道中天是普华永道国际网络成员机构,同时也在US PCAOB(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及UK FRC(英国财务汇报局)注册从事相关审计业务。

普华永道中天的首席合伙人为李丹。截至2023年12月31日,普华永道中天合伙人数为291人,注册会计师人数为1,710余人,其中自2013年起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为383人。普华永道中天经审计的最近一个会计年度(2022年度)的收入总额为人民币

74.21亿元,审计业务收入为人民币68.54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人民币32.84亿元。

普华永道中天的2022年度A股上市公司财务报表审计客户数量为109家,A股上市公司财务报表审计收费总额为人民币5.29亿元,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金融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及批发和零售业等,与公司同行业制造业的A股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共56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在投资者保护能力方面,普华永道中天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投保职业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人民币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普华永道中天近3年无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普华永道中天及其从业人员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以及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普华永道中天近三年因执业行为曾受到地方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一次,涉及从业人员二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前述监管措施并非行政处罚,不影响普华永道中天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高宇,注册会计师协会执业会员,2005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2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0年起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2002年起开始在本所执业,近3年已签署或复核3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庄浩,注册会计师协会执业会员,2000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1996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2年起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1996年起开始在本所执业,近3年已签署或复核7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王远洋,注册会计师协会执业会员,2020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12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6年起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2012年起开始在本所执业,近3年已签署或复核1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就普华永道中天拟受聘为公司的2024年度审计机构,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高宇先生、质量复核合伙人庄浩先生及签字注册会计师王远洋先生最近3年未受到任何刑事处罚及行政处罚,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行政监督管理措施,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 独立性

就普华永道中天拟受聘为公司的2024年度审计机构,普华永道中天、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高宇先生、质量复核合伙人庄浩先生及签字注册会计师王远洋先生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普华永道中天的审计服务收费是按照审计工作量及公允合理的原则确定。公司拟就202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项目向普华永道中天支付的审计费用为人民币318万元(其中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人民币30万元),与2023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费用相同。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作为鹏鼎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在选聘、监督与评价会计师事务所中作出如下工作及审查意见:

我们查阅了公司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普华永道中天的基本情况,相关资质,诚信记录等信息,我们认为,普华永道中天在证券业务方面具有丰富的执业经验和良好的专业服务能力,且具有良好的诚信记录,具备为鹏鼎控股提供财务审计

工作的基本要求。

我们就普华永道中天与公司的各项业务往来进行了充分了解与调查,我们认为,普华永道中天与鹏鼎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保持了应有的独立性。普华永道中天作为公司审计机构,认真出色地完成了公司2023年各项审计工作,在审计工作过程中,与审计委员会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其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我们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普华永道中天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二)、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报备文件

1.董事会决议;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决议;

3.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鹏鼎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4年3月30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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