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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投中鲁:关于2024年度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3-30

国投中鲁果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 为规避汇率波动风险,国投中鲁果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投中鲁或公司)拟开展与公司经营活动相关的货币类金融衍生品业务;交易品种主要为远期结售汇业务;交易场所为境内场外市场,交易对手方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且仅限于经营稳健、资信良好、具有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授权期限内累计交易规模不超9,000万美元。

? 该事项已经国投中鲁第八届董事会第14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10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可以部分规避汇率、利率及价格风险,有利于稳定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但同时也可能存在一定风险,包括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操作风险、法律风险等,公司将积极落实风险控制措施,审慎操作,防范相关风险。提请投资者注意。

一、交易情况概述

(一)交易目的

鉴于公司2023年出口销售额占营业收入的比例高达84%,且结算币种主要为美元,外汇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成果具有显著影响。为有效管理汇率风险,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的不利影响,增强财务的稳健性。

(二)交易金额

授权期限内累计交易规模不超9,000万美元,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不超过已审议额度。

(三)资金来源

交易资金来源于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或银行信贷资金。

(四)交易方式

1.交易品种:公司开展货币类金融衍生品业务的品种,仅限于与公司经营相关的外币汇率及利率。

2.交易工具:公司拟开展交易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为远期业务,公司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交易均以规避和防范汇率、利率及价格风险为目的,严禁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金融衍生品交易。

3.交易场所:交易场所为境内场外市场,交易对手仅限于经营稳健、资信良好,具有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交易对手方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五)交易期限

远期结售汇业务授权期限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相关额度的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

二、审议程序

该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已经2024年3月28日国投中鲁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14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10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交易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可以部分规避汇率、利率及价格风险,有利于稳定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但由于套期工具自身的金融属性也可能带来一定的其他风险,包括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操作风险、法律风险等。公司开展的金融衍生业务主要为公司针对国际业务开展的外汇远期,交易地区均为政治、经济及法律风险较小,且外汇市场发展较为成熟、结算量较大的地区。交易对手仅限于经国家外汇管理局、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具有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已充分评估结算便捷性、流动性及汇率波动性因素。

公司将严格执行不以投机为目的,严守套期保值的原则,并且从组织机构、制度流程及风险控制等方面积极落实各项措施,有效防范、发现和化解风险。

1.公司制订并持续完善《国投中鲁金融衍生业务管理办法》,建立完善的货币类金融衍生品及商品类金融衍生品的管理组织架构,金融衍生品业务全过程规范、严谨,业务执行与管理监督严格分离,有序开展。

2.公司严格控制外汇敞口或现货与衍生品在种类、规模及时间上相匹配,并制定切实可行的风险预警和处置机制,以及时应对交易过程中可能发生的重大突发事件。

3.公司慎重选择交易对手,并充分了解办理金融衍生品的金融机构的经营资质,选择信用良好且与公司已建立长期业务往来的银行等金融机构。

四、交易对公司的影响及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将按照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保值》《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拟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业务进行相应的会计核算、列报及披露。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国投中鲁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14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国投中鲁果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30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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