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航发科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3-30

中国航发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

情况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中国航发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审计履职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3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1.资质条件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众华”)的前身是 1985 年成立的上海社科院会计师事务所,于 2013 年经财政部等部门批准转制成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自 1993 年起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具有丰富的证券服务业务经验。截至2023年末,众华会计师事务所拥有合伙人65名、注册会计师351名、从业人员总数1,186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150名。

2.执业记录

项目合伙人(执业情况介绍): 胡蕴,2005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1 年开始在众华执业,2001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

计业务,近三年签署过 2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会计师: 孟卓林,2004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1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曾参与或负责过上市公司审计项目:高淳陶瓷、国睿科技等;近三年未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复核人: 戴光宏,2002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2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07 年开始在众华执业,近三年复核过海欣股份等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审计委员会2023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审计事务所选聘方案>的议案》, 审计委员会2023年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选聘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选聘 2023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选聘 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航发科技 2023 年度审计中介机构,为公司提供2023年度财务决算及内部控制审计等服务。

二、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办法》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于2023年11月13日召开2023

年第五次会议,对会计师事务所的选聘方案、选聘标准等进行审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审计事务所选聘方案>的议案》,于 2023 年 11 月 24 日召开2023年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聘 2023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查阅了众华有关资格证照、相关信息,认为其具备足够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具备证券相关业务审计资格等,可以满足公司对于外部审计机构的要求。经审议表决,建议公司董事会聘任众华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决算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

(二)2024 年 3 月18 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2023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议案,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和《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工作办法》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众华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 2023 年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过程中,独立、客观、公正、规范执业,按照审计计划完成审计工作,如期出具了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

告审计意见和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中国航发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 年 3 月 28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