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城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监事会所有议案均获通过。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城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2024年3月19日以书面方式向各位监事发出了召开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4年3月29日15时在上海市虹口区吴淞路130号21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现场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监事会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二)监事会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三)监事会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四)监事会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
过了《公司2023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上述第(一)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
三、监事会对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审议意见根据《证券法》《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进行了审核。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要求,所包含的信息能够客观、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2023年年度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并且在审议该报告前,没有发现参与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意见和对有关事项作出的评价是客观公正的。
特此公告。
上海城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