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70866 证券简称:绿亨科技 公告编号:2024-025
绿亨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绿亨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4年3月28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本议案尚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预案情况
根据公司2024年3月29日披露的2023年年度报告(财务报告已经审计),截至2023年12月31日,上市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的未分配利润为264,341,809.17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222,391,186.02元。
公司本次权益分派预案如下:公司目前总股本为180,205,900股,根据扣除回购专户3,157,809股后的177,048,091股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元(含税)。本次权益分派共预计派发现金红利26,557,213.65元。
公司将以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为基数,如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与目前预计不一致的,公司将维持分派比例不变,并相应调整分派总额。实际分派结果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核算的结果为准。
二、最近三年现金分红情况
公司合并资产负债表、母公司资产负债表中本年末未分配利润为正值且报告期内盈利,最近三年已分配及拟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要约方式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19,996,710.81元)共计64,574,514.46
元,占最近三年年均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119.89%,超过30%。
三、审议及表决情况
(一)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权益分派预案经公司2024年3月28日召开的董事会审议通过,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最终预案以股东大会审议结果为准。
(二)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投资者合法利益的情形。
因此,同意本次利润分配的方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阅该议案,我们认为:公司 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是公司董事会依据公司 2023年经营业绩的实际情况,在维护公司投资者的合法利益的同时,也考虑了公司经营业务发展的需要和公司流动资金的需求,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同意本次利润分配的方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的条款说明
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提出具体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现金分红比例:公司在当年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的前提下,如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发生,公司每年以现金形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 30%。本次权益分派符合公司章程、利润分配制度的相关规定。
五、承诺履行情况
截至目前,公司或相关主体作出过关于利润分配的公开承诺,相关承诺未履行完毕。
2021 年 11 月 18 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平台发布《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2);公司在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过程中,公司及相关主体作出如下关于利润分配承诺,并于 2022 年4月 29 日在北交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招股说明书(申报稿)》中披露,本次权益分派方案符合承诺内容。
(一) 公司关于利润分配政策的承诺:
本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将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草案)》《绿亨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北京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包括现金分红政策)制定利润分配方案、履行利润分配决策程序,并实施利润分配。
(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关于利润分配政策的承诺:
在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本人将促使发行人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草案)》《绿亨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北京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包括现金分红政策)制定利润分配方案、履行利润分配决策程序,并实施利润分配。
六、其他
1、本次权益分派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并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
2、本预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存在不确定性。本次权益分派方案将在决策程序通过后2个月内实施。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备查文件目录
(一)《绿亨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二)《绿亨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三)《绿亨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绿亨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