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芯能科技: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3-30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芯能科技”或“公司”)2023年度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等有关规定,对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146号),芯能科技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880.00万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00元,共计募集资金88,000.00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750.00万元(不含税)后的募集资金为87,250.00万元,已由主承销商招商证券于2023年11月1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律师费、验资费、资信评级费和发行手续费等与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直接相关的外部费用(均不含税)293.96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86,956.04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3〕585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单位:万元人民币

项目序号金额
募集资金净额A86,956.04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项目投入B10.00
项目序号金额
利息收入净额B20.00
本期发生额项目投入C118,625.74
利息收入净额C2175.43
偿还银行借款C323,224.75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项目投入D1=B1+C118,625.74
利息收入净额D2=B2+C2175.43
偿还银行借款D3=C323,224.75
应结余募集资金E=A-D1+D2-D345,280.98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F45,280.98
差异G=E-F0.00

二、募集资金管理和存放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措施

公司制定了《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于2023年11月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海宁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上述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有1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元人民币

开户主体开户银行银行账号募集资金余额
芯能科技中信银行嘉兴海宁支行8110801012302778682452,809,835.66

三、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详见“附表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3年11月15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18,158.23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上述投入及置换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并由其出具《关于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3〕9828号)。

3、增加部分募集资金项目的情况

2023年12月12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公司拟在保持募集资金继续投向分布式光伏电站的前提下,增加公司2023年度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分布式光伏电站建设项目”的投资总额及项目总装机容量,拟投入的募集资金金额保持不变。在增加部分分布式光伏电站建设项目作为募投项目前,募投涉及分布式光伏项目总规模约为166.26MW,投资总金额为72,340.78万元,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为61,600.00万元,项目的实施地点分布于浙江省、江苏省、广东省、湖北省、安徽省及天津市,项目总数量为55个。在增加部分分布式光伏电站建设项目作为募投项目后,募投涉及分布式光伏项目总规模增加到

204.31MW,投资总金额为77,845.94万元,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不变仍为61,600.00万元,项目实施地点仍分布于浙江省、江苏省、广东省、湖北省、安徽省及天津市,项目总数量增加到67个。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偿还银行贷款系以减少利息支出、降低融资成本为目的,该项目无法单独核算其效益。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的违规情形。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芯能科技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已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相关信息。

附表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3年度

编制单位: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86,956.04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41,850.49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不适用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41,850.49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不适用
承诺投资 项目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调整后 投资总额[注1]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1)本年度 投入金额截至期末 累计投入金额 (2)截至期末 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 (3)=(2)-(1)截至期末投入进度(%) (4)=(2)/(1)项目达到 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分布式光伏电站建设项目61,600.0061,600.0061,600.0018,625.7418,625.74-42,974.2630.24[注2][注3][注3]
偿还银行贷款25,356.0425,356.0425,356.0423,224.7523,224.75-2,131.2991.59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合计86,956.0486,956.0486,956.0441,850.4941,850.49-45,105.55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项目)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详见本专项报告三(一)2之说明。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对闲置募集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注1]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86,956.04万元,低于原预案拟投入的募集资金金额88,000.00万元。为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公司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及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经公司2023年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对募集资金使用安排进行调整。分布式光伏电站建设项目投入额度不变,差异部分调减用于偿还银行贷款的募集资金金额。[注2]截至2023年12月31日,分布式光伏电站中已全部并网项目备案装机容量为64.12MW,实际建成装机容量为58.43MW;部分并网项目备案装机容量为6MW,其中已建成装机容量为3.66MW,预计后续可建装机容量为2.34MW;在建项目备案装机容量为33.37MW;待建项目备案装机容量

100.82MW。

[注3]本年度已并网电站实际实现的效益为1,009.16万元,如按年化折算为1,930.78万元,相应则达到预计的效益。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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