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3105 公司简称:芯能科技
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三、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四、 公司负责人张利忠、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金炫丽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金炫丽声明:保
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3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5元(含税)。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500,000,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75,000,000元(含税),占2023年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34.07%。本次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在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前,因可转债转股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六、 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中所涉及的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描述,因存在不确定性因素,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 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否
八、 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否
九、 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否
十、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可能存在的风险已在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六、公司关于公司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中“(四)可能面对的风险”详细描述,敬请投资者查阅。
十一、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 3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4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8
第四节 公司治理 ...... 33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 50
第六节 重要事项 ...... 53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72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77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 77
第十节 财务报告 ...... 78
备查文件目录 | 载有公司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
载有董事长签名、公司盖章的年报报告文本。 | |
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
第一节 释义
一、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常用词语释义 | ||
报告期、本期 | 指 |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
公司、本公司、芯能科技 | 指 | 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证监会、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财政部、中国财政部 |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 |
上交所、交易所 | 指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公司章程 | 指 | 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
公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证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股票上市规则 | 指 |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
正达经编 | 指 | 海宁市正达经编有限公司、公司关联方、实际控制人控制的法人股东 |
乾潮投资 | 指 | 海宁市乾潮投资有限公司、公司关联方、实际控制人控制的法人股东 |
建湖芯能 | 指 | 建湖芯能新能源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 |
泗阳芯能 | 指 | 泗阳芯能新能源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 |
襄阳芯能 | 指 | 襄阳芯能新能源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 |
池州芯能 | 指 | 池州芯能新能源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 |
盐城芯创 | 指 | 盐城芯创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 |
无锡芯能 | 指 | 无锡芯能新能源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 |
德清芯能 | 指 | 德清芯能新能源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 |
广州芯能 | 指 | 广州芯能新能源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 |
三门芯能 | 指 | 三门芯能新能源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 |
芜湖芯能 | 指 | 芜湖芯能新能源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 |
淮安科洁 | 指 | 淮安科洁新能源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 |
湖州科洁 | 指 | 湖州市科洁太阳能发电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 |
彭泽芯创 | 指 | 彭泽县芯创新能源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 |
长兴芯创 | 指 | 长兴芯创新能源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 |
湖州东羿 | 指 | 湖州东羿能源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 |
圣瑞斯新能源 | 指 | 池州圣瑞斯新能源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 |
港熠新能源 | 指 | 江苏港熠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 |
经开芯能 | 指 | 海宁经开芯能能源有限公司,公司参股公司 |
桐乡科联 | 指 | 桐乡科联新能源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 |
海宁茂隆 | 指 | 海宁茂隆微电网技术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 |
能发电子 | 指 | 嘉兴能发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 |
嘉兴科洁 | 指 | 嘉兴科洁新能源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 |
可转债 | 指 | 可转换公司债券 |
MW | 指 | 兆瓦,功率单位,1兆瓦等于1000千瓦 |
GW | 指 | 吉瓦,功率单位,1吉瓦等于1000兆瓦 |
元 | 指 | 人民币元 |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 公司信息
公司的中文名称 | 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的中文简称 | 芯能科技 |
公司的外文名称 | Zhejiang Sunoren Solar Technology Co.,Ltd. |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 | SUNOREN |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 张利忠 |
二、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
姓名 | 张健 | 董雄才 |
联系地址 | 浙江省海宁市皮都路9号 | 浙江省海宁市皮都路9号 |
电话 | 0573-87393016 | 0573-87393016 |
传真 | 0573-87393031 | 0573-87393031 |
电子信箱 | xnkj@sunorensolar.com | xnkj@sunorensolar.com |
三、 基本情况简介
公司注册地址 | 浙江省海宁市皮都路9号 |
公司注册地址的历史变更情况 | 无 |
公司办公地址 | 浙江省海宁市皮都路9号 |
公司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 314400 |
公司网址 | www.sunorensolar.com |
电子信箱 | xnkj@sunorensolar.com |
四、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媒体名称及网址 | 《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证券交易所网址 | www.sse.com.cn |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 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
五、 公司股票简况
公司股票简况 | ||||
股票种类 | 股票上市交易所 | 股票简称 | 股票代码 | 变更前股票简称 |
A股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芯能科技 | 603105 | - |
六、 其他相关资料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境内) | 名称 |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办公地址 | 杭州市江干区钱江路1366号华润大厦B座 | |
签字会计师姓名 | 黄加才、李明亮 | |
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保荐机构 | 名称 |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办公地址 | 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111号 | |
签字的保荐代表人姓名 | 宁博、朱仁慈 | |
持续督导的期间 | 2023年11月24日至2024年12月31日 |
七、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 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要会计数据 | 2023年 | 2022年 |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2021年 | ||
调整后 | 调整前 | 调整后 | 调整前 | |||
营业收入 | 686,213,671.66 | 649,876,022.88 | 649,876,022.88 | 5.59 | 445,130,995.79 | 445,130,995.79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220,156,927.21 | 191,463,333.54 | 191,531,879.67 | 14.99 | 110,070,041.65 | 110,011,348.18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213,045,679.33 | 187,232,361.54 | 187,300,907.67 | 13.79 | 92,980,710.35 | 92,922,016.88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59,060,273.61 | 572,878,819.97 | 572,878,819.97 | -37.32 | 378,292,898.10 | 378,292,898.10 |
2023年末 | 2022年末 | 本期末比上年同期末增减(%) | 2021年末 | |||
调整后 | 调整前 | 调整后 | 调整前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2,071,248,742.42 | 1,767,177,069.37 | 1,765,227,408.45 | 17.21 | 1,610,713,735.83 | 1,608,695,528.78 |
总资产 | 4,350,571,856.99 | 3,511,364,601.89 | 3,509,406,813.96 | 23.90 | 3,141,683,773.79 | 3,139,661,799.45 |
(二) 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指标 | 2023年 | 2022年 |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2021年 | ||
调整后 | 调整前 | 调整后 | 调整前 |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44 | 0.38 | 0.38 | 15.79 | 0.22 | 0.22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44 | 0.38 | 0.38 | 15.79 | 0.22 | 0.22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43 | 0.37 | 0.37 | 16.22 | 0.19 | 0.19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1.83 | 11.36 | 11.37 | 增加0.47个百分点 | 7.03 | 7.03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1.45 | 11.10 | 11.12 | 增加0.35个百分点 | 5.94 | 5.94 |
报告期末公司前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根据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的相关要求,对相关财务数据进行追溯调整。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变动原因详见“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八、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一) 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境内外会计准则差异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九、 2023年分季度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第一季度 (1-3月份) | 第二季度 (4-6月份) | 第三季度 (7-9月份) | 第四季度 (10-12月份) | |
营业收入 | 127,352,218.72 | 204,149,843.04 | 212,038,572.01 | 142,673,037.89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30,075,853.78 | 79,011,481.88 | 76,636,550.64 | 34,433,040.9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 28,697,466.91 | 75,259,633.38 | 75,080,789.89 | 34,007,789.15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7,938,582.67 | 89,960,800.02 | 119,380,106.65 | 111,780,784.27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2023年金额 | 附注(如适用) | 2022年金额 | 2021年金额 |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986,670.56 | -8,363,786.21 | -7,502,555.12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 5,534,214.89 | 与收益相关且用于补偿公司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政府补助,详见本报告“第十节财务报告”中“十一、政府补助”。 | 12,158,950.43 | 21,602,236.96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非金融企业持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损益 | 500,000.00 | -2,527,455.80 | 1,875,404.69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 377,167.76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164,379.84 | 2,166,845.44 | 2,527,945.37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451,185.17 | -796,418.14 | 1,413,700.60 | |
合计 | 7,111,247.88 | 4,230,972.00 | 17,089,331.30 |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十一、 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期初余额 | 期末余额 | 当期变动 | 对当期利润的影响金额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10,000,000.00 | 10,000,000.00 | 0 | 500,000.00 |
合计 | 10,000,000.00 | 10,000,000.00 | 0 | 500,000.00 |
十二、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2023年,宏观经济平稳复苏,在双碳目标和国内外市场的巨大需求下,中国光伏产业取得亮眼成绩。制造端和应用端规模持续扩大,上游产品产销量和下游新增装机再创历史新高。但与此同时光伏制造端产能过剩,供需形势严峻,企业间竞争态势加剧,诸多光伏企业经营承压,产业发展仍面临诸多挑战。在此背景下,公司坚定贯彻“聚焦自持分布式电站业务,紧跟产品技术发展,围绕主业拓展分布式新应用领域”业务发展战略,依托分布式光伏电站屋顶资源业主布局“充电、储电”新应用领域,实现经营业绩稳步增长,彰显光伏电站投资运营业务韧性。光伏电站投资运营业务方面,持续扩大高毛利率的自持分布式电站业务规模,增厚发电业务收入及收益,不断提升公司经营的可持续性和抗风险能力;拓展分布式新应用领域方面,以分布式客户为基础,结合充电桩、储能、微网、虚拟电厂等技术的应用场景,布局电动汽车充电桩业务,稳步推进工商业储能运营业务,不断拓宽分布式新商业模式。同时依托分布式业务储备的技术,加快多功能、多品类、全功率段的户储产品研发和认证,着力供应体系及销售渠道的搭建,寻求新的利润增长点。作为以分布式光伏为核心的清洁能源服务商,公司以提供清洁、安全、高效的绿色能源为己任,未来将继续扩大自持分布式电站规模,为企业源源不断输送绿色电力,助力国家早日实现能源自主,达成“碳达峰、碳中和”的宏伟目标。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68,621.37万元,同比增加5.5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2,015.69万元,同比增加14.9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21,304.57万元,同比增加13.79%。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累计自持分布式光伏电站并网容量约828MW,较期初并网容量增加约102MW,另有在建、待建和拟签订合同的自持分布式光伏电站约163MW,公司自持分布式光伏电站规模继续以稳定的增长态势向GW级迈进。
(一)2023年整体经营情况
1、光伏发电业务稳中有进
(1)实现量、利双增
报告期内,公司净利润实现增长,主要原因是随着自持电站规模持续扩大,光伏发电量增加,光伏发电收入、毛利随发电量增加而同步提升。本期公司自持电站发电量80,854万度,较上年同期发电量67,531万度,增加13,323万度。本期实现光伏发电收入59,594.96万元,较上年同期52,847.58万元,业务收入增加6,747.38万元。本期实现光伏发电毛利39,130.35万元,较上年同期毛利34,645.18万元,毛利增加4,485.17万元。
(2)收入占比再提升
报告期内,高毛利率的光伏发电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为88.86%,较上年同期比重81.83%,提升
7.03个百分点,光伏发电收益对整体经营业绩的贡献持续放大,销售毛利率、净利率进一步提升。本期销售毛利率57.38%,较上年同期54.90%,提升2.48个百分点。本期净利率32.08%,较上年同期29.46%,提升2.62个百分点。光伏发电业务较好的盈利能力和收益质量有效支撑公司业绩保持稳定增长。
2、审时度势调整业务规模
其他主营业务方面,一是受光伏行业阶段性产能过剩,产业供需关系暂时性失衡,光伏产品价格持续走低,行业光伏组件和EPC的平均单瓦盈利被压缩。公司审时度势灵活调整业务规模,在满足自持电站建设对光伏组件、人员、资源等需求的前提下,视毛利率对外销售光伏组件和承接EPC订单。本期两项业务规模有所收缩,业务收入和毛利相应减少。二是充电桩业务竞争加剧,公司相应降低服务费收取比例,业务毛利率相应降低。虽然其他主营业务盈利能力有所减弱,但业务收入占总收入的比重较低,对公司经营业绩影响有限。未来,随着光伏行业落后产能的逐步出清,光伏产业链价格企稳,供需逐渐恢复平衡,光伏产品业务和EPC业务毛利率有望得到修复。同时根据2023年12月19日,浙江发改委、省市场监管局联合发布的《关于进一步优化规范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用电价格有关事项的通知》,浙江充电设施平均取电价格预计将下降10%-15%,该政策将有效降低充电桩的取电成本,充电桩业务收益率预计有所回升。公司将根据产业动态和市场行情,灵活调整其他各项业务的规模,在风险可控、收益可观的前提下获取更多利润。
3、再融资加速分布式光伏电站全国布局
报告期内,公司成功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共计8.8亿元,资金主要用于分布式光伏电站建设项目和偿还银行贷款,其中分布式光伏电站建设项目分布于浙江、江苏、广东、湖北、安徽、天津六个经济发达地区。此次发行将扩大公司资产规模,财务状况和资产负债结构进一步改善,以更加扎实的资金实力推动光伏电站继续向全国高电价、高耗电、优质企业众多的地区布局,为公司和投资者带来更好的投资回报,进而长远提升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和盈利水平。
4、光伏发电业务为多元化发展保驾护航
截止本报告期末,公司并网的自持电站总装机容量约828MW,在排除长时间阴、雨、雪天气等不可抗力因素条件下,以当前大工业用电执行价格进行测算,该部分电站未来实现全年发电,预计年发电收入将提高至约6.05亿元(不含税),毛利提高至约4亿元,毛利率可达66%左右,持续13-20 年。发电业务电费收入每月结算,能够提供持续稳定的收入现金流,有效支撑自持电站规模的再扩大,实现复合式增长,同时也将为工商业储能、户储产品、充电桩等相关多元化业务拓展提供强有力的资金支持。
二、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一)行业整体情况
1、“碳达峰,碳中和”背景下,光伏行业迎来能源转型的历史发展契机“双碳目标”的提出为国家构建现代能源体系指明了发展方向,即大力发展风光发电为主的非化石能源,以非化石能源电力逐步替代传统燃煤电力,构建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在此趋势下,光伏发电作为原来能源消费的增量补充,将跃升为能源电力消费增量的主体之一,在能源转型过程中起到主导性作用。根据国家统计局统计数据推算,近十年来国内非化石能源消费占比由9%提升至18%,提升比例约9%,其中光伏发电从无到有,异军突起,为其占比提升贡献超4%。但反观现有能源静态占比,当前化石能源仍以82%比例占据绝对主导地位,为实现2025年及2030年非化石能源比重达20%及25%的目标,任重而道远,加速能源转型已势在必行。作为能源转型“主力军”之一的光伏发电,其装机规模预计将大比例提升,而东中部高耗电、高购电等经济发达地区将是未来分布式光伏规模的重要增长区域。伴随着未来全国用电量的持续增长,又鉴于近年水电来水欠佳,呈现水力发电装机容量增加但发电量不增反降的情况,风、光发电需做出更大贡献以补齐能源“缺口,预计”2030年风、光发电总装机规模1200GW目标仅仅只是下限,产业的内在需求将远超这一数值,在加速能源转型背景下光伏行业迎来历史发展契机。
2、推进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建设,光伏、储能承担着主要任务新型电力系统建设将推动新能源向主体能源转变,而化石能源将作为调节性电源为新能源提供辅助,形成优先通过新能源满足新增用能需求并逐步替代存量化石能源的能源生产消费格局。在新能源中,水电、核电等非化石能源受资源、站址,安全性的约束,建设逐步放缓,而光伏、风电以其安全可靠、建设资源丰富、建设周期短、相关产业链及技术完整成熟等诸多优势承担着新能源规模增长的主要任务。未来随着光伏、风电装机规模及发电量的不断增加,全国用电需求的刚性增长,发电侧出力不稳定与用电侧峰谷差将对电力系统造成较大冲击,亟需相关调节性资源作为支撑、辅助以构建清洁高效、安全稳定的新型电力系统,推进新型储能将是一种有效平抑新能源出力波动的解决方案,也是完善消纳体系的关键。当前由于储能系统成本相对较高尚未具备大规模商业化应用条件,未来随着技术的革新、上下游产业链的配套升级,储能的系统成本将逐步降低,结合分时电价政策的出台拉大峰谷价差,提高储能的投资回报率,逐渐具备的大规模商业化条件将为新型储能打开广阔的市场空间。
3、光伏组件价格下跌,光伏装机持续快速增长,工商业分布式光伏市场蓬勃发展根据国家能源局公布数据,2023年全国光伏新增装机216.30GW,同比增长147.45%,累计装机已达
608.92GW,光伏已成为中国装机规模仅次于火电的第二大电源。其中工商业分布式光伏装机新增52.80GW,占光伏新增装机比重24.41%,为光伏装机增长的主要力量之一。随着光伏产业上游制造端产能持续、巨量的释放,阶段性产能过剩促使光伏组件价格大幅下降,再次激发光伏装机规模快速增长。集中式光伏项目落地不再受制于组件价格,迎来新一轮开工热潮。工商业分布式光伏的电站系统的投资成本得到降低,电站项目的投资回报率进一步提升,释放出更多符合收益条件的工商业分布式屋顶资源。从长远来看,光伏产业仍将通过技术革新、材料多元化等方式继续推动行业发展。硅料方面,随着棒状硅生产工艺的不断成熟,颗粒硅生产工艺的创造性突破,综合能源利用率、颗粒硅掺杂比例逐年提升,单吨硅耗、能耗呈持续下降趋势;硅片制造方面,大尺寸硅片技术、硅片薄片化技术大大降低了硅片的单瓦生产成本;组件方面,随着TOPCon产能的逐步释放将提升组件的光电转换效率,同时HJT的规模化应用,对应设备及材料价格的逐步下降,进一步降低了组件的单瓦成本;材料应用方面,钙钛矿因其自身特性,可单结、可多结、可柔性,且制备成本低、效率提升空间大,为光伏组件的多样化全场景应用注入了更多的想象空间,商业化应用进程也明显加速。未来,随着技术水平持续进步,光电转化效率不断提高,光伏发电LCOE
的下降增厚光伏电站投资收益,投资商的投资意愿得到刺激,国内光伏装机增量将迈进百GW级别,并将整体呈现集中式、工商业及户用光伏“三足鼎立,齐头并进”的良好发展态势,继续保持可观增长。
LCOE:平准化度电成本(Levelized Cost of Energy)是对项目生命周期内的成本和发电量先进行平准化,再计算得到的发电成本,即生命周期内的成本现值/生命周期内发电量现值。
4、配变容量扩容,配电网承载力提升保障分布式光伏规模高质量增长。我国分布式光伏发展较快,截至2023年底累计装机规模已超250GW,当前部分地区承载力接近极限,存在配电网电压越限、电网调峰困难的情况,部分新增分布式光伏项目审批受阻、接入受限,存量项目所发电量上网承压,新能源电力无法充分消纳。2024年3月1日,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发布《关于新形式下配电网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意见明确了到2025年,配电网承载力和灵活性将有显著提升,具备500GW左右分布式新能源接入能力。到2030年,基本完成配电网柔性化、智能化、数字化转型,实现主配微网多级协同、海量资源聚合互动有效促进分布式智能电网与大电网融合发展。配电网的建设、更新、改造,配变容量的扩容将有效解决变压器容量不足和供配电紧张等重点难题,给予分布式光伏开发更高的充裕度和灵活性。未来随着配电网的提质升级,新能源电力上网、调控、输送、供给效率将显著提高,为电力市场化交易创造有利条件,推动分布式光伏以大规模、高质量的方式继续保持强劲增长,以更可加清晰、可靠的电力系统结构向双碳目标迈进。
5、“分时电价”“能耗双控”政策驱动,“自发自用,余电上网”业务发展受益2021年下半年全国绝大部分省份陆续出台分时电价政策,调整峰谷电价及峰谷时段,其中以江苏、广东、浙江为例的经济发达省份率先、多次调整,峰谷价差有较大幅度的扩大,尖、峰时段也有不同程度的延长,大工业平均用电价格提高。与此同时,各地“能耗双控”政策频出,部分企业被通过停产、限电的方式控制能耗以完成年度能源“双控”目标。在此背景下,“自发自用,余电上网”的工商业分布式光伏作为能从供给侧贯穿至消费侧实现零碳排放的清洁能源,迎来了发展的新机遇。首先,对电站投资方来说,大工业平均用电价格提高意味着“自发自用,余电上网”分布式光伏电站综合度电收入相应提高,存量和新增的分布式电站项目收益率将提高;其次,对业主来说,使用光伏电不仅能降低用电成本,且由于所用光伏电不纳入能源消费总量考核,还可缓解其限电压力,可谓一举多得。业主出于降本增效的目的,安装光伏电站的意愿大大增强;最后,对分布式光伏行业来说,在“双碳目标”顶层设计下,降碳控能的意识深入人心,市场对“自发自用,余电上网”的工商业分布式光伏电站接受度大大提高,屋顶资源的开发效率明显提升。
6、峰谷电价差拉大,电池价格回落将加快工商业储能迈向商业化
当前工商业储能主要以“谷充峰放”的形式,通过峰谷价差套利在用户侧获取收益。根据CNESA不完统计,2023年,新型储能新增装机21.5GW/46.6GWh,但装机增量主要源于政策性推动配置的源网侧大储,而工商业储能新增装机占比不足3%,当前工商业储能的投资运行仍存在一些制约条件。一是用电企业在尖峰电价时段需保持高负荷状态运行,以便工商业储能实现尖峰放电收益,理想的用电负荷曲线是保证储能充放利用率的前提,企业用电负荷因为生产安排、停产检修、节假日存在间歇性、波动性,工商业储能的收益率存在一定偏差。二是当前采用两部制电价的用电企业居多,工商业储能需占用变压器容量进行谷时充电,故对于低压并网而言,可供配置的空间相对有限,规模效益较差。三是以需量申报基本电费的用电企业,工商业储能很有可能拉高企业整体负荷水平,增加需量电费成本,压低项目收益率。因此工商业储能还需要通过增收和降本这两种途径提高收益率,也能为充放利用率、价差分成比例创造更大的容忍空间。在增收方面,近年来全国各省大工业用电峰谷价呈现扩大趋势,且诸多省份具备两充两放条件,工商业储能价差套利将更加可观。在降本方面,由于工商业储能投资成本中,电芯成本占比超50%,这也意味着通过产能释放和技术手段降低电池成本将是推动工商业储能商业化的根本途径。由于近来上游电芯产能过剩,电芯价格较前期高位跌幅近50%,工商业储能经济性明显增强,且随着未来产能的继续释放,未来电芯继续降价的趋势确定性较高,同时技术进步带动电池循环次数及系统效率的提高,钠离子、液流电池及固态、半固态电池等产品的研发及规模应用,也将从多个维度继续降低LCOS
,届时工商业储能凭借着巨大的市场空间,在具备成熟的商业化条件下,装机量有望迎来爆发式增长。
7、能耗双控转向碳排放双控,激发碳资产价值,光伏发电潜在收益可期2023年7月11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推动能耗双控逐步转向碳排放双控的意见》等多个意见,并强调完善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调控,逐步转向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双控制度。该意见为碳交易市场提供了明确的政策导向,强调清洁能源消费将有利于绿电使用比例的提升,增加下游绿证需求,加快CCER的推进重启,激发清洁能源潜在的碳资产价值。在绿电、绿证交易方面,2023年8月3日,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能源局联合发布《关于做好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全覆盖工作促进可再生能源电力消费的通知》,将分布式光伏纳入绿证核发范围,并树立了绿证的政治地位和在绿电消费中的基础地位,对完善绿证制度、推广绿证交易提出了明确要求。在政策加码的背景下,分布式光伏作为绿电、绿证产生的主体之一将明显受益。根据历年交易统计,绿电、绿证将为分布式光伏带来0.02元-0.1元的
LCOS:储能的全生命周期成本即平准化储能成本(Levelized Cost of Storage,LCOS)。LCOS 可以概括为一项储能技术的全生命周期成本除以其累计传输的电能量或电功率,反映了净现值为零时的内部平均电价,即该项投资的盈利点。平准化储能成本(LCOS)量化了特定储能技术和应用场景下单位放电量的折现成本,考虑了影响放电寿命成本的所有技术和经济参数,可以与平准化度电成本 (LCOE)类比,是进行储能技术成本比较的合适工具。
度电增益,未来随着需求的逐步放大,分布式光伏的附加收益十分可观,具备较大的潜在收益空间。截止目前,公司于浙江省内已有超过100个自持分布式光伏项目产生的余电参与至绿电交易中,涉及的交易电量超3200万度/年,相较于原先以浙江燃煤发电基准价的上网电价,绿电更高的交易价格将为该部分余电增厚0.04元/度的额外收益。对于未来新增的自持分布式光伏项目,公司将秉持积极参与、尽早申报的原则,同时紧密跟踪其他省份绿电交易推行进度,通过绿电交易为公司争取更多稳定、可观的绿电利润。
(二)公司行业地位
公司所属行业为光伏产业,所在行业细分领域是分布式光伏领域,且公司聚焦的是“自发自用、余电上网”工商业屋顶分布式光伏电站的投资运营,区别于“全额上网”分布式光伏电站。工商业屋顶分布式光伏的主要特点是利用分散闲置的屋顶资源建设电站,实现光能与电能的转化,具备清洁环保、所发电量就地消纳等优点,在给公司提供稳定的发电收入的同时也能满足屋顶资源业主部分用电需求并降低其用电成本,实现公司与屋顶资源业主之间的互利共赢。公司自成立以来,秉承“让天更蓝,水更清,生活更美好”的企业愿景,围绕“以太阳能分布式为核心,向客户提供更高效、更便捷、更智慧的清洁能源综合服务”的使命,多年来专注于自持分布式光伏电站建设,深耕于太阳能分布式发电这一细分领域,立志成为“碳达峰、碳中和”宏伟目标的先行者、示范者、领跑者。作为国内领先的专业从事分布式光伏的清洁能源服务商,公司凭借优质的服务,在行业内赢得了良好声誉,并迅速在分布式光伏细分领域内积累了众多的案例和丰富的经验,具有较强的竞争实力。截止报告期末,公司已先后为超千家企业提供绿色环保方案,自持分布式光伏电站项目及分布式光伏开发及服务项目总规模已超1.3GW,年发电量最高可超13亿度,年节约标准煤约47万吨,年减少二氧化碳排放约130万吨、年减少二氧化硫排放约3.9万吨,为实体经济年节约能源成本超1亿元。未来公司将继续扩大自持分布式光伏电站规模,通过众多分布式光伏项目,加速推进降碳减排,为实现“碳达峰、碳中和”战略目标及节约实体经济成本持续贡献力量。
三、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业务情况
公司是一家以分布式光伏为核心的清洁能源服务商,主营业务包括分布式光伏电站投资运营(自持分布式光伏电站)、分布式光伏项目开发建设及服务(开发+EPC+运维)、光伏产品生产销售、充电桩投资与运营,其中以分布式光伏电站投资运营为主。
(一)分布式光伏电站投资运营业务(自持分布式光伏电站)
分布式光伏电站投资运营业务主要是自持并运营分布式光伏电站,通过销售电站所发电量,从中获得稳定的发电收入。根据“自发自用,余电上网”的原则,公司与屋顶资源业主签订能源管理合同,以业主需求为导向,在电站建成运营后,所发电量优先供应屋顶资源业主使用,给予屋顶资源业主一定的电价折扣或者支付屋顶资源业主一定的租赁费用。若电站所发电量供屋顶资源业主使用后尚有余电,则余电全额上网。其中,按照设计、施工和安装方式的不同,分为BAPV(在现有建筑上安装光伏组件)与BIPV(光伏建筑一体化)两种形式,以上两种形式皆是利用屋顶资源开发分布式光伏电站实现光伏发电。在公司的自持电站中,BAPV数量及装机规模相较BIPV占比较高。自2017年至今,公司累计已建成、并网BIPV项目装机规模超58MW,具备成熟的BIPV方案实施经验。
分布式光伏电站按应用场景,可细分为工商业屋顶光伏、渔光互补光伏、农光互补光伏、林光互补光伏、户用光伏等类型光伏电站。按消纳模式可分为“全额上网”与“自发自用,余电上网”两种模式。渔光、农光、林光、户用等类型分布式电站由于就地消纳能力有限,“自发自用”电量占比较低,几乎等同于“全额上网”分布式电站。公司自持分布式光伏电站绝大部分是“自发自用,余电上网”工商业分布式电站,该模式电费收入=屋顶资源业主自用电量×业主大工业实时电价×折扣+余电上网电量×当地燃煤发电基准价,“自发自用,余电上网”的工商业分布式电站具有以下显著特点:
(1)盈利能力强,收入、利润弹性大
由于“自用”部分的电费结算价格参照大工业电价与屋顶资源业主(用电主)结算,与大工业电价具备同步变动的特点,故综合度电收入远高于“全额上网”电站,投资回报率更可观,且随着电力市场化改革的持续推进,具备较强的收入、利润弹性。
(2)资源质量要求较高,开发难度较大
在筛选屋顶资源时,既要对屋面情况、屋顶承重等有所要求,又要对屋顶资源业主的用电量、信用情况、经营情况有所要求,以保证高自用比例及电费的稳定收取,对屋顶资源的质量要求较高,屋顶资源开发难度较大,相对“全额上网”来说,较不易实现电站规模的快速扩张。
(3)客户粘性强,可深度挖掘资源价值
光伏电站依托于屋顶资源业主的工商业屋顶建设,需根据业主需求及条件量身设计电站,电站建成后所发电量“自用”部分电费向屋顶资源业主持续收取20年,具有极强的客户黏性,融洽、紧密的合作关系能
为后续拓展充电桩、工商业储能等分布式新应用提供业务空间,实现资源价值的深度挖掘,其他参与者、竞争者不易介入。
公司自持“自发自用,余电上网”分布式光伏电站运营示意图
(二)分布式光伏项目开发建设及服务业务(屋顶开发+EPC+运维)
分布式光伏项目开发建设及服务业务主要包括以下三项业务:一是EPC业务,电站投资方负责提供屋顶资源及所需资金,公司根据投资方需求提供EPC服务实现收入,EPC承包范围可涵盖屋顶整理、电站设计、施工安装、自产组件供应、配件采购、试运行、并网支持等多环节,以快速度、高质量地完成工程实施并交付电站。随着“整县推进”项目的逐步落地,该项业务收入有望进一步增加;二是分布式光伏项目开发及服务业务,该业务与EPC业务不同之处在于屋顶资源由公司开发,通过工程实施并交付电站,以“组件+服务”的形式实现收入。在每年屋顶资源开发能力有限的情况下,公司所获取的优质屋顶资源优先用于建设自持电站,在满足自持电站业务需求前提下,若有余力将合理发展此项业务;三是电站运维业务,公司通过多年的电站运维积累,已具备成熟的运维体系、丰富的运维经验,能够为电站持有方提供专业化、精细化的运维服务实现运维收入。随着“整县推进”项目的逐步落地,项目分布更加呈现零散化、碎片化的特征,电站持有方对运维需求放大。公司在运维方面具备较强优势,能够与电站持有方形成优势互补,预计该业务收入有望增长。
(三)光伏产品生产销售业务
公司光伏产品生产销售业务主要为光伏组件的生产销售,公司组件生产规模较小,其定位是在优先满足电站业务对光伏组件需求的前提下,根据市场行情及订单情况生产销售光伏组件。
(四)充电桩投资与运营
公司充电桩投资与运营业务主要依托现有分布式光伏屋顶资源企业主,在业主产业园区及网点投资、铺设并持有、运营直流快充充电桩。充电桩对外部运营车辆及企业员工提供充电服务,并根据电网购电价格向电动车主收取相应的充电电费及服务费。
公司在投资充电桩时,按“收益优先,稳步推进”的原则,通过车流量监测、辐射半径内其他充电桩充电情况调研等方法,预估平均有效充电小时数,优先在分布式客户所在园区铺设充电桩。相较于其他充电桩投资商,公司具备以下两个突出优势:一是获取资源成本低。公司在分布式领域已先后为近千家企业提供服务,优质的服务使公司获得了客户的充分认可和信任,形成了较强的客户黏性,充电桩业务能够依托现有分布式客户资源进行拓展,有效降低资源的获取成本;二是投资成本较低。公司在充电桩建设过程中,可以利用分布式业务客户相关电力设施的冗余资源,降低充电桩的投资成本,形成较强的成本优势。经测算,公司已稳定运营的充电桩平均每日有效充电小时数可达2小时,投资回收期约为3-4年,该项业务投资回报率相对较高。随着新能源汽车充电需求的增加,有效充电小时数有望持续提高,这将为充电桩业务带来更高的边际贡献,增强充电桩投资与运营业务的的盈利能力。
四、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所在行业细分领域是分布式光伏领域,聚焦的是“自发自用,余电上网”工商业屋顶分布式光伏电站的投资运营。在分布式光伏电站主要构成部件光伏组件的研发生产上,公司采取“紧跟产品技术”的战略,采用最成熟、可靠的技术工艺路线,其他部件如逆变器、电缆皆采购华为、阳光电源、上上电缆等一线品牌,通过系统集成建设光伏电站。相较于技术竞争力而言,分布式光伏行业的核心竞争力关键体现在屋顶资源的获取能力上。“自发自用,余电上网”分布式客户更加关注实施方的案例经验,能否根据屋顶条件尽可能多地安装光伏组件;能否在电站建成后提供优质的运维服务。公司经过多年业务积累,具备丰富的实施经验,拥有高效、专业的运维团队,塑造了良好的品牌口碑,能够与客户需求高度匹配,由此形成了公司强大的屋顶资源获取能力。公司的具体竞争优势如下:
(一)强大的优质工业屋顶资源开发能力及由此获取的庞大客户群
屋顶资源的获取是分布式光伏电站开发建设所需解决的核心问题之一。在行业发展初期,国内掌握屋顶资源的业主对分布式电站开发模式尚显陌生,行业市场仍在培育过程中。对于屋顶业主来说,电站开发后的电费折让受益程度、屋顶建筑耗损、发电可靠性、电量计量准确性与电站安全等因素是其决定是否开发建设屋顶分布式电站的主要顾虑。经过多年的市场教育叠加现如今“双碳目标”的提出以及能耗双控政策的出台,市场对分布式光伏的认可度和屋顶资源业主的装机意愿相比以往大大提高。
公司在筛选屋顶资源和用电业主时,优先考虑高耗电、高购电的上市公司、拟上市公司、海内外知名企业等优质企业,这类企业用电量大、经营稳定、信用良好、存续期长,自持电站所发电量有较高的比例被企业消纳,平均度电收入和项目投资回报率较高,也能保障后期电费稳定、及时的收取,坏账风险较小。公司在获取屋顶资源过程中主要采取以下方法:
1、组建团队,普及推广
设立了专门的屋顶资源开发部门,并组建专业的技术团队,通过一对一走访的形式,以及组织专业的上门宣讲、对已竣工电站案例参观、业务推广活动等方式,向潜在的屋顶资源业主进行关于分布式电站的业务普及和技术培训,从多角度、多方面打消屋顶资源业主对于在屋顶建设分布式电站的顾虑,并最终通过屋顶分布式电站的开发,实现投资方、建设方以及屋顶资源业主等多方的共赢。
2、未雨绸缪,提前布局
对于拟建而未建的部分大型工业项目,因其具有较大规模的潜在屋顶资源,公司屋顶开发团队在该类项目立项阶段即开始介入进行推介,甚至参与厂房设计,做到未雨绸缪,提前布局。及早介入工业项目开发一方面有利于公司先于竞争对手及时锁定屋顶资源,同时也有利于确保目标屋顶满足和适应未来建设分布式光伏电站的各项设计和施工标准。
3、优质服务,赢得口碑
在屋顶资源开发的过程中,公司通过为众多屋顶资源业主提供优质的服务,赢得了越来越多客户的信任,在行业内形成了良好的口碑。在此基础之上,公司逐渐形成了强大的屋顶资源获取能力。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已累计获取屋顶资源超1300万㎡,涉及工业企业超1000家,年发电能力最高可超13亿度。上述企业客户中不乏娃哈哈、中国巨石、桐昆股份、立讯精密、华孚时尚、敏实集团、联鑫集团、利欧股份、珀莱雅、雅戈尔、索菲亚、火星人、飞利浦、法国赛峰集团、景兴纸业、兄弟科技、德赛电池、聚赛龙等海内外知名优质企业。
经过多年经营积累,公司现拥有GW级以上的优质分布式客户资源,优质的服务使公司赢得了客户的充分认可和信任,形成了较强的客户黏性和品牌效应,为后续电站规模再扩大、推进充电桩和工商业分布式储能业务提供了有利条件,也为后期进一步拓宽分布式新应用场景,深度挖掘客户潜在价值提供了可能性。
(二)品牌及经验优势
分布式光伏电站根据屋顶资源业主屋顶屋面状况、变压器容量等参数进行电站设计、建设,具有个性化特点,属于非标产品,案例经验对建成优质电站至关重要,行业存在一定程度的品牌和经验壁垒。公司是目前国内较早从事分布式光伏开发的企业之一,积累了丰富的经验,“芯能”品牌已经在行业内形成了较高的知名度。具体如下:
1、相对于行业内其他企业,公司进入分布式光伏发电服务行业较早,在屋顶资源整合、电站材料供应、并网服务以及电站运维等领域均已积累了丰富的业务经验和技术实力,为以后新业务开拓和实施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2、由于已成功实施了众多项目,公司在分布式光伏发电投资方、地方电网、屋顶资源业主方面均享有较好的声誉,有较强的客户黏性,已经形成随客户业务发展向外地辐射的业务发展趋势,如敏实集团、中国巨石、华孚时尚、娃哈哈等案例;
3、自公司2014年开始分布式光伏项目开发及服务业务以来,公司已对该行业和业务模式有了更为深刻的理解和洞察,对行业的深入理解是公司未来能够抓住新业务机会的前提条件。
敏实项目辐射图
(三)优质的电站运维服务和突出的电站设计、并网支持能力
“自发自用,余电上网”分布式电站服务的对象是众多工商企业,各个电站分布零散,各地的气候、环境、情况各异,需要配置足够专业的运维人员和设备,提供优质的运维服务才能降低电站的故障率,提高发电效率和发电寿命,不断提升客户体验感和满意度。
公司设立了专门的电站运维部,组建了专业维护检修团队,开发了光伏电站、储能、充电桩三合一智能监测运维平台,现已具备了丰富的分布式光伏电站的运营维护经验。公司目前投资运营的分布式光伏电站通过通信装置接入公司智能监测运维平台,该平台具有以下几大优势:(1)全天候的实时智能化监测:
对各个电站的运行情况进行连续不间断的监控,随时掌握各电站当日当月发电量、日照辐射强度等数据;
(2)故障的及时发现、定位并排除:通过私有云端大数据智能处理分析,能够及时的检测出电站故障、逆变器故障、太阳能光伏组件故障及通信故障,并迅速定位进行排除;(3)大数据分析优化能力:能够记录历史运行数据,通过大数据对比分析,帮助运维人员优化运维方案,提高电站综合运行效率,同时也为后期电站项目的设计与建设优化提供数据支撑。公司后续若大规模对外承接电站运维业务同样可接入此系统。此外,公司还使用多种技术手段进一步提升运维效率。通过安装摄像头实现可视化监控,实时了解当地雨雪、台风情况,第一时间判断当地自然灾害的破坏性,及时制定处理方案;通过自动清洗机器人,按照设定频率参数或远程遥控操作对电站组件表面灰尘、积雪进行清洗,提高发电效率。
公司通过多年来的项目经验积累,具备突出的电站设计能力,可根据各类屋顶的情况提供个性化的解决方案,例如能够处理柔性屋面,解决有关屋面防水性、连续性等疑难问题,进而保障项目实施后的电站质量和屋顶寿命,也可根据业主屋面情况灵活设计、实施BIPV光伏电站,有效提升屋顶资源利用率,节约建材成本,降低建筑能耗。同时公司拥有无边框双玻组件、微型逆变器等多类产品应用的分布式光伏项目,在实践应用中不断优化方案,为后续新项目的实施提供案例参考。
公司的并网支持能力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公司协助相关方将并网时间缩短;另一方面,由于分布式光伏发电并网个性化程度高,技术方案复杂,受屋顶面积、地方标准、电站规模等多种因素影响,导致并网服务仍具有较高的技术难度。公司能够协助并网方在较短时间内高质高效的解决上述并网难题,保证了电站及早发电,从而为电站投资者和屋顶资源业主创造更多效益。
(四)具有较为完整的分布式光伏产业链
公司自持电站投资成本低于行业平均,投资成本在业内具备明显优势,主要原因是公司拥有GW级以上的分布式光伏电站实施经验,具备较为完整的分布式光伏产业链,能够迅速、高效、自主地完成屋顶资源获取、电站设计、施工监理、组件供应、电站备案并网等多个环节的作业,有效降低电站的投资成本,同时保证电站的建设质量和稳定运营。
当前自持电站投资的组件成本占比超过40%,公司拥有自建的光伏组件生产线,公司自持电站所用组件通过自产的方式,在严格把控组件质量、保证自持电站发电寿命和发电效率的基础上能够对成本进行较好的控制。目前,公司组件厂已获得ISO9001、ISO14001、OHSAS18001、ISO145001、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认证以及CE、CB、北德TUV、CQC、IEC61215、IEC61730产品认证。
公司光伏产品生产销售业务将优先满足公司电站业务对光伏产品的需求,为公司目前持续加大自持分布式电站规模奠定了坚实基础,有助于公司保证所供应产品的质量和稳定的供货周期,提升电站开发的效率和可控性。
(五)拥有拓展新业务所需的资源优势
公司通过稳定可靠的电站质量、优质的运维服务、良好的品牌口碑,已与各个屋顶资源业主形成了紧密、融洽、共赢的合作关系。经初步统计,公司拥有的超千家工商业客户大多为高耗能的大工业用电客户,年总用电量近100亿度,涉及的工商业厂房面积超1300万㎡。客户巨大的用电需求和资源空间为公司工商业储能、充电桩、户储产品等多元化业务提供了广阔的应用空间。未来,公司将围绕这些黏性极强的工商业客户,提供“发电+充电+储电”的一体化服务,以拓宽分布式投资运营的新商业模式,实现工商业资源价值的深度挖掘。
(六)人才及技术优势
公司拥有具备逆变器研发能力的分布式光伏专业管理团队。在技术方面,该团队具备扎实的技术基础,曾深度参与头部光伏逆变器企业新产品的研发与设计,产品围绕公司自持电站项目展开研究和试用,从而获取应用效果的真实反馈,通过项目与产品高度结合,助推光伏逆变器产品的迭代创新和效率提升。过硬的技术实力和高水平的人才队伍,也为公司的储能产品业务打下坚实基础;在管理经验方面,通过不断的项目积累,不断总结项目的执行与经营管理过程中的经验,形成了公司自有的项目数据资源,进而能够在后续业务开展过程中加以合理推广。经过多年的摸索,公司在分布式光伏领域已逐步建立起涵盖研发、生产、财务、市场营销和公司治理等方面的现代科学管理体系,在该领域积累了丰富的项目经营管理经验。公司通过多年在光伏领域积累,在分布式电站开发、电站运维、光伏产品制造、分布式光伏新应用场景等领域均形成了较强的技术优势。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拥有专利169项,其中实用新型专利151项,发明专利17项,外观设计专利1项,另有软件著作权5项,具备较强的研发实力;公司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浙
江省博士后工作站、浙江省省级研发中心、嘉兴市企业技术中心;公司与浙江大学共建浙江大学硅材料国家重点实验室芯能科技科研工作站,进一步提高了公司的科研实力。
五、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经营情况详见本节“一、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公司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
(一) 主营业务分析
1. 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科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变动比例(%) |
营业收入 | 686,213,671.66 | 649,876,022.88 | 5.59 |
营业成本 | 292,445,763.35 | 293,065,691.58 | -0.21 |
销售费用 | 2,067,181.60 | 2,656,698.68 | -22.19 |
管理费用 | 53,081,037.06 | 52,195,844.74 | 1.70 |
财务费用 | 73,139,136.03 | 73,874,678.20 | -1.00 |
研发费用 | 20,464,881.31 | 17,571,921.86 | 16.46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59,060,273.61 | 572,878,819.97 | -37.32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80,014,432.23 | -477,984,124.43 | 0.42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611,863,386.97 | 410,323.30 | 149,017.39 |
营业收入变动原因说明:主要原因是随着自持电站规模的持续扩大,发电量及发电收入增加,虽然光伏组件对外销售收入减少,但整体光伏发电业务收入的增加额大于光伏产品业务收入的减少额。故本期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小幅增加。营业成本变动原因说明:主要原因是本期高毛利率的发电收入增加,但其营业成本的增加额小于低毛利率的光伏产品业务成本的减少额。故本期营业成本较上年同期减少。销售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原因是本期光伏产品销售减少,与产品相关的质量保证金减少。管理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原因是本期适当加强员工激励,职工薪酬较上期小幅增加。财务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原因是本期提前偿还部分长期借款,同时随着LPR及商业贷款利率的下行,公司通过低息置换的方式,使得存量、增量贷款利率同步降低,财务费用较上期有所减少。研发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原因是加大了储能逆变器产品的研发投入,研发费用相应增加。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原因是本期收到的税费返还、光伏发电国补较上期减少。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原因是本期与新建产业园区的相关建设支出增加。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原因是本期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所募集的资金到账。
本期公司业务类型、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收入和成本分析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营业收入的增加主要源于光伏发电收入的增加。光伏发电业务具有高毛利率的特点,故发电收入大幅增加的同时,发电成本增加相对较少,光伏发电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提升,主营业务毛利率相应提升;其他业务收入主要是光伏产品业务收入和分布式光伏项目开发及服务收入,两项业务本身收入规模和毛利率都较低,本年在行业平均单瓦盈利欠佳的情况下,公司审时度势调整业务规模,两项业务的收入和成本基本同步降低。光伏发电收入的增加额大于其他业务收入的减少额,光伏发电成本的增加额小于其他业务成本的减少额,故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较上年增加,营业成本较上年减少,主营业务毛利率较上年提升,净利润较上年增加。
(1). 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分销售模式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分行业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光伏行业 | 664,633,202.78 | 273,087,786.97 | 58.91 | 3.64 | -4.88 | 增加3.68个百分点 |
充电桩行业 | 5,346,367.70 | 5,158,371.77 | 3.52 | 23.24 | 46.13 | 减少15.11个百分点 |
储能行业 | 659,423.91 | 460,771.42 | 30.13 | 178.33 | 205.40 | 减少6.19个百分点 |
合计 | 670,638,994.39 | 278,706,930.16 | 58.44 | 3.84 | -4.15 | 增加3.47个百分点 |
主营业务分产品情况 | ||||||
分产品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光伏发电 | 595,949,615.08 | 204,646,079.89 | 65.66 | 12.77 | 12.43 | 增加0.10个百分点 |
光伏产品 | 51,255,622.83 | 52,341,355.99 | -2.12 | -38.84 | -36.06 | 减少4.44个百分点 |
分布式光伏项目开发建设及服务(EPC项目) | 17,427,964.87 | 16,100,351.09 | 7.62 | -39.89 | -30.67 | 减少12.28个百分点 |
充电桩 | 5,346,367.70 | 5,158,371.77 | 3.52 | 23.24 | 46.13 | 减少15.11个百分点 |
工商业储能 | 501,096.49 | 313,402.82 | 37.46 | 111.51 | 107.73 | 增加1.14个百分点 |
储能产品 | 158,327.42 | 147,368.60 | 6.92 | - | - | |
合计 | 670,638,994.39 | 278,706,930.16 | 58.44 | 3.84 | -4.15 | 增加3.47个百分点 |
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 ||||||
分地区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浙江 | 572,529,648.68 | 223,213,934.45 | 61.01 | 5.28 | 3.64 | 增加0.62个百分点 |
江苏 | 43,165,040.11 | 20,494,266.50 | 52.52 | 72.32 | 107.87 | 减少8.12个百分点 |
福建 | 20,443,402.20 | 20,670,211.86 | -1.11 | -10.52 | -6.82 | 减少4.01个百分点 |
江西 | 9,399,841.66 | 3,924,282.75 | 58.25 | 51.48 | 35.75 | 增加4.84个百分点 |
安徽 | 6,442,123.56 | 2,150,208.78 | 66.62 | 44.30 | 33.40 | 增加2.73个百分点 |
广东 | 9,892,614.27 | 4,034,706.19 | 59.21 | 148.50 | 193.25 | 减少6.22个百分点 |
天津 | 4,143,804.77 | 1,313,156.32 | 68.31 | 191.87 | 186.04 | 增加0.65 |
个百分点 | ||||||
湖北 | 2,898,293.47 | 953,032.81 | 67.12 | 3,460.87 | 3,320.58 | 增加1.35个百分点 |
四川 | 1,724,225.67 | 1,953,130.50 | -13.28 | - | - | |
合计 | 670,638,994.39 | 278,706,930.16 | 58.44 | 3.84 | -4.15 | 增加3.47个百分点 |
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情况的说明:
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主要为发电收入,自持分布式光伏电站主要集中在浙江,故浙江地区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占主营业务收入、成本比重较高。近年来公司立足本省辐射全国,加速向省外布局,已在电价高、用电量大、光照条件好、优质企业多,符合公司投资收益要求的经济发达地区开拓市场,各省份新增自持电站项目将逐步建设、陆续并网。四川为本期新增光伏组件销售地区。
(2). 产销量情况分析表
√适用 □不适用
主要产品 | 单位 | 生产量 | 销售量 | 库存量 | 生产量比上年增减(%) | 销售量比上年增减(%) | 库存量比上年增减(%) |
光伏电 | 万千瓦时 | 80,853.79 | 80,853.79 | - | 19.73 | 19.73 | - |
光伏组件 | 瓦 | 140,846,195.00 | 33,784,830.00 | 52,588,650.00 | -1.46 | -30.18 | 31.11 |
注:公司光伏产品在满足电站业务需求的前提下根据客户订单以销定产对外销售,其中用于建设自持分布式光伏电站的组件及承接EPC项目所配套销售的光伏组件计入生产量,不计入光伏产品的销售量。以下涉及光伏产品分类的统计范围与此一致。产销量情况说明:
公司根据既定的业务发展战略,加大高毛利率的自持分布式电站业务投入,公司光伏组件在优先满足电站业务需求的前提下,视毛利率对外销售光伏组件。本期受产业供需关系影响,光伏组件价格持续走低,行业平均单瓦盈利被压缩,公司对外销售光伏组件规模有所收缩。光伏组件库存量增加主要是为可转债募投分布式光伏电站项目备货。
(3). 重大采购合同、重大销售合同的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成本分析表
单位:元
分行业情况 | |||||||
分行业 | 成本构成项目 | 本期金额 | 本期占总成本比例(%) | 上年同期金额 | 上年同期占总成本比例(%) | 本期金额较上年同期变动比例(%) | 情况 说明 |
光伏行业 | 光伏发电 | 204,646,079.89 | 73.43 | 182,023,986.79 | 62.60 | 12.43 | |
光伏产品 | 52,341,355.99 | 18.78 | 81,857,523.38 | 28.15 | -36.06 | ||
开发建设及服务 | 16,100,351.09 | 5.78 | 23,223,905.49 | 7.99 | -30.67 | ||
充电桩行业 | 充电桩 | 5,158,371.77 | 1.85 | 3,530,054.95 | 1.21 | 46.13 | |
储能行业 | 工商业储能 | 313,402.82 | 0.11 | 150,872.66 | 0.05 | 107.73 |
储能产品 | 147,368.60 | 0.05 | - | - | - | ||
合计 | 278,706,930.16 | 100.00 | 290,786,343.27 | 100 | -4.15 | ||
分产品情况 | |||||||
分产品 | 成本构成项目 | 本期金额 | 本期占总成本比例(%) | 上年同期金额 | 上年同期占总成本比例(%) | 本期金额较上年同期变动比例(%) | 情况 说明 |
光伏发电 | 电站折旧 | 162,957,714.41 | 58.47 | 143,291,376.30 | 49.28 | 13.72 | |
运维费用 | 41,688,365.48 | 14.96 | 38,732,610.49 | 13.32 | 7.63 | ||
光伏产品 | 直接材料 | 45,024,608.84 | 16.15 | 74,315,951.25 | 25.56 | -39.41 | |
直接人工 | 3,989,478.04 | 1.43 | 4,153,717.47 | 1.43 | -3.95 | ||
制造费用 | 3,327,269.11 | 1.19 | 3,387,854.65 | 1.17 | -1.79 | ||
分布式光伏项目开发建设及服务(EPC项目) | 直接材料 | 11,121,947.45 | 3.99 | 16,829,154.42 | 5.79 | -33.91 | |
直接人工 | 1,123,739.41 | 0.40 | 490,950.51 | 0.17 | 128.89 | ||
工程款 | 3,854,664.23 | 1.38 | 5,903,800.56 | 2.03 | -34.71 | ||
充电桩 | 折旧 | 708,234.40 | 0.25 | 607,511.82 | 0.21 | 16.58 | |
购电及运维费用 | 4,450,137.37 | 1.60 | 2,922,543.13 | 1.01 | 52.27 | ||
工商业储能 | 储能系统折旧 | 309,500.43 | 0.11 | 145,763.23 | 0.05 | 112.33 | |
运维费用 | 3,902.39 | 0.00 | 5,109.43 | 0.00 | -23.62 | ||
储能产品 | 直接材料 | 131,776.62 | 0.05 | - | - | - | |
加工费 | 15,591.98 | 0.01 | - | - | - | ||
合计 | 278,706,930.16 | 100.00 | 290,786,343.27 | 100 | -4.15 |
成本分析其他情况说明
本期光伏发电业务成本增加,业务成本占总成本比重提升。光伏产品及EPC业务成本减少,业务成本占总成本比重降低。由于光伏发电业务具有高毛利率的特点,光伏发电收入大幅增加的同时成本仅小幅增加,光伏产品及EPC业务毛利率较低,成本随收入同步减少,故公司总成本较上年同期有所降低;公司前期实施的若干个工商业储能示范项目本期已陆续产生收入,由于收入规模较小,在主营业务分部里并未单独列示,后续随着工商业储能落地项目数量的增加,工商业储能收入及成本将继续增加;公司新增储能产品业务,其中储能逆变器、便携式移动电源在本期已开始产生收入,由于处在试销售阶段,收入体量相对较小,在主营业务分部里未单独列示,后续随着储能产品销售渠道的拓宽,预计销量将提升,储能产品收入及成本将继续增加。
(5). 报告期主要子公司股权变动导致合并范围变化
□适用 √不适用
(6). 公司报告期内业务、产品或服务发生重大变化或调整有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主要销售客户及主要供应商情况
A.公司主要销售客户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五名客户销售额29,732.84万元,占年度销售总额43.33%;其中前五名客户销售额中关联方销售额0万元,占年度销售总额0 %。
报告期内向单个客户的销售比例超过总额的50%、前5名客户中存在新增客户的或严重依赖于少数客户的情形
□适用 √不适用
B.公司主要供应商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25,678.05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45.83%;其中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中关联方采购额0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0%。
报告期内向单个供应商的采购比例超过总额的50%、前5名供应商中存在新增供应商的或严重依赖于少数供应商的情形
□适用 √不适用
3. 费用
√适用 □不适用
详见本节中“五、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一)主营业务分析1.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4. 研发投入
(1).研发投入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本期费用化研发投入 | 33,599,813.05 |
本期资本化研发投入 | 0 |
研发投入合计 | 33,599,813.05 |
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入比例(%) | 4.90 |
研发投入资本化的比重(%) | 0 |
(2).研发人员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研发人员的数量 | 51 |
研发人员数量占公司总人数的比例(%) | 17.77 |
研发人员学历结构 | |
学历结构类别 | 学历结构人数 |
博士研究生 | 0 |
硕士研究生 | 2 |
本科 | 18 |
专科 | 21 |
高中及以下 | 10 |
研发人员年龄结构 | |
年龄结构类别 | 年龄结构人数 |
30岁以下(不含30岁) | 7 |
30-40岁(含30岁,不含40岁) | 29 |
40-50岁(含40岁,不含50岁) | 12 |
50-60岁(含50岁,不含60岁) | 2 |
60岁及以上 | 1 |
(3).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浙江省省级研发中心、浙江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浙江省省级博士后工作站、嘉兴市企业技术中心,浙江大学硅材料国家重点实验室芯能科技科研工作站,研发项目覆盖分布式电站开发、电站运维、光伏产品制造、充电桩和分布式储能等分布式光伏新应用场景等领域。
报告期内公司新增专利42项,其中实用新型专利39项,发明专利3项。研发项目包括光伏电站智能化清洗系统研究与应用、浮法玻璃在光伏组件中的研究与应用、轻质光伏组件的研究与开发、强化复合塑料边框的研究与应用、镀釉背板玻璃在双玻晶体硅光伏组件制作中的研究与应用和电池间隙贴膜在光伏组件中的研究与开发等。公司“工商业用智能光储电站关键技术攻关及示范应用”项目列入2024 年度“尖兵领雁+X”研发攻关计划,同时也正在积极围绕光储互融智慧能源系统关键技术研究、基于多模态控制的智能光储电站关键技术研究及应用示范、分布式光伏电站多能互补系统研究与开发、分布式光伏电站微电网系统设计与优化、基于高效光储系统的新型光伏组件的研究与开发和工商用分布式光伏储能系统及其关键部件的研究与开发等有关分布式电站、充电桩、充电场站、微网技术项目开展研发工作。
(4).研发人员构成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及对公司未来发展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5. 现金流
√适用 □不适用
详见本节中“五、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一)主营业务分析1.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二) 非主营业务导致利润重大变化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 资产及负债状况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本期期末数 | 本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上期期末数 | 上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本期期末金额较上期期末变动比例(%) | 情况说明 |
货币资金 | 684,835,596.31 | 15.74 | 253,342,039.16 | 7.21 | 170.32 | 主要系本期公司发行可转债所募集的资金到账,增加银行存款所致。 |
应收票据 | 66,500.00 | 0.00 | 256,175.26 | 0.01 | -74.04 | 主要系本期持有的商业承兑汇票减少所致。 |
应收账款 | 179,569,448.50 | 4.13 | 66,613,278.93 | 1.90 | 169.57 | 主要系本期应收与光伏发电相关的国补增加所致。 |
预付款项 | 2,129,605.96 | 0.05 | 4,508,157.56 | 0.13 | -52.76 | 主要系本期与材料采购预付款减少所致。 |
其他应收款 | 5,433,748.25 | 0.12 | 3,294,367.69 | 0.09 | 64.94 | 主要系本期垫付与自持电站建设相关的工程款增加所致。 |
存货 | 30,937,070.91 | 0.71 | 14,836,398.49 | 0.42 | 108.52 | 主要系本期末在建的光伏电站EPC项目增加,相关的合同履 |
约成本增加所致。 | ||||||
合同资产 | 178,141.49 | 0.00 | 1,729,325.10 | 0.05 | -89.70 | 主要系本期与承建的光伏电站EPC 项目相关的工程质保金减少所致。 |
长期股权投资 | 1,712,240.86 | 0.04 | - | - | - | 主要系公司参股从事分布式光伏电站投资运营的企业(经开芯能)所致。 |
投资性房地产 | 4,795,997.08 | 0.11 | 19,403,493.45 | 0.55 | -75.28 | 主要系本期部分自有厂房由投资性房地产转入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所致。 |
在建工程 | 314,195,588.83 | 7.22 | 227,573,398.96 | 6.48 | 38.06 | 主要系本期与新建产业园区相关的支出增加所致。 |
长期待摊费用 | 1,289,531.71 | 0.03 | 2,168,395.82 | 0.06 | -40.53 | 主要系经营租入的固定资产装修费用摊销所致。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17,185,800.80 | 0.40 | 5,726,266.95 | 0.16 | 200.12 | 主要系本期预付光伏组件生产线的设备款增加所致。 |
短期借款 | 160,319,809.70 | 3.69 | 30,031,625.00 | 0.86 | 433.84 | 主要系本期与生产经营支出相关的短期借款增加所致。 |
应付票据 | 106,429,443.22 | 2.45 | 226,967,819.60 | 6.46 | -53.11 | 主要系本期银行承兑汇票到期解付所致。 |
预收款项 | - | - | 21,468.00 | 0.00 | -100.00 | 主要系本期预收房屋租赁费减少所致。 |
合同负债 | 12,818,315.12 | 0.29 | 1,421,144.51 | 0.04 | 801.97 | 主要系本期EPC项目预收的款项增加所致。 |
应交税费 | 26,591,897.23 | 0.61 | 14,332,311.10 | 0.41 | 85.54 | 主要系本期子公司部分电站项目享受所得税优惠政策陆续到期,应付企业所得税增加所致。 |
其他应付款 | 5,620,613.77 | 0.13 | 3,847,833.74 | 0.11 | 46.07 | 主要系本期收到与产业园建设工程相关的履约保证金增加所致。 |
其他流动负债 | 488,127.59 | 0.01 | 371,816.51 | 0.01 | 31.28 | 主要系待转销项税额增加所致。 |
应付债券 | 734,458,501.76 | 16.88 | - | - | - | 主要系本期公司发行可转债所致。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25,425.22 | 0.00 | 8,127.01 | 0.00 | 212.85 | 主要系与租赁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所致。 |
其他说明
各项目金额占总资产比例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2. 境外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截至报告期末主要资产受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 | 期初 | ||||||
账面 余额 | 账面 价值 | 受限类型 | 受限情况 | 账面 余额 | 账面 价值 | 受限类型 | 受限情况 | |
货币资金 | 5,552.73 | 5,552.73 | 质押 | 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5,321.47万元、户用电站农户贷款保证金231.26万元 | 11,494.33 | 11,494.33 | 质押 | 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11,263.07万元、户用电站农户贷款保证金231.26万元 |
在建工程 | 641.31 | 641.31 | 抵押 | 为本公司及子公司的银行借款提供抵押担保 | ||||
固定资产 | 227,527.03 | 172,525.77 | 225,245.62 | 175,983.20 | 抵押 | 为本公司及子公司的银行借款提供抵押担保 | ||
投资性房地产 | 773.11 | 335.00 | 2,893.67 | 1,720.19 | ||||
无形资产 | 2,072.29 | 1,452.98 | 1,194.78 | 833.36 | ||||
合计 | 236,566.47 | 180,507.79 | / | / | 240,828.40 | 190,031.08 | / | / |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行业经营性信息分析
√适用 □不适用
详见“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二、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情况”及“六、公司关于公司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之“(一)行业格局与趋势”。
光伏行业经营性信息分析
1. 光伏设备制造业务
□适用 √不适用
2. 光伏产品关键技术指标
□适用 □不适用
产品类别 | 技术指标 | |
电池组件: | 量产平均组件功率 | 研发最高组件功率 |
晶体硅电池 | 182单晶 144半片 550W | 182单晶 144半片 585W |
指标含义及讨论与分析:组件的标称功率是指在STC条件下,光伏组件的最大功率输出值。目前公司量产和研发的组件均以单晶182半片组件为主,具有质优价廉、稳定可靠的特点。 |
3. 光伏电站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光伏电站开发: | |||||
期初持有电站数及总装机容量 | 报告期内出售电站数及总装机容量 | 期末持有电站数及总装机容量 | 在手已核准的总装机容量 | 已出售电站项目的总成交金额 | 当期出售电站对公司当期经营业绩产生的影响 |
726.49MW | 0MW | 828.40MW | 977.90MW | 0 | 0 |
注:以上数据皆为公司自持分布式光伏电站装机容量数据,不涉及对外出售。其中在手已核准的总装机容量为公司目前累计已备案(包括已并网和未并网)的自持电站装机容量。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本年度光伏电站累计运营情况:
区域
区域 | 装机容量(MW) | 发电量(万千瓦时) | 上网电量(万千瓦时) | 结算电量(万千瓦时) | 上网电价(元/千瓦时) | 电费收入 | 补贴 |
分布式:
分布式: | |||||||
浙江 | 694.10 | 68,775.05 | 14,951.91 | 53,823.14 | 0.42 | 52,814.75 | 429.96 |
江苏 | 63.78 | 6,354.80 | 1,050.95 | 5,303.84 | 0.39 | 3,609.45 | 0.00 |
江西 | 22.31 | 1,911.62 | 394.10 | 1,517.51 | 0.41 | 939.98 | 0.00 |
安徽 | 13.79 | 1,118.75 | 65.89 | 1,052.86 | 0.38 | 644.21 | 0.00 |
广东 | 19.25 | 1,529.76 | 306.39 | 1,223.37 | 0.45 | 882.35 | 42.54 |
天津 | 9.55 | 761.16 | 43.29 | 717.87 | 0.37 | 414.38 | 0.00 |
湖北 | 5.62 | 402.66 | 25.83 | 376.83 | 0.42 | 289.83 | 0.00 |
合计 | 828.40 | 80,853.80 | 16,838.36 | 64,015.42 | - | 59,594.96 | 472.50 |
注:1、以上运营电站数据皆为自持分布式光伏电站数据,其中上网电量为余电上网电量,结算电量为自发自用电量,上网电价为向电网销售余电的度电价格(含税);电费收入包含“自发自用”电量的发电收入、向电网销售“余电”的发电收入、参与绿电交易产生的绿电收入、计入主营业务收入的国补、省补;补贴为计入非经常性损益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地方电价补贴。
2、公司从事光伏发电业务收到的与日常经营紧密相关的政府补助分为国补、省补和地方补助,其中国补、省补计入主营业务收入,地方补助(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地方电价补贴)计入非经常性损益。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地方电价补贴由于与公司的日常经营紧密相关,涉及公司众多全资分布式电站项目子公司(公司目前80余家全资子公司)和不同地区的补助发放主体,补贴标准和补贴发放时间亦有差异,相关补助金额的确认具有连续性,实际补助金额根据最终的发电量确定,平时的确难以准确及时地累计计算,故在公司半年度报告和年度报告中分别做一次性详细披露。2023年度公司收到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地方电价补贴详见本报告“第十一节政府补助”。
3、本年度各地分布式电站补贴情况:
区域 | 容量(MW) | 国补(元/千瓦时) | 省补(元/千瓦时) | 地方电价补贴 |
浙江 | 255.75 | 0.4200 | 0.1000 | 部分有 |
39.88 | 0.3700 | 0.1000 | 部分有 | |
7.94 | 0.0583 | 0.0666 | 无 | |
6.45 | 0.0338 | 0.0666 | 无 | |
49.96 | 0.0236 | 0.0666 | 部分有 | |
2.68 | 0.0201 | 0.0635 | 无 | |
13.31 | 0.0047 | 0.0150 | 无 | |
318.11 | 无 | 无 | 部分有 | |
江苏 | 5.40 | 0.42 | 无 | 无 |
58.38 | 无 | 无 | 部分有 | |
江西 | 22.31 | 无 | 无 | 无 |
安徽 | 13.79 | 无 | 无 | 无 |
天津 | 9.55 | 无 | 无 | 部分有 |
广东 | 19.25 | 无 | 无 | 部分有 |
湖北 | 5.62 | 无 | 无 | 无 |
合计 | 828.40 | - | - | - |
注1:上述部分数据可能存在尾差,系计算时四舍五入所致。注2:由于电站项目并网时间、并网地区不同,补贴金额和补贴时长存在差异,以上为各地区补贴金额情况,其中国补(含竞价补贴)、省补自项目并网后持续发放20年;各个项目地方电价补贴金额和补贴时长根据地方补贴政策存在差异,难以一一详细列示。
□适用 √不适用
4. 推荐使用表格
(1). 光伏产品生产和在建产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产品类别 | 产量 | 产能利用率(%) | 投产工艺路线 | 在建生产线总投资额 | 在建生产线当期投资额 | 设计产能 | (预计)投产时间 | 在建工艺路线 |
电池组件: | ||||||||
晶体硅电池组件 | 140.85MW | 56.34 | 备料-串焊-叠层-镜检-EL测试-层压-削边-半成品检验-装配-固化-清洁-IV测试-成品EL测试-包装 | - | - | 250MW | - | - |
(2). 光伏产品主要财务指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产品类别 | 产销率(%) | 销售收入 | 销售毛利率(%) | ||
境内 | 境外 | 境内 | 境外 | ||
电池组件: | |||||
晶体硅电池 | 23.99 | 4,345.05 | 0 | -1.54 | 0 |
注:公司生产的光伏组件主要用于满足自持电站业务对组件的需求,上表中销售收入为直接对外销售光伏组件的收入,不包括用于建设自持分布式光伏电站的光伏组件及承接EPC配套销售的光伏组件。本期产销率为23.99%,较上年33.85%,下降9.86个百分点,主要原因是本期对外销售光伏组件减少,同时为募投分布式光伏电站项目充分备货,库存光伏组件相应增加。
光伏产品实现境外销售的,应当分国家或地区列示
□适用 √不适用
(3). 光伏电站工程承包或开发项目信息
□适用 √不适用
5.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五) 投资状况分析
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报告期内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情况:
序号 | 公司名称 | 成立时间 | 所属省份 | 注册资本(万元) | 主要从事业务 |
1 | 建湖芯能 | 2023/3 | 江苏省 | 300 | 分布式光伏电站的投资运营 |
2 | 泗阳芯能 | 2023/4 | 江苏省 | 1,000 | (同上) |
3 | 襄阳芯能 | 2023/5 | 湖北省 | 500 | (同上) |
4 | 池州芯能 | 2023/7 | 安徽省 | 500 | (同上) |
5 | 盐城芯创 | 2023/8 | 江苏省 | 1,000 | (同上) |
6 | 无锡芯能 | 2023/8 | 江苏省 | 1,000 | (同上) |
2、报告期内对全资子公司增资情况:
序号 | 公司名称 | 增资时间 | 所属省份 | 增资前 注册资本(万元) | 增资金额(万元) | 增资后 注册资本(万元) | 主要从事业务 |
1 | 德清芯能 | 2023/2 | 浙江省 | 2,000 | 1,000 | 3,000 | 分布式光伏电站的投资运营 |
2 | 广州芯能 | 2023/2 | 广东省 | 500 | 1,000 | 1,500 | (同上) |
3 | 三门芯能 | 2023/3 | 浙江省 | 3,000 | 1,000 | 4,000 | (同上) |
4 | 芜湖芯能 | 2023/3 | 安徽省 | 1,000 | 500 | 1,500 | (同上) |
5 | 淮安科洁 | 2023/3 | 江苏省 | 3,000 | 500 | 3,500 | (同上) |
6 | 湖州科洁 | 2023/4 | 浙江省 | 5,000 | 3,000 | 8,000 | (同上) |
7 | 彭泽芯创 | 2023/6 | 江西省 | 780 | 1,220 | 2,000 | (同上) |
8 | 长兴芯创 | 2023/8 | 浙江省 | 1,500 | 1,500 | 3,000 | (同上) |
9 | 湖州东羿 | 2023/8 | 浙江省 | 500 | 500 | 1,000 | (同上) |
3、报告期内收购电站项目公司情况:
序号 | 公司名称 | 收购时间 | 所属省份 | 收购股权 比例(%) | 收购所支付的金额(万元) | 收购所支付资金的类型 | 主要从事业务 |
1 | 港熠新能源 | 2023/8 | 江苏省 | 100.00 | 0.00 | 不适用 | 分布式光伏电站的投资运营(被收购时持有屋顶资源待建,尚未开展具体业务) |
2 | 圣瑞斯新能源 | 2023/12 | 安徽省 | 100.00 | 0.00 | 不适用 | (同上) |
以上新设立、增加注册资本或收购的子公司均属于全资项目子公司,其主要业务均为分布式光伏电站的投资运营,新设立全资子公司可以加快公司在分布式光伏领域的市场布局,对全资子公司的增资可以增强全资子公司的资本实力,为其拓展、壮大业务规模提供资金支持;被收购公司主要业务为分布式光伏电站的投资运营,被收购时拥有在手的可供建设自持分布式电站的优质屋顶资源,可以使公司自持分布式光伏电站规模进一步扩大。自持电站规模的持续扩大,将为公司提供长期稳定的现金流,为公司的可持续经营能力奠定坚实的基础。
4、报告期内其他对外投资情况:
序号 | 公司名称 | 成立时间 | 所属省份 | 注册资本 (万元) | 主要从事业务 | 与公司关系 |
1 | 经开芯能 | 2023/4 | 浙江省 | 2,000 | 分布式光伏电站的投资运营 | 公司全资子公司芯能惠民持有经开芯能45%股权 |
1. 重大的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2. 重大的非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证券投资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私募基金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报告期内重大资产重组整合的具体进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 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适用 √不适用
(七)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 能发电子 | 海宁茂隆 | 桐乡科联 | 嘉兴科洁 |
注册地 | 浙江省桐乡市 | 浙江省海宁市 | 浙江省桐乡市 | 浙江省嘉兴市 |
法人代表 | 张利忠 | 张利忠 | 张利忠 | 钱鹏飞 |
主要从事业务 | 光伏组件的研发和制造 | 分布式光伏电站的投资运营 | 分布式光伏电站的投资运营 | 分布式光伏电站的投资运营 |
注册资本(万元) | 5,000 | 15,000 | 26,000 | 5,000 |
持股比例(%) | 100.00 | 100.00 | 100.00 | 100.00 |
报告期末资产总额(元) | 117,489,618.96 | 390,206,484.09 | 342,198,878.64 | 179,785,617.03 |
报告期末净资产(元) | 81,292,817.17 | 186,082,668.83 | 188,465,277.58 | 62,718,959.00 |
报告期末营业收入(元) | 173,677,614.74 | 53,198,290.91 | 56,295,240.66 | 39,069,765.45 |
报告期末净利润(元) | 28,501,649.14 | 18,896,931.66 | 14,587,705.04 | 2,141,791.90 |
注:以上为近一期经审计的总资产、净资产、营业收入或净利润占本公司合并报表相应科目5%以上的子公司,其中能发电子近一期经审计的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占本公司合并报表相应科目10%以上,其2023年度主营业务收入为 160,886,414.22元,营业利润为28,462,116.18元。
(八) 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公司关于公司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
(一)行业格局和趋势
√适用 □不适用
1、行业格局
公司所在行业细分领域是工商业分布式光伏领域,工商业分布式光伏主要利用经济较为发达地区闲置屋顶资源建设分布式光伏电站,并通过光伏发电为屋顶资源业主提清洁能源,相较于集中式光伏,工商业
分布式光伏具有个性化、规模小、分散布局、就近发电、就近使用(自发自用,余电上网)、适用各类细分场景的特点,不仅能够有效降低实体经济的用电成本,也能实现降碳减排,是替代化石能源、发展清洁能源的主要方向之一。可有效解决地面集中式光伏电站存在的远距离输送导致的电损、土地占用、弃光、弃电等问题。分布式光伏具有投资收益稳定、闲置资源利用以及国家政策大力支持等优势,随着“双碳目标”的提出和分布式光伏的整县推进,行业的市场认可度不断提高,除原有光伏行业内上市公司和国有企业等主体外,吸引了其他众多投资主体纷纷进入,投资主体呈现多元化的趋势。在分布式光伏领域,行业竞争主要表现如下:
(1)屋顶资源的竞争
屋顶资源是建设分布式光伏电站的基础,也是分布式光伏得以应用的前提。分布式光伏电站对屋顶的荷载、构造、周边环境、电力配套设施、日照情况等方面都有严格要求,且屋顶资源业主需用电量大、产权明晰、资信过关,优质的屋顶资源往往需要经过多次搜寻和筛选才能加以开发;由于屋顶资源业主对光伏电站的安全性、可靠性抱有顾虑,部分业主存在抵触心理,其缺少提供屋顶资源以建设光伏电站的意愿;对于缺少成功案例的竞争者,不具备知名度和品牌效应,无法为屋顶资源业主提供有效项目借鉴,进而无法获取屋顶资源业主充分信任,光伏电站项目难以落地。在对屋顶资源高标准、严要求的背景下,未来在屋顶资源获取方面,业内竞争将愈加激烈。竞争者需拥有专业的屋顶资源开发团队,对屋顶资源实地场景的精细考察,对屋顶资源业主的充分背调,对光伏发电项目可行性深入分析,同时需积累丰富的电站建设经验,具备大量的光伏电站成功案例供屋顶资原业主借鉴,以打消屋顶资原业主顾虑和获取充分信任,形成良好口碑和品牌效应,才能获取优质的屋顶资源,进而保证光伏电站的顺利建设、运营和获取收益。业内竞争者间也因以上条件,产生实力分化。
(2)配套能力的竞争
在工商业分布式光伏项目投资领域内,一些资金实力强,但不具备电站建设相关的专业技术团队的竞争对手,他们往往以投资者身份进入,将屋顶资源整合开发、并网服务、材料供应、电站设计和施工等业务全部外包,致使多个实施环节无法有效管控,建设周期较长,电站建设成本较高,投资回报率较低,进而影响投资积极性,制约投资规模。对于具备电站开发、建设、材料供应、运营、服务一体化能力的竞争者,其可通过各环节的紧密协调和配合,凭借丰富的建设经验、稳定的材料供应、成熟的实施技术,强大的配套能力能够有效控制并降低电站投资成本,最大化享受自持电站的投资收益,进一步增强资金实力,持续推动光伏电站规模的扩大,业内竞争者间也因此产生规模分化。
(3)运维服务的竞争
由于工商业分布式光伏具有分散布局的特点,对于碎片化的电站项目难以形成集中式管理,电站的后续运维不仅需要运维团队,还需要配套相应的监控措施,由于较高的运维成本和管理难度,竞争者往往忽视该部分的资金和技术投入,导致运维质量的下滑,其不仅影响光伏电站发电效率和发电收入,也无法保障电站的运行安全性和供电稳定性,并逐渐失去屋顶资源业主的信任。未来随着工商业分布式光伏规模的持续扩大,电站运维质量影响着电站的发电效益和业务发展的可持续性。对于拥有专业运维团队,配套先进监控设备,以技术和设备有效协同进行电站精细化管理的竞争者,其电站综合运行效率和服务质量将进一步提高,竞争优势不断突显,业内竞争者间也因此产生服务口碑的分化。
相较于行业内的其他竞争者,公司主要竞争优势在于具备较完整的分布式光伏产业链,拥有较强的分布式光伏电站配套能力,提供优质的运维服务。通过众多分布式光伏项目运行的成功案例,塑造了良好的口碑,形成了强大的品牌效应和屋顶资源获取能力。
2、行业趋势
围绕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3060双碳目标”及“2030年风光发电总装机容量1,200GW目标”,目前主要规划文件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发言及规划文件中明确指出推进能源革命,建设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加快发展以风光发电为首的非化石能源,大力提升光伏发电规模,坚持集中式和分布式并举,突出发展东中部分布式能源,是十四五规划期间构建现代能源体系的首要任务,并围绕“3060双碳目标”为2030年光伏发电累计装机规模提出具体任务指标。以上发言及规划表明,未来实现“3060双碳目标”及构建现代化能源体系,将以光伏和风电行业发展作为支撑,光伏发电将由辅助性能源逐渐蜕变为支柱性能源。未来光伏行业将呈现以下发展趋势:
(1)在能源转型政策的扶持下,光伏发电消纳能力不断提升,电力存储相关配套设施逐步更新、完善,光伏电站装机容量将以大规模、高比例、市场化、高质量的形式不断扩大,通过行业的高速发展提升国内非化石能源消费占比将是长期发展趋势。
(2)随着国内工商业的蓬勃发展,工商业用电需求不断增加,未来东中部高耗电、高购电等经济发达地区将是分布式光伏电站规模的重要增长区域,预计2030年风、光发电总装机规模1,200GW目标仅仅只是下限,产业的内在需求将远超这一数值。
(3)随着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加速建设,传统煤电的加以限制,企业碳排放成本将大幅提高,企业对低成本的光伏发电的需求将日益增长,势必激活大量工商业屋顶资源,将为分布式光伏带来巨大的市场空间。
(二)公司发展战略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深耕光伏行业十余年,秉承“让天更蓝,水更清,生活更美好”的企业愿景,围绕“以太阳能分布式为核心,向客户提供更高效、更便捷、更智慧的清洁能源综合服务”的使命,多年来专注于自持分布式光伏电站建设,深耕于太阳能分布式发电这一细分领域,立志成为“碳达峰、碳中和”宏伟目标的先行者、示范者、领跑者。
公司将按照“聚焦自持分布式电站业务,紧跟产品技术发展,围绕主业拓展分布式新应用领域”的业务发展战略,继续增加优质自持电站规模,进一步巩固在分布式领域的行业地位,在立足主业稳健经营的基础上,以分布式客户为基础,结合充电桩、储能、微网、虚拟电厂等技术的应用场景,布局电动汽车充电桩业务,稳步推进工商业储能运营业务,不断拓宽分布式新商业模式。同时依托分布式业务储备的技术,加快多功能、多品类、全功率段的户储产品研发和认证,着力供应体系及销售渠道的搭建,寻求新的利润增长点。
(三)经营计划
√适用 □不适用
2024年,公司将紧紧围绕年度生产经营和发展计划,秉持稳健经营的原则,按照“聚焦分布式电站业务,紧跟产品技术发展,围绕主业拓展分布式新应用领域”的业务发展战略。一方面加快在手电站项目建设、并网节奏,同时推动向全国高耗电、高购电等经济发达地区稳步扩张,积极开发、储备优质屋顶资源,巩固在分布式领域的行业地位,继续保持光伏发电业务量、利齐增的发展态势,实现经营业绩稳步高质量提升。另一方面,积极抓住市场机会,围绕不断扩大的分布式客户资源,布局充电桩业务,加快推进公司储能业务,构建“工商业储能运营+户用储能产品研发与制造”双轮驱动的储能业务发展格局,谋求新的利润增长点。
1、立足本省,辐射全国,推动省内、省外装机规模持续扩张
公司经过多年的业务积累,光伏发电业务已覆盖浙江省绝大部分地区,自持电站中80%以上集中在浙江省。在公司业务发展初期,由于浙江省经济发达,工业用电需求大,光伏产业链完备,分布式光伏电站投资回报率较高,故浙江省为公司前期业务开拓的重点省份。在光伏补贴退坡直至完全取消补贴后,工商业分布式光伏已实现平价上网,对于项目的筛选和投资已无需考虑补贴,那些电价高、用电量大、光照条件好、优质企业多、符合公司投资收益要求的经济发达地区皆是公司的目标市场。近年来公司立足本省辐射全国,不断加大省外市场开拓力度,并取得明显成效。本期公司省外自持电站新增装机40MW,占新增总装机比重为38.97%。省外自持电站累计装机已达134MW,占总装机比重为16.21%,比重较上年末13.02%提升3.19个百分点。自持电站遍布江苏、广东、江西、安徽、湖北、天津等地呈现多点开花,在项目当地已有一定的客户资源基础及可供参考项目案例,公司将围绕当地电站项目,以点带面向其周边地区继续开发、渗透,不断扩大芯能品牌影响力,发挥规模效益,未来省外自持电站装机及占比将会进一步提升。
2、稳步推进工商业储能运营业务,加快户用储能产品的研发与制造
(1)工商业储能业务:随着光伏、风电装机规模及发电量的不断增加,推进新型储能以平抑新能源出力波动是大势所趋。其中,工商业储能贴近于工商业用户侧进行谷充峰放,可实现分布式“虚拟电厂”功能,有效缓解电力系统压力,并获取相关峰谷价差收益及电网需求响应补贴,是一种多方受益的商业模式。当前由于企业充放利用率、变压器容量限制等问题使得经济性仍然欠佳,尚未具备大规模商业化条件。公司前期已实施的多个“网荷光储充智能微网”示范项目,通过项目储备了扎实的技术基础和丰富的实施经验,公司将继续围绕分布式客户资源,优先筛选用电负荷相对平稳、可测,具备连续生产特点的优质高耗能客户,视收益情况灵活投建工商业储能项目,争取在本年促成一定规模的项目落地。未来随着电芯价格的继续下行,经济性的增强,公司将同步加大该业务的开拓力度,实现分布式资源价值的深度挖掘,与客户合作关系的再升级。
(2)户用储能产品研发与制造业务:随着国际争端的加剧,能源危机推动化石能源成本高涨,各国对新能源逐步替代化石能源的决心更加坚定,储能产品作为新能源不可或缺的配套产品,近年来海外对户用离网、离并网和便携式储能等产品需求急剧放大,全球市场保持高速增长。公司前期已进行大量市场调研并对户储产品的开发进行了技术储备,并围绕既有的逆变器研发团队设立户储产品研发中心,目前总共规划三类产品。一是离网储能逆变器,主要面向海外电网不发达地区,如东南亚、非洲、中东等地,现已完成研发设计、产品定型和海外产品认证,具备对外销售资质,已向海外市场小规模投放以测试市场反馈;二是便携式移动电源,主要面向国内市场及国外发达国家市场,现已完成外观优化和产品升级,进入小批量试生产、线上线下试销售阶段。后续将继续开发不同功率产品,以实现全功率段覆盖来满足户外用电不同需求;三是并离网储能逆变器,主要面向欧洲、美国、澳大利亚、日本等高电价地区,目前处于产品测试、调试阶段,预计2024年取得欧盟认证证书,并实现批量生产。公司将在持续优化、打磨产品的基础上,大力完善供应链,加快搭建销售渠道,力争2024年取得一定销售成绩。
(四)可能面对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1、市场开拓风险
公司位于浙江嘉兴海宁,浙江嘉兴是全国分布式光伏的示范区,且浙江省本身工业用电需求大、基础好,分布式光伏发展在国内居于领先地位,公司经过多年的业务积累,具备了较强的经验、技术优势,并通过成功实施的众多项目,以优质的服务形成了良好的口碑和较强的客户粘性,公司分布式光伏业务已拓展到浙江省的绝大部分地区,也开拓了江苏、江西、安徽、天津、广东等地的市场,并积极推进业务向全国范围发展。但在“碳达峰、碳中和”及分布式光伏“整县推进”的背景下,公司在未来业务拓展过程中,将面临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和各地区可能相异的地方产业政策,如果缺乏当地营销网络资源或受到到地方保护主义等不利因素的影响,市场拓展的难度将增加,公司存在一定的市场开拓风险。
虽然存在一定的市场开拓风险,但 “双碳目标”的提出以及能耗双控政策的出台,让闲置的屋顶资源进一步释放,同时随着各个省份大工业用电价格的陆续上调,公司“自发自用,余电上网”分布式电站的投资回报率进一步提高,满足投资条件的屋顶资源更多,许多电价上涨前未达公司投资收益目标而被舍弃的屋顶资源,随着投资回报率的提高,具备“重拾”起来再投资的可能。公司自持“自发自用,余电上网”分布式光伏电站业务市场空间仍无比巨大。
应对措施:公司将充分发挥在分布式领域深耕多年所形成的品牌、经验和技术优势,利用成熟的分布式电站项目实施经验和优质的运维能力和服务等,在保证自持电站投资收益的前提下给客户提供尽可能好的项目体验感和满意度。
2、屋顶租赁稳定性风险
根据公司的发展战略,公司将持续扩大自持工商业屋顶分布式光伏电站规模。公司通过提供电价折扣或者支付固定租金的方式租用屋顶资源业主的闲置屋顶来投资建设自持电站。由于屋顶租赁通常租赁年限较长,一般20年左右,在此过程中,可能发生企业经营不善、建筑物征拆、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等致使屋顶不能继续存续的情况,因此,可能使公司持有的分布式电站资产面临一定的屋顶租赁稳定性风险。
虽然存在一定的屋顶租赁稳定性风险,但公司现有自持电站的屋顶资源业主普遍都是经营风险低、信用风险低、用电量大、经营稳定的优质上市公司和海内外知名企业,在进行投资决策前也已根据政府城建规划等评估了后续企业被政府征拆的风险,同时已为电站资产购买了保险,公司出现屋顶租赁稳定性风险导致公司整体业绩遭受影响的可能性较小。
应对措施:公司会继续通过选择经营稳定的优质企业合作、合同约定违约责任、选择法律上安全性高的建筑物、分散布局屋顶自持电站、为自持电站投保等一系列措施来规避或者降低屋顶租赁稳定性风险。
3、应收账款回收风险
公司自持“自发自用,余电上网”分布式电站的发电收入由四部分组成,一是由屋顶资源业主支付自发自用的电费,二是由电网收购并支付的余电上网电费,三是源于国家可再生能源基金的国家光伏补贴(公司享受补贴的自持电站主要集中在浙江省,以前年度由国家电网下属浙江电网公司先行垫付),四是由省财政拨付的省级光伏补贴(由电网转付)。对于屋顶资源业主需要支付的自发自用部分电费、电网需要支付的余电电费、省财政拨付的省级光伏补贴,公司每月定时与业主、电网进行电费、省级光伏补贴结算,皆能及时、足额收到电费和省级光伏补贴。但随着自持电站规模的持续扩大,应收电费和省级光伏补贴规模将增加,可能存在客户违约或内部控制未能有效执行等情形。对于国家光伏补贴,从本期开始电网不再先行垫付,而是由可再生能源基金下发补贴后由电网转付企业,鉴于当前可再生能源基金的资金来源不足,国家光伏补贴结算周期变长导致发放存在一定滞后,因此公司存在一定的应收账款回收风险。
自发自用电费收取方面,多年来公司以优质的运维服务,赢得了屋顶资源业主的充分认可和信任,已形成了融洽、紧密、共赢的合作关系,从过往历史经验来看,基本不存在电费收取困难的问题。同时工商业分布式光伏具有小而分散的特点,个别电站屋顶资源业主经营存在困难对公司整个自持电站投资收益影响非常有限;余电上网电费及省级光伏补贴方面,公司每月与电网公司定时结算和足额收取,未出现电费及补贴发放滞后的情况;国家光伏补贴方面,2022年8月,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资委同意由两大电网公司分别设立北京、广州可再生能源发展结算服务有限公司,以帮助可再生能源基金统筹解决国家光伏补贴问题,在财政拨款基础上,补贴资金缺口按照市场化原则通过专项融资解决,后续随着方案的落地将有望解决或改善光伏补贴问题。应对措施:电费收取方面,公司将继续采取筛选优质的分布式客户进行投资、与屋顶资源业主签订条款周密、清晰、有效的能源管理合同保障自身合法权益、以优质的服务增强公司美誉度等多种措施降低电费收取所带来的应收账款回收风险,并将严格按照会计政策计提坏账准备;补贴方面,公司将紧密跟踪光伏补贴政策情况,加强补贴收入管理分析,并参考同行业内拥有一定规模的已并网电站公司判定应收风电、光伏的补贴电费组合预期信用损失风险,对相关的应收补贴计提坏账风险准备,以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4、电价下调导致收益率下降风险
公司自持“自发自用,余电上网”分布式光伏电站的核心收益来源于电费收入。电站所发电量业主自用部分在跟用电业主结算电费时,不是约定一个固定的度电价,而是参照资源所在地工商业用电价格给予一定折扣,该方式既能给予客户电价优惠,又能使公司售电价格更具弹性。在工商业用电价格上涨的时候,公司的综合度电收入将提高,从而增加发电收益。而若用电价格下降的时候,分布式光伏电站的收益率将会出现下滑。在当前电价市场化改革背景下,工商业电价存在一定的波动性,公司自持分布式电站业务存在一定的电价下调导致收益率下降的风险。
虽然存在一定的电价下调风险,但是在“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下,工商业企业用能方面,能耗双控政策更趋严格,传统能源使用受限,但新增可再生能源发电不纳入能源消费总量控制,“自发自用,余电上网”分布式光伏因其自发自用经济性强成为工商业主更经济的用能选择,有利于拉动工商业装机需求。同时电价市场化改革后,目录电价被取消,电力被还原商品属性,电价随供需形势变动。根据现阶段一般工商业、大工业交易电价水平测算,“自发自用,余电上网”的工商业分布式光伏电站具备较好的投资回报率。另一方面,随着可再生能源发电总量及占比的提高,配套新型储能将是一种有效平抑可再生能源出力波动的解决方案,而电价上行以拉大峰谷电价差是驱动新型储能大规模、商业化应用的有效途径。未来可再生能源将逐步取代传统化石能源,成为电力供应的主体能源,虽然可再生能源发电量将持续提高,但面对日益增长的庞大用电需求,电力供需仍然趋紧,且为推动新型储能的应用,电价大幅下调的可能性较小,预计电价将在当前位置上合理波动,“自发自用,余电上网”的工商业分布式光伏电站投资回报率大幅降低的可能性较小。
应对措施:公司将实时跟踪工商业电价变动情况,同步测算公司拟建待建分布式项目收益率水平,保证公司新增“自发自用,余电上网”分布式电站项目的经济性。
(五)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七、公司因不适用准则规定或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等特殊原因,未按准则披露的情况和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第四节 公司治理
一、 公司治理相关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公司各项内部控制制度,建立严格有效的内部控制和风险控制体系,全面提升公司经营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及经营层之间按各自的议事规则及工作制度所赋予的职责,各尽其责、恪尽职守、规范运作。
(一)关于股东与股东大会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了1次年度股东大会和2次临时股东大会,全部采取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要求进行,确保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特别是保证了中小股东享有平等地位,能充分行使自己的权利。律师出席会议并进行了现场见证、出具法律意见书,进一步保障了会议的合法有效性。
(二)关于控股股东与公司的关系
控股股东依法行使其权利,承担其义务,切实履行对公司及其他股东的诚信义务。公司与控股股东在人员、资产、财务、机构和业务方面做到“五分开”,公司具有独立完整的业务及自主经营能力;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内部机构均能够独立运作。
(三)关于董事与董事会
公司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3名独立董事,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三个专门委员会,除战略委员会外,其他专业委员会召集人全部由独立董事担任。董事会的人员构成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具备履行职务所需的知识、技能和职业素养;各位董事以认真负责的态度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能够积极参加有关培训,熟悉有关法律、法规,了解作为董事的权利、义务和责任,充分发挥董事在公司经营管理中的重要作用。
(四)关于监事和监事会
公司监事会由2名监事和1名职工监事组成,其人数和人员构成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监事会严格执行《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认真履行自身职责,能够本着对股东负责的精神,对公司日常运作、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行为以及公司财务等的合法合规性进行监督。
(五)关于绩效评价与激励约束机制
公司已建立了企业内部效绩评价考核办法及激励约束机制,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公开、透明,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六)关于相关利益者
公司能够做到充分尊重和维护相关利益者的合法权益,实现股东、员工、政府、债权人以及社会等各方利益的协调平衡;能够与利益相关者积极沟通、合作,共同推动公司持续、和谐地发展。
(七)关于内部控制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规范内部控制的实施,在强化日常监督和专项检查的基础上,对公司关键业务流程、关键控制环节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自我评价,加大了监督检查力度。公司对纳入评价范围的业务与事项均已建立内部控制,并得以有效执行,保护了广大投资者的利益,促进了公司持续稳定发展。
(八)关于信息披露与投资者关系管理
公司能够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及公平地披露有关信息,并确保所有股东有平等的机会获得信息。公司不断完善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安排有专人负责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构建了电话、网络、投资者现场调研接待、开展业绩说明会、投资者走进上市公司活动等多形式的沟通交流方式,认真听取广大投资者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及战略发展等的意见和建议。
(九)关于内幕信息管理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要求,严格执行内幕信息知情人和内部信息使用人的登记与管理,确保公司内幕信息的保密和信息披露工作的公平、公开、公正。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内幕信息知情人在影响公司股价的重大敏感信息披露前利用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况。
公司治理情况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治理的相关规定。
公司治理与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治理的规定是否存在重大差异;如有重大差异,应当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保证公司资产、人员、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独立性的具体措施,以
及影响公司独立性而采取的解决方案、工作进度及后续工作计划
□适用 √不适用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单位从事与公司相同或者相近业务的情况,以及同业竞争或者同业竞争情况发生较大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已采取的解决措施、解决进展以及后续解决计划
□适用 √不适用
三、 股东大会情况简介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决议刊登的指定网站的 查询索引 | 决议刊登的披露日期 | 会议决议 |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 2023年1月31日 | http://www.sse.com.cn/ | 2023年2月1日 | 详见《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07) |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 2023年4月6日 | http://www.sse.com.cn/ | 2023年4月7日 | 详见《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21) |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 2023年12月29日 | http://www.sse.com.cn/ | 2023年12月30日 | 详见《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65)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适用 √不适用
股东大会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关于补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二、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关于<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4、《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5、《关于<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6、《关于<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7、《关于2023年度对外担保计划的议案》;
8、《关于公司向银行等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9、《关于董事2022年度薪酬执行情况及2023年度薪酬考核方案的议案》;10、《关于监事2022年度薪酬执行情况及2023年度薪酬考核方案的议案》;
11、《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12、《关于公司符合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13、《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14、《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15、《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议案》;
16、《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17、《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18、《关于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情况及相关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19、《关于制定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议案》;
20、《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
21、《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22、《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4年-2026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此外,会议听取了《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三、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关于修订<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2、《关于修订<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3、《关于增加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四、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一) 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及报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姓名 | 职务 | 性别 | 年龄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年初持股数 | 年末持股数 | 年度内股份增减变动量 | 增减变动原因 | 报告期内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万元) | 是否在公司关联方获取报酬 |
张利忠 | 董事长 | 男 | 54 | 2011-09-06 | 2024-05-09 | 49,280,000 | 49,280,000 | 0 | / | 216.46 | 否 |
张震豪 | 董事、 总经理 | 男 | 32 | 2018-11-26、 2021-05-10 | 2024-05-09 | 28,560,000 | 28,560,000 | 0 | / | 130.36 | 否 |
戴建康 | 董事 | 男 | 60 | 2011-09-06 | 2024-05-09 | 21,731,400 | 21,731,400 | 0 | / | 0.00 | 是 |
王国盛 | 董事 | 男 | 45 | 2016-08-02 | 2024-05-09 | 0 | 0 | 0 | / | 0.00 | 否 |
刘桓 | 独立董事 | 男 | 69 | 2021-05-10 | 2024-05-09 | 0 | 0 | 0 | / | 12.00 | 否 |
赵雪媛 | 独立董事 | 女 | 53 | 2018-03-04 | 2024-05-09 | 0 | 0 | 0 | / | 12.00 | 否 |
屈三才 | 独立董事 (新任) | 男 | 50 | 2023-01-31 | 2024-05-09 | 0 | 0 | 0 | / | 10.98 | 否 |
钱鹏飞 | 监事会主席 | 男 | 35 | 2021-05-10 | 2024-05-09 | 84,000 | 84,000 | 0 | / | 57.50 | 否 |
陈仲国 | 监事 | 男 | 39 | 2021-05-10 | 2024-05-09 | 0 | 0 | 0 | / | 94.93 | 否 |
潘程强 | 职工代表监事 | 男 | 36 | 2022-01-11 | 2024-05-09 | 0 | 0 | 0 | / | 31.10 | 否 |
张健 | 副总经理、 董事会秘书 | 男 | 49 | 2015-04-03 | 2024-05-09 | 336,000 | 336,000 | 0 | / | 103.76 | 否 |
金治明 | 副总经理 | 男 | 59 | 2015-04-03 | 2024-05-09 | 306,000 | 306,000 | 0 | / | 60.65 | 否 |
陈建军 | 副总经理 | 男 | 39 | 2015-04-03 | 2024-05-09 | 336,000 | 336,000 | 0 | / | 104.27 | 否 |
钱其峰 | 副总经理 | 男 | 43 | 2015-04-03 | 2024-05-09 | 168,000 | 168,000 | 0 | / | 48.47 | 否 |
金炫丽 | 财务总监 | 女 | 38 | 2022-08-13 | 2024-05-09 | 0 | 0 | 0 | / | 89.36 | 否 |
罗小洋 | 独立董事 (离任) | 男 | 48 | 2017-01-24 | 2023-01-06 | 0 | 0 | 0 | / | 0.20 | 否 |
合计 | / | / | / | / | / | 100,801,400 | 100,801,400 | 0 | / | 972.06 | / |
姓名 | 主要工作经历 |
张利忠 | 2008年8月至2015年4月就职于公司,任董事长兼总经理;2015年4月至2016年11月任公司董事长;2016年11月至2021年5月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2021年5月至今任董事长。 |
张震豪 | 2013年9月至2015年9月就读于英国布鲁内尔大学工商管理专业,获硕士学位。2015年9月至2016年11月,任董事长助理、证券事务代表,2016年12月至2021年5月任公司总经理助理。2018年11月26日至2021年5月任公司董事,2021年5月至今任总经理。 |
戴建康 | 2008年8月至2022年12月就职于浙江鸿翔钢结构有限公司,任董事长兼总经理;2023年1月至今就职于浙江鸿翔筑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原浙江鸿翔钢结构有限公司),任董事长; 2011年9月至今任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
王国盛 | 2005年10月加入鼎晖投资,历任投资经理,副总裁,执行董事,现任鼎晖投资创新成长基金高级合伙人。2016年8月2日至今任公司董事。 |
刘桓 | 国务院参事,北京市政协第十一届、十二届和十三届委员会委员、经济委员会副主任、财政预算民主监督小组组长,为中国注册会计师非执业会员。现任中央财经大学财税学院教授。曾任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禾丰牧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外部监事、麦克奥迪(厦门)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5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
赵雪媛 | 现任中央财经大学会计学院教授、会计学院副院长,管理学博士,为中国注册会计师非执业会员。先后担任北京蓝色光标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合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全信传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阳泉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等公司的独立董事。2018年3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
屈三才 | 2000年6月至2011年6月就职于重庆红岩律师事务所,任律师、副主任,期间曾任重庆邮电大学教师,2011年6月至今就职于上海锦天城(重庆)律师事务所,任律师。曾任重庆市九龙坡区人民政府法律顾问、成都康弘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西南政法大学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重庆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员。2023年1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
钱鹏飞 | 2011年9月至今就职于公司,先后任车间主管,厂长,电站事业部大区总监,电站事业部技术运营中心运营部经理。2015年4月至2021年5月任技术运营中心运营部经理、公司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2021年5月至今任技术运营中心运营部经理、公司监事会主席。 |
陈仲国 | 2016年至今就职于公司,曾担任技术运营部运维经理及技术总工程师,现任研发中心研发总监。2021年5月至今任公司监事会监事。 |
潘程强 | 2013年3月至今就职于公司,曾任销售专员、销售主管。现任销售部副经理。2022年1月至今任公司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 |
张健 | 2006年12月至2014年5月就职于中国南玻集团股份公司及其子公司,先后任人力资源经理,集团人力资源总监;2014年5月至2015年3月就职于广州无线电集团及其子公司,任人力资源总监;2015年3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 |
金治明 | 2011年9月至今就职于公司,曾任副总经理,现任副总经理兼户用电站事业部总经理。 |
陈建军 | 2009年10月至2015年1月就职于东莞南玻光伏科技有限公司,先后任内控主管,采购经理,生产经理,厂长助理;现任公司副总经理兼电站事业部总经理。 |
钱其峰 | 2009年2月至今就职于公司,先后任车间主管,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现任公司副总经理、公司研发技术中心主任、知识产权法管理部经理及安全环保部经理。 |
金炫丽 | 2007年7月至2009年2月就职于振石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任会计、主办会计;2009年3月至2011年2月就职于桐乡市德力信会计师事务所,任审计助理;2011年3月至2016年4月就职于浙江方联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任部门经理;2016年5月至今就职于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先后任财务部经理、财务副总监。2022年8月至今任公司财务总监。 |
罗小洋 | 2012年9月至2018年6月就职于北京市时代九和律师事务所任高级合伙人;2018年7月至今任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任高级合伙人;2017年1月至2023年1月任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1月因连续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将满6年离任。 |
其它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情况
1. 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 | 股东单位名称 | 在股东单位担任的职务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张利忠 | 海宁市正达经编有限公司 | 监事 | 2011年3月16日 | / |
张震豪 | 海宁市乾潮投资有限公司 | 监事 | 2010年11月12日 | / |
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的说明 | 张利忠和张震豪董事在股东单位担任监事不领取薪酬。 |
2.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 | 其他单位名称 | 在其他单位担任的职务 | 任期起始 日期 | 任期终止 日期 |
张利忠 | 嘉兴能发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经理 | 2015年3月 | |
张利忠 | 桐乡科联新能源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经理 | 2015年7月 | |
张利忠 | 嘉兴科联新能源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经理 | 2015年10月 | |
张利忠 | 嘉善科洁新能源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经理 | 2015年10月 | |
张利忠 | 嘉兴科洁新能源有限公司 | 经理 | 2015年10月 | |
张利忠 | 海宁茂隆微电网技术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经理 | 2016年1月 | |
张利忠 | 杭州芯能新能源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总经理 | 2016年12月 | |
张利忠 | 浙江芯豪科技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经理 | 2016年12月 | |
张利忠 | 温岭芯能新能源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经理 | 2017年1月 | |
张利忠 | 浙江芯能惠民新能源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经理 | 2017年1月 | |
张利忠 | 岱山芯创新能源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经理 | 2017年3月 | |
张利忠 | 临海芯能新能源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经理 | 2017年6月 | |
张利忠 | 嘉兴乍浦芯创新能源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总经理 | 2017年8月 | |
张利忠 | 义乌芯能新能源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经理 | 2017年9月 | |
张利忠 | 诸暨芯能新能源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经理 | 2017年11月 | |
张利忠 | 南通科洁新能源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总经理 | 2017年12月 | |
张利忠 | 湖州科联新能源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经理 | 2018年8月 | |
张利忠 | 天台芯能新能源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经理 | 2018年9月 | |
张利忠 | 宁波科联光伏科技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经理 | 2018年10月 | |
张利忠 | 兰溪芯能新能源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经理 | 2018年11月 | |
张利忠 | 三门智睿新能源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经理 | 2019年4月 | |
张利忠 | 台州智睿新能源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经理 | 2019年4月 | |
张利忠 | 长兴芯创新能源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总经理 | 2019年5月 | |
张利忠 | 温岭芯科新能源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经理 | 2019年7月 | |
张利忠 | 湖州东羿能源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总经理 | 2019年10月 | |
张利忠 | 绍兴上虞朝晟新能源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经理 | 2019年12月 | |
张利忠 | 海盐智胜新能源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经理 | 2020年3月 | |
张利忠 | 海宁智博新能源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经理 | 2020年3月 | |
张利忠 | 海宁日力新能源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经理 | 2020年3月 | |
张利忠 | 绍兴上虞智恒新能源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经理 | 2020年3月 | |
张利忠 | 桐乡智逸新能源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经理 | 2020年3月 | |
张利忠 | 海宁交能新能源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经理 | 2020年5月 | |
张利忠 | 海宁弘力新能源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经理 | 2020年8月 | |
张利忠 | 海宁芯能微电网技术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经理 | 2021年7月 | |
张震豪 | 嘉兴能发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监事 | 2015年3月 | |
张震豪 | 海宁市柒号体育文化有限公司 | 监事 |
戴建康 | 浙江鸿翔筑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原浙江鸿翔钢结构有限公司) | 董事长兼法定代表人 | ||
戴建康 | 浙江鸿翔筑能钢构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经理兼法定代表人 | ||
戴建康 | 浙江鸿乐光热科技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兼法定代表人 | 2023年7月 | |
戴建康 | 海宁恒限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兼法定代表人 | ||
戴建康 | 浙江聚升建筑节能开发有限公司 | 监事 | ||
王国盛 | 鼎晖股权投资管理(天津)有限公司 | 高级合伙人 | ||
王国盛 | 厦门合顺通财务管理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总经理、法定代表人 | ||
王国盛 | 皇明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 | 监事 | ||
王国盛 | 禧云(天津)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董事 | ||
王国盛 | 禧云宏晟(天津)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 | ||
王国盛 | 禧云世纪供应链管理(天津)有限公司 | 董事 | ||
王国盛 | 禧云时代品牌管理(天津)有限公司 | 董事 | ||
王国盛 | 禧云世纪食安科技(天津)有限公司 | 董事 | ||
王国盛 | 禧云世纪管理咨询(天津)有限公司 | 董事 | ||
王国盛 | 禧云宏晟(天津)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 | ||
王国盛 | XIYUNGUOJIJITUANLIMITED | 董事 | ||
王国盛 | XIYUNGLIMITED | 董事 | ||
王国盛 | XIYUNGUOJILIMITED | 董事 | ||
王国盛 | XIYUNSHIJILIMITED | 董事 | ||
王国盛 | 深圳市逸文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4年1月 | |
刘桓 | 国务院参事室 | 参事 | ||
刘桓 | 中央财经大学 | 教授 | ||
刘桓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监事 | ||
刘桓 | 麦克奥迪(厦门)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
赵雪媛 | 中央财经大学 | 教授、会计学院副院长 | ||
赵雪媛 | 北京华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23年7月 | 2026年7月 |
屈三才 | 上海锦天城(重庆)律师事务所 | 律师 | 2011年6月 | |
屈三才 | 重庆仲裁委员会 | 仲裁员 | 2018年8月 | 2023年7月 |
屈三才 | 西南大学 | 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 | 2016年1月 | 2024年1月 |
屈三才 | 西南政法大学 | 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 | 2016年11月 | |
屈三才 | 成都康弘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16年6月 | 2023年8月 |
屈三才 | 重庆两江新区同泽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 | 监事 | 2008年12月 | |
钱鹏飞 | 淮安科洁新能源有限公司 | 监事 | 2016年11月 | |
钱鹏飞 | 浙江芯豪科技有限公司 | 监事 | 2016年12月 | |
钱鹏飞 | 浙江芯能惠民新能源有限公司 | 监事 | 2017年1月 | |
钱鹏飞 | 三门智睿新能源有限公司 | 监事 | 2019年4月 | |
钱鹏飞 | 台州智睿新能源有限公司 | 监事 | 2019年4月 |
钱鹏飞 | 长兴芯创新能源有限公司 | 监事 | 2019年5月 | |
钱鹏飞 | 温岭芯科新能源有限公司 | 监事 | 2019年7月 | |
钱鹏飞 | 湖州东羿能源有限公司 | 监事 | 2019年10月 | |
钱鹏飞 | 绍兴上虞朝晟新能源有限公司 | 监事 | 2019年12月 | |
钱鹏飞 | 海盐智胜新能源有限公司 | 监事 | 2020年3月 | |
钱鹏飞 | 宜兴芯能新能源有限公司 | 监事 | 2020年3月 | |
钱鹏飞 | 海宁智博新能源有限公司 | 监事 | 2020年3月 | |
钱鹏飞 | 海宁日力新能源有限公司 | 监事 | 2020年3月 | |
钱鹏飞 | 绍兴上虞智恒新能源有限公司 | 监事 | 2020年3月 | |
钱鹏飞 | 桐乡智逸新能源有限公司 | 监事 | 2020年3月 | |
钱鹏飞 | 宜兴芯能新能源有限公司 | 监事 | 2020年3月 | |
钱鹏飞 | 杭州临安芯创新能源有限公司 | 监事 | 2020年4月 | |
钱鹏飞 | 海宁交能新能源有限公司 | 监事 | 2020年5月 | |
钱鹏飞 | 海宁弘力新能源有限公司 | 监事 | 2020年8月 | |
钱鹏飞 | 天津芯能新能源有限公司 | 监事 | 2020年10月 | |
钱鹏飞 | 嘉兴科洁新能源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 | 2020年10月 | |
钱鹏飞 | 海宁市弘日新能源有限公司 | 监事 | 2021年1月 | |
钱鹏飞 | 嘉善智耀新能源有限公司 | 监事 | 2021年1月 | |
钱鹏飞 | 嘉善优窑新能源有限公司 | 监事 | 2021年1月 | |
钱鹏飞 | 常熟绿泰新能源有限公司 | 监事 | 2019年5月 | |
钱鹏飞 | 广州芯能新能源有限公司 | 监事 | 2021年2月 | |
钱鹏飞 | 昆山芯创新能源有限公司 | 监事 | 2021年3月 | |
钱鹏飞 | 常熟众智迅新能有限公司 | 监事 | 2021年5月 | |
钱鹏飞 | 安徽惠雅新能源有限公司 | 监事 | 2021年5月 | |
钱鹏飞 | 金华煜能新能源有限公司 | 监事 | 2021年7月 | |
钱鹏飞 | 韶关芯能新能源有限公司 | 监事 | 2021年7月 | |
钱鹏飞 | 芯能新能源(苏州)有限公司 | 监事 | 2021年8月 | |
钱鹏飞 | 惠州芯能新能源有限公司 | 监事 | 2021年9月 | |
钱鹏飞 | 桐乡芯科新能源有限公司 | 监事 | 2021年10月 | |
钱鹏飞 | 天津普阳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 监事 | 2021年11月 | |
钱鹏飞 | 江西省斯迈达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监事 | 2021年11月 | |
钱鹏飞 | 武汉芯能新能源有限公司 | 监事 | 2021年11月 | |
钱鹏飞 | 合肥芯能新能源有限公司 | 监事 | 2021年11月 | |
钱鹏飞 | 金华芯创新能源有限公司 | 监事 | 2021年12月 | |
钱鹏飞 | 南通芯能新能源有限公司 | 监事 | 2021年12月 | |
钱鹏飞 | 盐城芯能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监事 | 2022年1月 | |
钱鹏飞 | 广东芯能新能源有限公司 | 监事 | 2022年5月 | |
钱鹏飞 | 亳州芯能新能源有限公司 | 监事 | 2022年6月 | |
钱鹏飞 | 吉安芯能新能源有限公司 | 监事 | 2022年6月 | |
钱鹏飞 | 武汉市栎阳新能源有限公司 | 监事 | 2022年10月 | |
钱鹏飞 | 苏州芯科新能源有限公司 | 监事 | 2022年11月 | |
钱鹏飞 | 建湖芯能新能源有限公司 | 监事 | 2023年3月 | |
钱鹏飞 | 湖州市科洁太阳能发电有限公司 | 监事 | 2023年3月 | |
钱鹏飞 | 杭州科洁新能源有限公司 | 监事 | 2023年3月 | |
钱鹏飞 | 德清芯能新能源有限公司 | 监事 | 2023年3月 | |
钱鹏飞 | 芜湖芯能新能源有限公司 | 监事 | 2023年3月 | |
钱鹏飞 | 嘉兴芯能新能源有限公司 | 监事 | 2023年3月 | |
钱鹏飞 | 台州芯能新能源有限公司 | 监事 | 2023年3月 |
钱鹏飞 | 泗阳芯能新能源有限公司 | 监事 | 2023年4月 | |
钱鹏飞 | 襄阳芯能新能源有限公司 | 监事 | 2023年5月 | |
钱鹏飞 | 池州芯能新能源有限公司 | 监事 | 2023年7月 | |
钱鹏飞 | 盐城芯创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监事 | 2023年8月 | |
钱鹏飞 | 江苏港熠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监事 | 2023年8月 | |
钱鹏飞 | 无锡芯能新能源有限公司 | 监事 | 2023年8月 | |
钱鹏飞 | 池州圣瑞斯新能源有限公司 | 监事 | 2023年12月 | |
金治明 | 海宁经开芯能能源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3年4月 | |
罗小洋 | 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 | 高级合伙人 | 2018年7月 | |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的说明 |
(三)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决策程序 | 根据《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和《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薪酬经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及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报股东大会批准;监事的报酬经监事会审议通过后报股东大会批准;高级管理人员的报酬经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报董事会批准。 |
董事在董事会讨论本人薪酬事项时是否回避 | 是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或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事项发表建议的具体情况 |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报酬事项已经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确定依据 | 按照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决策程序,依据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年度薪酬考核方案,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以公司经营指标和综合管理为基础,根据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分管工作的职责以及工作目标,进行综合考核确定。 |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实际支付情况 | 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报酬均及时按月足额发放。 |
报告期末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实际获得的报酬合计 | 972.06万元 |
(四)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姓名 | 担任的职务 | 变动情形 | 变动原因 |
罗小洋 | 独立董事 | 离任 | 独立董事罗小洋先生因连续任职时间将满6年,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独立董事连任时间的规定,于2023年1月申请辞去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公司于2023年1月31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和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补选屈三才先生为独立董事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 |
屈三才 | 独立董事 | 选举 |
(五) 近三年受证券监管机构处罚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六)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五、 报告期内召开的董事会有关情况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会议决议 |
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 | 2023年1月12日 | 详见《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03) |
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 | 2023年1月31日 | 详见《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08) |
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 | 2023年3月15日 | 详见《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09) |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 | 2023年4月27日 | 详见《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26) |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 2023年8月28日 | 详见《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37) |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 2023年10月23日 | 详见《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43) |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 2023年10月24日 | 详见《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47) |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 2023年11月15日 | 详见《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55) |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 2023年12月12日 | 详见《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59) |
六、 董事履行职责情况
(一) 董事参加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情况
董事 姓名 | 是否独立董事 | 参加董事会情况 | 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 |||||
本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 亲自出席次数 | 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 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 | 出席股东大会的次数 | ||
张利忠 | 否 | 9 | 9 | 0 | 0 | 0 | 否 | 3 |
张震豪 | 否 | 9 | 9 | 2 | 0 | 0 | 否 | 3 |
戴建康 | 否 | 9 | 9 | 7 | 0 | 0 | 否 | 3 |
王国盛 | 否 | 9 | 9 | 8 | 0 | 0 | 否 | 3 |
刘桓 | 是 | 9 | 9 | 9 | 0 | 0 | 否 | 3 |
赵雪媛 | 是 | 9 | 9 | 8 | 0 | 0 | 否 | 3 |
屈三才 | 是 | 8 | 8 | 7 | 0 | 0 | 否 | 3 |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年内召开董事会会议次数 | 9 |
其中:现场会议次数 | 0 |
通讯方式召开会议次数 | 0 |
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次数 | 9 |
(二) 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所有董事均亲自出席了董事会,不存在董事缺席董事会的情形。仅召开股东大会时存在董事确因自身公务等其他原因无法现场出席股东大会的情形,但此时董事均会选择以通讯参会的方式出席,未出现董事在股东大会召开过程中无法就股东的质询作出解释和说明的情形。
七、 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一) 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成员情况
专门委员会类别 | 成员姓名 |
审计委员会 | 赵雪媛、屈三才(2023年1月新任)、戴建康、罗小洋(2023年1月离任) |
提名委员会 | 不适用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 不适用 |
战略委员会 | 张利忠、王国盛、刘桓 |
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 刘桓、赵雪媛、张震豪 |
注:审计委员会委员罗小洋因连续任职时间将满6年,于2023年1月申请辞去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公司于2023年1月31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和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补选屈三才先生为独立董事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
(二)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召开5次会议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
2023年3月14日 | 1、《关于<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3、《关于<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4、《关于<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5、《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6、《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开展工作,勤勉尽责,经过充分沟通讨论,一致通过所有议案。 | / |
2023年4月26日 | 1、《关于<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2、《关于审议公司内部审计2023年第一季度工作总结及第二季度工作计划的议案》 | 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开展工作,勤勉尽责,经过充分沟通讨论,一致通过所有议案。 | / |
2023年8月27日 | 1、《关于<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审议公司内部审计2023年第二季度工作总结和第三季度工作计划的议案》 | 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开展工作,勤勉尽责,经过充分沟通讨论,一致通过所有议案。 | / |
2023年10月23日 | 1、《关于<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 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 | / |
2、《关于审议公司内部审计2023年第三季度工作总结和第四季度工作计划的议案》 | 程》等有关规定开展工作,勤勉尽责,经过充分沟通讨论,一致通过所有议案。 | ||
2023年12月19日 | 1、《关于审议会计师对公司2023年报审计预查总结的议案》 2、《关于审议公司内部审计2023年第四季度工作总结的议案》 3、《关于审议公司内部审计2024年第一季度工作计划的议案》 | 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开展工作,勤勉尽责,经过充分沟通讨论,一致通过所有议案。 | / |
(三) 报告期内战略委员会召开2次会议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
2023年3月14日 | 1、《关于审议公司2023年上半年发展战略规划的议案》 2、《关于公司符合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3、《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4、《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5、《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议案》 6、《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7、《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8、《关于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情况及相关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9、《关于制定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议案》 10、《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 11、《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4 年-2026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 战略委员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开展工作,勤勉尽责,经过充分沟通讨论,一致通过议案。 | / |
2023年8月27日 | 1、《关于审议公司2023年下半年发展战略规划的议案》 | 战略委员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开展工作,勤勉尽责,经过充分沟通讨论,一致通过议案。 | / |
(四) 报告期内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2次会议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
2023年1月11日 | 1、《关于审议独立董事候选人资格的议 | 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严格按照 | / |
案》 | 《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开展工作,经过充分沟通,一致通过相关议案。 | ||
2023年3月14日 | 1、《关于董事2022年度薪酬执行情况及2023年度薪酬考核方案的议案》 2、《关于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度薪酬执行情况及2023年度薪酬考核方案的议案》 | 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开展工作,经过充分沟通,认为公司董事高管人员的2022年度考核结果符合公司现行的薪酬考核管理办法,并确定了2023年度薪酬考核方案,一致通过了会议审议的所有议案。 | / |
(五) 存在异议事项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八、 监事会发现公司存在风险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监事会对报告期内的监督事项无异议。
九、 报告期末母公司和主要子公司的员工情况
(一) 员工情况
母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 | 171 |
主要子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 | 116 |
在职员工的数量合计 | 287 |
母公司及主要子公司需承担费用的离退休职工人数 | 8 |
专业构成 | |
专业构成类别 | 专业构成人数 |
生产人员 | 22 |
销售人员 | 25 |
技术人员 | 173 |
财务人员 | 18 |
行政人员 | 49 |
合计 | 287 |
教育程度 | |
教育程度类别 | 数量(人) |
硕士 | 9 |
本科 | 92 |
大专 | 93 |
大专以下 | 93 |
合计 | 287 |
注:以上母公司及主要子公司需承担费用的离退休职工为公司退休返聘人员;行政人员中包含公司经营管理层。
(二) 薪酬政策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推行全员绩效考核,建立健全公司薪酬管理制度,实行以岗定薪、绩效挂钩的薪酬管理制度。各部门围绕公司年度经营目标,修订完善绩效考核指标,实行员工工作业绩与公司经济效益双挂钩的绩效考核制度,员工工资部分与绩效考核结果直接相关。年度公司根据行业、公司业绩状况与员工年度绩效考核
结果进行薪资调整,形成系统的薪酬管理体系。通过薪酬激励机制以及职务晋升机制,强化绩效考核,不断提高管理效能,提升工作业绩。同时,合理配置人力资源,实行变岗变薪的工资制度,员工工资水平随着工作岗位、职责和内容的变化而进行相应的调整,并按规定为员工缴纳住房公积金和社保。
(三) 培训计划
√适用 □不适用
根据公司经营战略目标,结合各部门、各事业部、各下属子公司的培训需求,全年的培训计划制定如下:
一、开拓高层管理者战略思维,提升经营理念:通过参加企业家高端论坛、峰会、国内外企业高级培训讲座等方式,深入了解国内外政治局势和经济形势,开阔经营思路,增强决策潜力、战略开拓潜力及现代经营管理潜力。
二、提高中层管理人员的综合素质:以持续提升中层管理水平为目标,组织开展管理理论及优势企业的学习交流,有效促进中层管理人员计划、组织、领导、控制、协调等管理素养的全面提升。
三、员工专业技术水平的巩固与提升:坚持自主培训为主,委外为辅的原则,整合技术培训资源,集中培训与现场教学相结合,不断巩固和提升分布式电站和储能项目的建设管理及运维技术水平。鼓励员工参与各类专业技能培训,成为一专多能的复合型技术人才,实现个人发展与企业培训需求相统一。
四、优化、细化储能业务模块:通过开展系统运用、优化资源、提升技术等多重培训,提高储能业务供应链运作效益、增强整体竞争能力。在现有销售岗位培训的基础上,加强渠道管理、商务谈判及跨境电商运营等海外市场拓展培训,为公司建立良好的营销团队,促进储能业务板块业绩快速提升。
(四) 劳务外包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劳务外包的工时总数 | 201,811.50小时 |
劳务外包支付的报酬总额 | 4,619,747.05元 |
十、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一) 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执行或调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根据公司于2023年3月15日召开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2023年4月6日召开的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2022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50,00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20元(含税),共派发现金股利6,000万元。资本公积金不转增股本。
2023年4月14日,公司发布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利润分配的股权登记日为2023年4月19日,红利发放日为2023年4月20日。此次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全部实施完成,严格执行了公司章程中的利润分配政策。
(二) 现金分红政策的专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 | √是 □否 |
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和清晰 | √是 □否 |
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 | √是 □否 |
独立董事是否履职尽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 √是 □否 |
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其合法权益是否得到了充分保护 | √是 □否 |
(三) 报告期内盈利且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正,但未提出现金利润分配方案预案的,公司应当详细披
露原因以及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和使用计划
□适用 √不适用
(四) 本报告期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每10股送红股数(股) | 不适用 |
每10股派息数(元)(含税) | 不适用 |
每10股转增数(股) | 不适用 |
现金分红金额(含税) | 60,000,000 |
分红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191,463,333.54 |
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率(%) | 31.34 |
以现金方式回购股份计入现金分红的金额 | 不适用 |
合计分红金额(含税) | 60,000,000 |
合计分红金额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率(%) | 31.34 |
注:上述净利润为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相关要求追溯调整后的数据,比率均为根据调整后的净利润数据计算所得。
十一、 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情况及其影响
(一) 相关激励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
□适用 √不适用
(二) 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激励情况
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员工持股计划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激励措施
□适用 √不适用
(三)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报告期内被授予的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 报告期内对高级管理人员的考评机制,以及激励机制的建立、实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按照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决策程序,依据公司内部薪酬管理制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以公司经营指标和综合管理为基础,根据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具体分管工作的职责以及工作目标,进行年度综合考核确定,并坚持以下原则:
1、坚持薪酬与公司长远利益相结合原则;
2、坚持按劳分配与责、权、利相结合的原则;
3、坚持总体薪酬水平与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相结合的原则;
4、坚持薪酬与公司经营目标挂钩的原则;
5、坚持激励与约束并重的原则。
公司将不断完善绩效考核体系,创新考核方法,在高级管理人员中推行有效激励机制。
十二、 报告期内的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及实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三、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的管理控制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要求,根据相关内控制度,对下属子公司的发展战略规划、组织架构、经营目标和计划、财务管理、重大事项报告等方面进行明确,施行有效监管,并不断完善相关经营管理制度及业务授权审批流程。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断增强内控制度执行力和内控管理有效性。报告期内不存在子公司失去控制的现象。
十四、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相关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芯能科技2023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认为芯能科技公司于2023年12月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是否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是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意见类型: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十五、 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行动自查问题整改情况
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行动自查中公司存在召开股东大会时存在董事因自身公务等其他原因无法现场出席股东大会的问题,此时董事往往都会提交书面请假条手续并保持通讯畅通,以确保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有需要联系董事的情形发生时能随时与董事取得联系并履行相应职责。
问题发现后,公司对此高度重视,后续召开股东大会均督促要求全体董事条件允许的情况下亲自出席股东大会,确因公务原因无法现场参会的以通讯方式出席,避免出现缺席股东大会的情况,以就股东可能的质询和建议做出解释和说明。2023年公司召开的股东大会全体董事均亲自出席股东大会。
十六、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一、 环境信息情况
是否建立环境保护相关机制 | 是 |
报告期内投入环保资金(单位:万元) | 3.57 |
(一) 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的公司及其主要子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重点排污单位之外的公司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 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参照重点排污单位披露其他环境信息
□适用 √不适用
3. 未披露其他环境信息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经核查,公司及所属子公司目前均不属于重点排污单位。公司及所属子公司在日常生产经营中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等环保方面的法律法规,报告期内,未出现因环保问题而受到处罚的情况。
(三) 有利于保护生态、防治污染、履行环境责任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自成立以来,始终秉承“让天更蓝,水更清,生活更美好”的企业愿景,围绕“以太阳能分布式为核心,向客户提供更高效、更便捷、更智慧的清洁能源综合服务”的使命,多年来专注于自持分布式光伏电站建设,深耕于太阳能分布式发电这一细分领域。公司通过大力开展分布式光伏业务,实现了闲置屋顶的资源利用、发电就地消纳。经过多年经营,截止报告期末,公司已先后为超千家企业提供绿色环保方案,自持分布式光伏电站项目及分布式光伏开发及服务项目总规模已超1.3GW,年发电量可超13亿度,年节约标准煤约47万吨,年减少二氧化碳排放约130万吨、减少二氧化硫排放约3.9万吨,为实体经济年节约能源成本超1亿元。未来公司将继续扩大自持分布式光伏电站规模,通过众多分布式光伏项目,加速推进降碳减排,为实现“碳中和”战略目标及节约实体经济成本持续贡献力量。
(四) 在报告期内为减少其碳排放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
是否采取减碳措施 | 是 |
减少排放二氧化碳当量(单位:吨) | 808,538 |
减碳措施类型(如使用清洁能源发电、在生产过程中使用减碳技术、研发生产助于减碳的新产品等) | 使用清洁能源发电,为客户提供分布式光伏清洁用能方案。 |
注:上述减少排放二氧化碳当量以公司自持电站全年所发电量可替代燃煤发电产生同等电量所造成的二氧化碳排放进行测算。以1MW电站为例,其年标准发电量约100万度,相比于燃煤发电,1MW光伏电站可年节约标准煤约360吨,年减少排放二氧化碳约1,000吨,年减少二氧化硫排放约30吨,年减少氮氧化合物排放约15吨。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多年来专注于自持分布式光伏电站建设,深耕于太阳能分布式发电这一细分领域。在各种可再生能源中,太阳能发电具有无污染、可持续、总量大、分布广、利用形式多样等优点,在具备规模开发条件的可再生能源中,能够实现零排放发电。公司为客户提供分布式光伏清洁用能方案,利用太阳能等清洁能源以替代燃煤等化石能源消费,相应每年可减少二氧化碳及多种有害气体和废气排放,为节约能源和减少有害气体排放工作做出积极的贡献。
二、 社会责任工作情况
(一) 是否单独披露社会责任报告、可持续发展报告或ESG报告
□适用 √不适用
(二) 社会责任工作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对外捐赠、公益项目 | 数量/内容 | 情况说明 |
总投入(万元) | 11.04 |
其中:资金(万元) | 11.00 | 给海宁慈善总会、海宁市预算会计核算中心教育分中心捐款 |
物资折款(万元) | 0.04 | 向社区捐赠 |
惠及人数(人) | 不适用 | 涉及公益项目,具体惠及人数无法确定 |
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约6.86亿元,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约2.20亿元,为社会、投资者创造了价值,同时依法纳税,切实履行了企业作为纳税人的社会责任。
在加快发展的同时,公司认真履行社会责任,积极推进企业社会的和谐发展,广泛参与各项社会活动,支持社会公益事业。公司对内建立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加强企业文化建设,积极采取各项措施保护职工的合法权益,提高职工的福利待遇;对外自上市以来公司数次向海宁慈善总会捐款,本年度继续向海宁市慈善总会、海宁市预算会计核算中心教育分中心捐赠;日常通过公司党支部、公司工会,帮助困难群众上岗就业,与社区共同走访社区困难家庭,送去节日关怀慰问,认领“幸福餐桌”老人关爱项目、困难家庭子女关照等微心愿项目,为“共富驿站”购置保障物品,积极参与海宁共富生活集市活动、平安共建、共富农场等公益活动;公司2023年度继续荣获海宁经济开发区、海昌街道等认定的“慈善之星先进单位(四星级)”。未来公司将继续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以实际行动表达企业传递温暖、回馈社会的初心,主动担当新时代赋予企业的社会责任,在奋斗中实现企业高质量可持续发展。
三、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等工作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第六节 重要事项
一、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一) 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承诺背景 | 承诺 类型 | 承诺方 | 承诺内容 | 承诺 时间 | 是否有履行期限 | 承诺期限 | 是否及时严格履行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下一步计划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解决同业竞争 |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张利忠、张文娟、张震豪 | “本人及本人持有权益达50%以上、或本人实际控制的企业或单位(公司除外,以下统称为“附属公司”)截至目前所从事的经营业务、主要产品,与公司目前营业执照上所列明经营范围内的业务及所实际经营业务、主要产品均不存在任何同业竞争,彼此之间也不存在任何正在履行的关联交易。 本人及附属公司目前也没有直接或间接地从事任何与公司及其持有权益在50%以上或实际控制的主体(以下简称“公司子公司”)营业执照上所列明经营范围内的业务或实际从事的业务发生利益冲突或在市场、资源、地域等方面存在竞争的任何业务活动。 本人及附属公司在今后不会直接或间接地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自营、合资或联营且均在其中处于控股或控制地位的)参与或进行与公司及公司子公司实际从事的业务存在直接或间接竞争的任何业务活动(与公司合作开发除外)。凡本人及附属公司有任何商业机会可从事、参与或入股任何可能会与公司实际生产经营构成竞争的业务,本人及附属公司会将上述商业机会优先让予公司。 如本人直接或间接参股的公司、企业从事的业务与公司或公司子公司有竞争,则本人将作为参股股东或促使本人/本公司控制的参股股东对此等事项实施否决权。 | 2018年7月9日 | 否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本人不向其他业务与公司或公司子公司相同、类似或在任何方面构成竞争的公司、企业或其他机构、组织或个人提供公司或公司子公司的专有技术或销售渠道、客户信息等商业秘密。 本人将充分尊重公司的独立法人地位,严格遵守公司的公司章程,保证公司独立经营、自主决策。 本人将积极并善意地履行作为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或公司股份持有人的义务,并承诺不利用作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或公司股份持有人的地位,以借款、代偿债务、代垫款项或者其他方式占用公司的资金或资产,或以任何形式与公司产生直接或间接的实际经营业务上的竞争,或故意促使公司的股东大会或董事会作出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决议。 如果本人违反上述声明、保证与承诺,本人及附属公司从事同业竞争所获得的收益全部归公司所有,同时本人及附属公司放弃此类同业竞争,如导致公司损失的,本人同意就公司的实际损失给予全额赔偿。 本声明、承诺与保证将持续有效,直至本人不再处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地位且不再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为止。 本声明、承诺与保证可被视为对公司及其他股东共同和分别作出的声明、承诺和保证。” | ||||||||
解决同业竞争 | 股东 正达 经编 | “本公司及本公司持有权益达50%以上、或本公司实际控制的企业或单位(公司除外,以下统称为“附属公司”)截至目前所从事的经营业务、主要产品,与公司目前营业执照上所列明经营范围内的业务及所实际经营业务、主要产品均不存在任何同业竞争,彼此之间也不存在任何正在履行的关联交易。 本公司及附属公司目前也没有直接或间接地从事任何与公司及其持有权益在50%以上或实际控制的主体(以下简称“公司子公司”)营业执照上所列明经营范围内的业务或实际从事的业务发生利益冲突或在市场、资源、地域等方面存在竞争的任何业务活动。 本公司及附属公司在今后不会直接或间接地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自营、合资或联营且均在其中处于控股或控制地位的)参与或进行与公司及公司子公司实际从事的业务存在直接或间接竞争的任何业务活动(与公司合作开发除外)。凡本公司及附属公司有任何商业机会可从事、参与或入股任何可能会与公司实际生产经营构成竞争的业务,本公司及附属公司会将上述商业机会优先让予公司。 | 2018年7月9日 | 否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本公司将充分尊重公司的独立法人地位,严格遵守公司的公司章程,保证公司独立经营、自主决策。 本公司将积极并善意地履行作为公司股份持有人的义务,并承诺不利用作为公司股份持有人的地位,以借款、代偿债务、代垫款项或者其他方式占用公司的资金或资产,或以任何形式与公司产生直接或间接的实际经营业务上的竞争,或故意促使公司的股东大会或董事会作出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决议。 如果本公司违反上述声明、保证与承诺,本公司及附属公司从事同业竞争所获得的收益全部归公司所有,同时本公司及附属公司放弃此类同业竞争,如导致公司损失的,本公司同意就公司的实际损失给予赔偿。 本声明、承诺与保证将持续有效,直至本公司不再处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地位为止。 本声明、承诺与保证可被视为对公司及其他股东共同和分别作出的声明、承诺和保证。” | ||||||||
解决关联交易 |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张利忠、张文娟、张震豪 | “本人将严格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以及公司关于关联交易的有关制度的规定行使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股东权利,杜绝一切非法占用公司资金、资产的行为,在任何情况下均不要求公司违规为本人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本人将不利用在公司中的控股股东地位及实际控制人地位,为本人及本人所控制的其他企业(如有)在与公司的关联交易中谋取不正当利益。 本人将尽量避免和减少与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对于无法避免或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关联交易,本人将遵循公平、公正、公允和等价有偿的原则进行,交易价格按市场公认的合理价格确定,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交易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依法签订协议,切实保护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及公司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若违反前述承诺,本人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和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在限期内采取有效措施予以纠正,造成公司或其他股东利益受损的,本人将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 2018年7月9日 | 否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解决关 | 股东 正达 经编 | “本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以及公司关于关联交易的有关制度的规定行使股东权利,杜绝一切非法占用公司资金、资产的行为,在任何情况下均不要求公司违规为本公司提供任何形式 | 2018年7月9日 | 否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联交易 | 的担保,本公司将不利用在公司中的股东地位,为本公司及本公司所控制的其他企业(如有)在与公司的关联交易中谋取不正当利益。 本公司将尽量避免和减少与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对于无法避免或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关联交易,本公司将遵循公平、公正、公允和等价有偿的原则进行,交易价格按市场公认的合理价格确定,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交易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依法签订协议,切实保护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及公司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若违反前述承诺,本公司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和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在限期内采取有效措施予以纠正,造成公司或其他股东利益受损的,本公司将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 |||||||
解决关联交易 | 股东 戴建康 | “本人将严格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以及公司关于关联交易的有关制度的规定行使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股东权利,杜绝一切非法占用公司资金、资产的行为,在任何情况下均不要求公司违规为本人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本人将不利用在公司中股东地位及董事地位,为本人及本人所控制的其他企业(如有)在与公司的关联交易中谋取不正当利益。 本人将尽量避免和减少与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对于无法避免或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关联交易,本人将遵循公平、公正、公允和等价有偿的原则进行,交易价格按市场公认的合理价格确定,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交易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依法签订协议,切实保护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及公司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若违反前述承诺,本人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和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在限期内采取有效措施予以纠正,造成公司或其他股东利益受损的,本人将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 2018年7月9日 | 否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解决关联 | 股东杭州鼎晖新趋势股权投资合伙 | “本企业将严格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以及公司关于关联交易的有关制度的规定行使股东权利,杜绝一切非法占用公司资金、资产的行为,在任何情况下均不要求公司违规为本企业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本企业将不利用在公司中股东地位,为本企业及本企业所控制的其他企业(如有)在与公司的关联交易中谋取不正当利益。 | 2018年7月9日 | 否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交易 | 企业(有限合伙) | 本企业将尽量避免和减少与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对于无法避免或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关联交易,本企业将遵循公平、公正、公允和等价有偿的原则进行,交易价格按市场公认的合理价格确定,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交易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依法签订协议,切实保护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及公司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若违反前述承诺,本企业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和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在限期内采取有效措施予以纠正,造成公司或其他股东利益受损的,本企业将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 ||||||
其他 | 芯能 科技 | “本公司的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招股说明书、其他申请文件以及向各上市中介机构提供的所有材料均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若本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导致对判断本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本公司将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达相关处罚决定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召开董事会会议审议本公司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的方案(包括回购价格、完成时间等,回购价格为本次发行价格加算截至回购日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并提交股东大会作出决议之后实施。本公司应在股份回购义务触发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回购事宜。若公司股票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回购的股份包括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及其派生股份,发行价格将相应进行除权、除息调整。 若因本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在该等违法事实被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或司法机关认定后,本公司将本着简化程序、积极协商、先行赔付、切实保障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原则,按照投资者直接遭受的可测算的经济损失选择与投资者和解、通过第三方与投资者调解等方式积极赔偿投资者由此遭受的直接经济损失,不包括间接损失。具体的赔偿标准、赔偿主体范围、赔偿金额等细节内容待上述情形实际发生时,依据最终确定的赔偿方案为准。 若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本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具体原因及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将在限期内继续履行前述承诺,同时因违反上述承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依法赔 | 2018年7月9日 | 否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偿投资者损失,赔偿金额依据本公司与投资者协商确定的金额,或中国证监会、司法机关认定的方式或金额确定。” | ||||||||
其他 |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张利忠、张文娟、张震豪 | “发行人的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招股说明书、其他申请文件以及向各上市中介机构提供的所有材料均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若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导致对判断发行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本人将投票同意发行人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的方案,且购回已转让的原限售股份(如有)。回购价格为本次发行价格加算截至回购日银行同期存款利息。若发行人股票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回购的股份包括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及其派生股份,发行价格将相应进行除权、除息调整。 若因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在该等违法事实被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或司法机关认定后,本人将本着简化程序、积极协商、先行赔付、切实保障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原则,按照投资者直接遭受的可测算的经济损失选择与投资者和解、通过第三方与投资者调解等方式积极赔偿投资者由此遭受的直接经济损失,不包括间接损失。具体的赔偿标准、赔偿主体范围、赔偿金额等细节内容待上述情形实际发生时,依据最终确定的赔偿方案为准。 如违反上述承诺,本人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具体原因及向发行人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将在限期内继续履行前述承诺,同时因违反上述承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赔偿金额依据本人与投资者协商确定的金额,或中国证监会、司法机关认定的方式或金额确定。 本人以当年度以及以后年度发行人利润分配方案中享有的利润分配作为履约担保,且若未履行上述赔偿义务,则在履行承诺前,所持的发行人股份不得转让。” | 2018年7月9日 | 否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 “发行人的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招股说明书、其他申请文件以及向各上市中介机构提供的所有材料均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若因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 | 2018年7月9日 | 否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损失。在该等违法事实被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或司法机关认定后,本人将本着简化程序、积极协商、先行赔付、切实保障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原则,按照投资者直接遭受的可测算的经济损失选择与投资者和解、通过第三方与投资者调解等方式积极赔偿投资者由此遭受的直接经济损失,不包括间接损失。具体的赔偿标准、赔偿主体范围、赔偿金额等细节内容待上述情形实际发生时,依据最终确定的赔偿方案为准。 如违反上述承诺,本人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具体原因及向发行人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将在限期内继续履行前述承诺,同时因违反上述承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赔偿金额依据本人与投资者协商确定的金额,或中国证监会、司法机关认定的方式或金额确定。 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以当年度以及以后年度在公司所获薪酬作为上述承诺的履约担保。” | |||||||||
与再融资相关的承诺 | 其他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 1、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本人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本人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本人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若公司后续推出公司股权激励政策,本人承诺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本人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人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7、本人承诺出具日后至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实施完毕前,若监管机构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监管机构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监管机构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8、本人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同意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监管措施。 | 2023年10月23日 | 否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张利忠、张文娟和张震豪 | 1、本人承诺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 2、本人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人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自本承诺出具日至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实施完毕前,若监管部门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监管部门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监管部门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本人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同意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监管措施。 | 2023年10月23日 | 否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股东正达经编、乾潮投资 | 1、自本承诺出具之日起前六个月内,本企业不存在减持公司股票的情形。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企业也不存在减持公司股票的计划或安排。 2、若在本次可转债发行首日前六个月内本企业存在减持公司股票的情形,本企业承诺将不参与本次可转债发行认购,亦不会委托其他主体参与本次可转债发行认购。 3、若在本次可转债发行首日前六个月内本企业不存在减持公司股票的情形,本企业将根据市场情况决定是否参与本次可转债发行认购。若认购成功,本企业承诺将严格遵守短线交易的相关规定,即自本次可转债发行首日起至本次可转债发行完成后六个月内不减持公司股票及本次发行的可转债。 4、如本企业违反上述承诺违规减持,由此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本企业将依法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 2023年10月23日 | 是 | 自本承诺出具日至本次可转债发行完成后六个月内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张利忠、张震豪、张文娟及其一致行动人张佳颖 | 1、自本承诺出具之日起前六个月内,本人不存在减持公司股票的情形。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人也不存在减持公司股票的计划或安排。 2、若在本次可转债发行首日前六个月内本人存在减持公司股票的情形,本人承诺将不参与本次可转债发行认购,亦不会委托其他主体参与本次可转债发行认购。 3、若在本次可转债发行首日前六个月内本人不存在减持公司股票的情形,本人将根据市场情况决定是否参与本次可转债发行认购。若认购成功,本人承诺将严格遵守短线交易的相关规定,即自本次可转债发行首日起至本次可转债发行完成后六个月内不减持公司股票及本次发行的可转债。 | 2023年10月23日 | 是 | 自本承诺出具日至本次可转债发行完成后六个月内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4、若认购成功,本人保证本人之配偶、父母、子女将严格遵守短线交易的相关规定,即自本次可转债发行首日起至本次可转债发行完成后六个月内不减持公司股票及本次发行的可转债。 5、如本人违反上述承诺违规减持,由此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本人将依法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 ||||||||
其他 | 公司董事张利忠、张震豪、戴建康、王国盛,监事钱鹏飞、陈仲国、潘程强,高管张震豪、张健、金治明、陈建军、钱其峰、金炫丽 | 1、自本承诺出具之日起前六个月内,本人不存在减持公司股票的情形。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人也不存在减持公司股票的计划或安排。 2、若在本次可转债发行首日前六个月内本人存在减持公司股票的情形,本人承诺将不参与本次可转债发行认购,亦不会委托其他主体参与本次可转债发行认购。 3、若在本次可转债发行首日前六个月内本人不存在减持公司股票的情形,本人将根据市场情况决定是否参与本次可转债发行认购。若认购成功,本人承诺将严格遵守短线交易的相关规定,即自本次可转债发行首日起至本次可转债发行完成后六个月内不减持公司股票及本次发行的可转债。 4、若认购成功,本人保证本人之配偶、父母、子女将严格遵守短线交易的相关规定,即自本次可转债发行首日起至本次可转债发行完成后六个月内不减持公司股票及本次发行的可转债。 5、如本人违反上述承诺违规减持,由此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本人将依法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 2023年10月23日 | 是 | 自本承诺出具日至本次可转债发行完成后六个月内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独立董事刘桓、赵雪媛、屈三才 | 本人及本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承诺不认购本次可转债,并自愿接受本承诺函的约束。若本人及本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违反上述承诺的,依法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若给发行人和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 2023年10月23日 | 是 | 自本承诺出具日至公司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实施完毕前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二) 公司资产或项目存在盈利预测,且报告期仍处在盈利预测期间,公司就资产或项目是否达到原盈利预测及其原因作出说明
□已达到 □未达到 √不适用
(三) 业绩承诺的完成情况及其对商誉减值测试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二、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违规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公司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非标准意见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五、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和影响的分析说明
(一)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详见附注之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之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二)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的沟通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审批程序及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年度会计政策变更均为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政策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属于公司自主变更会计政策的情形,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就会计变更的具体情况进行了公告,详见《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18)。
六、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现聘任 |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报酬 | 90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年限 | 9年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姓名 | 黄加才、李明亮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审计服务的累计年限 | 黄加才3年、李明亮1年 |
注:上述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报酬90万仅为2023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费用,不包含计入可转债发行费用的会计师费用等。
名称 | 报酬 | |
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 |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20 |
保荐人 |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816.77 |
注:上表中保荐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报酬为公司2023年度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承销保荐费用及持续督导和受托管理费用。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23年4月6日,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继续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的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审计期间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审计费用较上一年度下降20%以上(含20%)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七、面临退市风险的情况
(一)导致退市风险警示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适用 √不适用
(三)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八、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九、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年度公司有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年度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十、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涉嫌违法违规、受到处罚及整改情
况
□适用 √不适用
十一、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诚信状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失信情况,不存在未履行法院生效判决、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等情况。
十二、重大关联交易
(一)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一、关联事项基本情况:
关联交易事项一: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芯能惠民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芯能惠民”)拟与参股公司海宁经开芯能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经开芯能”,芯能惠民持股45%)签署《光伏系统销售及服务合同》,约定芯能惠民向经开芯能出售安装容量为458.25KWP (以实际并网容量为准)的户用光伏发电系统,合同结算总价为177.84万元。关联交易事项二:公司拟与经开芯能开展业务合作并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协议约定经开芯能后续经营业务包括屋顶太阳能光伏电站、储能等业务优先由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提供EPC服务,相关业务合作交易金额不超过5,000万元。具体项目合同另行签订。
上述关联交易已经公司董事会2023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和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13日发布的《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59)、《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参股公司开展业务合作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63)。
二、关联事项后续进展:
关联交易事项一:截至期末,芯能惠民已收款项约142.97万元,合同尚未全部实施完毕。
关联交易事项二:目前已签订具体项目合同,截至期末,嘉兴科洁已收款项约为205.48万元。
截至期末,上述关联交易共形成合同负债315.04万元,详见“第十节财务报告之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二)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4、 涉及业绩约定的,应当披露报告期内的业绩实现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共同对外投资的重大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五)公司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公司控股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金融业务
□适用 √不适用
(六)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三、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一) 托管、承包、租赁事项
1、 托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承包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租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 元 币种: 人民币
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担保方 | 担保方与上市公司的关系 |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发生日期(协议签署日) | 担保 起始日 | 担保 到期日 | 担保类型 | 担保物(如有)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担保是否逾期 | 担保逾期金额 | 反担保情况 | 是否为关联方担保 | 关联 关系 | |
报告期内担保发生额合计(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0 | ||||||||||||||
报告期末担保余额合计(A)(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0 | ||||||||||||||
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 |||||||||||||||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担保发生额合计 | 271,010,000 | ||||||||||||||
报告期末对子公司担保余额合计(B) | 1,014,647,809 | ||||||||||||||
公司担保总额情况(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担保总额(A+B) | 1,014,647,809 | ||||||||||||||
担保总额占公司净资产的比例(%) | 48.99 | ||||||||||||||
其中: | |||||||||||||||
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金额(C) | 0 | ||||||||||||||
直接或间接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对象提供的债务担保金额(D) | 20,770,000 | ||||||||||||||
担保总额超过净资产50%部分的金额(E) | 0 | ||||||||||||||
上述三项担保金额合计(C+D+E) | 20,770,000 | ||||||||||||||
未到期担保可能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说明 | 截至报告期末,各接受担保的公司全资子公司经营情况正常,预计出现未到期担保需实际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的可能性小。 | ||||||||||||||
担保情况说明 | 公司发生的担保均为公司为全资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或全资子公司为全资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公司于2022年5月16日召开的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对外担保计划的议案》,议案主要内容为: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及资金需求,公司及全资 |
(三) 委托他人进行现金资产管理的情况
1. 委托理财情况
(1) 委托理财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单项委托理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委托理财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2. 委托贷款情况
(1) 委托贷款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单项委托贷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委托贷款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 其他重大合同
□适用 √不适用
十四、募集资金使用进展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一) 募集资金整体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来源 | 募集资金到位时间 | 募集资金总额 | 其中:超募资金金额 | 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1)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2)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进度(%)(3)=(2)/(1) | 本年度投入金额(4) | 本年度投入金额占比(%)(5)=(4)/(1)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发行可转换债券 | 2023年11月1日 | 88,000.00 | 0.00 | 86,956.04 | 88,000.00 | 86,956.04 | 41,850.49 | 48.13 | 41,850.49 | 48.13 | 不适用 |
(二) 募投项目明细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 项目性质 | 是否涉及变更投向 | 募集资金来源 | 募集资金到位时间 | 是否使用超募资金 | 项目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1) | 本年投入金额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2)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进度(%) (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是否已结项 | 投入进度是否符合计划的进度 | 投入进度未达计划的具体原因 | 本年实现的效益 | 本项目已实现的效益或者研发成果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如是,请说明具体情况 | 节余金额 |
分布式光 | 生产建设 | 否 | 发行可转 | 2023年11 | 否 | 61,600.00 | 61,600.00 | 18,625.74 | 18,625.74 | 30.24 | 注1 | 否 | 是 | 不适用 | 1,009.16 | 注1 | 不适用 | 42,974.26 |
伏电站建设项目 | 换债券 | 月1日 | ||||||||||||||||
偿还银行贷款 | 补流还贷 | 否 | 发行可转换债券 | 2023年11月1日 | 否 | 26,400.00 | 25,356.04 | 23,224.75 | 23,224.75 | 91.59 | 不适用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2,131.29 |
注1: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分布式光伏电站中已全部并网项目备案装机容量为64.12MW,实际建成装机容量为58.43MW;部分并网项目备案装机容量为6MW,其中已建成装机容量为3.66MW,预计后续可建装机容量为2.34MW;在建项目备案装机容量为33.37MW;待建项目备案装机容量100.82MW。注2: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86,956.04万元,低于原预案拟投入的募集资金金额88,000.00万元。为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公司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及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经公司2023年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对募集资金使用安排进行调整。分布式光伏电站建设项目投入额度不变,差异部分调减用于偿还银行贷款的募集资金金额。注3:上表中节余金额未包含募集资金产生的利息。截止本期末,募集资金利息收入净额为 175.43 万元,实际结余募集资金为 45,280.98 万元。
(三) 报告期内募投变更或终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 报告期内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1、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023年11月15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18,158.23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上述投入及置换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并由其出具《关于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3〕9828号)。
2、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2023年12月12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通过了《关于增加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公司拟在保持募集资金继续投向分布式光伏电站的前提下,增加公司2023年度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分布式光伏电站建设项目”的投资总额及项目总装机容量,拟投入的募集资金金额保持不变。在增加部分分布式光伏电站建设项目作为募投项目前,募投涉及分布式光伏项目总规模约为166.26MW,投资总金额为72,340.78万元,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为61,600.00万元,项目的实施地点分布于浙江省、江苏省、广东省、湖北省、安徽省及天津市,项目总数量为55个。在增加部分分布式光伏电站建设项目作为募投项目后,募投涉及分布式光伏项目总规模增加到204.31MW,投资总金额为77,845.94万元,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不变仍为61,600.00万元,项目实施地点仍分布于浙江省、江苏省、广东省、湖北省、安徽省及天津市,项目总数量增加到67个。
十五、其他对投资者作出价值判断和投资决策有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 股本变动情况
(一) 股份变动情况表
1、 股份变动情况表
报告期内,公司股份总数及股本结构未发生变化。
2、 股份变动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股份变动对最近一年和最近一期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如有)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适用 √不适用
(二) 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证券发行与上市情况
(一) 截至报告期内证券发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币种:人民币
股票及其衍生证券的种类 | 发行日期 | 发行价格(或利率) | 发行数量 | 上市日期 | 获准上市交易数量 | 交易终止日期 |
可转换公司债券、分离交易可转债 | ||||||
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 | 2023年10月26日 | 100元/张 | 880万张 | 2023年11月24日 | 880万张 | 2029年10月25日(非交易日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 |
截至报告期内证券发行情况的说明(存续期内利率不同的债券,请分别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146号)核准,公司于2023年10月26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了88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8.80亿元,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六年,债券利率分别为第一年0.30%、第二年0.50%、第三年1.00%、第四年1.50%、第五年2.00%、第六年2.50%。
经上交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3〕255号文同意,公司88,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3年11月24日起在上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芯能转债”,债券代码“113679”。
“芯能转债”转股的起止日期为2024年5月1日(非交易日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至2029年10月25日(非交易日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当前转股价格为13.10元/股。
(二) 公司股份总数及股东结构变动及公司资产和负债结构的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现存的内部职工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 股东总数
截至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39,677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38,926 |
(二) 截至报告期末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 |||||||
股东名称 (全称) | 报告期内增减 | 期末持股数量 | 比例(%) | 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 股东性质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海宁市正达经编有限公司 | 0 | 69,920,000 | 13.98 | 0 | 无 | 0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张利忠 | 0 | 49,280,000 | 9.86 | 0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张震豪 | 0 | 28,560,000 | 5.71 | 0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张文娟 | 0 | 25,200,000 | 5.04 | 0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戴建康 | 0 | 21,731,400 | 4.35 | 0 | 质押 | 7,900,000 | 境内自然人 |
海宁市乾潮投资有限公司 | 0 | 12,600,000 | 2.52 | 0 | 无 | 0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潘国琦 | 1,540,000 | 8,200,000 | 1.64 | 0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创新未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 1,158,216 | 7,749,916 | 1.55 | 0 | 无 | 0 | 其他 |
杭州鼎晖新趋势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2,500,378 | 7,499,622 | 1.50 | 0 | 无 | 0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鸿阳6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184,600 | 7,304,200 | 1.46 | 0 | 无 | 0 | 其他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股份种类及数量 | |||||
种类 | 数量 | ||||||
海宁市正达经编有限公司 | 69,92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69,920,000 | ||||
张利忠 | 49,28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49,280,000 | ||||
张震豪 | 28,56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28,560,000 | ||||
张文娟 | 25,2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25,200,000 |
戴建康 | 21,731,400 | 人民币普通股 | 21,731,400 |
海宁市乾潮投资有限公司 | 12,6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2,600,000 |
潘国琦 | 8,2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8,200,000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创新未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 7,749,916 | 人民币普通股 | 7,749,916 |
杭州鼎晖新趋势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7,499,622 | 人民币普通股 | 7,499,622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鸿阳6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7,304,200 | 人民币普通股 | 7,304,200 |
前十名股东中回购专户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上述股东委托表决权、受托表决权、放弃表决权的说明 | 不适用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张利忠、张文娟系夫妻关系,其子为张震豪,同时,张利忠系芯能科技董事长,张震豪为公司董事兼总经理。2013年5月5日,三人签署《一致行动协议》,同意在芯能科技的股东大会表决投票时采取一致行动,上述三人对芯能科技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及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及任命均具实质影响,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张利忠持有正达经编90%的股权,张文娟持有正达经编10%的股权,张震豪持有乾潮投资51.2%的股权;张文娟持有乾潮投资12.8%的股权,正达经编持有乾潮投资36%的股权。 除此之外,公司未知上述无限售股东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关系。 |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 | 不适用 |
注1:截至2023年12月31日,股东海宁市正达经编有限公司通过信用账户持有公司35,000,000股,股东海宁市乾潮投资有限公司通过信用账户持有公司12,600,000股,股东潘国琦通过信用账户持有公司8,200,000股。前十名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十名股东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前十名有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数量及限售条件
□适用 √不适用
(三) 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新股成为前10名股东
□适用 √不适用
四、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 控股股东情况
1 法人
□适用 √不适用
2 自然人
√适用 □不适用
姓名 | 张利忠 |
国籍 | 中华人民共和国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 否 |
主要职业及职务 | 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
姓名 | 张文娟 |
国籍 | 中华人民共和国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 否 |
主要职业及职务 | 海宁市正达经编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经理 |
姓名 | 张震豪 |
国籍 | 中华人民共和国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 否 |
主要职业及职务 | 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 |
3 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情况的特别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变更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二) 实际控制人情况
1 法人
□适用 √不适用
2 自然人
√适用 □不适用
姓名 | 张利忠 |
国籍 | 中华人民共和国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 否 |
主要职业及职务 | 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
过去10年曾控股的境内外上市公司情况 | 不适用 |
姓名 | 张文娟 |
国籍 | 中华人民共和国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 否 |
主要职业及职务 | 海宁市正达经编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经理 |
过去10年曾控股的境内外上市公司情况 | 不适用 |
姓名 | 张震豪 |
国籍 | 中华人民共和国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 否 |
主要职业及职务 | 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 |
过去10年曾控股的境内外上市公司情况 | 不适用 |
3 公司不存在实际控制人情况的特别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报告期内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6 实际控制人通过信托或其他资产管理方式控制公司
□适用 √不适用
(三)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其他情况介绍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为张利忠、张文娟、张震豪,张利忠、张文娟系夫妻关系,其子为张震豪。三人直接持有并通过法人股东海宁市正达经编有限公司和海宁市乾潮投资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37.11%股份,加上张佳颖(张利忠、张文娟夫妇之女,张震豪之妹)作为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1%股份,合计持有公司股份的38.11%。
五、 公司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比例达到 80%
以上
□适用 √不适用
六、 其他持股在百分之十以上的法人股东
□适用 √不适用
七、 股份限制减持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八、 股份回购在报告期的具体实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一、企业债券、公司债券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
□适用 √不适用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一) 转债发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146号)核准,公司于2023年10月26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了88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8.80亿元,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六年,债券利率分别为第一年0.30%、第二年0.50%、第三年1.00%、第四年1.50%、第五年2.00%、第六年2.50%。
经上交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3〕255号文同意,公司88,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3年11月24日起在上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芯能转债”,债券代码“113679”。
“芯能转债”转股的起止日期为2024年5月1日(非交易日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至2029年10月25日(非交易日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当前转股价格为13.10元/股。
(二) 报告期转债持有人及担保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可转换公司债券名称 | 芯能转债 |
期末转债持有人数 | 36,259 |
本公司转债的担保人 | 无 |
前十名转债持有人情况如下: | ||
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名称 | 期末持债数量(元) | 持有比例(%) |
海宁市正达经编有限公司 | 123,059,000 | 13.98 |
张利忠 | 86,733,000 | 9.86 |
张震豪 | 50,266,000 | 5.71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易方达双债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 44,526,000 | 5.06 |
张文娟 | 44,352,000 | 5.04 |
戴建康 | 38,247,000 | 4.35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易方达稳健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 23,125,000 | 2.63 |
海宁市乾潮投资有限公司 | 22,176,000 | 2.52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富国收益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 15,184,000 | 1.73 |
潘国琦 | 14,432,000 | 1.64 |
(三) 报告期转债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转债累计转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 转股价格历次调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 公司的负债情况、资信变化情况及在未来年度还债的现金安排
√适用 □不适用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资产负债率为52.39%,较上年末49.67%增加了2.72个百分点。公司2023年度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经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证鹏元”)评级,根据中证鹏元出具的信用评级报告,芯能科技主体信用等级为AA-,本次可转债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稳定。公司各方面经营情况稳定,资信情况良好,公司通过秉持稳健经营的原则和合理的业务发展战略,为日常经营获取稳定的经营性现金流量。公司报告期内的经营增长,可为公司未来年度支付可转换公司债券利息、偿付债券提供稳定、充足的营运资金。公司将根据本次可转债本息未来到期支付安排合理调度分配资金,保证按期支付到期利息和本金。
(六) 转债其他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第十节 财务报告
一、 审计报告
√适用 □不适用
审 计 报 告天健审〔2024〕683号
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芯能科技公司)财务报表,包括2023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3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芯能科技公司2023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3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芯能科技公司,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我们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
(一) 收入确认
1. 事项描述
相关信息披露详见财务报表附注之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之收入、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之合并利润表项目注释之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其他重要事项之分部信息。
芯能科技公司主要从事分布式光伏电站发电、光伏产品销售、光伏电站项目相关服务和充电桩充电服务等业务。2023年度,芯能科技公司财务报表所示营业收入项目金额为人民币68,621.37万元。
由于营业收入是芯能科技公司关键业绩指标之一,各产品或服务收入的具体确认方法不同且较复杂,可能存在芯能科技公司管理层(以下简称管理层)通过不恰当的收入确认以达到特定目标或预期的固有风险,因此我们将收入确认确定为关键审计事项。
2. 审计应对
针对收入确认,我们实施的审计程序主要包括:
(1) 了解与收入确认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评价这些控制的设计,确定其是否得到执行,并测试相关内部控制的运行有效性;
(2) 检查销售合同,了解主要合同条款或条件,评价收入确认方法是否适当;
(3) 对营业收入及毛利率按月度和具体业务等实施实质性分析程序,识别是否存在重大或异常波动,并查明波动原因;
(4) 以抽样方式检查与收入确认相关的支持性文件,包括销售合同、销售发票、发货单、客户签收单、并网验收单、电费结算单等;
(5) 以抽样方式检查销售收款的银行进账单据,核对收款单位、金额和日期等与收款凭证是否一
致;
(6) 结合应收账款函证,以抽样方式向主要客户函证本期销售额及应收账款余额;
(7) 采取抽样方式,现场查看分布式光伏项目装机容量与台账记载是否一致,其是否已并网投入使用;
(8) 对资产负债表日前后确认的营业收入实施截止测试,评价营业收入是否在恰当期间确认;
(9) 检查与营业收入相关的信息是否已在财务报表中作出恰当列报。
(二) 固定资产及在建工程(不含工程物资)的账面价值
1. 事项描述
相关信息披露详见财务报表附注之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之固定资产、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之在建工程、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之合并资产负债表项目注释之固定资产、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之合并资产负债表项目注释之在建工程。
截至2023年12月31日,芯能科技公司固定资产及在建工程(不含工程物资)的账面余额为人民币410,253.85万元,累计折旧为人民币96,682.76万元,减值准备为人民币1,844.86万元,账面价值为人民币311,726.23万元,占合并资产总额的71.65%。
由于固定资产及在建工程(不含工程物资)的账面价值金额重大,因此我们将固定资产及在建工程(不含工程物资)的账面价值确定为关键审计事项。
2. 审计应对
针对固定资产及在建工程(不含工程物资)的账面价值,我们实施的审计程序主要包括:
(1) 实地查看和监盘固定资产,确定其数量,了解其使用情况、状态,判断是否存在减值迹象;
(2) 查阅长期资产的购置合同、发票及产权证明资料,核实公司长期资产采购真实性及资产权属情况;
(3) 查看电站监控系统,检测并测算其发电情况,与实际发电量进行对比,结合资产运行效率,判断是否存在减值迹象;
(4) 对公司长期资产减值准备进行重新计算,复核减值金额的准确性;
(5) 检查长期资产减值相关信息在财务报表中的列报和披露情况。
四、其他信息
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年度报告中涵盖的信息,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
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
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到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
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在这方面,我们无任何事项需要报告。
五、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芯能科技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计划进行清算、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芯能科技公司治理层(以下简称治理层)负责监督芯能科技公司的财务报告过程。
六、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一) 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二) 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
(三) 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四) 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芯能科技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芯能科技公司不能持续经营。
(五) 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结构和内容,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六) 就芯能科技公司中实体或业务活动的财务信息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负责指导、监督和执行集团审计,并对审计意见承担全部责任。
我们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我们还就已遵守与独立性相关的职业道德要求向治理层提供声明,并与治理层沟通可能被合理认为影响我们独立性的所有关系和其他事项,以及相关的防范措施(如适用)。
从与治理层沟通过的事项中,我们确定哪些事项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因而构成关键审计事项。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描述这些事项,除非法律法规禁止公开披露这些事项,或在极少数情形下,
如果合理预期在审计报告中沟通某事项造成的负面后果超过在公众利益方面产生的益处,我们确定不应在审计报告中沟通该事项。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黄加才(项目合伙人)
中国·杭州 中国注册会计师:李明亮
二〇二四年三月二十九日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2023年12月31日编制单位: 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3年12月31日 | 2022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七、1 | 684,835,596.31 | 253,342,039.16 |
结算备付金 | |||
拆出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七、4 | 66,500.00 | 256,175.26 |
应收账款 | 七、5 | 179,569,448.50 | 66,613,278.93 |
应收款项融资 | 七、7 | 10,949,089.46 | 11,640,162.47 |
预付款项 | 七、8 | 2,129,605.96 | 4,508,157.56 |
应收保费 | |||
应收分保账款 | |||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 |||
其他应收款 | 七、9 | 5,433,748.25 | 3,294,367.69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存货 | 七、10 | 30,937,070.91 | 14,836,398.49 |
合同资产 | 七、6 | 178,141.49 | 1,729,325.10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七、13 | 36,483,489.23 | 51,941,382.26 |
流动资产合计 | 950,582,690.11 | 408,161,286.92 | |
非流动资产: |
发放贷款和垫款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七、17 | 1,712,240.86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七、19 | 10,000,000.00 | 10,000,000.00 |
投资性房地产 | 七、20 | 4,795,997.08 | 19,403,493.45 |
固定资产 | 七、21 | 2,893,159,902.95 | 2,689,577,377.32 |
在建工程 | 七、22 | 314,195,588.83 | 227,573,398.96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七、25 | 97,425,046.64 | 98,213,372.86 |
无形资产 | 七、26 | 41,593,970.20 | 36,071,598.36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七、28 | 1,289,531.71 | 2,168,395.82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七、29 | 18,631,087.81 | 14,469,411.25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七、31 | 17,185,800.80 | 5,726,266.95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3,399,989,166.88 | 3,103,203,314.97 | |
资产总计 | 4,350,571,856.99 | 3,511,364,601.89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七、32 | 160,319,809.70 | 30,031,625.00 |
向中央银行借款 | |||
拆入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七、35 | 106,429,443.22 | 226,967,819.60 |
应付账款 | 七、36 | 81,993,352.07 | 65,380,857.69 |
预收款项 | 七、37 | 21,468.00 | |
合同负债 | 七、38 | 12,818,315.12 | 1,421,144.51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
代理承销证券款 | |||
应付职工薪酬 | 七、39 | 18,878,116.42 | 16,459,189.84 |
应交税费 | 七、40 | 26,591,897.23 | 14,332,311.10 |
其他应付款 | 七、41 | 5,620,613.77 | 3,847,833.74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5,640.00 | 3,720.00 | |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 |||
应付分保账款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七、43 | 191,783,432.04 | 203,852,938.21 |
其他流动负债 | 七、44 | 488,127.59 | 371,816.51 |
流动负债合计 | 604,923,107.16 | 562,687,004.20 | |
非流动负债: | |||
保险合同准备金 |
长期借款 | 七、45 | 836,711,576.00 | 1,079,368,447.92 |
应付债券 | 七、46 | 734,458,501.76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七、47 | 83,461,882.83 | 80,641,293.29 |
长期应付款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七、50 | 7,210,365.41 | 6,822,672.75 |
递延收益 | 七、51 | 12,532,256.19 | 14,659,987.35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七、37 | 25,425.22 | 8,127.01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1,674,400,007.41 | 1,181,500,528.32 | |
负债合计 | 2,279,323,114.57 | 1,744,187,532.52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七、53 | 500,000,000.00 | 500,000,000.00 |
其他权益工具 | 七、54 | 143,914,745.84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七、55 | 715,350,561.09 | 715,350,561.09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七、59 | 81,988,376.83 | 80,412,701.83 |
一般风险准备 | |||
未分配利润 | 七、60 | 629,995,058.66 | 471,413,806.45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2,071,248,742.42 | 1,767,177,069.37 | |
少数股东权益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2,071,248,742.42 | 1,767,177,069.37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4,350,571,856.99 | 3,511,364,601.89 |
公司负责人:张利忠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金炫丽 会计机构负责人:金炫丽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3年12月31日编制单位: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3年12月31日 | 2022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619,486,052.10 | 176,302,024.33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66,500.00 | 256,175.26 | |
应收账款 | 十九、1 | 384,286,178.36 | 330,631,049.55 |
应收款项融资 | 10,949,089.46 | 11,640,162.47 | |
预付款项 | 723,792.45 | 2,643,698.94 | |
其他应收款 | 十九、2 | 375,619,398.14 | 155,818,039.81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800,000.00 | 800,000.00 | |
存货 | 64,224,262.04 | 93,875,413.95 |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8,234,259.88 | ||
流动资产合计 | 1,463,589,532.43 | 771,166,564.31 | |
非流动资产: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十九、3 | 1,340,393,472.17 | 1,287,348,472.17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10,000,000.00 | 10,000,000.00 | |
投资性房地产 | 4,795,997.08 | 19,403,493.45 | |
固定资产 | 69,189,827.86 | 47,667,698.39 | |
在建工程 | 216,066,999.23 | 70,876,532.71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11,921,834.06 | 12,601,833.62 | |
无形资产 | 41,593,970.20 | 36,071,598.36 |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291,327.54 | 319,557.93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12,619,682.69 | 12,511,623.32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16,041,679.82 | 59,320.00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1,722,914,790.65 | 1,496,860,129.95 | |
资产总计 | 3,186,504,323.08 | 2,268,026,694.26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160,319,809.70 | 30,031,625.00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72,661,974.62 | 185,456,429.60 | |
应付账款 | 96,511,165.58 | 51,745,398.94 | |
预收款项 | |||
合同负债 | 259,128.54 | 6,329,439.32 | |
应付职工薪酬 | 11,562,516.61 | 9,821,361.91 | |
应交税费 | 2,693,441.81 | 1,855,219.90 | |
其他应付款 | 106,456,392.03 | 69,671,001.21 |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30,027,500.00 | 10,013,291.67 | |
其他流动负债 | 103,686.71 | 1,032,485.27 | |
流动负债合计 | 480,595,615.60 | 365,956,252.82 | |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 30,038,500.00 |
应付债券 | 734,458,501.76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
长期应付款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6,617,489.37 | 6,381,504.95 | |
递延收益 | 5,006,293.60 | 5,495,509.60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746,082,284.73 | 41,915,514.55 | |
负债合计 | 1,226,677,900.33 | 407,871,767.37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500,000,000.00 | 500,000,000.00 | |
其他权益工具 | 143,914,745.84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724,789,838.33 | 724,789,838.33 |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81,988,376.83 | 80,412,701.83 | |
未分配利润 | 509,133,461.75 | 554,952,386.73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1,959,826,422.75 | 1,860,154,926.89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3,186,504,323.08 | 2,268,026,694.26 |
公司负责人:张利忠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金炫丽 会计机构负责人:金炫丽
合并利润表2023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一、营业总收入 | 686,213,671.66 | 649,876,022.88 | |
其中:营业收入 | 七、61 | 686,213,671.66 | 649,876,022.88 |
利息收入 | |||
已赚保费 | |||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 |||
二、营业总成本 | 444,084,750.15 | 442,484,123.67 | |
其中:营业成本 | 七、61 | 292,445,763.35 | 293,065,691.58 |
利息支出 | |||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 |||
退保金 | |||
赔付支出净额 | |||
提取保险责任准备金净额 | |||
保单红利支出 | |||
分保费用 | |||
税金及附加 | 七、62 | 2,886,750.80 | 3,119,288.61 |
销售费用 | 七、63 | 2,067,181.60 | 2,656,698.68 |
管理费用 | 七、64 | 53,081,037.06 | 52,195,844.74 |
研发费用 | 七、65 | 20,464,881.31 | 17,571,921.86 |
财务费用 | 七、66 | 73,139,136.03 | 73,874,678.20 |
其中:利息费用 | 77,573,653.55 | 77,683,154.70 | |
利息收入 | 4,669,369.83 | 4,048,776.11 | |
加:其他收益 | 七、67 | 7,751,262.36 | 12,229,263.31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七、68 | 412,240.86 | -143,419.96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87,759.14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 |||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七、70 | -2,384,035.84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七、71 | -7,071,972.00 | 4,388,922.46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七、72 | 34,842.26 | -121,817.71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七、73 | 987,462.57 | -7,395,582.58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244,242,757.56 | 213,965,228.89 | |
加:营业外收入 | 七、74 | 364,520.12 | 2,413,471.27 |
减:营业外支出 | 七、75 | 200,932.29 | 1,285,142.34 |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244,406,345.39 | 215,093,557.82 | |
减:所得税费用 | 七、76 | 24,249,418.18 | 23,630,224.28 |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220,156,927.21 | 191,463,333.54 | |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 |||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220,156,927.21 | 191,463,333.54 | |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 |||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220,156,927.21 | 191,463,333.54 | |
2.少数股东损益(净亏损以“-”号填列) | |||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一)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1.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2.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7)其他 |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七、综合收益总额 | 220,156,927.21 | 191,463,333.54 | |
(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 220,156,927.21 | 191,463,333.54 |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
八、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44 | 0.38 |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44 | 0.38 |
公司负责人:张利忠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金炫丽 会计机构负责人:金炫丽
母公司利润表2023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一、营业收入 | 十九、4 | 413,537,630.53 | 594,685,846.18 |
减:营业成本 | 十九、4 | 344,025,622.77 | 446,040,816.69 |
税金及附加 | 1,782,965.65 | 2,765,305.18 | |
销售费用 | 1,248,812.81 | 2,566,650.88 | |
管理费用 | 35,519,958.70 | 34,902,526.34 | |
研发费用 | 7,043,450.35 | 4,116,539.77 | |
财务费用 | 12,206,152.27 | -1,468,949.06 | |
其中:利息费用 | 16,301,258.26 | 2,917,184.04 | |
利息收入 | 4,227,873.10 | 3,554,850.58 | |
加:其他收益 | 1,152,866.11 | 2,568,154.01 |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十九、5 | 6,398,571.76 | -143,419.96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2,384,035.84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373,956.42 | 5,865,880.83 |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6,291.02 | -30,216.12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35,512.25 | -77,980.38 | |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18,917,370.66 | 111,561,338.92 | |
加:营业外收入 | 241,224.48 | 1,750,857.29 | |
减:营业外支出 | 125,838.25 | 194,626.16 | |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19,032,756.89 | 113,117,570.05 | |
减:所得税费用 | 3,276,006.87 | 946,983.26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5,756,750.02 | 112,170,586.79 | |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5,756,750.02 | 112,170,586.79 | |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7.其他 | |||
六、综合收益总额 | 15,756,750.02 | 112,170,586.79 | |
七、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公司负责人:张利忠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金炫丽 会计机构负责人:金炫丽
合并现金流量表2023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514,592,952.30 | 616,452,841.47 | |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 |||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 |||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 |||
收到再保业务现金净额 | |||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 |||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 |||
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25,275,911.36 | 170,652,038.17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1) | 46,214,417.71 | 22,034,893.19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586,083,281.37 | 809,139,772.83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65,787,245.50 | 98,705,305.44 | |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 |||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 |||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 |||
拆出资金净增加额 | |||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48,790,153.47 | 39,334,136.91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61,126,075.22 | 68,633,696.89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2) | 51,319,533.58 | 29,587,813.63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27,023,007.76 | 236,260,952.86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59,060,273.61 | 572,878,819.97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11,305,753.46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500,000.00 | 644,826.00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2,932,019.40 | 10,292,048.04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3) | 162,148,071.39 | 185,607,174.64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65,580,090.79 | 207,849,802.14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530,515,020.89 | 447,579,050.40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1,800,000.00 | 7,772,651.01 | |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525,000.00 | 525,000.00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4) | 112,754,502.13 | 229,957,225.16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645,594,523.02 | 685,833,926.57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80,014,432.23 | -477,984,124.43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535,041,500.00 | 901,890,000.00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872,558,083.35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407,599,583.35 | 901,890,000.00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658,156,447.31 | 781,390,761.75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123,561,213.56 | 108,629,684.63 | |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6) | 14,018,535.51 | 11,459,230.31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795,736,196.38 | 901,479,676.70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611,863,386.97 | 410,323.30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264.06 | 583,347.03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490,909,492.41 | 95,888,365.87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38,398,764.03 | 42,510,398.16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629,308,256.44 | 138,398,764.03 |
公司负责人:张利忠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金炫丽 会计机构负责人:金炫丽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3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332,561,531.58 | 425,230,501.86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7,490,434.63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253,994,459.42 | 927,542,993.54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586,555,991.00 | 1,360,263,930.03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419,391,285.73 | 397,463,759.44 |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34,618,948.37 | 30,622,340.65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7,339,153.11 | 15,253,943.35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193,451,198.78 | 645,742,850.15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654,800,585.99 | 1,089,082,893.59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68,244,594.99 | 271,181,036.44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11,305,753.46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500,000.00 | 3,644,826.00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216,000.00 | 8,517,000.00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333,326,495.02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334,042,495.02 | 23,467,579.46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92,679,158.33 | 46,043,773.43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53,045,000.00 | 129,257,651.01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543,057,432.53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688,781,590.86 | 175,301,424.44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54,739,095.84 | -151,833,844.98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331,500,000.00 | 205,000,000.00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872,500,000.00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204,000,000.00 | 205,000,000.00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211,500,000.00 | 225,250,000.00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67,222,643.10 | 37,970,008.34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3,565,927.80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82,288,570.90 | 263,220,008.34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921,711,429.10 | -58,220,008.34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264.06 | 583,347.03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498,728,002.33 | 61,710,530.15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84,427,062.46 | 22,716,532.31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583,155,064.79 | 84,427,062.46 |
公司负责人:张利忠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金炫丽 会计机构负责人:金炫丽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2023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3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500,000,000.00 | 715,350,561.09 | 80,412,701.83 | 471,413,806.45 | 1,767,177,069.37 | 1,767,177,069.37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500,000,000.00 | 715,350,561.09 | 80,412,701.83 | 471,413,806.45 | 1,767,177,069.37 | 1,767,177,069.37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143,914,745.84 | 1,575,675.00 | 158,581,252.21 | 304,071,673.05 | 304,071,673.05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220,156,927.21 | 220,156,927.21 | 220,156,927.21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143,914,745.84 | 143,914,745.84 | 143,914,745.84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143,914,745.84 | 143,914,745.84 | 143,914,745.84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1,575,675.00 | -61,575,675.00 | -60,000,000.00 | -60,000,000.00 | |||||||||||
1.提取盈余公积 | 1,575,675.00 | -1,575,675.00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 | -60,000,000.00 | -60,000,000.00 | -60,000,000.00 |
东)的分配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500,000,000.00 | 143,914,745.84 | 715,350,561.09 | 81,988,376.83 | 629,995,058.66 | 2,071,248,742.42 | 2,071,248,742.42 |
项目 | 2022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500,000,000.00 | 715,350,561.09 | 69,195,643.15 | 324,149,324.54 | 1,608,695,528.78 | 1,608,695,528.78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2,018,207.05 | 2,018,207.05 | 2,018,207.05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500,000,000.00 | 715,350,561.09 | 69,195,643.15 | 326,167,531.59 | 1,610,713,735.83 | 1,610,713,735.83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11,217,058.68 | 145,246,274.86 | 156,463,333.54 | 156,463,333.54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191,463,333.54 | 191,463,333.54 | 191,463,333.54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11,217,058.68 | -46,217,058.68 | -35,000,000.00 | -35,000,000.00 | |||||||||||
1.提取盈余公积 | 11,217,058.68 | -11,217,058.68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35,000,000.00 | -35,000,000.00 | -35,000,000.00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500,000,000.00 | 715,350,561.09 | 80,412,701.83 | 471,413,806.45 | 1,767,177,069.37 | 1,767,177,069.37 |
公司负责人:张利忠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金炫丽 会计机构负责人:金炫丽
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23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3年度 |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500,000,000.00 | 724,789,838.33 | 80,412,701.83 | 554,952,386.73 | 1,860,154,926.89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500,000,000.00 | 724,789,838.33 | 80,412,701.83 | 554,952,386.73 | 1,860,154,926.89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143,914,745.84 | 1,575,675.00 | -45,818,924.98 | 99,671,495.86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15,756,750.02 | 15,756,750.02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143,914,745.84 | 143,914,745.84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143,914,745.84 | 143,914,745.84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1,575,675.00 | -61,575,675.00 | -60,000,000.00 |
1.提取盈余公积 | 1,575,675.00 | -1,575,675.00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60,000,000.00 | -60,000,000.00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500,000,000.00 | 143,914,745.84 | 724,789,838.33 | 81,988,376.83 | 509,133,461.75 | 1,959,826,422.75 |
项目 | 2022年度 |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500,000,000.00 | 724,789,838.33 | 69,195,643.15 | 488,998,858.62 | 1,782,984,340.10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500,000,000.00 | 724,789,838.33 | 69,195,643.15 | 488,998,858.62 | 1,782,984,340.10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11,217,058.68 | 65,953,528.11 | 77,170,586.79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112,170,586.79 | 112,170,586.79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11,217,058.68 | -46,217,058.68 | -35,000,000.00 | ||||||||
1.提取盈余公积 | 11,217,058.68 | -11,217,058.68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35,000,000.00 | -35,000,000.00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500,000,000.00 | 724,789,838.33 | 80,412,701.83 | 554,952,386.73 | 1,860,154,926.89 |
公司负责人:张利忠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金炫丽 会计机构负责人:金炫丽
三、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概况
√适用 □不适用
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系由海宁市正达经编有限公司、海宁市乾潮投资有限公司和张利忠等8位自然人共同发起设立,于2008年7月9日在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注册,总部位于浙江省嘉兴市。公司现持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30400677231599U的营业执照,注册资本50,000.00万元,股份总数50,000.00万股(每股面值1元)。公司股票已于2018年7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本公司属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行业。公司主要从事分布式光伏电站发电、光伏产品销售、光伏电站项目相关服务和充电桩充电服务等业务。
本财务报表业经公司2024年3月29日第四届第十七次董事会批准对外报出。
为便于表述,将编制本财务报表附注中涉及的相关公司简称列示如下:
序号 | 公司全称 | 简 称 | 备 注 |
1 | 嘉兴能发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能发电子公司 | 本公司子公司 |
2 | 海宁芯能微电网技术有限公司 | 芯能微电网公司 | 本公司子公司 |
3 | 嘉兴科洁新能源有限公司 | 嘉兴科洁公司 | 本公司子公司 |
4 | 嘉兴科联新能源有限公司 | 嘉兴科联公司 | 本公司子公司 |
5 | 嘉善科洁新能源有限公司 | 嘉善科洁公司 | 本公司子公司 |
6 | 桐乡科联新能源有限公司 | 桐乡科联公司 | 本公司子公司 |
7 | 绍兴上虞芯能新能源有限公司 | 上虞芯能公司 | 本公司子公司 |
8 | 海宁茂隆微电网技术有限公司 | 海宁茂隆公司 | 本公司子公司 |
9 | 平湖芯能新能源有限公司 | 平湖芯能公司 | 本公司子公司 |
10 | 衢州芯能新能源有限公司 | 衢州芯能公司 | 本公司子公司 |
11 | 台州芯能新能源有限公司 | 台州芯能公司 | 本公司子公司 |
12 | 芜湖芯能新能源有限公司 | 芜湖芯能公司 | 本公司子公司 |
13 | 嘉兴芯能新能源有限公司 | 嘉兴芯能公司 | 本公司子公司 |
14 | 德清芯能新能源有限公司 | 德清芯能公司 | 本公司子公司 |
15 | 三门芯能新能源有限公司 | 三门芯能公司 | 本公司子公司 |
16 | 杭州科洁新能源有限公司 | 杭州科洁公司 | 本公司子公司 |
17 | 湖州市科洁太阳能发电有限公司 | 湖州科洁公司 | 本公司子公司 |
18 | 淮安科洁新能源有限公司 | 淮安科洁公司 | 本公司子公司 |
19 | 宁波北仑芯能光伏科技有限公司 | 宁波芯能公司 | 本公司子公司 |
20 | 杭州芯能新能源有限公司 | 杭州芯能公司 | 本公司子公司 |
21 | 浙江芯豪科技有限公司 | 浙江芯豪公司 | 本公司子公司 |
22 | 温岭芯能新能源有限公司 | 温岭芯能公司 | 本公司子公司 |
23 | 浙江芯能惠民新能源有限公司 | 芯能惠民公司 | 本公司子公司 |
24 | 岱山芯创新能源有限公司 | 岱山芯创公司 | 本公司子公司 |
25 | 临海芯能新能源有限公司 | 临海芯能公司 | 本公司子公司 |
26 | 嘉兴乍浦芯创新能源有限公司 | 乍浦芯创公司 | 本公司子公司 |
27 | 义乌芯能新能源有限公司 | 义乌芯能公司 | 本公司子公司 |
28 | 诸暨芯能新能源有限公司 | 诸暨芯能公司 | 本公司子公司 |
29 | 南通科洁新能源有限公司 | 南通科洁公司 | 本公司子公司 |
30 | 九江芯能新能源有限公司 | 九江芯能公司 | 本公司子公司 |
31 | 彭泽县芯创新能源有限公司 | 彭泽芯创公司 | 本公司子公司 |
32 | 湖州科联新能源有限公司 | 湖州科联公司 | 本公司子公司 |
33 | 天台芯能新能源有限公司 | 天台芯能公司 | 本公司子公司 |
34 | 宁波科联光伏科技有限公司 | 宁波科联公司 | 本公司子公司 |
35 | 兰溪芯能新能源有限公司 | 兰溪芯能公司 | 本公司子公司 |
36 | 台州智睿新能源有限公司 | 台州智睿公司 | 本公司子公司 |
37 | 三门智睿新能源有限公司 | 三门智睿公司 | 本公司子公司 |
38 | 长兴芯创新能源有限公司 | 长兴芯创公司 | 本公司子公司 |
39 | 温岭芯科新能源有限公司 | 温岭芯科公司 | 本公司子公司 |
40 | 湖州东羿能源有限公司 | 湖州东羿公司 | 本公司子公司 |
41 | 绍兴上虞朝晟新能源有限公司 | 上虞朝晟公司 | 本公司子公司 |
42 | 海宁日力新能源有限公司 | 海宁日力公司 | 本公司子公司 |
43 | 海宁智博新能源有限公司 | 海宁智博公司 | 本公司子公司 |
44 | 海盐智胜新能源有限公司 | 海盐智胜公司 | 本公司子公司 |
45 | 桐乡智逸新能源有限公司 | 桐乡智逸公司 | 本公司子公司 |
46 | 绍兴上虞智恒新能源有限公司 | 上虞智恒公司 | 本公司子公司 |
47 | 海宁交能新能源有限公司 | 海宁交能公司 | 本公司子公司 |
48 | 海宁弘力新能源有限公司 | 海宁弘力公司 | 本公司子公司 |
49 | 宜兴芯能新能源有限公司 | 宜兴芯能公司 | 本公司子公司 |
50 | 杭州临安芯创新能源有限公司 | 临安芯创公司 | 本公司子公司 |
51 | 天津芯能新能源有限公司 | 天津芯能公司 | 本公司子公司 |
52 | 金华煜能新能源有限公司 | 金华煜能公司 | 本公司子公司 |
53 | 嘉善智耀新能源有限公司 | 嘉善智耀公司 | 本公司子公司 |
54 | 海宁市弘日新能源有限公司 | 海宁弘日公司 | 本公司子公司 |
55 | 常熟众智迅新能源有限公司 | 常熟众智迅公司 | 本公司子公司 |
56 | 安徽惠雅新能源有限公司 | 安徽惠雅公司 | 本公司子公司 |
57 | 广州芯能新能源有限公司 | 广州芯能公司 | 本公司子公司 |
58 | 昆山芯创新能源有限公司 | 昆山芯创公司 | 本公司子公司 |
59 | 盐城芯能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盐城芯能公司 | 本公司子公司 |
60 | 天津普阳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 天津普阳公司 | 本公司子公司 |
61 | 江西省斯迈达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江西斯迈达公司 | 本公司子公司 |
62 | 韶关芯能新能源有限公司 | 韶关芯能公司 | 本公司子公司 |
63 | 芯能新能源(苏州)有限公司 | 芯能新能源公司 | 本公司子公司 |
64 | 惠州芯能新能源有限公司 | 惠州芯能公司 | 本公司子公司 |
65 | 桐乡芯科新能源有限公司 | 桐乡芯科公司 | 本公司子公司 |
66 | 武汉芯能新能源有限公司 | 武汉芯能公司 | 本公司子公司 |
67 | 合肥芯能新能源有限公司 | 合肥芯能公司 | 本公司子公司 |
68 | 金华芯创新能源有限公司 | 金华芯创公司 | 本公司子公司 |
69 | 南通芯能新能源有限公司 | 南通芯能公司 | 本公司子公司 |
70 | 广东芯能新能源有限公司 | 广东芯能公司 | 本公司子公司 |
71 | 武汉市栎阳新能源有限公司 | 武汉栎阳公司 | 本公司子公司 |
72 | 亳州芯能新能源有限公司 | 亳州芯能公司 | 本公司子公司 |
73 | 吉安芯能新能源有限公司 | 吉安芯能公司 | 本公司子公司 |
74 | 苏州芯科新能源有限公司 | 苏州芯科公司 | 本公司子公司 |
75 | 建湖芯能新能源有限公司 | 建湖芯能公司 | 本公司子公司 |
76 | 襄阳芯能新能源有限公司 | 襄阳芯能公司 | 本公司子公司 |
77 | 泗阳芯能新能源有限公司 | 泗阳芯能公司 | 本公司子公司 |
78 | 无锡芯能新能源有限公司 | 无锡芯能公司 | 本公司子公司 |
79 | 江苏港熠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江苏港熠公司 | 本公司子公司 |
80 | 池州圣瑞斯新能源有限公司 | 池州圣瑞斯公司 | 本公司子公司 |
81 | 盐城芯创新能源有限公司 | 盐城芯创公司 | 本公司子公司 |
82 | 池州芯能新能源有限公司 | 池州芯能公司 | 本公司子公司 |
83 | 嘉善优窑新能源有限公司 | 嘉善优窑公司 | 嘉善智耀之子公司 |
84 | 常熟绿泰新能源有限公司 | 常熟绿泰公司 | 嘉善智耀之子公司 |
四、 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 编制基础
本公司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编制基础。
2. 持续经营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不存在导致对报告期末起12个月内的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
五、 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适用 □不适用
重要提示:本公司根据实际生产经营特点针对金融工具减值、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收入确认等交易或事项制定了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1.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所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股东权益变动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2. 会计期间
本公司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3. 营业周期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经营业务的营业周期较短,以12个月作为资产和负债的流动性划分标准。
4. 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
5. 重要性标准确定方法和选择依据
√适用 □不适用
项目 | 重要性标准 |
重要的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公司将单项应收账款金额超过资产总额0.5%的应收账款认定为重要应收账款 |
重要的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 公司将单项其他应收款金额超过资产总额0.5%的应收账款认定为重要其他应收款 |
重要的核销其他应收款 | 公司将单项其他应收款金额超过资产总额0.5%的其他应收款认定为重要其他应收款 |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预付款项 | 公司将单项预付款项金额超过资产总额0.5%的预付款项认定为重要预付款项 |
重要的在建工程项目 | 公司将单项在建工程项目金额超过资产总额0.5%的在建工程认定为重要在建工程项目 |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付账款 | 公司将单项应付账款金额超过资产总额0.5%的应付账款认定为重要应付账款 |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其他应付款 | 公司将单项其他应付款金额超过资产总额0.5%的应付账款认定为重要其他应付款 |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合同负债 | 公司将单项合同负债金额超过资产总额0.5%的合同负债认定为重要合同负债 |
重要的投资活动现金流量 | 公司将单项投资活动现金流量项目超过资产总额10%的投资活动现金流量认定为重要投资活动现金流量 |
重要的子公司 | 公司将资产总额/收入总额超过集团总资产的10%/总收入的10%的子公司或者业务性质特殊的子公司确定为重要子公司 |
6. 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公司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按照合并日被合并方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公司按照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份额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2.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公司在购买日对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如果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首先对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以及合并成本的计量进行复核,经复核后合并成本仍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7. 控制的判断标准和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 控制的判断
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其可变回报金额的,认定为控制。
2. 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母公司将其控制的所有子公司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合并财务报表以母公司及其子公司的财务报表为基础,根据其他有关资料,由母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编制。
8. 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 合营安排分为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
2. 当公司为共同经营的合营方时,确认与共同经营中利益份额相关的下列项目:
(1) 确认单独所持有的资产,以及按持有份额确认共同持有的资产;
(2) 确认单独所承担的负债,以及按持有份额确认共同承担的负债;
(3) 确认出售公司享有的共同经营产出份额所产生的收入;
(4) 按公司持有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因出售资产所产生的收入;
(5) 确认单独所发生的费用,以及按公司持有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发生的费用。
9.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列示于现金流量表中的现金是指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现金等价物是指企业持有的期限短、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10. 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适用 □不适用
外币交易在初始确认时,采用交易发生日即期汇率的近似汇率折算为人民币金额。资产负债表日,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因汇率不同而产生的汇兑差额,除与购建符合资本化条件资产有关的外币专门借款本金及利息的汇兑差额外,计入当期损益;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即期汇率的近似汇率折算,不改变其人民币金额;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差额计入当期损益或其他综合收益。
11. 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1.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分类
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划分为以下三类:(1)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2)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3)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划分为以下四类:(1)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2)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3) 不属于上述(1)或
(2)的财务担保合同,以及不属于上述(1)并以低于市场利率贷款的贷款承诺;(4)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2.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确认依据、计量方法和终止确认条件
(1)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确认依据和初始计量方法
公司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初始确认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时,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但是,公司初始确认的应收账款未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或公司不考虑未超过一年的合同中的融资成分的,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所定义的交易价格进行初始计量。
(2) 金融资产的后续计量方法
1)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以摊余成本计量且不属于任何套期关系的一部分的金融资产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在终止确认、重分类、按照实际利率法摊销或确认减值时,计入当期损益。
2)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
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减值损失或利得及汇兑损益计入当期损益,其他利得或损失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终止确认时,将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3)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投资
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获得的股利(属于投资成本收回部分的除外)计入当期损益,其他利得或损失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终止确认时,将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4)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包括利息和股利收入)计入当期损益,除非该金融资产属于套期关系的一部分。
(3) 金融负债的后续计量方法
1)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此类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对于此类金融负债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因公司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变动金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除非该处理会造成或扩大损益中的会计错配。此类金融负债产生的其他利得或损失(包括利息费用、除因公司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除非该金融负债属于套期关系的一部分。终止确认时,将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2) 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相关规定进行计量。
3) 不属于上述1)或2)的财务担保合同,以及不属于上述1)并以低于市场利率贷款的贷款承诺
在初始确认后按照下列两项金额之中的较高者进行后续计量:① 按照金融工具的减值规定确定的损失准备金额;② 初始确认金额扣除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相关规定所确定的累计摊销额后的余额。
4)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计量。以摊余成本计量且不属于任何套期关系的一部分的金融负债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在终止确认、按照实际利率法摊销时计入当期损益。
(4)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
1) 当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终止确认金融资产:
① 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已终止;
② 金融资产已转移,且该转移满足《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关于金融资产终止确认的规定。
2) 当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现时义务已经解除时,相应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该部分金融负债)。
3. 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公司转移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将转移中产生或保留的权利和义务单独确认为资产或负债;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继续确认所转移的金融资产。公司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分别下列情况处理:(1) 未保留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将转移中产生或保留的权利和义务单独确认为资产或负债;(2) 保留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按照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
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1) 所转移金融资产在终止确认日的账面价值;(2) 因转移金融资产而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之和。转移了金融资产的一部分,且该被转移部分整体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转移前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部分和继续确认部分之间,按照转移日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1) 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2) 终止确认部分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之和。
4.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确定方法
公司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确定相关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公司将估值技术使用的输入值分以下层级,并依次使用:
(1) 第一层次输入值是在计量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
(2) 第二层次输入值是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包括:活跃市场中类似资产或负债的报价;非活跃市场中相同或类似资产或负债的报价;除报价以外的其他可观察输入值,如在正常报价间隔期间可观察的利率和收益率曲线等;市场验证的输入值等;
(3) 第三层次输入值是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包括不能直接观察或无法由可观察市场数据验证的利率、股票波动率、企业合并中承担的弃置义务的未来现金流量、使用自身数据作出的财务预测等。
5. 金融工具减值
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合同资产、租赁应收款、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以外的贷款承诺、不属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或不属于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的财务担保合同进行减值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
预期信用损失,是指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的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的加权平均值。信用损失,是指公司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其中,对于公司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按照该金融资产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折现。
对于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仅将自初始确认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累计变动确认为损失准备。
对于租赁应收款、由《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规范的交易形成,且不含重大融资成分或者公司不考虑不超过一年的合同中的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及合同资产,公司运用简化计量方法,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除上述计量方法以外的金融资产,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公司按照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公司按照该金融工具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公司利用可获得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
于资产负债表日,若公司判断金融工具只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则假定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
公司以单项金融工具或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评估预期信用风险和计量预期信用损失。当以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时,公司以共同风险特征为依据,将金融工具划分为不同组合。
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损失准备抵减该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公司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其损失准备,不抵减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6.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不相互抵销。但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公司以相互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1) 公司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是当前可执行的;(2) 公司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
不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金融资产转移,公司不对已转移的金融资产和相关负债进行抵销。
12. 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应收票据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组合类别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 |
应收银行承兑汇票 | 票据类型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
应收商业承兑汇票 |
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 □不适用
对信用风险与组合信用风险显著不同的应收款项,公司按单项计提预期信用损失。
13. 应收账款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组合类别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 |
应收账款——账龄组合 | 账龄组合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
应收账款——合并范围内关联方组合 | 款项性质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
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 □不适用
账 龄 | 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率(%) |
1年以内(含,下同) | 5.00 |
1-2年 | 10.00 |
2-3年 | 20.00 |
3-4年 | 50.00 |
4-5年 | 80.00 |
5年以上 | 100.00 |
应收账款的账龄自款项实际发生的月份起算。
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认定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 □不适用
对信用风险与组合信用风险显著不同的应收款项,公司按单项计提预期信用损失。
14. 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应收款项融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 □不适用
对信用风险与组合信用风险显著不同的应收款项,公司按单项计提预期信用损失。
15. 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组合类别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 |
其他应收款——账龄组合 | 账龄组合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其他应收款账龄与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
其他应收款——合并范围内关联方组合 | 款项性质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
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 □不适用
账 龄 | 其他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率(%) |
1年以内(含,下同) | 5.00 |
1-2年 | 10.00 |
2-3年 | 20.00 |
3-4年 | 50.00 |
4-5年 | 80.00 |
5年以上 | 100.00 |
其他应收款的账龄自款项实际发生的月份起算。
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 □不适用
对信用风险与组合信用风险显著不同的应收款项,公司按单项计提预期信用损失。
16. 存货
√适用 □不适用
存货类别、发出计价方法、盘存制度、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 存货的分类
存货包括在日常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商品、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在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和物料等。
2. 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
发出存货采用月末一次加权平均法。
3. 存货的盘存制度
存货的盘存制度为永续盘存制。
4. 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1) 低值易耗品
按照一次转销法进行摊销。
(2) 包装物
按照一次转销法进行摊销。
存货跌价准备的确认标准和计提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 存货跌价准备的确认标准和计提方法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按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
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资产负债表日,同一项存货中一部分有合同价格约定、其他部分不存在合同价格的,分别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并与其对应的成本进行比较,分别确定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或转回的金额。
按照组合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不同类别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基于库龄确认存货可变现净值的各库龄组合可变现净值的计算方法和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17. 合同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合同资产的确认方法及标准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根据履行履约义务与客户付款之间的关系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合同资产或合同负债。公司将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相互抵销后以净额列示。公司将拥有的、无条件(即,仅取决于时间流逝)向客户收取对价的权利作为应收款项列示,将已向客户转让商品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作为合同资产列示。
合同资产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组合类别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 |
合同资产——账龄组合 | 账龄组合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
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 □不适用
账 龄 | 合同资产预期信用损失率(%) |
1年以内(含,下同) | 5.00 |
1-2年 | 10.00 |
2-3年 | 20.00 |
3-4年 | 50.00 |
4-5年 | 80.00 |
5年以上 | 100.00 |
合同资产的账龄自款项实际发生的月份起算。
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认定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 □不适用
对信用风险与组合信用风险显著不同的合同资产,公司按单项计提预期信用损失。
18. 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
√适用 □不适用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的确认标准和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 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的分类
公司将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1) 根据类似交易中出售此类资产或处置组的惯例,在当前状况下即可立即出售;(2) 出售极可能发生,即公司已经就出售计划作出决议且获得确定的购买承诺,预计出售将在一年内完成。
公司专为转售而取得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在取得日满足“预计出售将在一年内完成”的条件,且短期(通常为3个月)内很可能满足持有待售类别的其他划分条件的,在取得日将其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
因公司无法控制的下列原因之一,导致非关联方之间的交易未能在一年内完成,且公司仍然承诺出售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的,继续将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1) 买方或其他方意外设定导致出售延期的条件,公司针对这些条件已经及时采取行动,且预计能够自设定导致出售延期的条件起一年内顺利化解延期因素;(2) 因发生罕见情况,导致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未能在一年内完成出售,公司在最初一年内已经针对这些新情况采取必要措施且重新满足了持有待售类别的划分条件。
2. 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的会计处理
(1) 初始计量和后续计量
初始计量和在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时,其账面价值高于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的,将账面价值减记至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持有待售资产减值准备。
对于取得日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在初始计量时比较假定其不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情况下的初始计量金额和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以两者孰低计量。除企业合并中取得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外,由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以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作为初始计量金额而产生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对于持有待售的处置组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先抵减处置组中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处置组中的各项非流动资产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账面价值。
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中的非流动资产不计提折旧或摊销,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负债的利息和其他费用继续予以确认。
(2) 资产减值损失转回的会计处理
后续资产负债表日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增加的,以前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后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内转回,转回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前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不转回。
后续资产负债表日持有待售的处置组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增加的,以前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后非流动资产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内转回,转回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已抵减的商誉账面价值,以及非流动资产在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前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不转回。
持有待售的处置组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后续转回金额,根据处置组中除商誉外各项非流动资产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增加其账面价值。
(3) 不再继续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以及终止确认的会计处理
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因不再满足持有待售类别的划分条件而不再继续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或非流动资产从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移除时,按照以下两者孰低计量:1) 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前的账面价值,按照假定不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情况下本应确认的折旧、摊销或减值等进行调整后的金额;2) 可收回金额。
终止确认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时,将尚未确认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终止经营的认定标准和列报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9.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1. 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判断
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存在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认定为共同控制。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认定为重大影响。
2. 投资成本的确定
(1)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形成的,合并方以支付现金、转让非现金资产、承担债务或发行权益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照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的合并对价的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的面值总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公司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判断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把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合并日,根据合并后应享有被合并方净资产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确定初始投资成本。合并日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与达到合并前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进一步取得股份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2)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形成的,在购买日按照支付的合并对价的公允价值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
公司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区分个别财务报表和合并财务报表进行相关会计处理:
1) 在个别财务报表中,按照原持有的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成本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
2)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判断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把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权益法核算下的其他综合收益等的,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等转为购买日所属当期收益。但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3) 除企业合并形成以外的:以支付现金取得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以债务重组方式取得的,按《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确定其初始投资成本;以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取得的,按《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确定其初始投资成本。
3. 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
4.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投资至丧失控制权的处理方法
(1) 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判断原则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公司结合分步交易的各个步骤的交易协议条款、分别取得的处置对价、出售股权的对象、处置方式、处置时点等信息来判断分步交易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通常表明多次交易事项属于“一揽子交易”:
1) 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
2) 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
3) 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
4) 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
(2) 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会计处理
1) 个别财务报表
对处置的股权,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剩余股权,对被投资单位仍具有重大影响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实施共同控制的,转为权益法核算;不能再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进行核算。
2) 合并财务报表
在丧失控制权之前,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资本溢价不足冲减的,冲减留存收益。
丧失对原子公司控制权时,对于剩余股权,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同时冲减商誉。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等,应当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
(3) 属于“一揽子交易”的会计处理
1) 个别财务报表
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但是,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在个别财务报表中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2) 合并财务报表
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但是,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20. 投资性房地产
(1). 如果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
折旧或摊销方法
1. 投资性房地产包括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权、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和已出租的建筑物。
2. 投资性房地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采用成本模式进行后续计量,并采用与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相同的方法计提折旧或进行摊销。
21. 固定资产
(1). 确认条件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是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年限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固定资产在同时满足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成本能够可靠计量时予以确认。
(2). 折旧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类别 | 折旧方法 | 折旧年限(年) | 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房屋及建筑物 | 年限平均法 | 20 | 3% | 4.85% |
光伏电站 | 年限平均法 | 20 | 3% | 4.85% |
机器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5-10 | 3% | 9.70%-19.40% |
运输工具 | 年限平均法 | 4 | 3% | 24.25% |
电子及其他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3-5 | 3% | 19.40-32.33% |
22. 在建工程
√适用 □不适用
1. 在建工程同时满足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成本能够可靠计量则予以确认。在建工程按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实际成本计量。
2. 在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按工程实际成本转入固定资产。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先按估计价值转入固定资产,待办理竣工决算后再按实际成本调整原暂估价值,但不再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
类 别 | 在建工程结转为固定资产的标准和时点 |
光伏电站 | 安装调试后达到设计要求或合同规定的标准 |
机器设备 | 安装调试后达到设计要求或合同规定的标准 |
23. 借款费用
√适用 □不适用
1. 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原则
公司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在发生时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2. 借款费用资本化期间
(1) 当借款费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开始资本化:1) 资产支出已经发生;2) 借款费用已经发生;
3) 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
(2) 若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者生产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并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中断期间发生的借款费用确认为当期费用,直至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重新开始。
(3) 当所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时,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
3. 借款费用资本化率以及资本化金额
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专门借款的,以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包括按照实际利率法确定的折价或溢价的摊销),减去将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确定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占用了一般借款的,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计算确定一般借款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
24. 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5. 油气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6. 无形资产
(1). 使用寿命及其确定依据、估计情况、摊销方法或复核程序
√适用 □不适用
1. 无形资产包括土地使用权、排污权、专利技术及管理软件等,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2. 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在使用寿命内按照与该项无形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系统合理地摊销,无法可靠确定预期实现方式的,采用直线法摊销。具体如下:
项 目 | 使用寿命(月)及其确定依据 | 摊销方法 |
土地使用权 | 494、514、600,不动产权证记载的使用期限 | 直线法 |
排污权 | 60、240,排污权有效期限 | 直线法 |
专利技术 | 93,专利有效期限 | 直线法 |
管理软件 | 120,预计受益年限 | 直线法 |
(2). 研发支出的归集范围及相关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 人员人工费用
人员人工费用包括公司研发人员的工资薪金、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
研发人员同时服务于多个研究开发项目的,人工费用的确认依据公司管理部门提供的各研究开发项目研发人员的工时记录,在不同研究开发项目间按比例分配。
直接从事研发活动的人员、外聘研发人员同时从事非研发活动的,公司根据研发人员在不同岗位的工时记录,将其实际发生的人员人工费用,按实际工时占比等合理方法在研发费用和生产经营费用间分配。
(2) 直接投入费用
直接投入费用是指公司为实施研究开发活动而实际发生的相关支出。包括:1) 直接消耗的材料、燃料和动力费用;2) 用于中间试验和产品试制的模具、工艺装备开发及制造费,不构成固定资产的样品、样机及一般测试手段购置费,试制产品的检验费;3) 用于研究开发活动的仪器、设备的运行维护、调整、检验、检测、维修等费用。
(3) 折旧费用与长期待摊费用
折旧费用是指用于研究开发活动的仪器、设备和在用建筑物的折旧费。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及在用建筑物,同时又用于非研发活动的,对该类仪器、设备、在用建筑物使用情况做必要记录,并将其实际发生的折旧费按实际工时和使用面积等因素,采用合理方法在研发费用和生产经营费用间分配。
长期待摊费用是指研发设施的改建、改装、装修和修理过程中发生的长期待摊费用,按实际支出进行归集,在规定的期限内分期平均摊销。
(4)委托外部研究开发费用
委托外部研究开发费用是指公司委托境内外其他机构或个人进行研究开发活动所发生的费用(研究开发活动成果为公司所拥有,且与公司的主要经营业务紧密相关)。
(5) 其他费用
其他费用是指上述费用之外与研究开发活动直接相关的其他费用,包括技术图书资料费、资料翻译费、专家咨询费、高新科技研发保险费,研发成果的检索、论证、评审、鉴定、验收费用,知识产权的申请费、注册费、代理费,会议费、差旅费、通讯费等。
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内部研究开发项目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为无形资产:(1) 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2) 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3) 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证明其有用性;(4)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
(5) 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27. 长期资产减值
√适用 □不适用
对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权资产、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等长期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有迹象表明发生减值的,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对因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都进行减值测试。商誉结合与其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
若上述长期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确认资产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
28. 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 □不适用
长期待摊费用核算已经支出,摊销期限在1年以上(不含1年)的各项费用。长期待摊费用按实际发生额入账,在受益期或规定的期限内分期平均摊销。如果长期待摊的费用项目不能使以后会计期间受益则将尚未摊销的该项目的摊余价值全部转入当期损益。
29. 合同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根据履行履约义务与客户付款之间的关系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合同资产或合同负债。公司将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相互抵销后以净额列示。
公司将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的义务作为合同负债列示。
30. 职工薪酬
(1). 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 职工薪酬包括短期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和其他长期职工福利。
2. 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在职工为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2). 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离职后福利分为设定提存计划和设定受益计划。
(1) 在职工为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根据设定提存计划计算的应缴存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2) 对设定受益计划的会计处理通常包括下列步骤:
1) 根据预期累计福利单位法,采用无偏且相互一致的精算假设对有关人口统计变量和财务变量等作出估计,计量设定受益计划所产生的义务,并确定相关义务的所属期间。同时,对设定受益计划所产生的义务予以折现,以确定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的现值和当期服务成本;
2) 设定受益计划存在资产的,将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减去设定受益计划资产公允价值所形成的赤字或盈余确认为一项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设定受益计划存在盈余的,以设定受益计划的盈余和资产上限两项的孰低者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资产;
3) 期末,将设定受益计划产生的职工薪酬成本确认为服务成本、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以及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等三部分,其中服务成本和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并且在后续会计期间不允许转回至损益,但可以在权益范围内转移这些在其他综合收益确认的金额。
(3). 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向职工提供的辞退福利,在下列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1)公司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2) 公司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或费用时。
(4). 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向职工提供的其他长期福利,符合设定提存计划条件的,按照设定提存计划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除此之外的其他长期福利,按照设定受益计划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为简化相关会计处理,将其产生的职工薪酬成本确认为服务成本、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以及重新计量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等组成项目的总净额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31. 预计负债
√适用 □不适用
1. 因对外提供担保、诉讼事项、产品质量保证、亏损合同等或有事项形成的义务成为公司承担的现时义务,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公司,且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的计量时,公司将该项义务确认为预计负债。
2. 公司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对预计负债进行初始计量,并在资产负债表日对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
32. 股份支付
√适用 □不适用
1. 股份支付的种类
包括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和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2. 实施、修改、终止股份支付计划的相关会计处理
(1)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
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在授予日按照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调整资本公积。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权益工具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调整资本公积。
换取其他方服务的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如果其他方服务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按照其他方服务在取得日的公允价值计量;如果其他方服务的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但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按照权益工具在服务取得日的公允价值计量,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所有者权益。
(2)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授予日按公司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负债。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情况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公司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相应的负债。
(3) 修改、终止股份支付计划
如果修改增加了所授予的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公司按照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增加相应地确认取得服务的增加;如果修改增加了所授予的权益工具的数量,公司将增加的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相应地确认为取得服务的增加;如果公司按照有利于职工的方式修改可行权条件,公司在处理可行权条件时,考虑修改后的可行权条件。
如果修改减少了授予的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公司继续以权益工具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认取得服务的金额,而不考虑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减少;如果修改减少了授予的权益工具的数量,公司将减少部分作为已授予的权益工具的取消来进行处理;如果以不利于职工的方式修改了可行权条件,在处理可行权条件时,不考虑修改后的可行权条件。
如果公司在等待期内取消了所授予的权益工具或结算了所授予的权益工具(因未满足可行权条件而被取消的除外),则将取消或结算作为加速可行权处理,立即确认原本在剩余等待期内确认的金额。
33. 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根据金融工具相关准则,对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等金融工具,公司依据所发行金融工具的合同条款及其所反映的经济实质而非仅以法律形式,结合金融资产、金融负债和权益工具的定义,在初始确认时将该等金融工具或其组成部分分类为金融资产、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
在资产负债表日,对于归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其利息支出或股利分配作为公司的利润分配,其回购、注销等作为权益的变动处理;对于归类为金融负债的金融工具,其利息支出或股利分配按照借款费用进行处理,其回购或赎回产生的利得或损失等计入当期损益。
34. 收入
(1). 按照业务类型披露收入确认和计量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1. 收入确认原则
于合同开始日,公司对合同进行评估,识别合同所包含的各单项履约义务,并确定各单项履约义务是在某一时段内履行,还是在某一时点履行。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否则,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1) 客户在公司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公司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2) 客户能够控制公司履约过程中在建商品;(3) 公司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公司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
对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公司在该段时间内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对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点确认收入。在判断客户是否已取得商品控制权时,公司考虑下列迹象:(1) 公司就该商品享有现时收款权利,即客户就该商品负有现时付款义务;(2) 公司已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拥有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
(3) 公司已将该商品实物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实物占有该商品;(4) 公司已将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取得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5) 客户已接受该商品;(6) 其他表明客户已取得商品控制权的迹象。
2. 收入计量原则
(1) 公司按照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计量收入。交易价格是公司因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而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不包括代第三方收取的款项以及预期将退还给客户的款项。
(2) 合同中存在可变对价的,公司按照期望值或最可能发生金额确定可变对价的最佳估计数,但包含可变对价的交易价格,不超过在相关不确定性消除时累计已确认收入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的金额。
(3) 合同中存在重大融资成分的,公司按照假定客户在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即以现金支付的应付金额确定交易价格。该交易价格与合同对价之间的差额,在合同期间内采用实际利率法摊销。合同开始日,公司预计客户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与客户支付价款间隔不超过一年的,不考虑合同中存在的重大融资成分。
(4) 合同中包含两项或多项履约义务的,公司于合同开始日,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
3. 收入确认的具体方法
公司主要从事分布式光伏电站发电、光伏产品销售、光伏电站项目相关服务和充电桩充电服务等业务。
(1) 分布式光伏电站发电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在公司已根据合同约定向客户提供电力,取得客户付款凭证、已收取价款或取得收款权利且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时确认收入。
(2) 光伏产品销售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目前面向境内、境外销售。
内销收入确认时点:公司已根据合同或订单要求发货,取得客户付款凭证、已收取价款或取得收款权利且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已转移。
外销收入确认时点:公司已根据合同约定将产品报关,取得提单,取得客户付款凭证、已收取价款或取得收款权利且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已转移。
(3) 光伏电站项目相关服务,其中:1) 项目开发相关的组件、配件及服务销售业务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收入在公司已根据合同要求发出或提供完毕并取得客户确认,已收取价款或取得收款权利且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时确认收入;2) 电站运行维护服务业务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在协议生效后,根据约定的期限确定提供服务的履约进度,并按履约进度确认收入;3) 项目EPC业务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收入在公司已根据合同约定光伏电站并网验收合格,取得客户付款凭证、已收取价款或取得收款权利且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时确认。
(4) 充电桩充电服务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在公司已根据合同约定向客户提供电力,取得客户付款凭证、已收取价款或取得收款权利且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时确认收入。
(2). 同类业务采用不同经营模式涉及不同收入确认方式及计量方法
□适用 √不适用
35. 合同成本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预期能够收回的,作为合同取得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
公司为履行合同发生的成本,不适用存货、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等相关准则的规范范围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作为合同履约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
1. 该成本与一份当前或预期取得的合同直接相关,包括直接人工、直接材料、制造费用(或类似费用)、明确由客户承担的成本以及仅因该合同而发生的其他成本;
2. 该成本增加了公司未来用于履行履约义务的资源;
3. 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
公司对于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采用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
如果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的账面价值高于因转让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预期能够取得的剩余对价减去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公司对超出部分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以前期间减值的因素之后发生变化,使得转让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预期能够取得的剩余对价减去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高于该资产账面价值的,转回原已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但转回后的资产账面价值不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资产在转回日的账面价值。
36. 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1. 政府补助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予以确认:(1) 公司能够满足政府补助所附的条件;(2) 公司能够收到政府补助。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
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计量。
2.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判断依据及会计处理方法
政府文件规定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划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政府文件不明确的,以取得该补助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为基础进行判断,以购建或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为基本条件的作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冲减相关资产的账面价值或确认为递延收益。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的,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损益。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相关资产在使用寿命结束前被出售、转让、报废或发生毁损的,将尚未分配的相关递延收益余额转入资产处置当期的损益。
3.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判断依据及会计处理方法
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划分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对于同时包含与资产相关部分和与收益相关部分的政府补助,难以区分与资产相关或与收益相关的,整体归类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用于补偿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
4. 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
5. 政策性优惠贷款贴息的会计处理方法
(1) 财政将贴息资金拨付给贷款银行,由贷款银行以政策性优惠利率向公司提供贷款的,以实际收到的借款金额作为借款的入账价值,按照借款本金和该政策性优惠利率计算相关借款费用。
(2) 财政将贴息资金直接拨付给公司的,将对应的贴息冲减相关借款费用。
37. 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1. 根据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未作为资产和负债确认的项目按照税法规定可以确定其计税基础的,该计税基础与其账面数之间的差额),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算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
2. 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资产负债表日,有确凿证据表明未来期间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确认以前会计期间未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3. 资产负债表日,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期间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则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转回减记的金额。
4. 公司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作为所得税费用或收益计入当期损益,但不包括下列情况产生的所得税:(1) 企业合并;(2) 直接在所有者权益中确认的交易或者事项。
5. 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公司将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示:(1) 拥有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的法定权利;(2)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是与同一税收征管部门对同一纳税主体征收的所得税相关或者对不同的纳税主体相关,但在未来每一具有重要性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转回的期间内,涉及的纳税主体意图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或是同时取得资产、清偿债务。
38. 租赁
√适用 □不适用
作为承租方对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进行简化处理的判断依据和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在租赁期开始日,公司将租赁期不超过12个月,且不包含购买选择权的租赁认定为短期租赁;将单项租赁资产为全新资产时价值较低的租赁认定为低价值资产租赁。公司转租或预期转租租赁资产的,原租赁不认定为低价值资产租赁。
对于所有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公司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将租赁付款额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除上述采用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在租赁期开始日,公司对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
和租赁负债。
(1) 使用权资产
使用权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该成本包括:1) 租赁负债的初始计量金额;2) 在租赁期开始日或之前支付的租赁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已享受的租赁激励相关金额;3) 承租人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4) 承租人为拆卸及移除租赁资产、复原租赁资产所在场地或将租赁资产恢复至租赁条款约定状态预计将发生的成本。
公司按照直线法对使用权资产计提折旧。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公司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公司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2) 租赁负债
在租赁期开始日,公司将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确认为租赁负债。计算租赁付款额现值时采用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折现率,无法确定租赁内含利率的,采用公司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租赁付款额与其现值之间的差额作为未确认融资费用,在租赁期各个期间内按照确认租赁付款额现值的折现率确认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于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租赁期开始日后,当实质固定付款额发生变动、担保余值预计的应付金额发生变化、用于确定租赁付款额的指数或比率发生变动、购买选择权、续租选择权或终止选择权的评估结果或实际行权情况发生变化时,公司按照变动后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并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如使用权资产账面价值已调减至零,但租赁负债仍需进一步调减的,将剩余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作为出租方的租赁分类标准和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在租赁开始日,公司将实质上转移了与租赁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几乎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划分为融资租赁,除此之外的均为经营租赁。
(1) 经营租赁
公司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将租赁收款额确认为租金收入,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予以资本化并按照与租金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分摊,分期计入当期损益。公司取得的与经营租赁有关的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 融资租赁
在租赁期开始日,公司按照租赁投资净额(未担保余值和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收到的租赁收款额按照租赁内含利率折现的现值之和)确认应收融资租赁款,并终止确认融资租赁资产。在租赁期的各个期间,公司按照租赁内含利率计算并确认利息收入。
公司取得的未纳入租赁投资净额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39. 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以内部组织结构、管理要求、内部报告制度等为依据确定经营分部。公司的经营分部是指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组成部分:
1. 该组成部分能够在日常活动中产生收入、发生费用;
2. 管理层能够定期评价该组成部分的经营成果,以决定向其配置资源、评价其业绩;
3. 能够通过分析取得该组成部分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会计信息。
40.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1). 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 受重要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 | 影响金额 |
公司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关于单 | 2022年12月31日资产负债表项目 |
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规定,对在首次执行该规定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至首次执行日之间发生的适用该规定的单项交易按该规定进行调整。 对在首次执行该规定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因适用该规定的单项交易而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以及确认的弃置义务相关预计负债和对应的相关资产,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按照该规定和《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的规定,将累积影响数调整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财务报表项目。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1,957,787.93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8,127.01 | |
未分配利润 | 1,949,660.92 | |
2022年度利润表项目 | ||
所得税费用 | 68,546.13 |
(2). 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适用 √不适用
(3). 2023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41.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六、 税项
1. 主要税种及税率
主要税种及税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税种 | 计税依据 | 税率 |
增值税 | 以按税法规定计算的销售货物和应税劳务收入为基础计算销项税额,扣除当期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后,差额部分为应交增值税 | 6%、9%、13% |
房产税 | 从价计征的,按房产原值一次减除30%后余值的1.2%计缴;从租计征的,按租金收入的12%计缴 | 1.2%、12%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实际缴纳的流转税税额 | 5%、7% |
教育费附加 | 实际缴纳的流转税税额 | 3% |
地方教育附加 | 实际缴纳的流转税税额 | 2% |
企业所得税 | 应纳税所得额 | 注1 |
注1:不同税率的纳税主体企业所得税税率说明如下:
存在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纳税主体的,披露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纳税主体名称 | 所得税税率(%) |
本公司、海宁茂隆公司、桐乡科联公司 | 15 |
嘉兴能发公司、海宁日力公司、嘉兴科洁公司、上虞芯能公司、台州芯能公司、嘉兴芯能公司、三门芯能公司、湖州科洁公司、淮安科洁公司、湖州科联公司、温岭芯能公司、杭州科洁公司、三门智睿公司、长兴芯创公司、上虞朝晟公司、桐乡智逸公司、上虞智恒公司、桐乡芯科公司 | 25 |
除上述公司外其余子公司 | 注2 |
注2:除上述公司外其余子公司按小微企业税率计缴。
2. 税收优惠
√适用 □不适用
1.根据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的《浙江省认定机构2023年认定报备的高新技术企业备案名单》,本公司2023年度通过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海宁茂隆公司和桐乡科联公司2023年度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有效期为3年。本公司、海宁茂隆公司和桐乡科联公司2023年度按15%的税率计征企业所得税。
2.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税〔2022〕13号)和《关于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税〔2023〕6号),除本公司、海宁茂隆公司、桐乡科联公司、嘉兴能发公司、海宁日力公司、嘉兴科洁公司、上虞芯能公司、台州芯能公司、嘉兴芯能公司、三门芯能公司、湖州科洁公司、淮安科洁公司、湖州科联公司、温岭芯能公司、杭州科洁公司、三门智睿公司、长兴芯创公司、上虞朝晟公司、桐乡智逸公司、上虞智恒公司和桐乡芯科公司外,其余子公司均属于小型微利企业,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3.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公布公共基础设施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2008年版)的通知》(财税〔2008〕116号)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执行公共基础设施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46号),以及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国家税务局等税务机关相关批复,公司及各子公司针对分布式光伏电站按照电站项目分别核算收入成本后享受企业所得税三免三减半优惠政策。
3.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七、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1、 货币资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银行存款 | 628,826,566.85 | 138,337,443.15 |
其他货币资金 | 56,009,029.46 | 115,004,596.01 |
合计 | 684,835,596.31 | 253,342,039.16 |
其他说明
其他货币资金期末余额包括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53,214,721.61元、户用电站农户贷款保证金2,312,618.26元,以及第三方支付平台资金481,689.59元。
2、 交易性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3、 衍生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4、 应收票据
(1). 应收票据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商业承兑票据 | 66,500.00 | 256,175.26 |
合计 | 66,500.00 | 256,175.26 |
(2). 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3). 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终止确认金额 | 期末未终止确认金额 |
商业承兑票据 | 70,000.00 | |
合计 | 70,000.00 |
(4).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70,000.00 | 100.00 | 3,500.00 | 5.00 | 66,500.00 | 269,658.17 | 100.00 | 13,482.91 | 5.00 | 256,175.26 |
其中: | ||||||||||
商业承兑汇票 | 70,000.00 | 100.00 | 3,500.00 | 5.00 | 66,500.00 | 269,658.17 | 100.00 | 13,482.91 | 5.00 | 256,175.26 |
合计 | 70,000.00 | / | 3,500.00 | / | 66,500.00 | 269,658.17 | / | 13,482.91 | / | 256,175.26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商业承兑汇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票据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商业承兑汇票组合 | 70,000.00 | 3,500.00 | 5.00 |
合计 | 70,000.00 | 3,500.00 | 5.00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票据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13,482.91 | -9,982.91 | 3,500.00 | |||
合计 | 13,482.91 | -9,982.91 | 3,500.00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6).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票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票据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应收票据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 | 183,002,801.06 | 65,368,564.96 |
1年以内小计 | 183,002,801.06 | 65,368,564.96 |
1至2年 | 4,325,210.81 | 4,109,450.98 |
2至3年 | 2,228,401.75 | 1,297,865.67 |
3至4年 | 315,316.99 | 301,206.92 |
4至5年 | 157,236.55 | 4,797.75 |
5年以上 | 21,488.00 | 47,693.00 |
合计 | 190,050,455.16 | 71,129,579.28 |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1,477,294.16 | 0.78 | 295,458.83 | 20.00 | 1,181,835.33 | 3,363,132.95 | 4.73 | 672,626.59 | 20.00 | 2,690,506.36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188,573,161.00 | 99.22 | 10,185,547.83 | 5.40 | 178,387,613.17 | 67,766,446.33 | 95.27 | 3,843,673.76 | 5.67 | 63,922,772.57 |
合计 | 190,050,455.16 | / | 10,481,006.66 | / | 179,569,448.50 | 71,129,579.28 | / | 4,516,300.35 | / | 66,613,278.93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账龄组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 | 183,002,801.06 | 9,150,140.09 | 5.00 |
1-2年 | 2,847,916.65 | 284,791.67 | 10.00 |
2-3年 | 2,228,401.75 | 445,680.35 | 20.00 |
3-4年 | 315,316.99 | 157,658.49 | 50.00 |
4-5年 | 157,236.55 | 125,789.24 | 80.00 |
5年以上 | 21,488.00 | 21,488.00 | 100.00 |
合计 | 188,573,161.00 | 10,185,547.83 | 5.40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账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672,626.59 | -377,167.76 | 295,458.83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3,843,673.76 | 6,341,874.07 | 10,185,547.83 | |||
合计 | 4,516,300.35 | 6,341,874.07 | -377,167.76 | 10,481,006.66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账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 | 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海宁市供电公司 | 31,961,579.02 | 31,961,579.02 | 16.80 | 1,921,388.78 | |
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桐乡市供电公司 | 23,126,987.05 | 23,126,987.05 | 12.16 | 1,156,349.35 | |
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绍兴市上虞区供电公司 | 20,684,804.84 | 20,684,804.84 | 10.87 | 1,034,240.24 | |
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嘉兴供电公司 | 14,995,228.76 | 14,995,228.76 | 7.88 | 749,761.44 | |
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三门县供电公司 | 8,972,685.52 | 8,972,685.52 | 4.72 | 448,634.28 | |
合计 | 99,741,285.19 | 99,741,285.19 | 52.43 | 5,310,374.09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合同资产
(1). 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应收质保金 | 190,491.94 | 12,350.45 | 178,141.49 | 1,832,031.93 | 102,706.83 | 1,729,325.10 |
合计 | 190,491.94 | 12,350.45 | 178,141.49 | 1,832,031.93 | 102,706.83 | 1,729,325.10 |
(2).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190,491.94 | 100.00 | 12,350.45 | 6.48 | 178,141.49 | 1,832,031.93 | 100.00 | 102,706.83 | 5.61 | 1,729,325.10 |
合计 | 190,491.94 | / | 12,350.45 | / | 178,141.49 | 1,832,031.93 | / | 102,706.83 | / | 1,729,325.10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账龄组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合同资产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 | 171,652.96 | 8,582.65 | 5.00 |
2-3年 | 18,838.98 | 3,767.80 | 20.00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合同资产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合同资产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计提 | 本期收回或转回 | 本期转销/核销 | 原因 |
按组合计提减值准备 | -90,356.38 | |||
合计 | -90,356.38 | /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合同资产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合同资产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 应收款项融资
(1). 应收款项融资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银行承兑汇票 | 10,949,089.46 | 11,640,162.47 |
合计 | 10,949,089.46 | 11,640,162.47 |
(2). 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3). 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终止确认金额 | 期末未终止确认金额 |
银行承兑汇票 | 107,283,138.55 | |
合计 | 107,283,138.55 |
银行承兑汇票的承兑人是具有较高信用的商业银行,由其承兑的银行承兑汇票到期不获支付的可能性较低,故公司将已背书或贴现的该等银行承兑汇票予以终止确认。但如果该等票据到期不获支付,依据《票据法》之规定,公司仍将对持票人承担连带责任。
(4).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10,949,089.46 | 10,949,089.46 | 11,640,162.47 | 11,640,162.47 | ||||||
其中: | ||||||||||
银行承兑汇票 | 10,949,089.46 | 10,949,089.46 | 11,640,162.47 | 11,640,162.47 | ||||||
合计 | 10,949,089.46 | / | / | 10,949,089.46 | 11,640,162.47 | / | / | 11,640,162.47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银行承兑汇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融资款项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银行承兑汇票组合 | 10,949,089.46 | ||
合计 | 10,949,089.46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款项融资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6).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款项融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款项融资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 应收款项融资本期增减变动及公允价值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8、 预付款项
(1). 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1年以内 | 2,119,162.20 | 99.50 | 4,243,900.19 | 94.14 |
1至2年 | 6,734.46 | 0.32 | 263,286.56 | 5.84 |
2至3年 | 2,738.49 | 0.13 | 970.81 | 0.02 |
3年以上 | ||||
3-4 年 | 970.81 | 0.05 | ||
合计 | 2,129,605.96 | 100.00 | 4,508,157.56 | 100.00 |
(2). 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预付款项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嘉兴中心支公司 | 438,634.10 | 20.60 |
浙江吉顺软件有限公司 | 174,080.19 | 8.17 |
深圳嘉立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157,208.79 | 7.38 |
嵊州煜能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 132,616.80 | 6.23 |
世成电子(深圳)有限公司 | 128,932.97 | 6.05 |
合计 | 1,031,472.85 | 48.43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9、 其他应收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其他应收款 | 5,433,748.25 | 3,294,367.69 |
合计 | 5,433,748.25 | 3,294,367.69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利息
(1). 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 √不适用
(3).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4).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利息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6).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利息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利息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股利
(1). 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3).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4).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股利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6).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股利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股利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4,757,253.22 | 2,188,378.59 | |
1年以内小计 | 4,757,253.22 | 2,188,378.59 |
1至2年 | 457,750.00 | 1,002,353.36 |
2至3年 | 1,002,353.36 | 201,000.00 |
3至4年 | 201,000.00 | |
4至5年 | 762,450.00 | |
5年以上 | 2,059,475.00 | 1,299,025.00 |
合计 | 8,477,831.58 | 5,453,206.95 |
(2). 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押金保证金 | 5,395,881.14 | 5,337,578.36 |
应收暂付款 | 3,016,704.31 | 32,932.62 |
其 他 | 65,246.13 | 82,695.97 |
合计 | 8,477,831.58 | 5,453,206.95 |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3年1月1日余额 | 109,418.92 | 100,235.34 | 1,949,185.00 | 2,158,839.26 |
2023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转入第二阶段 | -22,887.50 | 22,887.50 | ||
--转入第三阶段 | -100,235.34 | 100,235.34 | ||
--转回第二阶段 | ||||
--转回第一阶段 | ||||
本期计提 | 151,331.24 | 22,887.50 | 943,029.86 | 1,117,248.60 |
本期转回 | ||||
本期转销 | ||||
本期核销 | 232,004.53 | 232,004.53 | ||
其他变动 | ||||
2023年12月31日余额 | 237,862.66 | 45,775.00 | 2,760,445.67 | 3,044,083.33 |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划分依据 | 计提比例(%) | |
第一阶段 | 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并未显著增加的金融工具 | 5.00 |
第二阶段 | 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发生显著增加的金融工具,但未发生信用减值 | 10.00 |
第三阶段 | 在资产负债日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工具 | 84.60 |
合计 | / | 35.91 |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核销金额 |
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 | 232,004.53 |
其中重要的其他应收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款项的性质 | 账龄 | 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
浙江新曙光齿轮箱有限公司 | 3,000,000.00 | 35.39 | 应收暂付款 | 1年以内 | 150,000.00 |
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 | 1,200,000.00 | 14.15 | 押金保证金 | 注1 | 560,000.00 |
巨石集团有限公司 | 750,000.00 | 8.85 | 押金保证金 | 注2 | 610,000.00 |
振石集团华美新材料有限公司 | 600,000.00 | 7.08 | 押金保证金 | 注3 | 50,000.00 |
台州市鼎正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 | 500,000.00 | 5.90 | 押金保证金 | 5年以上 | 500,000.00 |
合计 | 6,050,000.00 | 71.36 | / | / | 1,870,000.00 |
注1:其中1年以内500,000.00元,1-2年50,000.00元,2-3年650,000.00元。注2:其中2-3年50,000.00元,3-4年200,000.00元,5年以上500,000.00元。注3:其中1年以内400,000.00元,1-2年100,000.00元,2-3年100,000.00元。
(7). 因资金集中管理而列报于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0、 存货
(1). 存货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原材料 | 3,993,259.37 | 3,993,259.37 | 14,428,597.40 | 14,428,597.40 | ||
库存商品 | 3,219,945.65 | 3,219,945.65 | ||||
周转材料 | 199,644.54 | 82,287.21 | 117,357.33 | 229,890.06 | 30,373.78 | 199,516.28 |
合同履约成本 | 23,606,508.56 | 23,606,508.56 | 208,284.81 | 208,284.81 | ||
合计 | 31,019,358.12 | 82,287.21 | 30,937,070.91 | 14,866,772.27 | 30,373.78 | 14,836,398.49 |
(2). 存货跌价准备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其他 | 转回或转销 | 其他 | |||
周转材料 | 30,373.78 | 55,514.12 | 3,600.69 | 82,287.21 | ||
合计 | 30,373.78 | 55,514.12 | 3,600.69 | 82,287.21 |
本期转回或转销存货跌价准备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
以前期间计提跌价的其他周转材料部分在本期予以销售,其对应的存货跌价准备予以转销。按组合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标准
□适用 √不适用
(3). 存货期末余额含有的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及其计算标准和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合同履约成本本期摊销金额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项 目 | 期初数 | 本期增加 | 本期摊销 | 本期计提减值 | 期末数 |
光伏电站项目EPC | 208,284.81 | 39,374,693.31 | 15,976,469.56 | 23,606,508.56 | |
小 计 | 208,284.81 | 39,374,693.31 | 15,976,469.56 | 23,606,508.56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1、 持有待售资产
□适用 √不适用
12、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一年内到期的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一年内到期的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13、 其他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待抵扣增值税进项税及预缴税金 | 36,483,489.23 | 51,941,382.26 |
合计 | 36,483,489.23 | 51,941,382.26 |
14、 债权投资
(1). 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债权投资减值准备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重要的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债权投资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减值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实际的核销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债权投资情况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债权投资的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5、 其他债权投资
(1). 其他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债权投资减值准备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重要的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债权投资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减值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其他债权投资情况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债权投资的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6、 长期应收款
(1). 长期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长期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5). 本期实际核销的长期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长期应收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长期应收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7、 长期股权投资
(1). 长期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 | 期初 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 余额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 | 其他综合收益调整 | 其他权益变动 | 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一、合营企业 | |||||||||||
小计 | |||||||||||
二、联营企业 | |||||||||||
海宁经开芯能能源有限公司 | 1,800,000.00 | -87,759.14 | 1,712,240.86 | ||||||||
小计 | 1,800,000.00 | -87,759.14 | 1,712,240.86 | ||||||||
合计 | 1,800,000.00 | -87,759.14 | 1,712,240.86 |
长期股权投资本期变动情况详见本财务报表附注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之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之在联营企业中的权益之说明。
(2). 长期股权投资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8、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1).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本期存在终止确认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9、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10,000,000.00 | 10,000,000.00 |
其中:权益工具投资 | 10,000,000.00 | 10,000,000.00 |
合计 | 10,000,000.00 | 10,000,000.00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 投资性房地产投资性房地产计量模式
(1).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投资性房地产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房屋、建筑物 | 土地使用权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24,279,352.51 | 8,775,143.79 | 33,054,496.30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外购 | |||
(2)存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转入 | |||
(3)企业合并增加 | |||
3.本期减少金额 | 13,211,366.95 | 8,775,143.79 | 21,986,510.74 |
(1)处置 | |||
(2)其他转出 | |||
(3)转入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 | 13,211,366.95 | 8,775,143.79 | 21,986,510.74 |
4.期末余额 | 11,067,985.56 | 11,067,985.56 | |
二、累计折旧和累计摊销 | |||
1.期初余额 | 11,515,717.86 | 2,135,284.99 | 13,651,002.85 |
2.本期增加金额 | 546,607.08 | 546,607.08 | |
(1)计提或摊销 | 546,607.08 | 546,607.08 | |
3.本期减少金额 | 5,790,336.46 | 2,135,284.99 | 7,925,621.45 |
(1)处置 | |||
(2)其他转出 | |||
(3)转入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 | 5,790,336.46 | 2,135,284.99 | 7,925,621.45 |
4.期末余额 | 6,271,988.48 | 6,271,988.48 |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2)其他转出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4,795,997.08 | 4,795,997.08 | |
2.期初账面价值 | 12,763,634.65 | 6,639,858.80 | 19,403,493.45 |
(2).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投资性房地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投资性房地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1、 固定资产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固定资产 | 2,893,159,902.95 | 2,689,577,377.32 |
固定资产清理 | ||
合计 | 2,893,159,902.95 | 2,689,577,377.32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
(1). 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光伏电站 | 机器设备 | 运输工具 | 电子及其他设备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49,541,956.27 | 3,192,889,651.51 | 226,998,144.58 | 17,307,086.10 | 11,032,364.20 | 3,497,769,202.66 |
2.本期增加金额 | 13,211,366.95 | 360,760,516.71 | 12,098,423.26 | 1,311,273.94 | 1,312,863.19 | 388,694,444.05 |
(1)购置 | 4,222,368.26 | 1,311,273.94 | 1,312,863.19 | 6,846,505.39 | ||
(2)在建工程转入 | 360,760,516.71 | 7,876,055.00 | 368,636,571.71 | |||
(3)企业合并增加 | ||||||
(4)投资性房地产转回 | 13,211,366.95 | 13,211,366.95 | ||||
3.本期减少金额 | 6,054,348.29 | 1,741,872.28 | 160,969.90 | 70,288.26 | 8,027,478.73 | |
(1)处置或报废 | 2,154,821.92 | 1,741,872.28 | 160,969.90 | 70,288.26 | 4,127,952.36 | |
(2)转入工程物资 | 3,899,526.37 | 3,899,526.37 | ||||
4.期末余额 | 62,753,323.22 | 3,547,595,819.93 | 237,354,695.56 | 18,457,390.14 | 12,274,939.13 | 3,878,436,167.98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23,687,542.61 | 575,528,740.41 | 169,760,325.88 | 11,776,535.45 | 8,990,061.06 | 789,743,205.41 |
2.本期增加金额 | 9,012,798.66 | 163,167,637.23 | 5,266,986.35 | 2,240,792.18 | 905,827.15 | 180,594,041.57 |
(1)计提 | 3,222,462.20 | 163,167,637.23 | 5,266,986.35 | 2,240,792.18 | 905,827.15 | 174,803,705.11 |
(2)投资性房地产转回 | 5,790,336.46 | 5,790,336.46 | ||||
3.本期减少金额 | 1,772,463.62 | 1,574,357.04 | 94,601.61 | 68,179.61 | 3,509,601.88 | |
(1)处置或报废 | 599,709.51 | 1,574,357.04 | 94,601.61 | 68,179.61 | 2,336,847.77 | |
(2)转入工程物资 | 1,172,754.11 | 1,172,754.11 | ||||
4.期末余额 | 32,700,341.27 | 736,923,914.02 | 173,452,955.19 | 13,922,726.02 | 9,827,708.60 | 966,827,645.10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18,448,619.93 | 18,448,619.93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或报废 |
4.期末余额 | 18,448,619.93 | 18,448,619.93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30,052,981.95 | 2,810,671,905.91 | 45,453,120.44 | 4,534,664.12 | 2,447,230.53 | 2,893,159,902.95 |
2.期初账面价值 | 25,854,413.66 | 2,617,360,911.10 | 38,789,198.77 | 5,530,550.65 | 2,042,303.14 | 2,689,577,377.32 |
(2). 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账面原值 | 累计折旧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备注 |
房屋及建筑物 | 10,124,422.50 | 5,737,291.94 | 4,387,130.56 | ||
机器设备 | 177,577,611.73 | 152,436,883.67 | 18,448,619.93 | 6,692,108.13 | |
运输工具 | 291,618.75 | 282,870.14 | 8,748.61 | ||
电子及其他设备 | 4,210,498.73 | 4,084,183.93 | 126,314.80 | ||
小计 | 192,204,151.71 | 162,541,229.68 | 18,448,619.93 | 11,214,302.10 |
(3). 通过经营租赁租出的固定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账面价值 |
房屋及建筑物 | 6,989,914.76 |
小计 | 6,989,914.76 |
(4).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固定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清理
□适用 √不适用
22、 在建工程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在建工程 | 224,102,364.38 | 82,506,081.73 |
工程物资 | 90,093,224.45 | 145,067,317.23 |
合计 | 314,195,588.83 | 227,573,398.96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在建工程
(1). 在建工程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绿色产业园项目 | 215,463,414.81 | 215,463,414.81 | 70,876,532.71 | 70,876,532.71 | ||
设备安装工程 | 121,550.34 | 121,550.34 | ||||
自建光伏电站 | 8,638,949.57 | 8,638,949.57 | 11,507,998.68 | 11,507,998.68 | ||
合计 | 224,102,364.38 | 224,102,364.38 | 82,506,081.73 | 82,506,081.73 |
(2). 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预算数 | 期初 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转入固定资产金额 | 本期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 余额 | 工程累计投入占预算比例(%) | 工程进度 | 利息资本化累计金额 | 其中:本期利息资本化金额 | 本期利息资本化率(%) | 资金来源 |
绿色产业园项目 | 48,563.60 | 7,087.65 | 14,793.73 | 335.05 | 21,546.34 | 自有资金 |
自建光伏电站 | 1,150.80 | 35,789.15 | 36,076.05 | 863.89 | 21.35 | 42.67 | 6.62 | 金融机构贷款、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 | ||||
合计 | 48,563.60 | 8,238.45 | 50,582.88 | 36,411.10 | 22,410.24 | / | / | 21.35 | 42.67 | / | / |
(3). 本期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在建工程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工程物资
(1). 工程物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自建光伏电站材料 | 90,093,224.45 | 90,093,224.45 | 145,067,317.23 | 145,067,317.23 | ||
合计 | 90,093,224.45 | 90,093,224.45 | 145,067,317.23 | 145,067,317.23 |
23、 生产性生物资产
(1).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4、 油气资产
(1) 油气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油气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5、 使用权资产
(1) 使用权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148,117,707.17 | 148,117,707.17 |
2.本期增加金额 | 13,376,773.52 | 13,376,773.52 |
(1)租入 | 13,376,773.52 | 13,376,773.52 |
3.本期减少金额 | 6,892,273.61 | 6,892,273.61 |
(1)处置 | 6,892,273.61 | 6,892,273.61 |
4.期末余额 | 154,602,207.08 | 154,602,207.08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49,904,334.31 | 49,904,334.31 |
2.本期增加金额 | 8,607,277.21 | 8,607,277.21 |
(1)计提 | 8,607,277.21 | 8,607,277.21 |
3.本期减少金额 | 1,334,451.08 | 1,334,451.08 |
(1)处置 | 1,334,451.08 | 1,334,451.08 |
4.期末余额 | 57,177,160.44 | 57,177,160.44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97,425,046.64 | 97,425,046.64 |
2.期初账面价值 | 98,213,372.86 | 98,213,372.86 |
(2) 使用权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无形资产
(1). 无形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土地使用权 | 排污权 | 专利权 | 管理软件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37,607,228.45 | 2,344,020.00 | 350,000.00 | 3,815,009.55 | 44,116,258.00 |
2.本期增加金额 | 8,775,143.79 | 239,921.52 | 9,015,065.31 |
(1)购置 | 239,921.52 | 239,921.52 | |||
(2)内部研发 | |||||
(3)企业合并增加 | |||||
(4)投资性房地产转回 | 8,775,143.79 | 8,775,143.79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46,382,372.24 | 2,344,020.00 | 350,000.00 | 4,054,931.07 | 53,131,323.31 |
二、累计摊销 | |||||
1.期初余额 | 4,170,105.71 | 1,408,034.31 | 350,000.00 | 2,116,519.62 | 8,044,659.64 |
2.本期增加金额 | 3,092,200.09 | 126,331.50 | 274,161.88 | 3,492,693.47 | |
(1)计提 | 956,915.10 | 126,331.50 | 274,161.88 | 1,357,408.48 | |
(2)投资性房地产转回 | 2,135,284.99 | 2,135,284.99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7,262,305.80 | 1,534,365.81 | 350,000.00 | 2,390,681.50 | 11,537,353.11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39,120,066.44 | 809,654.19 | 1,664,249.57 | 41,593,970.20 | |
2.期初账面价值 | 33,437,122.74 | 935,985.69 | 1,698,489.93 | 36,071,598.36 |
(2).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土地使用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无形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7、 商誉
(1). 商誉账面原值
□适用 √不适用
(2). 商誉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 商誉所在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可收回金额的具体确定方法
可收回金额按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确定
□适用 √不适用
可收回金额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
□适用 √不适用
前述信息与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的信息或外部信息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信息与当年实际情况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 √不适用
(5). 业绩承诺及对应商誉减值情况
形成商誉时存在业绩承诺且报告期或报告期上一期间处于业绩承诺期内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8、 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摊销金额 | 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经营租入固定资产装修费用 | 1,844,837.89 | 846,633.72 | 998,204.17 | ||
其他 | 323,557.93 | 101,037.73 | 133,268.12 | 291,327.54 | |
合计 | 2,168,395.82 | 101,037.73 | 979,901.84 | 1,289,531.71 |
29、 递延所得税资产/ 递延所得税负债
(1).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租赁负债 | 87,754,828.99 | 19,622,018.89 | 87,821,992.35 | 19,673,558.28 |
资产减值准备 | 10,578,683.68 | 2,229,920.95 | 193,988.32 | 29,098.25 |
长期资产计税基础差异 | 73,019,434.87 | 10,952,915.24 | 72,434,760.44 | 10,865,214.07 |
预计负债 | 7,210,365.41 | 1,134,234.60 | 6,381,504.95 | 957,225.74 |
预付租金 | 18,185,158.94 | 3,158,960.04 | 19,201,562.77 | 3,369,243.21 |
递延收益 | 12,532,256.19 | 2,554,785.00 | 5,495,509.60 | 824,326.44 |
合计 | 209,280,728.08 | 39,652,834.72 | 191,529,318.43 | 35,718,665.99 |
(2).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使用权资产 | 97,425,046.64 | 20,923,672.32 | 98,213,372.86 | 21,093,140.57 |
固定资产加速折旧 | 823,332.09 | 123,499.81 | 1,094,941.17 | 164,241.18 |
合计 | 98,248,378.73 | 21,047,172.13 | 99,308,314.03 | 21,257,381.75 |
(3). 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期末互抵金额 | 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期末余额 |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期初互抵金额 | 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期初余额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21,021,746.91 | 18,631,087.81 | 21,249,254.74 | 14,469,411.25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21,021,746.91 | 25,425.22 | 21,249,254.74 | 8,127.01 |
(4).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3,044,083.33 | 4,366,168.72 |
可抵扣亏损 | 30,153,795.73 | 48,500,403.09 |
合计 | 33,197,879.06 | 52,866,571.81 |
(5).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年份 | 期末金额 | 期初金额 | 备注 |
2023年 | 7,236,176.52 |
2024年 | 55,429.97 | 3,723,003.86 | |
2025年 | 627,016.92 | 15,914,702.16 | |
2026年 | 4,474,868.38 | 8,074,469.86 | |
2027年 | 7,445,110.36 | 10,037,569.62 | |
2028年 | 17,551,370.10 | ||
2029年 | 89,598.35 | ||
2030年 | 3,424,882.72 | ||
合计 | 30,153,795.73 | 48,500,403.09 | /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0、 其他非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预付长期资产购置款 | 17,185,800.80 | 17,185,800.80 | 5,726,266.95 | 5,726,266.95 | ||
合计 | 17,185,800.80 | 17,185,800.80 | 5,726,266.95 | 5,726,266.95 |
31、 所有权或使用权受限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 | 期初 | ||||||
账面 余额 | 账面 价值 | 受限类型 | 受限情况 | 账面 余额 | 账面 价值 | 受限类型 | 受限情况 | |
货币资金 | 5,552.73 | 5,552.73 | 质押 | 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5,321.47万元、户用电站农户贷款保证金231.26万元 | 11,494.33 | 11,494.33 | 质押 | 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11,263.07万元、户用电站农户贷款保证金231.26万元 |
在建工程 | 641.31 | 641.31 | 抵押 | 为本公司及子公司的银行借款提供抵押担保 | ||||
固定资产 | 227,527.03 | 172,525.77 | 225,245.62 | 175,983.20 | 抵押 | 为本公司及子公司的银行借款提供抵押担保 | ||
投资性房地产 | 773.11 | 335.00 | 2,893.67 | 1,720.19 | ||||
无形资产 | 2,072.29 | 1,452.98 | 1,194.78 | 833.36 | ||||
合计 | 236,566.47 | 180,507.79 | / | / | 240,828.40 | 190,031.08 | / | / |
32、 短期借款
(1). 短期借款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抵押借款 | 50,047,101.39 | |
信用借款 | 110,272,708.31 | 30,031,625.00 |
合计 | 160,319,809.70 | 30,031,625.00 |
(2). 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如下: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交易性金融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4、 衍生金融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5、 应付票据
(1). 应付票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种类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银行承兑汇票 | 106,429,443.22 | 226,967,819.60 |
合计 | 106,429,443.22 | 226,967,819.60 |
36、 应付账款
(1). 应付账款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材料采购等经营性款项 | 5,245,036.11 | 4,982,329.90 |
长期资产购置款项 | 76,748,315.96 | 60,398,527.79 |
合计 | 81,993,352.07 | 65,380,857.69 |
(2). 账龄超过1年或逾期的重要应付账款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7、 预收款项
(1). 预收账款项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房屋租赁费 | 21,468.00 | |
合计 | 21,468.00 |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预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3).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8、 合同负债
(1). 合同负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销售商品及提供服务款项 | 12,818,315.12 | 1,421,144.51 |
合计 | 12,818,315.12 | 1,421,144.51 |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合同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9、 应付职工薪酬
(1). 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短期薪酬 | 16,293,647.91 | 62,621,495.12 | 60,427,003.74 | 18,488,139.29 |
二、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 | 165,541.93 | 2,324,659.42 | 2,172,507.05 | 317,694.30 |
三、辞退福利 | 1,240,834.70 | 1,168,551.87 | 72,282.83 | |
四、一年内到期的其他福利 | ||||
合计 | 16,459,189.84 | 66,186,989.24 | 63,768,062.66 | 18,878,116.42 |
(2). 短期薪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 16,024,025.69 | 56,699,861.94 | 54,544,871.74 | 18,179,015.89 |
二、职工福利费 | 2,301,362.45 | 2,301,362.45 | ||
三、社会保险费 | 111,576.34 | 1,494,907.74 | 1,467,717.72 | 138,766.36 |
其中:医疗保险费 | 101,727.72 | 1,354,229.54 | 1,338,650.45 | 117,306.81 |
工伤保险费 | 9,848.62 | 137,066.83 | 125,455.90 | 21,459.55 |
生育保险费 | 3,611.37 | 3,611.37 | ||
四、住房公积金 | 131,981.00 | 1,753,246.93 | 1,740,301.93 | 144,926.00 |
五、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 26,064.88 | 372,116.06 | 372,749.90 | 25,431.04 |
六、短期带薪缺勤 | ||||
七、短期利润分享计划 | ||||
合计 | 16,293,647.91 | 62,621,495.12 | 60,427,003.74 | 18,488,139.29 |
(3). 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1、基本养老保险 | 159,833.66 | 2,245,102.55 | 2,098,197.47 | 306,738.74 |
2、失业保险费 | 5,708.27 | 79,556.87 | 74,309.58 | 10,955.56 |
3、企业年金缴费 | ||||
合计 | 165,541.93 | 2,324,659.42 | 2,172,507.05 | 317,694.30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0、 应交税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增值税 | 4,436,441.19 | 3,350,701.97 |
企业所得税 | 19,655,763.45 | 9,564,845.37 |
个人所得税 | 453,787.23 | 302,092.89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191,560.85 | 119,646.61 |
房产税 | 800,894.14 | 615,282.24 |
土地使用税 | 780,948.00 | 156,189.60 |
教育费附加 | 82,097.51 | 51,277.11 |
地方教育附加 | 54,731.68 | 34,184.75 |
印花税 | 135,564.96 | 138,006.73 |
地方水利建设基金 | 108.22 | 83.83 |
合计 | 26,591,897.23 | 14,332,311.10 |
41、 其他应付款
(1).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股利 | 5,640.00 | 3,720.00 |
其他应付款 | 5,614,973.77 | 3,844,113.74 |
合计 | 5,620,613.77 | 3,847,833.74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应付利息
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逾期的重要应付利息: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应付股利
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普通股股利 | 5,640.00 | 3,720.00 |
合计 | 5,640.00 | 3,720.00 |
(4). 其他应付款
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押金保证金 | 4,588,677.00 | 2,412,979.20 |
已结算尚未支付的经营款项 | 908,050.00 | 800,123.01 |
股权受让款 | 525,000.00 | |
应付暂收款 | 28,738.12 | 37,884.26 |
其他 | 89,508.65 | 68,127.27 |
合计 | 5,614,973.77 | 3,844,113.74 |
账龄超过1年或逾期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2、 持有待售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3、 1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1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 187,435,440.01 | 196,672,239.15 |
1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 4,347,992.03 | 7,180,699.06 |
合计 | 191,783,432.04 | 203,852,938.21 |
44、 其他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待转销项税额 | 418,127.59 | 162,158.34 |
已转出未到期的商业承兑汇票 | 70,000.00 | 209,658.17 |
合计 | 488,127.59 | 371,816.51 |
短期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5、 长期借款
(1). 长期借款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质押、抵押及保证借款 | 229,103,625.13 | 334,527,990.53 |
抵押及保证借款 | 429,129,922.19 | 423,562,951.96 |
质押及保证借款 | 149,070,655.83 | 158,656,124.60 |
保证借款 | 29,407,372.85 | 162,621,380.83 |
合计 | 836,711,576.00 | 1,079,368,447.92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6、 应付债券
(1). 应付债券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可转换公司债券 | 734,458,501.76 | |
合计 | 734,458,501.76 |
(2). 应付债券的具体情况:(不包括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债券 名称 | 面值 | 票面利率(%) | 发行 日期 | 债券 期限 | 发行 金额 | 期初 余额 | 本期 发行 | 按面值计提利息 | 溢折价摊销 | 本期 偿还 | 期末 余额 | 是否违约 |
芯能转债 | 100.00 | 2023/10/26 | 6年 | 880,000,000.00 | 725,645,699.63 | 484,602.74 | 8,328,199.39 | 734,458,501.76 | 否 | |||
合计 | / | / | / | / | 880,000,000.00 | 725,645,699.63 | 484,602.74 | 8,328,199.39 | 734,458,501.76 | / |
注1:债券票面利率为第一年0.30%、第二年0.50%、第三年1.00%、第四年1.50%、第五年2.00%、第六年2.50%。
(3).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项目 | 转股条件 | 转股时间 |
芯能转债 |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146号),公司于2023年10月26日公开发行88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总额人民币88,000.00万元,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六年,每年付息一次,到期归还本金和支付最后一年利息,债券票面利率为第一年0.30%、第二年0.50%、第三年1.00%、第四年1.50%、第五年2.00%、第六年2.50%。 芯能转债转股期起止日期为2024年5月1日至2029年10月25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初始转股价格为13.10元/股。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期满后五个交易日内,公司将以本次可转债票面面值的115%(含最后一期年度利息)的价格向投资者赎回全部未转股的可转债 |
2024年5月1日至2029年10月25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
转股权会计处理及判断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上述可转换公司债券在进行初始计量时,对应负债成份的公允价值扣除应分摊的发行费用后的金额725,645,699.63元,计入应付债券;对应权益成份的公允价值扣除应分摊的发行费用后的金额为143,914,745.84元,计入其他权益工具。
(4). 划分为金融负债的其他金融工具说明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金融工具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依据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7、 租赁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尚未支付的最低租赁付款额 | 121,063,525.45 | 119,025,255.72 |
未确认融资费用 | -37,601,642.62 | -38,383,962.43 |
合计 | 83,461,882.83 | 80,641,293.29 |
48、 长期应付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长期应付款
(1). 按款项性质列示长期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专项应付款
(1). 按款项性质列示专项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49、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适用 √不适用
50、 预计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期末余额 | 形成原因 |
产品质量保证 | 6,822,672.75 | 7,210,365.41 | 产品质量保证系公司与客户签订的部分产品销售合同中承诺提供一定的备件以保证产品质量和售后服务,相应预估计提产品售后维修费用。 |
合计 | 6,822,672.75 | 7,210,365.41 | / |
51、 递延收益
递延收益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形成原因 |
政府补助 | 14,659,987.35 | 2,127,731.16 | 12,532,256.19 | 与资产/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 |
合计 | 14,659,987.35 | 2,127,731.16 | 12,532,256.19 | /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2、 其他非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53、 股本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初余额 | 本次变动增减(+、一) | 期末余额 | |||||
发行 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 转股 | 其他 | 小计 | |||
股份总数 | 500,000,000.00 | 500,000,000.00 |
54、 其他权益工具
(1).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146号),公司于2023年10月26日公开发行88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总额人民币88,000.00万元,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六年,每年付息一次,到期归还本金和支付最后一年利息,债券票面利率为第一年0.30%、第二年0.50%、第三年1.00%、第四年1.50%、第五年2.00%、第六年2.50%。
芯能转债转股期起止日期为2024年5月1日至2029年10月25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初始转股价格为13.10元/股。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期满后五个交易日内,公司将以本次可转债票面面值的115%(含最后一期年度利息)的价格向投资者赎回全部未转股的可转债。
(2).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他权益工具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以及相关会计处理的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权益工具本期增加143,914,745.84元,详见本财务报表附注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之合并资产负债表项目注释之应付债券之说明。其他说明:
发行在外的金融工具 | 期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 | ||||
数量 | 账面价值 | 数量 | 账面价值 | 数量 | 账面价值 | 数量 | 账面价值 | |
可转换公司债券 | 8,800,000.00 | 143,914,745.84 | 8,800,000.00 | 143,914,745.84 | ||||
合计 | 8,800,000.00 | 143,914,745.84 | 8,800,000.00 | 143,914,745.84 |
□适用 √不适用
55、 资本公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资本溢价(股本溢价) | 715,350,561.09 | 715,350,561.09 | ||
其他资本公积 | ||||
合计 | 715,350,561.09 | 715,350,561.09 |
56、 库存股
□适用 √不适用
57、 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 √不适用
58、 专项储备
□适用 √不适用
59、 盈余公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法定盈余公积 | 80,412,701.83 | 1,575,675.00 | 81,988,376.83 | |
合计 | 80,412,701.83 | 1,575,675.00 | 81,988,376.83 |
盈余公积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按照母公司本期实现净利润提取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60、 未分配利润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 | 上期 |
调整前上期末未分配利润 | 469,464,145.53 | 324,149,324.54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合计数(调增+,调减-) | 1,949,660.92 | 2,018,207.05 |
调整后期初未分配利润 | 471,413,806.45 | 326,167,531.59 |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220,156,927.21 | 191,463,333.54 |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 1,575,675.00 | 11,217,058.68 |
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 ||
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应付普通股股利 | 60,000,000.00 | 35,000,000.00 |
转作股本的普通股股利 | ||
期末未分配利润 | 629,995,058.66 | 471,413,806.45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明细:
1、由于《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新规定进行追溯调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1,949,660.92 元。
6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670,638,994.39 | 278,706,930.16 | 645,851,163.10 | 290,786,343.27 |
其他业务 | 15,574,677.27 | 13,738,833.19 | 4,024,859.78 | 2,279,348.31 |
合计 | 686,213,671.66 | 292,445,763.35 | 649,876,022.88 | 293,065,691.58 |
(2). 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的分解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合同分类 | 合计 |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
商品类型 | ||
分布式光伏电站发电 | 595,949,615.08 | 204,646,079.89 |
光伏产品销售 | 51,255,622.83 | 52,341,355.99 |
光伏电站项目相关服务 | 17,427,964.87 | 16,100,351.09 |
充电桩充电服务 | 5,346,367.70 | 5,158,371.77 |
材料销售及其他 | 12,482,894.21 | 12,135,505.65 |
按经营地区分类 | ||
境内 | 682,462,464.69 | 290,381,664.39 |
按商品转让的时间分类 | ||
在某一时点确认收入 | 682,457,747.71 | |
在某一时段内确认收入 | 4,716.98 | |
合计 | 682,462,464.69 | 290,381,664.39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分布式光伏电站发电、光伏产品销售、光伏电站项目相关服务(除运行维护服务外)、充电桩充电服务、材料销售及其他业务,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公司光伏电站运行维护服务业务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在本期确认的包括在合同负债期初账面价值中的收入为1,269,364.69元。
(3). 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重大合同变更或重大交易价格调整
□适用 √不适用
62、 税金及附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528,512.33 | 873,950.00 |
教育费附加 | 226,505.62 | 374,550.31 |
地方教育附加 | 151,003.75 | 249,700.22 |
房产税 | 801,553.02 | 615,918.28 |
土地使用税 | 780,948.00 | 156,377.10 |
车船使用税 | 25,351.68 | 25,344.16 |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 373,009.26 | |
印花税 | 369,817.73 | 448,386.07 |
地方水利建设基金 | 3,058.67 | 2,053.21 |
合计 | 2,886,750.80 | 3,119,288.61 |
63、 销售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市场推广宣传费 | 402,894.12 | 132,642.69 |
职工薪酬 | 1,189,739.24 | 653,414.29 |
产品质量保证金 | 387,692.66 | 1,427,808.71 |
中介费 | 384,840.00 | |
其他 | 86,855.58 | 57,992.99 |
合计 | 2,067,181.60 | 2,656,698.68 |
64、 管理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22,495,859.84 | 19,716,655.74 |
折旧及摊销 | 7,771,996.33 | 12,312,773.34 |
办公经费 | 5,724,040.89 | 4,806,545.74 |
业务招待费 | 4,295,080.69 | 3,531,218.79 |
中介服务费 | 3,277,393.84 | 2,691,834.63 |
保险费 | 9,102,696.17 | 9,080,050.73 |
其 他 | 413,969.30 | 56,765.77 |
合计 | 53,081,037.06 | 52,195,844.74 |
65、 研发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8,760,012.53 | 5,477,182.85 |
研发材料 | 7,405,617.21 | 8,884,442.32 |
折旧及摊销 | 1,975,619.71 | 1,142,245.90 |
委外开发及专业服务费 | 1,481,604.84 | 1,470,183.85 |
燃料与动力费 | 242,362.84 | 167,613.17 |
其他费用 | 599,664.18 | 430,253.77 |
合计 | 20,464,881.31 | 17,571,921.86 |
66、 财务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利息支出 | 77,573,653.55 | 77,683,154.70 |
减:利息收入 | 4,669,369.83 | 4,048,776.11 |
汇兑净损益 | -264.06 | -1,032,756.83 |
其他 | 235,116.37 | 1,273,056.44 |
合计 | 73,139,136.03 | 73,874,678.20 |
67、 其他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按性质分类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 1,077,731.16 | 1,220,261.16 |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 6,584,214.89 | 10,938,689.27 |
代扣个人所得税手续费返还 | 89,316.31 | 70,312.88 |
合计 | 7,751,262.36 | 12,229,263.31 |
68、 投资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取得的股利收入 | 500,000.00 | 500,000.00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87,759.14 | |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 143,340.13 | |
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股利收入 | ||
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其他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786,760.09 | |
处置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债务重组收益 | ||
合计 | 412,240.86 | -143,419.96 |
69、 净敞口套期收益
□适用 √不适用
70、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产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的来源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 -2,384,035.84 | |
合计 | -2,384,035.84 |
71、 信用减值损失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坏账损失 | -7,071,972.00 | 4,388,922.46 |
合计 | -7,071,972.00 | 4,388,922.46 |
72、 资产减值损失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一、合同资产减值损失 | 90,356.38 | -91,601.59 |
二、存货跌价损失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损失 | -55,514.12 | -30,216.12 |
三、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损失 | ||
四、投资性房地产减值损失 | ||
五、固定资产减值损失 | ||
六、工程物资减值损失 | ||
七、在建工程减值损失 | ||
八、生产性生物资产减值损失 | ||
九、油气资产减值损失 | ||
十、无形资产减值损失 | ||
十一、商誉减值损失 | ||
十二、其他 | ||
合计 | 34,842.26 | -121,817.71 |
73、 资产处置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固定资产处置收益 | 452,606.77 | -7,395,582.58 |
使用权资产处置收益 | 534,855.80 | |
合计 | 987,462.57 | -7,395,582.58 |
74、 营业外收入
营业外收入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赔、罚款收入 | 360,959.11 | 2,355,243.23 | 360,959.11 |
其他 | 3,561.01 | 58,228.04 | 3,561.01 |
合计 | 364,520.12 | 2,413,471.27 | 364,520.12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5、 营业外支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对外捐赠 | 110,417.00 | 189,617.30 | 110,417.00 |
固定资产报废支出 | 792.01 | 968,203.63 | 792.01 |
赔、罚款支出 | 64,592.58 | 82,040.58 | 64,592.58 |
其 他 | 25,130.70 | 45,280.83 | 25,130.70 |
合计 | 200,932.29 | 1,285,142.34 | 200,932.29 |
76、 所得税费用
(1). 所得税费用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当期所得税费用 | 28,393,796.53 | 22,614,694.89 |
递延所得税费用 | -4,144,378.35 | 1,015,529.39 |
合计 | 24,249,418.18 | 23,630,224.28 |
(2). 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年同期数 |
利润总额 | 244,406,345.39 | 215,093,557.82 |
按母公司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 | 36,660,951.80 | 32,264,033.66 |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 | -3,787,253.14 | 5,558,072.24 |
调整以前期间所得税的影响 | -278,644.97 | -28,645.21 |
非应税收入的影响 | -406,131.78 | -777,440.38 |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影响 | -796,096.20 | -681,529.61 |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 | 1,860,403.42 | 899,808.53 |
使用前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11,783,586.20 | -15,261,021.07 |
本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2,779,775.25 | 1,656,946.12 |
所得税费用 | 24,249,418.18 | 23,630,224.28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7、 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 √不适用
78、 现金流量表项目
(1). 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收回不符合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定义的承兑汇票保证金等 | 24,513,835.00 | 79,187.49 |
收到政府补助 | 5,525,964.89 | 9,370,209.31 |
收到资金往来款 | 71,725.82 | 115,451.55 |
利息收入 | 4,669,369.83 | 4,048,776.11 |
收到与经营活动相关的保证金 | 9,403,741.72 | 7,402,179.20 |
租金收入 | 1,467,849.25 | |
其他 | 561,931.20 | 1,019,089.53 |
合计 | 46,214,417.71 | 22,034,893.19 |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支付不符合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定义的承兑汇票保证金等 | 14,491,469.00 | |
支付应收暂付款 | 3,023,255.27 | 119,289.43 |
销售费用中的付现支出 | 378,188.88 | 508,480.19 |
管理费用中的付现支出 | 21,022,955.70 | 15,748,153.84 |
研发费用中的付现支出 | 3,584,874.91 | 5,328,983.74 |
支付与经营活动相关的保证金 | 7,582,201.98 | 7,123,571.19 |
其他 | 1,236,587.84 | 759,335.24 |
合计 | 51,319,533.58 | 29,587,813.63 |
(2). 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收到的重要的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支付的重要的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支付长期资产购置款项 | 530,515,020.89 | 447,579,050.40 |
合计 | 530,515,020.89 | 447,579,050.40 |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收回初存目的为投资的承兑保证金 | 162,148,071.39 | 185,607,174.64 |
合计 | 162,148,071.39 | 185,607,174.64 |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支付初存目的为投资的承兑保证金 | 112,754,502.13 | 229,957,225.16 |
合计 | 112,754,502.13 | 229,957,225.16 |
(3). 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收小微企业贷息返还 | 58,083.35 | |
收可转债募集资金 | 872,500,000.00 | |
合计 | 872,558,083.35 |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支付使用权资产租赁款 | 10,452,607.71 | 11,459,230.31 |
支付可转债相关发行费用 | 3,565,927.80 | |
合计 | 14,018,535.51 | 11,459,230.31 |
筹资活动产生的各项负债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现金变动 | 非现金变动 | 现金变动 | 非现金变动 | |||
短期借款 | 30,031,625.00 | 301,500,000.00 | 6,029,497.87 | 177,241,313.17 | 160,319,809.70 | |
长期借款(含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 1,276,040,687.07 | 233,599,583.35 | 58,985,013.29 | 544,478,267.70 | 1,024,147,016.01 | |
应付债券(含一年内到期的应付债券) | 725,645,699.63 | 8,812,802.13 | 734,458,501.76 | |||
租赁负债(含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 87,821,992.35 | 10,440,490.22 | 10,452,607.71 | 87,809,874.86 | ||
合计 | 1,393,894,304.42 | 1,260,745,282.98 | 84,267,803.51 | 732,172,188.58 | 2,006,735,202.33 |
(4). 以净额列报现金流量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不涉及当期现金收支、但影响企业财务状况或在未来可能影响企业现金流量的重大活动及财务影响
□适用 √不适用
79、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补充资料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净利润 | 220,156,927.21 | 191,463,333.54 |
加:资产减值准备 | 7,037,129.74 | -4,267,104.75 |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 | 175,350,312.19 | 158,546,419.08 |
使用权资产摊销 | 8,607,277.21 | 8,244,524.92 |
无形资产摊销 | 1,357,408.48 | 1,449,844.16 |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 979,901.84 | 2,698,156.97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987,462.57 | 7,395,582.58 |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792.01 | 968,203.63 |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2,384,035.84 | |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 77,573,389.49 | 75,633,931.65 |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412,240.86 | 143,419.96 |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4,161,676.56 | -1,010,804.67 |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17,298.21 | -8,127.01 |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15,978,703.94 | 134,311,303.94 |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202,656,589.13 | -187,796,251.05 |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313,136,667.97 | 182,722,351.17 |
其他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59,060,273.61 | 572,878,819.97 |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 ||
债务转为资本 | ||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 ||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 ||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 ||
现金的期末余额 | 629,308,256.44 | 138,398,764.03 |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 138,398,764.03 | 42,510,398.16 |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 ||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490,909,492.41 | 95,888,365.87 |
(2). 本期支付的取得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 √不适用
(3). 本期收到的处置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 √不适用
(4). 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现金 | 629,308,256.44 | 138,398,764.03 |
其中:库存现金 |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 | 628,826,566.85 | 138,337,443.15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其他货币资金 | 481,689.59 | 61,320.88 |
可用于支付的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 ||
存放同业款项 | ||
拆放同业款项 | ||
二、现金等价物 | ||
其中:三个月内到期的债券投资 | ||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629,308,256.44 | 138,398,764.03 |
其中:母公司或集团内子公司使用受限制的现金和现金等价物 |
(5). 使用范围受限但仍作为现金和现金等价物列示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金额 | 理由 |
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账户 | 452,809,835.66 | 可以随时支付,但使用用途受监管 |
合计 | 452,809,835.66 | / |
(6). 不属于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货币资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理由 |
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 | 53,214,721.61 | 112,630,656.87 | 不能随时支取 |
户用电站农户贷款保证金 | 2,312,618.26 | 2,312,618.26 | 不能随时支取 |
合计 | 55,527,339.87 | 114,943,275.13 | /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不涉及现金收支的商业汇票背书转让金额:
项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背书转让的商业汇票金额 | ||
其中:支付货款 | 93,557,698.16 | 103,747,467.98 |
支付固定资产等长期资产购置款 | 137,451,916.21 | 134,133,021.96 |
80、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项目注释说明对上年期末余额进行调整的“其他”项目名称及调整金额等事项:
□适用 √不适用
81、 外币货币性项目
(1). 外币货币性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外币余额 | 折算汇率 | 期末折算人民币余额 |
货币资金 | - | - | |
其中:美元 | 3.20 | 7.0827 | 22.66 |
(2). 境外经营实体说明,包括对于重要的境外经营实体,应披露其境外主要经营地、记账本位币及选择依据,记账本位币发生变化的还应披露原因
□适用 √不适用
82、 租赁
(1) 作为承租人
√适用 □不适用
1) 使用权资产相关信息详见本财务报表附注之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之合并资产负债表项目注释之使用权资产之说明。
2) 公司对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的会计政策详见本财务报表附注之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之
租赁之说明。计入当期损益的短期租赁费用和低价值资产租赁费用金额如下:
项 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短期租赁费用 | 308,303.58 | 221,737.35 |
合 计 | 308,303.58 | 221,737.35 |
3) 与租赁相关的当期损益及现金流
项 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租赁负债的利息费用 | 4,172,990.34 | 4,283,516.68 |
转租使用权资产取得的收入 | 21,467.90 | 358,440.35 |
与租赁相关的总现金流出 | 10,760,911.29 | 11,680,967.66 |
4) 租赁负债的到期期限分析和相应流动性风险管理详见本财务报表附注之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之流动性风险之说明。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
□适用 √不适用
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或低价值资产的租赁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售后租回交易及判断依据
□适用 √不适用
与租赁相关的现金流出总额10,760,911.29(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 作为出租人
作为出租人的经营租赁
□适用 √不适用
1)租赁收入
项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租赁收入 | 3,751,206.97 | 3,939,476.53 |
其中:未纳入租赁收款额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相关收入 |
2)经营租赁资产
项目 | 期末数 | 上年年末数 |
固定资产 | 6,989,914.76 | |
无形资产 | 5,139,347.98 | |
投资性房地产 | 4,795,997.08 | 19,403,493.45 |
小 计 | 16,925,259.82 | 19,403,493.45 |
经营租出固定资产详见本财务报表附注之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之合并资产负债表项目注释之固定资产之说明。作为出租人的融资租赁
□适用 √不适用
未折现租赁收款额与租赁投资净额的调节表
□适用 √不适用
未来五年未折现租赁收款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每年未折现租赁收款额 | |
期末金额 | 期初金额 | |
第一年 | 2,986,638.83 | 3,095,224.43 |
第二年 | 886,035.63 | 886,035.63 |
第三年 | 886,035.63 | 886,035.63 |
第四年 | 886,035.63 | 886,035.63 |
第五年 | 886,035.63 | 886,035.63 |
五年以后 | 10,625,227.56 | 11,511,263.19 |
五年后未折现租赁收款额总额 | 17,156,008.91 | 18,150,630.14 |
(3) 作为生产商或经销商确认融资租赁销售损益
□适用 √不适用
83、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八、 研发支出
(1). 按费用性质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13,159,793.25 | 9,931,107.97 |
研发材料 | 16,140,768.23 | 18,485,643.85 |
折旧及摊销 | 1,975,619.71 | 1,142,245.90 |
委外开发及专业服务费 | 1,481,604.84 | 1,470,183.85 |
燃料与动力费 | 242,362.84 | 167,613.17 |
其他费用 | 599,664.18 | 430,253.77 |
合计 | 33,599,813.05 | 31,627,048.51 |
其中:费用化研发支出 | 33,599,813.05 | 31,627,048.51 |
资本化研发支出 | 0 | 0 |
(2).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研发项目开发支出
□适用 √不适用
重要的资本化研发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开发支出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 重要的外购在研项目
□适用 √不适用
九、 合并范围的变更
1、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1). 本期发生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交易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购买方名称 | 股权取得时点 | 股权取得成本 | 股权取得比例 (%) | 股权取得方式 | 购买日 | 购买日的确定依据 | 购买日至期末被 | 购买日至期末被购买方的净利润 | 购买日至期末被购买方的现金流量 | ||
经营活动净流入 | 投资活动净流入 | 筹资活动 |
购买方的收入 | 净流入 | ||||||||||
江苏港熠公司 | 2023年8月4日 | 100.00 | 股权受让 | 2023年8月4日 | 能够控制被购买方的财务、经营政策的控制权并从中获取利益 | -47,494.26 | 2,700,460.12 | -2,635,246.50 | |||
池州圣瑞斯公司 | 2023年12月27日 | 100.00 | 股权受让 | 2023年12月27日 | 能够控制被购买方的财务、经营政策的控制权并从中获取利益 |
(2). 合并成本及商誉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合并成本 | 江苏港熠公司 | 池州圣瑞斯公司 |
--现金 | 0 | 0 |
合并成本合计 | 0 | 0 |
减:取得的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 | ||
商誉/合并成本小于取得的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金额 |
合并成本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适用 √不适用
业绩承诺的完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大额商誉形成的主要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2023年8月,本公司收购江苏港熠公司100%股权,无合并成本。2023年12月,本公司收购池州圣瑞斯公司100%股权,无合并成本。
(3). 被购买方于购买日可辨认资产、负债
□适用 √不适用
2023年8月,本公司收购江苏港熠公司100%股权,江苏港熠公司无可辨认资产、负债。2023年12月,本公司收购池州圣瑞斯公司100%股权,池州圣瑞斯公司无可辨认资产、负债。
(4). 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按照公允价值重新计量产生的利得或损失
是否存在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企业合并且在报告期内取得控制权的交易
□适用 √不适用
(5). 购买日或合并当期期末无法合理确定合并对价或被购买方可辨认资产、负债公允价值的相关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3、 反向购买
□适用 √不适用
4、 处置子公司
本期是否存在丧失子公司控制权的交易或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是否存在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投资且在本期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
说明其他原因导致的合并范围变动(如,新设子公司、清算子公司等)及其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 合并范围增加
公司名称 | 股权取得方式 | 股权取得时点 | 出资额(万元) | 出资比例 |
建湖芯能公司 | 投资设立 | 2023/3/24 | 100.00[注1] | 100.00 |
泗阳芯能公司 | 投资设立 | 2023/4/19 | 50.00[注2] | 100.00 |
襄阳芯能公司 | 投资设立 | 2023/5/25 | 100.00[注3] | 100.00 |
池州芯能公司 | 投资设立 | 2023/7/12 | [注4] | 100.00 |
盐城芯创公司 | 投资设立 | 2023/8/4 | 50.00[注5] | 100.00 |
无锡芯能公司 | 投资设立 | 2023/8/22 | [注6] | 100.00 |
注1:其注册资本为300.00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已履行出资100.00万元。注2:其注册资本为1,000.00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已履行出资50.00万元。注3:其注册资本为500.00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已履行出资100.00万元。注4:其注册资本为500.00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尚未对其履行出资。注5:其注册资本为1,000.00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已履行出资50.00万元。注6:其注册资本为1,000.00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尚未对其履行出资。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 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 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 企业集团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1. 公司将嘉兴能发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等80余家子公司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2. 重要子公司基本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子公司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资本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取得方式 | |
直接 | 间接 | ||||||
能发电子公司 | 桐乡市 | 5,000 | 桐乡市 | 综合类 | 100.00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嘉兴科洁公司 | 嘉兴市 | 5,000 | 嘉兴市 | 综合类 | 100.00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桐乡科联公司 | 桐乡市 | 26,000 | 桐乡市 | 综合类 | 100.00 | 设立 | |
海宁茂隆公司 | 海宁市 | 15,000 | 海宁市 | 综合类 | 100.00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2). 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适用 √不适用
(3). 重要非全资子公司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4). 使用企业集团资产和清偿企业集团债务的重大限制
□适用 √不适用
(5). 向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提供的财务支持或其他支持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在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且仍控制子公司的交易
□适用 √不适用
3、 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适用 □不适用
(1). 重要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
√适用 □不适用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名称 | 主要 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 性质 | 持股比例(%) | 对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的会计处理方法 | |
直接 | 间接 | |||||
海宁经开芯能能源有限公司 | 海宁市 | 海宁市 | 综合类 | 45.00 | 权益法核算 |
(2). 重要合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3). 重要联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末余额/ 本期发生额 | 期初余额/ 上期发生额 | |
海宁经开芯能能源有限公司 | ||
流动资产 | 6,646,924.74 | |
非流动资产 | 9,619,906.81 | |
资产合计 | 16,266,831.55 | |
流动负债 | 12,461,851.86 | |
非流动负债 | ||
负债合计 | 12,461,851.86 | |
少数股东权益 |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 3,804,979.69 | |
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净资产份额 | 1,712,240.86 | |
调整事项 | ||
对联营企业权益投资的账面价值 | 1,712,240.86 | |
存在公开报价的联营企业权益投资的公允价值 | ||
营业收入 | 101,718.96 | |
净利润 | -195,020.31 | |
终止经营的净利润 | ||
其他综合收益 | ||
综合收益总额 | -195,020.31 | |
本年度收到的来自联营企业的股利 |
(4). 不重要的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汇总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5).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向本公司转移资金的能力存在重大限制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发生的超额亏损
□适用 √不适用
(7). 与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未确认承诺
□适用 √不适用
(8). 与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或有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 重要的共同经营
□适用 √不适用
5、 在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中的权益
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的相关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一、 政府补助
1、 报告期末按应收金额确认的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未能在预计时点收到预计金额的政府补助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2、 涉及政府补助的负债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财务报表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新增补助金额 | 本期计入营业外收入金额 | 本期转入其他收益 | 本期其他变动 | 期末余额 | 与资产/收益相关 |
递延收益-与资产相关 | 13,609,987.35 | 1,077,731.16 | 12,532,256.19 | 与资产相关 | |||
递延收益-与收益相关 | 1,050,000.00 | 1,05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合计 | 14,659,987.35 | 2,127,731.16 | 12,532,256.19 | / |
3、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型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与资产相关 | 1,077,731.16 | 1,220,261.16 |
与收益相关 | 6,584,214.89 | 10,938,689.27 |
合计 | 7,661,946.05 | 12,158,950.43 |
其他说明:
(1)本期新增的政府补助情况:
项 目 | 本期新增补助金额 |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 |
其中:计入其他收益 | 5,534,214.89 |
合计 | 5,534,214.89 |
(2)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与收益相关,且用于补偿公司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政府补助,明细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金额 | 列报项目 | 说明 |
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电价补贴资金 | 4,724,987.30 | 其他收益 | 根据浙江省海宁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海开发委〔2023〕48号等文件 |
财政专项补助及奖金 | 757,116.70 | 其他收益 | 根据中共海宁市委组织部、海宁市财政局、海宁市人力 |
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海宁市科学技术局海财预〔2023〕161号等文件 | |||
其他 | 52,110.89 | 其他收益 | 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浙人社发〔2022〕37号等文件 |
小 计 | 5,534,214.89 |
1)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获得补助单位 | 补助项目 | 期初递延收益 | 本期新增补助 | 本期摊销 | 期末递延收益 | 文件依据 |
芯能科技 | 海宁市建材商贸城光电建筑 | 4,700,000.31 | - | 399,999.96 | 4,300,000.35 | 根据财政部财建〔2012〕995号文件 |
设计仿真工业-电化学储能补贴 | 795,509.29 | - | 89,216.04 | 706,293.25 |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信息技术发展司与本公司等签订的2020年关键软件适配验证中心项目合同书 | |
嘉兴能发 | 省工业与信息化发展财政专项资金补助 | 387,229.58 | - | 104,854.08 | 282,375.50 | 桐乡市财政局、桐乡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下达2017年省工业与信息化发展财政专项资金(企业技术改造部分)的通知 |
海宁茂隆 | 联鑫板材项目政府补助 | 510,000.29 | - | 39,999.96 | 470,000.33 | 根据海宁市财政局、海宁市发展和改革局海财发﹝2015﹞57号等文件 |
温岭芯能 | 温岭市大型分布式光伏项目补助 | 6,565,817.42 | - | 405,223.92 | 6,160,593.50 | 根据温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促进温岭市光伏产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等文件 |
温岭芯科 | 温岭市光伏发电项目资金补助 | 651,430.46 | - | 38,437.20 | 612,993.26 | 根据温岭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温岭市财政局温发改能源〔2017〕182号等文件 |
合计 | - | 13,609,987.35 | - | 1,077,731.16 | 12,532,256.19 | - |
2)与收益相关,且用于补偿公司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政府补助
获得补助单位 | 项目 | 期初递延收益 | 本期新增补助 | 本期摊销 | 期末递延收益 | 文件依据 |
海宁茂隆 | 瑞星皮革政府停发电补助 | 1,050,000.00 | - | 1,050,000.00 | - | 根据浙江省海宁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与海宁瑞星皮革有限公司及海宁茂隆公司签订的企业土地收回及房屋收储补充协议 |
合计 | - | 1,050,000.00 | - | 1,050,000.00 | - | - |
3)与收益相关,且用于补偿公司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政府补助
获得补助单位 | 获得补助时间 | 补助项目 | 补助金额 | 发放主体 | 依据文件 | 文件名称 |
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电价补贴资金 | ||||||
芯能微电网 | 2023/09 | 海宁市财政局新建公用充电桩补贴 | 172,683.19 | 海宁市财政局 | 嘉财预〔2022〕290 号 | 嘉兴市财政局 嘉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下达2022 年节能减排补助资金(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奖励)的通知 |
2023/12 | 嘉兴经信局2023年度中央财政节能减排补助资金充换电补贴 | 267,383.46 | 嘉兴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 浙财建〔2023〕6号 |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3年省级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助资金的通知 | |
海宁茂隆 | 2023/06 | 光伏补助 | 2,077,500.00 | 浙江省海宁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海开发委〔2023〕48号 | 浙江省海宁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关于下达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合作企业光伏项目补助的通知 |
嘉善科洁 | 2023/11 | 发改局光伏补助 | 12,907.00 | 嘉善县发展和改革局代付过渡户 | 善政发〔2016〕132号 | 嘉善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分布式光伏发电持续发展的实施意见 |
嘉兴芯能 | 2023/12 | 2021-2022年嘉兴市本级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电价补助资金 | 15,448.65 | 嘉兴经济和信息化局 | 嘉光伏办〔2015〕1号 | 关于印发嘉兴市本级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电价补助资金操作细则的通知 |
湖州科洁 | 2023/06 | 低碳项目补贴 | 161,000.00 | 湖州市吴兴区发展改革和经济信息化局财政授权支付 | 吴财企〔2023〕110号 | 湖州市吴兴区财政局、湖州市吴兴区发展改革和经济信息化局关于拨付第二批吴兴区低碳试点区县专项资金的通知 |
德清芯能 | 2023/06 | 发改局欧诗漫发电补贴 | 42,593.60 | 湖州市吴兴区发展和改革局 | 吴发改发〔2023〕7号 | 湖州市吴兴区发展改革和经济信息化局 湖州市吴兴区财政局 关于组织申报第二批吴兴区低碳试点区县专项资金的通知 |
诸暨芯能 | 2023/03 | 诸暨市发展和改革局盾安项目补贴 | 660,176.40 | 诸暨市发展和改革局 | 诸政发〔2014〕43号 | 诸暨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分布式光伏发电应用的实施意见 |
杭州芯能 | 2023/03 | 杭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联和电气项目补贴 | 222,244.00 | 杭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 杭政函〔2016〕79号 | 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太阳能光伏推广应用促进光伏产业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 |
2023/12 | 杭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长安民生项目补贴 | 94,252.00 | 杭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 杭政函〔2016〕79号 | 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太阳能光伏推广应用促进光伏产业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 | |||
杭州科洁 | 2023/03 | 杭州赛富特项目补贴 | 9,424.30 | 杭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 杭政函〔2016〕79号 | 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太阳能光伏推广应用促进光伏产业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 | ||
2023/07 | 杭州赛富特项目补贴 | 14,924.50 | 杭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 杭政函〔2016〕79号 | 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太阳能光伏推广应用促进光伏产业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 | |||
2023/08 | 杭州赛富特项目2022年度萧山区发展改革局补贴 | 133,743.00 | 杭州市萧山区大战和改革局亲清民生专户 | 杭发改能源〔2023〕55号 | 关于印发《杭州市光伏发电项目补贴发放实施细则》的通知 | |||
2023/12 | 发改局鑫盛、卓有化纤光伏发电项目补贴 | 200,032.00 | 杭州市萧山区大战和改革局亲清民生专户 | 杭发改能源〔2023〕55号 | 关于印发《杭州市光伏发电项目补贴发放实施细则》的通知 | |||
临安芯创 | 2023/12 | 发改局雅博装饰光伏发电项目补贴 | 63,960.00 | 杭州市临安区发展和改革局 | 杭政函〔2016〕79号 | 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太阳能光伏推广应用促进光伏产业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 | ||
海宁弘力 | 2023/06 | 浙江凯耀照明项目补贴 | 61,000.00 | 海宁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财政专户 | 海开发委〔2023〕48号 | 关于下达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合作企业光伏项目补助的通知 | ||
嘉善优窑 | 2023/11 | 发改局野牛工具项目补贴 | 72,712.00 | 嘉善县发展和改革局 | 善政发〔2016〕132号 | 嘉善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分布式光伏发电持续发展的实施意见 | ||
广州芯能 | 2023/03 | 广州开发区2022年度第一批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补贴 | 425,405.00 | 黄埔区发展改革局广州开发区发展改革局 | 穗埔发改〔2021〕1号 | 关于印发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广州高新区促请绿色低碳发展办法的通知 | ||
金华芯创 | 2022/06 | 金华市婺城区秋滨街道办事处光伏发电补助资金 | 17,598.20 | 金华市婺城区秋滨街道办事处 | 金发改能源〔2022〕42号 | 关于印发《金华市区光伏发展补贴实施办法》的通知 | ||
小计 | - | 4,724,987.30 | - | |||||
财政专项补助及奖金 | ||||||||
芯能科技 | 2023/03 | 海宁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22年度各类工作考核先进单位 | 80,000.00 | 海宁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财政专户 | 海昌委〔2023)11号 | 中共海昌街道委员会中共浙江海宁经济开发区工作委员会浙江省海宁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海宁市人民政府海昌街道办事处关于 |
表扬2022年度各类工作考核先进单位(集体)及个人的通知 | ||||||
2023/06 | 海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第2季度人才引育奖励企业 | 300,000.00 | 海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海财预〔2023]161号 | 海宁市财政局等四部门关于下达2023年第二季度人才奖励资金的通知 | |
2023/06 | 海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省知识产权专项资金 | 2,000.00 | 海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海财预〔2023〕170号 | 海宁市财政局海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下达2023年第一批专利补助经费和2023年省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的通知 | |
2023/07 | 海宁市科学技术局预算单位代发财政补助资金专户上级科技项目验收配套 | 70,500.00 | 海宁市科学技术局预算单位代发财政补助资金户 | 海财预〔2023〕210号 | 海宁市财政局 海宁市科学技术局关于下达2023年度海宁市第二批科技专项经费的通知 | |
2023/09 | 海宁市人民政府海昌街道办事处2022年度壮大外贸奖励 | 37,932.00 | 海宁市人民政府海昌街道办事处 | 海开发委〔2023〕 63号 | 浙江省海宁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关于下达2022年度海宁经济开发区、海昌街道高质量发展财政奖励资金的通知 | |
2023/09 | 海宁市人民政府海昌街道办事处2022年度专利申报奖励 | 68,000.00 | 海宁市人民政府海昌街道办事处 | 海开发委〔2023〕 63号 | 浙江省海宁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关于下达2022年度海宁经济开发区、海昌街道高质量发展财政奖励资金的通知 | |
嘉兴能发 | 2023/07 | 2023年度1-2月工业稳产奖励 | 50,000.00 | 桐乡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桐乡市财政局 | 桐经信〔2023〕116号 | 桐乡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桐乡市财政局关于下达稳产奖励资金(第二批)的通知 |
2023/07 | 2023年春节期间一次性留工补助 | 500.00 | 桐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桐人社〔2022〕71号 | 关于做好元旦春节期间企业稳工稳产并开展对留桐过年省外员工温暖关爱行动的通知 | |
海宁茂隆 | 2023/08 | 海宁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专利申报奖励 | 2,000.00 | 海宁市人民政府海昌街道办事处 | 海开发委〔2023〕63号 | 浙江省海宁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关于下达2022年度海宁经济开发区、海昌街道高质量发展财政奖励资金的通知 |
桐乡科联 | 2023/09 | 桐乡市科学技术局研发经费财政补助 | 31,000.00 | 桐乡市科学技术局 | 桐科〔2023〕35号 | 关于下达2023年桐乡市企业研发经费财政补助经费的通知 |
金华煜能 | 2023/08 | 金东区鞋塘办事处补贴 | 12,388.70 | 金华市金东区鞋塘办事处 | 绍政办发〔2014〕42号 | 关于加快分布式光伏发电应用的实施意见 |
2023/11 | 金东区孝顺镇补贴(2022年华丰电动项目) | 102,796.00 | 金华市金东区孝顺镇人民政府 | 绍政办发〔2014〕42号 | 关于加快分布式光伏发电应用的实施意见 | |||
小计 | - | 757,116.70 | - | |||||
其他 | ||||||||
芯能科技 | 2023/05 | 海宁市就业管理服务中心促进重点人群稳定就业补助 | 10,920.00 | 海宁市就业管理服务中心 | 浙人社发〔2022〕37 号 |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浙江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关于做好失业保险稳岗位提技能防失业工作的通知 | ||
2023/08 | 海宁市就业管理服务中心女职工产假期间社保补贴 | 5,460.70 | 海宁市就业管理服务中心预算单位代发就业补助资金专户 | 浙人社发〔2022〕85 号 |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浙江省医疗保障局、关于试行企业女职工产假期间社会保险补贴有关事项的通知 | |||
2023/11 | 海宁市就业管理服务中心预算单位招引新员工就业补助 | 3,000.00 | 海宁市就业管理服务中心 | 浙人社发〔2022〕37 号 |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浙江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关于做好失业保险稳岗位提技能防失业工作的通知 | |||
- | 退伍士兵税收优惠增值税减免 | 6,750.00 | - | 财政部、税务总局、退役军人事务部公告2023年第14号 | 财政部、税务总局、退役军人事务部关于进一步扶持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 | |||
- | 退伍士兵税收优惠增值税减免 | 1,500.00 | - | 财政部、税务总局、退役军人事务部公告2023年第14号 | 财政部、税务总局、退役军人事务部关于进一步扶持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 | |||
嘉兴科洁 | 2023/04 | 2022年第九批稳岗返还发放 | 8,234.83 | 嘉兴市财政局 | 嘉发改〔2021〕258 号 | 关于下达2021年第二批嘉兴市本级分布式光伏发电应用项目电价补助和2020年度家庭屋顶光伏电价补助资金的通知 | ||
2023/05 | 2023年第一批光伏电价补助资金 | 14,112.36 |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 浙人社发〔2022〕37 号 |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浙江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关于做好失业保险 |
稳岗位提技能防失业工作的通知 | ||||||
淮安科洁 | 2023/10 | 稳岗返还 | 306.00 | 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劳动就业管理中心 | 苏政办发〔2023〕33号 | 省政府办公厅关于优化调整稳就业政策措施全力促发展惠民生的通知 |
彭泽芯创 | 2023/12 | 政务服务中心企业费用补贴 | 10.00 | 彭泽县政务服务中心 | 九办字〔2020〕5号 | 中共九江市委办公室《关于深入开展营商环境优化年行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
南通科洁 | 2023/11 | 稳岗返还 | 306.00 | 海门区劳动就业管理处 | 苏政办发〔2023〕33号 | 省政府办公厅关于优化调整稳就业政策措施全力促发展惠民生的通知 |
浙江芯豪 | 2023/01 | 扩岗补助 | 1,500.00 | 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 人社厅发〔2022〕41号 |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教育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加快落实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有关工作的通知 |
2023/02 | 社保稳岗补贴 | 11.00 | 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 人社厅发〔2022〕23号 |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失业保险稳岗位提技能防失业工作的通知 | |
小计 | - | 52,110.89 | - | |||
合计 | - | 5,534,214.89 | - |
十二、 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1、 金融工具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从事风险管理的目标是在风险和收益之间取得平衡,将风险对本公司经营业绩的负面影响降至最低水平,使股东和其他权益投资者的利益最大化。基于该风险管理目标,本公司风险管理的基本策略是确认和分析本公司面临的各种风险,建立适当的风险承受底线和进行风险管理,并及时可靠地对各种风险进行监督,将风险控制在限定的范围内。本公司在日常活动中面临各种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主要包括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及市场风险。管理层已审议并批准管理这些风险的政策,概括如下。
(一) 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一方不能履行义务,造成另一方发生财务损失的风险。
1. 信用风险管理实务
(1) 信用风险的评价方法
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相关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在确定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显著增加时,公司考虑在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基于历史数据的定性和定量分析、外部信用风险评级以及前瞻性信息。公司以单项金融工具或者具有相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预计存续期内发生违约风险的变化情况。
当触发以下一个或多个定量、定性标准时,公司认为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已发生显著增加:
1) 定量标准主要为资产负债表日剩余存续期违约概率较初始确认时上升超过一定比例;
2) 定性标准主要为债务人经营或财务情况出现重大不利变化、现存的或预期的技术、市场、经济或法律环境变化并将对债务人对公司的还款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等。
(2) 违约和已发生信用减值资产的定义
当金融工具符合以下一项或多项条件时,公司将该金融资产界定为已发生违约,其标准与已发生信用减值的定义一致:
1) 债务人发生重大财务困难;
2) 债务人违反合同中对债务人的约束条款;
3) 债务人很可能破产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
4) 债权人出于与债务人财务困难有关的经济或合同考虑,给予债务人在任何其他情况下都不会做出的让步。
2. 预期信用损失的计量
预期信用损失计量的关键参数包括违约概率、违约损失率和违约风险敞口。公司考虑历史统计数据(如交易对手评级、担保方式及抵质押物类别、还款方式等)的定量分析及前瞻性信息,建立违约概率、违约损失率及违约风险敞口模型。
3. 金融工具损失准备期初余额与期末余额调节表详见本财务报表附注之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之合并资产负债表项目注释之应收票据、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之合并资产负债表项目注释之应收账款、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之合并资产负债表项目注释之应收款项融资、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之合并资产负债表项目注释之其他应收款及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之合并资产负债表项目注释之合同资产之说明。
4. 信用风险敞口及信用风险集中度
本公司的信用风险主要来自货币资金和应收款项。为控制上述相关风险,本公司分别采取了以下措施。
(1) 货币资金
本公司将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存放于信用评级较高的金融机构,故其信用风险较低。
(2) 应收款项和合同资产
本公司定期对采用信用方式交易的客户进行信用评估。根据信用评估结果,本公司选择与经认可的且信用良好的客户进行交易,并对其应收款项余额进行监控,以确保本公司不会面临重大坏账风险。
由于本公司仅与经认可的且信用良好的第三方进行交易,所以无需担保物。信用风险集中按照客户进行管理。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存在一定的信用集中风险,本公司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的52.43%(2022年12月31日:14.55%)源于余额前五名客户。本公司对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余额未持有任何担保物或其他信用增级。
(二) 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是指本公司在履行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方式结算的义务时发生资金短缺的风险。流动性风险可能源于无法尽快以公允价值售出金融资产;或者源于对方无法偿还其合同债务;或者源于提前到期的债务;或者源于无法产生预期的现金流量。为控制该项风险,本公司综合运用票据结算、银行借款等多种融资手段,并采取长、短期融资方式适当结合,优化融资结构的方法,保持融资持续性与灵活性之间的平衡。本公司已从多家商业银行取得银行授信额度以满足营运资金需求和资本开支。
金融负债按剩余到期日分类
项 目 | 期末数 | ||||
账面价值 | 未折现合同金额 | 1年以内 | 1-3年 | 3年以上 | |
银行借款 | 1,184,466,825.71 | 1,346,614,113.62 | 391,811,022.62 | 392,420,573.48 | 562,382,517.52 |
应付票据 | 106,429,443.22 | 106,429,443.22 | 106,429,443.22 | ||
应付账款 | 81,993,352.07 | 81,993,352.07 | 81,993,352.07 | ||
其他应付款 | 5,620,613.77 | 5,620,613.77 | 5,620,613.77 | ||
应付债券 | 734,458,501.76 | 1,058,684,602.74 | 3,417,936.07 | 14,666,666.67 | 1,040,600,000.00 |
租赁负债(含1年内) | 87,809,874.86 | 129,381,843.5 | 8,318,318.05 | 14,301,945.02 | 106,761,580.43 |
小 计 | 2,200,778,611.39 | 2,728,723,968.92 | 597,590,685.80 | 421,389,185.17 | 1,709,744,097.95 |
(续上表)
项 目 | 上年年末数 | ||||
账面价值 | 未折现合同金额 | 1年以内 | 1-3年 | 3年以上 | |
银行借款 | 1,306,072,312.07 | 1,560,473,976.73 | 293,474,557.69 | 536,141,586.39 | 730,857,832.65 |
应付票据 | 226,967,819.60 | 226,967,819.60 | 226,967,819.60 | ||
应付账款 | 65,380,857.69 | 65,380,857.69 | 65,380,857.69 | ||
其他应付款 | 3,847,833.74 | 3,847,833.74 | 3,847,833.74 | ||
租赁负债(含1年内) | 87,821,992.34 | 130,133,022.44 | 10,997,674.96 | 14,458,446.15 | 104,676,901.33 |
小 计 | 1,690,090,815.44 | 1,986,803,510.20 | 600,668,743.68 | 550,600,032.54 | 835,534,733.98 |
(三) 市场风险
市场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价格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市场风险主要包括利率风险和外汇风险。
1. 利率风险
利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利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固定利率的带息金融工具使本公司面临公允价值利率风险,浮动利率的带息金融工具使本公司面临现金流量利率风险。本公司根据市场环境来决定固定利率与浮动利率金融工具的比例,并通过定期审阅与监控维持适当的金融工具组合。本公司面临的现金流量利率风险主要与本公司以浮动利率计息的银行借款有关。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以浮动利率计息的银行借款人民币522,364,874.69元(2022年12月31日:
人民币577,185,722.00元),在其他变量不变的假设下,假定利率变动50个基准点,不会对本公司的利润总额和股东权益产生重大的影响。
2. 外汇风险
外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外汇汇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本公司面临的汇率变动的风险主要与本公司外币货币性资产和负债有关。本公司于中国内地经营,且主要活动以人民币计价。因此,本公司所承担的外汇变动市场风险不重大。
本公司期末外币货币性资产和负债情况详见本财务报表附注之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之其他之外币货币性项目之说明。
2、 套期
(1) 公司开展套期业务进行风险管理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开展符合条件套期业务并应用套期会计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公司开展套期业务进行风险管理、预期能实现风险管理目标但未应用套期会计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金融资产转移
(1) 转移方式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 因转移而终止确认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3) 继续涉入的转移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三、 公允价值的披露
1、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的期末公允价值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公允价值 | |||
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合计 | |
一、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一)交易性金融资产 | 10,000,000.00 | 10,000,000.00 | ||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1)债务工具投资 | ||||
(2)权益工具投资 | 10,000,000.00 | 10,000,000.00 | ||
(3)衍生金融资产 |
2. 指定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1)债务工具投资 | ||||
(2)权益工具投资 | ||||
(二)其他债权投资 | ||||
(三)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四)投资性房地产 | ||||
1.出租用的土地使用权 | ||||
2.出租的建筑物 | ||||
3.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 | ||||
(五)生物资产 | ||||
1.消耗性生物资产 | ||||
2.生产性生物资产 | ||||
(六)应收款项融资 | 10,949,089.46 | 10,949,089.46 | ||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 | 20,949,089.46 | 20,949,089.46 | ||
(六)交易性金融负债 | ||||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
其中:发行的交易性债券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其他 | ||||
2.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负债总额 | ||||
二、非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一)持有待售资产 | ||||
非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 | ||||
非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负债总额 |
2、 持续和非持续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市价的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在计量日取得股票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
3、 持续和非持续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 √不适用
4、 持续和非持续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 □不适用
1. 对于持有的应收票据,采用票面金额确定其公允价值;
2. 公司参考新增投资者的每股价格,结合被投资企业深恒和投资管理(深圳)有限公司的经营环境和
经营情况、财务状况未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按投资成本作为公允价值的合理估计进行计量。
5、 持续的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期初与期末账面价值间的调节信息及不可观察参数敏感性分析
□适用 √不适用
6、 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本期内发生各层级之间转换的,转换的原因及确定转换时点的政策
□适用 √不适用
7、 本期内发生的估值技术变更及变更原因
□适用 √不适用
8、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情况
□适用 √不适用
9、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四、 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本企业的子公司情况
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附注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的子公司情况详见本财务报表附注之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之说明。
3、 本企业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
本企业重要的合营或联营企业详见附注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的子公司情况详见本财务报表附注之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之说明。本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或前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形成余额的其他合营或联营企业情况如下
√适用 □不适用
合营或联营企业名称 | 与本企业关系 |
海宁经开芯能能源有限公司 | 联营企业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关联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关联方名称 | 其他关联方与本企业关系 |
浙江芯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其他 |
其他说明
1、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张利忠直接持有本公司9.86%股权;张利忠之关联人(配偶张文娟、儿子张震豪和女儿张佳颖)合计持有本公司11.75%股权;张利忠和张文娟控制的海宁市正达经编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13.98%股权;张文娟、张震豪和海宁市正达经编有限公司控制的海宁市乾潮投资有限公司持有本
公司2.52%股权。张利忠、张文娟和张震豪于2013年5月5日签署《一致行动协议》,同意在本公司的股东大会表决投票时采取一致行动,且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张佳颖为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故四人直接或间接合计对本公司的表决权比例为38.11%,为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2、浙江芯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为张震豪之关联企业。
5、 关联交易情况
(1).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获批的交易额度(如适用) | 是否超过交易额度(如适用) | 上期发生额 |
浙江芯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电费 | 6,771.15 |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浙江芯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光伏发电 | 303,613.14 | 350,009.86 |
储能服务费 | 164,834.00 | 173,952.30 |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关联受托管理/承包及委托管理/出包情况
本公司受托管理/承包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关联托管/承包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委托管理/出包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关联管理/出包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关联租赁情况
本公司作为出租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承租方名称 | 租赁资产种类 | 本期确认的租赁收入 | 上期确认的租赁收入 |
浙江芯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房屋及建筑物 | 2,885,895.61 | 2,737,192.72 |
浙江芯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租赁本公司房屋及建筑物期间使用的自来水及电力等,由本公司统一对外支付后向其收回,相应的发生额如下:
关联方名称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浙江芯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241.77万元 | 315.89万元 |
本公司作为承租方:
□适用 √不适用
关联租赁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关联担保情况
本公司作为担保方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起始日 | 担保到期日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张利忠 | 2,443.31 | 2020年4月2日 | 2025年4月1日 | 否 |
关联担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关联方资金拆借
□适用 √不适用
(6). 关联方资产转让、债务重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 972.06 | 874.42 |
(8). 其他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6、 应收、应付关联方等未结算项目情况
(1). 应收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
应收账款 | 浙江芯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473,375.74 | 23,668.79 | 500,000.00 | 25,000.00 |
小计 | 473,375.74 | 23,668.79 | 500,000.00 | 25,000.00 |
(2). 应付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合同负债 | 海宁经开芯能能源有限公司 | 3,150,374.07 | |
小计 | 3,150,374.07 |
(3). 其他项目
□适用 √不适用
7、 关联方承诺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五、 股份支付
1、 各项权益工具
□适用 √不适用
期末发行在外的股票期权或其他权益工具
□适用 √不适用
2、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股份支付费用
□适用 √不适用
5、 股份支付的修改、终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六、 承诺及或有事项
1、 重要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对外重要承诺、性质、金额
根据公司与平湖京运通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湖京运通)和浙江大明玻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明玻璃)于2015年7月签订的三方协议,平湖京运通使用大明玻璃的厂房屋顶建造分布式光伏电站,由公司受让大明玻璃25年租赁期内的租金债权共计1,700.00万元,同时在租赁期内按大明玻璃实际消耗的发电量比例享受向平湖京运通收取租金的权利。截至2023年12月31日,剩余租金债权为1,192.18万元。
2、 或有事项
(1).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或有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根据芯能惠民公司与浙江海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宁农商银行)于2017年4月签订的银企战略合作协议,由海宁农商银行向芯能惠民公司推广的符合分布式光伏电站安装条件的客户提供信贷服务、结算和其他金融服务,同时芯能惠民公司在海宁农商银行开立保证金账户。若因芯能惠民公司安装质量、产品质量等问题给海宁农商银行带来损失的,海宁农商银行可优先从该保证金账户中扣款。
另外,协议中规定该保证金账户日均存款余额不低于前述客户贷款日均余额的20%,最高为500.00万元,其中首期保证金为100.00万元,2018年存入140.00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芯能惠民公司保证金账户余额231.26万元。
(2). 公司没有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也应予以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七、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 重要的非调整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利润分配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拟分配的利润或股利 | 75,000,000.00 |
经审议批准宣告发放的利润或股利 |
根据公司2024年3月29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的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公司总股本500,000,000股为基数,每股分配现金红利0.15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75,000,000.0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554,995,058.66元结转下一年度分配;2023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3、 销售退回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 2024年1月26日,子公司亳州芯能新能源有限公司办妥工商注销登记。
2. 2024年3月5日,公司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芜湖芯创新能源有限公司,其注册资本为500.00万元。截至本财务报表批准报出日,公司尚未对其履行出资。
3. 2024年3月15日,子公司南通芯能新能源有限公司办妥工商注销登记。
十八、 其他重要事项
1、 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1). 追溯重述法
□适用 √不适用
(2). 未来适用法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债务重组
□适用 √不适用
3、 资产置换
(1).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适用 √不适用
(2). 其他资产置换
□适用 √不适用
4、 年金计划
□适用 √不适用
5、 终止经营
□适用 √不适用
6、 分部信息
(1). 报告分部的确定依据与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2). 报告分部的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3). 公司无报告分部的,或者不能披露各报告分部的资产总额和负债总额的,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 其他对投资者决策有影响的重要交易和事项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主要业务为分布式光伏电站发电、光伏产品销售、光伏电站项目相关服务和充电桩充电服务。公司将此业务视作为一个整体实施管理、评估经营成果。因此,本公司无需披露分部信息。本公司收入分解信息详见本财务报表附注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之合并利润表项目注释之营业收入/营业成本之说明。
十九、 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 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 | 262,464,131.72 | 292,207,859.75 |
1年以内小计 | 262,464,131.72 | 292,207,859.75 |
1至2年 | 106,791,937.70 | 34,957,094.64 |
2至3年 | 14,270,042.25 | 2,100,424.12 |
3至4年 | 684,728.00 | 1,515,802.67 |
4至5年 | 350,106.67 | |
合计 | 384,560,946.34 | 330,781,181.18 |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384,560,946.34 | 100.00 | 274,767.98 | 0.07 | 384,286,178.36 | 330,781,181.18 | 100.00 | 150,131.63 | 0.05 | 330,631,049.55 |
合计 | 384,560,946.34 | / | 274,767.98 | / | 384,286,178.36 | 330,781,181.18 | / | 150,131.63 | / | 330,631,049.55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账龄组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 | 2,345,907.51 | 117,295.38 | 5.00 |
1-2年 | 984,835.61 | 98,483.56 | 10.00 |
2-3年 | 294,945.20 | 58,989.04 | 20.00 |
合计 | 3,625,688.32 | 274,767.98 | 7.58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采用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项目 | 期末数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账龄组合 | 3,625,688.32 | 274,767.98 | 7.58 |
合并范围内关联方组合 | 380,935,258.02 | ||
小计 | 384,560,946.34 | 274,767.98 | 0.07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账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150,131.63 | 124,636.35 | 274,767.98 | |||
合计 | 150,131.63 | 124,636.35 | 274,767.98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账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 | 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海宁茂隆公司 | 44,941,289.97 | 44,941,289.97 | 11.69 | ||
三门芯能公司 | 26,272,452.48 | 26,272,452.48 | 6.83 | ||
湖州科洁公司 | 25,052,407.56 | 25,052,407.56 | 6.51 | ||
长兴芯创公司 | 20,006,467.26 | 20,006,467.26 | 5.20 | ||
桐乡智逸公司 | 18,211,417.32 | 18,211,417.32 | 4.74 | ||
合计 | 134,484,034.59 | 134,484,034.59 | 34.97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其他应收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股利 | 800,000.00 | 800,000.00 |
其他应收款 | 374,819,398.14 | 155,018,039.81 |
合计 | 375,619,398.14 | 155,818,039.81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利息
(1). 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 √不适用
(3).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4).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利息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6).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利息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利息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股利
(1). 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或被投资单位)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子公司股利 | 800,000.00 | 800,000.00 |
合计 | 800,000.00 | 800,000.00 |
(2).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3).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4).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股利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6).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股利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股利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 | 357,610,511.96 | 111,073,266.91 |
1年以内小计 | 357,610,511.96 | 111,073,266.91 |
1至2年 | 15,799,726.56 | 43,860,869.07 |
2至3年 | 1,419,500.00 | 66,945.76 |
3年以上 | ||
3至4年 | ||
4至5年 | 100,000.00 | |
5年以上 | 605,995.00 | 505,995.00 |
合计 | 375,435,733.52 | 155,607,076.74 |
(2). 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押金保证金 | 720,075.00 | 620,995.00 |
往来款 | 374,652,930.96 | 154,950,243.05 |
应收暂付款 | 7,377.02 | |
其他 | 62,727.56 | 28,461.67 |
合计 | 375,435,733.52 | 155,607,076.74 |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3年1月1日余额 | 2,041.93 | 1,000.00 | 585,995.00 | 589,036.93 |
2023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转入第二阶段 | -789,986.33 | 789,986.33 | ||
--转入第三阶段 | -141,950.00 | 141,950.00 | ||
--转回第二阶段 | ||||
--转回第一阶段 | ||||
本期计提 | 796,284.78 | -649,036.33 | 112,054.53 | 259,302.98 |
本期转回 | ||||
本期转销 | ||||
本期核销 | 232,004.53 | 232,004.53 | ||
其他变动 | ||||
2023年12月31日余额 | 8,340.38 | 607,995.00 | 616,335.38 |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各阶段期末坏账准备计提比例:第一阶段:0%;第二阶段:0%;第三阶段:30.02%;合计:0.16%。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核销金额 |
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 | 232,004.53 |
其中重要的其他应收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款项的性质 | 账龄 | 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
海宁茂隆公司 | 97,737,873.36 | 26.03 | 往来款 | 1年以内 | |
桐乡科联公司 | 22,765,769.14 | 6.06 | 往来款 | 1年以内 | |
桐乡芯科公司 | 19,687,685.14 | 5.24 | 往来款 | 1年以内 | |
浙江芯豪公司 | 16,769,958.91 | 4.47 | 往来款 | 注1 | |
淮安科洁公司 | 16,535,844.38 | 4.40 | 往来款 | 注2 | |
合计 | 173,497,130.93 | 46.20 | / | / |
注1:1年以内的账面余额为1,267.00万元,1-2年的账面余额为410.00万元。注2:1年以内的账面余额为1,254.58万元,1-2年的账面余额为258.05万元,2-3年的账面余额为
140.95万元。
(7). 因资金集中管理而列报于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对子公司投资 | 1,340,393,472.17 | 1,340,393,472.17 | 1,287,348,472.17 | 1,287,348,472.17 | ||
合计 | 1,340,393,472.17 | 1,340,393,472.17 | 1,287,348,472.17 | 1,287,348,472.17 |
(1). 对子公司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本期计提减值准备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能发电子公司 | 45,543,472.17 | 45,543,472.17 | ||||
芯能微电网公司 | 160,000.00 | 160,000.00 | ||||
嘉兴科洁公司 | 50,000,000.00 | 50,000,000.00 | ||||
桐乡科联公司 | 129,000,000.00 | 129,000,000.00 | ||||
海宁茂隆公司 | 122,500,000.00 | 122,500,000.00 | ||||
嘉兴科联公司 | 22,100,000.00 | 22,100,000.00 |
上虞芯能公司 | 52,000,000.00 | 52,000,000.00 | ||||
平湖芯能公司 | 9,900,000.00 | 9,900,000.00 | ||||
台州芯能公司 | 24,600,000.00 | 24,600,000.00 | ||||
嘉兴芯能公司 | 22,000,000.00 | 22,000,000.00 | ||||
三门芯能公司 | 21,370,000.00 | 21,370,000.00 | ||||
德清芯能公司 | 16,550,000.00 | 16,550,000.00 | ||||
宁波芯能公司 | 8,000,000.00 | 8,000,000.00 | ||||
淮安科洁公司 | 22,900,000.00 | 22,900,000.00 | ||||
湖州科洁公司 | 34,500,000.00 | 5,500,000.00 | 40,000,000.00 | |||
杭州芯能公司 | 10,000,000.00 | 10,000,000.00 | ||||
杭州科洁公司 | 12,900,000.00 | 12,900,000.00 | ||||
芯能惠民公司 | 2,000,000.00 | 2,000,000.00 | ||||
温岭芯能公司 | 57,670,000.00 | 57,670,000.00 | ||||
岱山芯创公司 | 11,500,000.00 | 11,500,000.00 | ||||
临海芯能公司 | 15,000,000.00 | 15,000,000.00 | ||||
嘉善科洁公司 | 20,000,000.00 | 20,000,000.00 | ||||
芜湖芯能公司 | 4,050,000.00 | 4,050,000.00 | ||||
义乌芯能公司 | 8,500,000.00 | 8,500,000.00 | ||||
诸暨芯能公司 | 10,000,000.00 | 10,000,000.00 | ||||
南通科洁公司 | 13,200,000.00 | 13,200,000.00 | ||||
乍浦芯创公司 | 8,000,000.00 | 8,000,000.00 | ||||
彭泽芯创公司 | 7,800,000.00 | 500,000.00 | 8,300,000.00 | |||
九江芯能公司 | 20,150,000.00 | 20,150,000.00 | ||||
兰溪芯能公司 | 14,500,000.00 | 14,500,000.00 | ||||
湖州科联公司 | 24,190,000.00 | 24,190,000.00 | ||||
宁波科联公司 | 10,700,000.00 | 750,000.00 | 11,450,000.00 | |||
天台芯能公司 | 11,000,000.00 | 11,000,000.00 | ||||
台州智睿公司 | 16,800,000.00 | 16,800,000.00 | ||||
三门智睿公司 | 36,000,000.00 | 36,000,000.00 | ||||
长兴芯创公司 | 12,130,000.00 | 2,000,000.00 | 14,130,000.00 | |||
温岭芯科公司 | 6,800,000.00 | 6,800,000.00 | ||||
湖州东羿公司 | 3,720,000.00 | 4,350,000.00 | 8,070,000.00 | |||
上虞朝晟公司 | 36,400,000.00 | 36,400,000.00 | ||||
衢州芯能公司 | 1,050,000.00 | 1,200,000.00 | 2,250,000.00 | |||
海盐智胜公司 | 12,040,000.00 | 12,040,000.00 | ||||
海宁日力公司 | 28,050,000.00 | 28,050,000.00 | ||||
海宁智博公司 | 32,000,000.00 | 32,000,000.00 | ||||
桐乡智逸公司 | 24,800,000.00 | 24,800,000.00 | ||||
上虞智恒公司 | 59,300,000.00 | 59,300,000.00 | ||||
宜兴芯能公司 | 1,500,000.00 | 1,500,000.00 | ||||
海宁交能公司 | 7,610,000.00 | 7,610,000.00 | ||||
临安芯创公司 | 2,750,000.00 | 2,750,000.00 | ||||
海宁弘力公司 | 18,350,000.00 | 18,350,000.00 | ||||
海宁弘日公司 | 11,870,000.00 | 11,870,000.00 | ||||
嘉善智耀公司 | 19,100,000.00 | 19,100,000.00 | ||||
天津芯能公司 | 3,100,000.00 | 3,100,000.00 | ||||
广州芯能公司 | 5,000,000.00 | 5,000,000.00 | ||||
常熟众智迅公司 | 12,400,000.00 | 12,400,000.00 | ||||
安徽惠雅公司 | 5,800,000.00 | 5,800,000.00 |
昆山芯创公司 | 9,300,000.00 | 9,300,000.00 | ||||
桐乡芯科公司 | 38,250,000.00 | 38,250,000.00 | ||||
江西斯迈达公司 | 6,780,000.00 | 6,780,000.00 | ||||
惠州芯能公司 | 1,900,000.00 | 3,100,000.00 | 5,000,000.00 | |||
浙江芯豪公司 | 2,000,000.00 | 8,000,000.00 | 10,000,000.00 | |||
盐城芯能公司 | 4,740,000.00 | 4,500,000.00 | 9,240,000.00 | |||
芯能新能源公司 | 6,500,000.00 | 6,500,000.00 | ||||
金华煜能公司 | 2,000,000.00 | 1,200,000.00 | 3,200,000.00 | |||
天津普阳公司 | 7,000,000.00 | 2,000,000.00 | 9,000,000.00 | |||
韶关芯能公司 | 5,380,000.00 | 4,620,000.00 | 10,000,000.00 | |||
合肥芯能公司 | 1,620,000.00 | 900,000.00 | 2,520,000.00 | |||
武汉栎阳公司 | 525,000.00 | 6,125,000.00 | 6,650,000.00 | |||
金华芯创公司 | 2,500,000.00 | 2,500,000.00 | ||||
武汉芯能公司 | 2,500,000.00 | 2,500,000.00 | ||||
苏州芯科公司 | 2,200,000.00 | 2,200,000.00 | ||||
广东芯能公司 | 600,000.00 | 600,000.00 | ||||
建湖芯能公司 | 1,000,000.00 | 1,000,000.00 | ||||
襄阳芯能公司 | 1,000,000.00 | 1,000,000.00 | ||||
盐城芯创公司 | 500,000.00 | 500,000.00 | ||||
泗阳芯能公司 | 500,000.00 | 500,000.00 | ||||
合计 | 1,287,348,472.17 | 53,045,000.00 | 1,340,393,472.17 |
(2).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长期股权投资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364,809,769.60 | 295,086,002.48 | 569,135,999.11 | 422,123,342.56 |
其他业务 | 48,727,860.93 | 48,939,620.29 | 25,549,847.07 | 23,917,474.13 |
合计 | 413,537,630.53 | 344,025,622.77 | 594,685,846.18 | 446,040,816.69 |
(2). 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的分解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合同分类 | 合计 |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
商品类型 | ||
分布式光伏电站发电 | 1,884,882.31 | 746,799.14 |
光伏产品销售 | 27,649,459.43 | 28,242,660.85 |
光伏电站项目相关服务 | 335,110,593.86 | 265,998,227.81 |
材料销售及其他 | 45,162,955.86 | 46,989,557.39 |
按经营地区分类 | ||
境内 | 409,807,891.46 | 341,977,245.19 |
按商品转让的时间分类 | ||
在某一时点确认收入 | 355,995,534.84 | 546,596,980.50 |
在某一时段内确认收入 | 53,812,356.62 | 44,507,829.50 |
合计 | 409,807,891.46 | 341,977,245.19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重大合同变更或重大交易价格调整
□适用 √不适用
5、 投资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拆借利息收入 | 5,898,571.76 | |
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 143,340.13 | |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786,760.09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取得的股利收入 | 500,000.00 | 500,000.00 |
合计 | 6,398,571.76 | -143,419.96 |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二十、 补充资料
1、 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986,670.56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 5,534,214.89 | 与收益相关且用于补偿公司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政府补助,详见本报告“第十节财务报告”中“十一、政府补助”。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非金融企业持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损益 | 500,000.00 |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产生的各项资产损失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 377,167.76 |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债务重组损益 | ||
企业因相关经营活动不再持续而发生的一次性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等 | ||
因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调整对当期损益产生的一次性影响 | ||
因取消、修改股权激励计划一次性确认的股份支付费用 | ||
对于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可行权日之后,应付职工薪酬的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收益 |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164,379.84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451,185.17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
合计 | 7,111,247.88 |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重大非经常性损益项目说明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与收益相关,且用于补偿公司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政府补助,明细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金额 | 列报项目 | 说明 |
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电价补贴资金 | 4,724,987.30 | 其他收益 | 根据浙江省海宁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海开发委〔2023〕48号等文件 |
财政专项补助及奖金 | 757,116.70 | 其他收益 | 根据中共海宁市委组织部、海宁市财政局、海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海宁市科学技术局海财预〔2023〕161号等文件 |
其他 | 52,110.89 | 其他收益 | 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浙人社发〔2022〕37号等文件 |
小 计 | 5,534,214.89 |
(2)执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2023年修订)》对2022年度非经常性损益金额的影响: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金额 |
2022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非经常性损益净额 | 4,230,972.00 |
2022年度按《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2023年修订)》规定计算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非经常性损益净额 | 3,112,464.42 |
差异 | 1,118,507.58 |
2、 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利润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每股收益 | |
基本每股收益 | 稀释每股收益 |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11.83 | 0.44 | 0.44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11.45 | 0.43 | 0.43 |
3、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张利忠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24年3月29日
修订信息
□适用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