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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王科技:关于变更公司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3-29

福建南王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公司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于公司董事会秘书辞职的情况

福建南王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了公司董事会秘书何志宏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何志宏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辞任后将不再担任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任何职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何志宏先生的辞职申请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何志宏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20,000股,通过惠安众辉投资中心(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240,000股。何志宏先生的原定任期为2022年12月7日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辞任后其所持股份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业务规则的规定及其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关于相关股东延长股份锁定期的公告》中所作的关于股份限售的承诺进行管理。

何志宏先生在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对何志宏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情况

经公司董事长提名及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公司于2024年3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的议案》,聘任刘莺莺女士(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

任期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刘莺莺女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熟悉履职相关的法律法规,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任职资格的规定。

董事会秘书的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人:刘莺莺

办公电话:0595-36367036

办公传真:0595-36367055

办公地址:福建省泉州市惠安县惠东工业区

电子邮箱:zqb@nwpak.com

特此公告。

福建南王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9日

附件:候选人简历

刘莺莺女士,出生于1989年4月,本科学历,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10年8月至2013年2月,就职于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任项目经理;2013年3月至2014年5月,就职于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分行,任对公客户经理;2014年5月至2018年7月,就职于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分公司,任机构项目经理;2018年7月至2019年1月,就职于福建省晋江市华宇织造有限公司,任总经办助理;2019年1月至2019年6月,就职于中国中金财富证券有限公司晋江营业部,任客户经理;2019年7月至2020年4月,待业;2020年5月至今,就职于公司,任证券事务代表兼法务部经理。

刘莺莺女士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截至目前,刘莺莺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亦未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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