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南王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福建南王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4年3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24年3月25日通过通讯的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姚志强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并接受关联担保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控股子公司福建南王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王新材料”)本次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3,000万元,公司及相关方为南王新材料提供担保等事项符合公司及子公司业务发展的实际情况,保证了子公司正常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南王新材料经营稳定,本次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陈凯声先生为南王新材料提供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南王新材料不提供反担保且免于支付担保费用,属于合理的关联交易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审议《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并接受关联担保的议案》时,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等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并接受关联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2)。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福建南王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福建南王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2024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