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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王科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3-29

福建南王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福建南王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3月25日以通讯方式送达全体董事,并于2024年3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其中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6名,王仙房、韩春梅、罗月庭、罗妙成、刘琳琳、常晖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会议由董事长陈凯声先生主持,监事会成员、董事会秘书及公司其他高管列席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并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了公司董事会秘书何志宏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何志宏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辞任后将不再担任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任何职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何志宏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长提名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同意聘任刘莺莺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公司董事会秘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1)。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并接受关联担保的议案》

公司控股子公司福建南王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王新材料”)拟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分行申请综合授信融资人民币3,000万元整,授信期限一年。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陈凯声先生计划为上述3,000万元授信提供不可撤销连带责任担保,南王新材料免于向上述担保方支付担保费用,且无需提供任何反担保。保证期间为主债权履行期限届满日起三年,具体担保信息以实际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准。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一次专门会议已提前审议通过了该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保荐机构发表了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并接受关联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2)。表决结果:

关联董事陈凯声先生对此议案回避表决;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福建南王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福建南王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福建南王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一次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福建南王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3月29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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