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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普生物: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天津瑞普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核查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3-30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天津瑞普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的核查意见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河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天津瑞普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普生物”)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2023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对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及专项报告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和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于2021年9月10日下发的《关于同意天津瑞普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974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63,984,674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0.88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335,999,993.12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13,979,522.73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322,020,470.39元。

上述募集资金于2021年10月27日到位,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账事项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1]第ZG11889号)。

(二)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67,816,602.43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

募集资金739,379,842.09元,募集资金余额为606,454,138.24元(含尚未置换的金额241,062.36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项目金额
募集资金净额1,322,020,470.39
减:累计项目支出739,379,842.09
加:利息收入23,977,521.10
减:其他支出157,929.66
减:手续费支出6,081.50
募集资金应结存金额606,454,138.24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天津瑞普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与管理等作出明确规定,以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及管理。公司及子公司瑞普(天津)生物药业有限公司、广州市华南农大生物药品有限公司、湖南中岸生物药业有限公司、孙公司天津瑞益瑞美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公司空港经济区分公司及高科分公司已在商业银行设立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具体情况见本核查意见“二、(二)募集资金专项存储情况”部分内容),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进行专项管理,并由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于2021年11月、12月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天津瑞普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公告》(2021-168),加强对募集资金使用的监管程序。《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严格按照《管理制度》《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和要求,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有效的监督和管理,以确保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

(二)募集资金专项存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元

序号募集资金存储银行名称银行账号期末余额
1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海河支行81114010120006982151,118,123.90
2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分行15000107593514885,076.34
3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分行1523386942007211,488.62
4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分行1559679804006727,981.70
5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浦吉支行77110078801100003239769,455.97
6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浦吉支行7711007880160000324030,371.15
7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1100000010120100674100803,975.63
8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11000000101201006745280.00
9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分行15535008370073187,977.36
10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浦吉支行771100788015000032372,181,578.40
11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浦吉支行7711007880130000323814,048.69
12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空港物流加工区支行12050162660100002432369,523.42
13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空港物流加工区支行1205016266010000243537,369,148.17
合计43,768,749.35

注:截至2023年

日,除上述专户中存放的募集资金外,募集资金余额中正在进行现金管理尚未到期的金额为562,685,388.89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本年度,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本年度,公司不存在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的置换情况。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年度,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年度,公司不存在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或

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六)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的情况。

(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公司于2023年8月24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为不超过60,000万元,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就该事项已发表明确的同意意见。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为606,454,138.24元,其中562,685,388.89元正在进行现金管理(本金562,500,000.00元,受让大额存单的应收利息185,388.89元),剩余43,768,749.35元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未使用。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正在进行现金管理尚未到期的本金为562,500,000.00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序号产品名称产品类型产品发行主体起息日到期日本金
1大额存单保本固定收益浙商银行2022/7/272025/1/2010,000,000.00
2银河金鼎收益凭证4139期-雪球保本浮动收益银河证券2023/7/112024/1/450,000,000.00
3银河金鼎收益凭证4266期保本浮动收益银河证券2023/8/222024/2/710,000,000.00
4享银鸿运16号浮动收益凭证保本浮动收益浙商证券2023/8/252024/2/1928,000,000.00
5晟益第23645号(中证1000)收益凭证保本浮动收益华泰证券2023/8/242024/2/2025,000,000.00
6享银鸿运17号浮动收益凭证保本浮动收益浙商证券2023/8/302024/2/2150,000,000.00
7银河金鼎收益凭证4358期保本浮动收益银河证券2023/10/172024/4/1230,000,000.00
8晟益第23663号(中证1000)收益凭证保本浮动收益华泰证券2023/10/172024/4/1145,000,000.00
9晟益第23672号(中证1000)收益凭证保本浮动收益华泰证券2023/11/102024/5/750,000,000.00
10银河金鼎收益凭证4452期保本浮动收益银河证券2023/11/242024/5/2130,000,000.00
11银河金鼎收益凭证4453期保本浮动收益银河证券2023/11/242024/5/2120,000,000.00
12享银鸿运20号浮动收益凭证保本浮动收益浙商证券2023/11/272024/5/2213,000,000.00
13晟益第23680号(中证1000)收益凭证保本浮动收益华泰证券2023/11/282024/5/2130,000,000.00
14银河金鼎收益凭证4512期保本浮动收益银河证券2023/12/142024/6/649,500,000.00
15享银鸿运21号浮动收益凭证保本浮动收益浙商证券2023/12/202024/6/1223,000,000.00
16国债逆回购7天保本固定收益银河证券2023/12/252024/1/28,000,000.00
17国债逆回购7天保本固定收益银河证券2023/12/252024/1/29,000,000.00
18国债逆回购7天保本固定收益银河证券2023/12/252024/1/214,000,000.00
19国债逆回购7天保本固定收益银河证券2023/12/262024/1/233,000,000.00
20国债逆回购2天保本固定收益银河证券2023/12/282024/1/235,000,000.00
合计562,500,000.00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本年度,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年度,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等相关规定和公司《管理制度》的要求,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违规情形。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的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使用募集资金均履行了相关程序,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天津瑞普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3月30日

王 飞郭玉良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天津瑞普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132,202.05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6,781.66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73,937.98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调整后投资总额(1)本年度投入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截止期末投资进度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金额(3)=(2)/(1)
承诺投资项目
1、研究中心升级改造--生物制品研究院二期7,800.007,800.00330.261,884.9524.17%2024年12月31日不适用不适用
2、国际标准兽药制剂自动化工厂建设项目19,900.0019,900.002,772.3211,058.7355.57%2023年10月31日不适用不适用
3、天然植物提取产业基地建设项目15,000.0015,000.002,386.219,395.3762.64%2023年10月31日不适用不适用
4、华南生物大规模悬浮培养车间建设项目16,000.0016,000.000.000.000.00%2026年12月31日不适用不适用
5、超大规模全悬浮连续流细胞培养高效制备动物疫苗技术项目9,900.009,900.00575.873,222.1232.55%2024年10月31日不适用不适用
6、中岸生物改扩建项目25,000.0023,942.05717.008,716.8136.41%2022年10月31日不适用不适用
7、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40,000.0039,660.000.0039,660.00100.00%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133,600.00132,202.056,781.6673,937.9855.93%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1、国际标准兽药制剂自动化工厂建设项目:截至报告期末,项目已签订工程施工、设备采购及项目配套合同14,259.62万元,完成固体制剂车间、消毒剂车间和智能综合仓库等项目建设,建设的粉剂/预混剂、颗粒剂、消毒剂、杀虫剂等9条生产线已通过农业农村部新版兽药GMP验收,该项目已竣工,且达到了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条件,本年度尚未实现整体联动的经济效益。截至目前,项目正在进行竣工结算等手续办理,实际建设情况与可行性研究报告不存在重大差异。项目剩余未支付的合同款项将根据工程施工合同支付约定及项目竣工工程结算验收进行支付。 2、天然植物提取产业基地建设项目:截至报告期末,项目已签订工程施工、设备采购及项目配套合同11,453.15万元,完成天然植物提取物生产车间、原料库房等项目建设,建设的天然植物提取物前处理生产线、水提生产线、醇提生产线均已安装调试完毕。该项目已竣工,且达到了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条件,本年度尚未实现整体联动的经济效益。截至目前,项目正在进行竣工结算等手续办理,实际建设情况与可行性研究报告不存在重大差异。项目剩余未支付的合同款项将根据工程施工合同支付约定及项目竣工工程结算验收进行支付。 3、中岸生物改扩建项目:截至报告期末,项目已签订工程施工、设备采购及项目配套合同21,396.50万元,完成活疫苗车间、灭活疫苗车间及各项配套工程建设,建设的细胞培养病毒活疫苗、细菌活疫苗等4条生产线于2023年2月已通过农业农村部新版兽药GMP验收。该项目已竣工,且达到了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条件,本年度尚未实现整体联动的经济效益。截至目前,项目正在进行竣工结算等手续办理,实际建设情况与可行性研究报告不存在重大差异。项目剩余未支付的合同款项将根据工程施工合同支付约定及项目竣工工程结算验收进行支付。 公司于2021年4月21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湖南中岸生物药业有限公司通过增资以及委托贷款方式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公司以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的部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湖南中岸生物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岸生物”)增资8,000万元以及通过委托贷款方式提供不超过17,000万元的借款用于“中岸生物改扩建项目”的建设。截至报告期末,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增资中岸生物8,000万元,委托贷款方式提供4,450万元。
4、超大规模全悬浮连续流细胞培养高效制备动物疫苗技术项目: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已签订工程施工、设备采购及项目配套合同4,837.13万元,建设完成2条全悬浮细胞培养生产线,该项目一期建设已完成。公司基于工艺革新,不断优化设备选型、改进工艺流程,项目后续规划建设正常推进中。 5、延期项目:公司结合目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在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都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经审慎研究,将“华南生物大规模悬浮培养车间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调整至2026年12月31日,“研发中心升级改造—生物制品研究院二期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调整至2024年12月31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3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0)。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项目可行性未发生重大变化。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的置换情况。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不适用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不适用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为606,454,138.24元,其中562,685,388.89元正在进行现金管理,剩余43,768,749.35元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未使用。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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