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凌美畅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完成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届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杨凌美畅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29日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届监事会,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组成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非独立董事4名,具体成员如下:
独立董事:杨建君先生、林峰先生、李彬先生
非独立董事:吴英先生、柳海鹰先生、郭向华先生、周湘女士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自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成员均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上市公司董事任职资格,能够胜任所担任岗位职责的要求。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人数未低于公司董事总数的三分之一。
二、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组成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监事1名,具体成员如下:
非职工代表监事:郭熙玲女士、司静女士
职工代表监事:高书会女士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自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成员均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上市公司监事任职资格,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得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情形。
三、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离任情况
1、贾海波先生于第三届董事会换届选举完成后,不再担任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但将在公司或下属公司担任其他职务。贾海波先生目前持有公司股票29,368,272股,不存在其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2、邢国华先生于第三届监事会换届选举完成后,不再担任公司监事,但将在公司或下属公司担任其他职务。邢国华先生目前持有公司股票5,300股,不存在其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3、刘海涛先生第三届监事会换届选举完成后,不再担任公司监事,但将在公司或下属公司担任其他职务。刘海涛先生不存在其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上述人员均为任期届满离任,其离任后将严格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应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其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继续遵守下列限制性规定:
1、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本公司股份;
2、《公司法》对董监高股份转让的其他规定。
四、备查文件
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杨凌美畅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