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海信家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和要求,本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3年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信永中和」)成立于2012年3月2日,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8层,首席合伙人为谭小青先生。截止2023年12月31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45人,注册会计师1656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660人。
2022年度,信永中和业务收入为39.35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29.34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8.89亿元。2022年度,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366家,收费总额4.62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金融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采矿业等。公司同行业(即:制造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237家。
截止2023年12月31日,信永中和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2次、自律监管措施2次和纪律处分0次。35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3次、监督管理措施12次、自律监管措施3次和纪律处分1次。
信永中和承做本项目的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无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二)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程序
本公司于2023年3月30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2023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本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本公司董事会同意继续聘请信永中和担任本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审计本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以及内部控制,按照规定出具《审计报告》以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二、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
在2023年度的审计工作中,信永中和遵循独立、客观、公正、公允的原则,较好完成了本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报告的审计工作,对本公司编制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说明,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本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本公司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2023年3月28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本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向董事会提议聘请信永中和为本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2024年2月2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信永中和沟通了关于2023年度未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初稿,认为本公司初次提交的2023年度财务会计报表中的主要会计数据和业务数据与本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基本相符,希望本公司有关负责人配合信永中和尽快完成对财务会计报表的审计,并出具客观公正的审计意见。
(三)2024年3月19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信永中和沟通了本公司经初步审计的2023年财务会计报表和初步审计意见,认为信永中和初步审计的2023年度财务会计报表较为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经营情况,认可年审注册会计师的初步审计意见。
(四)2024年3月28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信永中和沟通了《经审计的本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审议通过了上述相关议案并同意提交至本公司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本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证监会、深交所及本公司《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本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信永中和在从事本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以及内部控制的审计工作中,保持了应有的独立性和谨慎性,制定了详细的审计计划,履行了必要的审计程序,取得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审计时间充分、人员配置合理,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保持了良好的交流、沟通,提交了独立、客观的《审计报告》以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海信家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