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706 证券简称:良信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5
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适用 □不适用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是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现有股本1,123,125,020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
2.5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 良信股份 | 股票代码 | 002706 | |
股票上市交易所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
姓名 | 程秋高 | 王锐 | ||
办公地址 | 上海市浦东新区申江南路2000号 | 上海市浦东新区申江南路2000号 | ||
传真 | 021-58073019 | 021-58073019 | ||
电话 | 021-68586632 | 021-68586632 | ||
电子信箱 | chengqiugao@sh-liangxin.com | wangrui22629@sh-liangxin.com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公司是国内低压电器行业高端市场的领先企业之一,公司坚持以客户为中心、以市场为导向,以较快的响应速度自主研发并以较高的性价比向市场和客户提供行业内先进的产品,力行外资品牌替代,致力打造民族品牌。
公司长期专注于低压电器高端市场的产品研发、生产和销售,坚持智慧电气解决方案专家行业定位,系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国家企业技术中心、国家工业产品绿色设计示范企业。公司目前从事终端电器、配电电器、控制电器以及智能家居、智能配电柜等电器产品及相关软件系统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公司生产的低压电器产品作为用电负载的前端设备,广泛应用于信息通信、智能楼宇、新能源、电力、数据中心、石化、冶金、铁路、轨交、汽车等国民经济的各个领域,公司布局的智慧人居业务正在逐步进入智能家居领域且不断扩大市场份额。和同行业其他企业相比,公司的经营模式有如下特点:
(1)公司实行社会专业化分工的生产模式,在运营管理上,公司主抓产品研发和产品装配测试的关键两端;在产品制造过程中,公司独立完成关键部件和关键工艺设计,其余零部件由标准件供应商和定制件供应商提供,依据其重要程度、按照公司定制的相关标准,参与定制件供应商相关模具的设计和制造,并对定制件产品所使用的各种金属、塑料材质向供应商提出明确的品质要求,从而确保公司产品的稳定性和可靠性;随着公司海盐基地的建设投产,智能化工厂运营和供应链能力将不断提升,公司的运营模式将不断得到优化和升级。
(2)对应上述生产模式,为实现各项产品的性能和品质等要求,公司在生产前期就导入对定制件供应商的选择和管控,并在其对公司供货前期就进行相关的技术介入。对于采购量较大的关键标准件或定制件,公司推行双供方模式,选用多家供应商参与竞争,根据其质量、成本、技术、交货周期等指标进行综合评价,从而确保部件供货的稳定性与价格的合理性。
(3)公司坚持以营销牵引、产品领先、运营增效、绩效驱动的工作方针为指导,锚定年度业务发展目标,增强运营、方案、行业、渠道、大区协同能力,打造高效能作战团队,推动数字化营销能力建设。营销系统下设4大平台,7大行业,5大区共43个办事机构,建立端到端超代表的客户服务体系,构建覆盖全国的完备服务网络,不断提升客户服务水平,提高客户满意度。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是 □否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会计政策变更
元
2023年末 | 2022年末 | 本年末比上年末增减 | 2021年末 | |||
调整前 | 调整后 | 调整后 | 调整前 | 调整后 | ||
总资产 | 5,819,530,562.85 | 5,704,549,372.33 | 5,704,633,057.70 | 2.01% | 4,418,795,469.35 | 4,418,870,293.75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4,134,942,564.79 | 3,743,438,761.43 | 3,743,522,446.80 | 10.46% | 2,206,152,911.41 | 2,206,227,735.81 |
2023年 | 2022年 | 本年比上年增减 | 2021年 | |||
调整前 | 调整后 | 调整后 | 调整前 | 调整后 | ||
营业收入 | 4,585,057,446.11 | 4,157,068,010.20 | 4,157,068,010.20 | 10.30% | 4,027,154,509.11 | 4,027,154,509.1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510,971,393.22 | 421,767,410.71 | 421,776,271.68 | 21.15% | 418,529,786.14 | 418,604,610.54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444,117,592.05 | 366,275,285.22 | 366,284,146.19 | 21.25% | 389,993,115.48 | 390,067,939.88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627,853,104.79 | 461,148,142.85 | 461,148,142.85 | 36.15% | 382,074,234.49 | 382,074,234.49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47 | 0.40 | 0.40 | 17.50% | 0.42 | 0.42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45 | 0.39 | 0.39 | 15.38% | 0.41 | 0.41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1.32% | 12.20% | 12.20% | -0.88% | 18.93% | 18.93% |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财政部于2022年11月30日公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6号”),其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的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解释第16号规定,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包括承租人在租赁期开始日初始确认租赁负债并计入使用权资产的租赁交易,以及因固定资产等存在弃置义务而确认预计负债并计入相关资产成本的交易等单项交易),不适用豁免初始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规定,企业在交易发生时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等有关规定,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
对于在首次施行该规定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至施行日之间发生的适用该规定的单项交易,以及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因适用该规定的单项交易而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以及确认的弃置义务相关预计负债和对应的相关资产,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企业应当按照该规定进行调整。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第一季度 | 第二季度 | 第三季度 | 第四季度 | |
营业收入 | 931,963,371.38 | 1,336,580,237.81 | 1,186,811,355.88 | 1,129,702,481.04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85,054,493.37 | 190,480,018.17 | 138,956,103.91 | 96,480,777.77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74,513,743.90 | 146,253,968.68 | 136,298,428.62 | 87,051,450.85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27,268,805.55 | 275,101,634.91 | 160,233,172.89 | 319,787,102.54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33,712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一个月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34,517 |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 | 0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一个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 | 0 | |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任思龙 | 境内自然人 | 9.44% | 106,064,330 | 79,548,247 | 质押 | 30,219,000 | ||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 境外法人 | 8.28% | 93,049,213 | 不适用 | ||||
丁发晖 | 境内自然人 | 5.14% | 57,698,550 | 43,273,912 | 质押 | 17,378,000 | ||
樊剑军 | 境内自然人 | 5.14% | 57,698,542 | 43,273,906 | 质押 | 16,090,000 | ||
陈平 | 境内自然人 | 4.69% | 52,698,617 | 43,273,906 | 质押 | 11,570,000 | ||
任思荣 | 境内自然人 | 3.08% | 34,642,800 | 不适用 | ||||
UBS AG | 境外法人 | 2.31% | 25,911,672 | 不适用 | ||||
首源投资(英国)有限公司-FSSA中国增长基金 | 境外法人 | 2.11% | 23,703,596 | 不适用 | ||||
国泰君安金融控股有限公司-客户资金 | 境外法人 | 1.87% | 21,058,332 | 不适用 | ||||
杨成青 | 境内自然人 | 1.52% | 17,026,677 | 不适用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上述前10名股东中任思龙、樊剑军、陈平、丁发晖为签订一致行动协议的一致行动人;任思龙与任思荣为姐弟关系。 | |||||||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 | 无 |
前十名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不适用
前十名股东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不适用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员工持股计划
(1)公司于2023年1月3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3年1月20日召开了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奋斗者2号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同意公司实施2023年奋斗者2号员工持股计划及2023年业务决策团队1号员工持股计划。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1月4日、1月30日巨潮资讯网及《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发布的相关公告(2023-002、2023-007)。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1)公司于2023年8月11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经审慎决定,公司拟将“智能型低压电器研发及制造基地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长至2024年12月31日。详见巨潮资讯网公告(2023-071)。
(2)公司于2023年9月2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增资全资子公司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15,000.00万元向全资子公司良信电器(海盐)有限公司进行增资,以实施“智能型低压电器研发及制造基地项目”。详见巨潮资讯网公告(2023-0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