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0819 公司简称:耀皮玻璃
上海耀皮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三、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四、 公司负责人殷俊、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高飞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王晨声明: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 董事会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根据上海证交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和《公司章程》中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考虑到公司正处于产品结构升级调整和产业布局更加完善阶段,为回报投资者,结合公司正常经营储备资金及战略发展资金的需求,公司2023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05元(含税),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934,916,069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4,674,580.35元(含税)。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如发生变动,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本预案须经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六、 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中涉及未来计划或规划等前瞻性陈述的,均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均应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并且应当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 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否
八、 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否
九、 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否
十、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描述存在的行业风险、市场风险等,敬请查阅管理层经营与分析中关于公司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中可能面对的风险因素及对策部分的内容。
十一、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 3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4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9
第四节 公司治理 ...... 27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 46
第六节 重要事项 ...... 52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57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62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 62
第十节 财务报告 ...... 63
备查文件目录 | (一)载有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
(二)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原件。 | |
(三)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报纸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
第一节 释义
一、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常用词语释义 | ||
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上交所 | 指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集团或公司或耀皮玻璃 | 指 | 上海耀皮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上海建材 | 指 | 上海建材(集团)有限公司 |
NSG | 指 | NSG UK ENTERPRISES LIMITED |
皮尔金顿 | 指 | 皮尔金顿集团有限公司 |
中国复材 | 指 | 中国复合材料集团有限公司 |
香港海建 | 指 | 香港海建实业有限公司 |
上海耀建 | 指 | 上海耀皮建筑玻璃有限公司 |
上海工玻 | 指 | 上海耀皮工程玻璃有限公司 |
天津工玻 | 指 | 天津耀皮工程玻璃有限公司 |
江门工玻 | 指 | 江门耀皮工程玻璃有限公司 |
重庆工玻 | 指 | 重庆耀皮工程玻璃有限公司 |
天津耀皮玻璃 | 指 | 天津耀皮玻璃有限公司 |
江苏耀皮玻璃 | 指 | 江苏皮尔金顿耀皮玻璃有限公司 |
华东耀皮玻璃 | 指 | 江苏华东耀皮玻璃有限公司 |
大连耀皮玻璃 | 指 | 大连耀皮玻璃有限公司 |
广东耀皮玻璃 | 指 | 广东耀皮玻璃有限公司 |
常熟特种 | 指 | 常熟耀皮特种玻璃有限公司 |
康桥汽玻 | 指 | 上海耀皮康桥汽车玻璃有限公司 |
武汉汽玻 | 指 | 武汉耀皮康桥汽车玻璃有限公司 |
仪征汽玻 | 指 | 仪征耀皮汽车玻璃有限公司 |
常熟汽玻 | 指 | 常熟耀皮汽车玻璃有限公司 |
天津汽玻 | 指 | 天津耀皮汽车玻璃有限公司 |
天津日板 | 指 | 天津日板安全玻璃有限公司 |
桂林汽玻 | 指 | 桂林皮尔金顿安全玻璃有限公司 |
江苏家电玻璃 | 指 | 江苏耀皮家电玻璃有限公司 |
世进粘贴 | 指 | 上海耀皮世进粘贴玻璃有限公司 |
格拉斯林 | 指 | 格拉斯林有限公司 |
耀皮投资 | 指 | 上海耀皮投资有限公司 |
TCO玻璃 | 指 | 透明导电基板玻璃 |
CSP玻璃 | 指 | 聚光型太阳能热发电玻璃 |
Auto-Low E玻璃 | 指 | 在线镀膜低辐射汽车玻璃 |
BIPV | 指 | 光伏/光电建筑一体化 |
元 | 指 | 人民币元、中国法定流通货币单位 |
报告期、本报告期 | 指 | 2023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 |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 公司信息
公司的中文名称 | 上海耀皮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的中文简称 | 耀皮玻璃 |
公司的外文名称 | SHANGHAI YAOHUA PILKINGTON GLASS GROUP CO.,LTD. |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 | SYP |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 殷俊 |
二、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
姓名 | 陆铭红 | 黄冰 |
联系地址 | 上海市浦东新区张东路1388号4-5幢 | 上海市浦东新区张东路1388号4-5幢 |
电话 | 021-61633599 | 021-61633599 |
传真 | 021-58801554 | 021-58801554 |
电子信箱 | stock@sypglass.com | stock@sypglass.com |
三、 基本情况简介
公司注册地址 |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张东路1388号4-5幢 |
公司注册地址的历史变更情况 | - |
公司办公地址 |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张东路1388号4-5幢 |
公司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 201203 |
公司网址 | www.sypglass.com |
电子信箱 | stock@sypglass.com |
四、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媒体名称及网址 | 上海证券报、香港大公报 |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证券交易所网址 | www.sse.com.cn |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 董秘办 |
五、 公司股票简况
公司股票简况 | ||||
股票种类 | 股票上市交易所 | 股票简称 | 股票代码 | 变更前股票简称 |
A股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耀皮玻璃 | 600819 | - |
B股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耀皮B股 | 900918 | - |
六、 其他相关资料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境内) | 名称 |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办公地址 | 上海市东大名路1089号北外滩来福士广场东塔楼18楼 | |
签字会计师姓名 | 戎凯宇、郝玮玎 | |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境外) | 名称 | - |
办公地址 | - | |
签字会计师姓名 | - | |
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保荐机构 | 名称 | - |
办公地址 | - |
签字的保荐代表人姓名 | - | |
持续督导的期间 | - | |
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财务顾问 | 名称 | - |
办公地址 | - | |
签字的财务顾问主办人姓名 | - | |
持续督导的期间 | - |
七、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 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要会计数据 | 2023年 | 2022年 |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2021年 |
营业收入 | 5,587,742,283.92 | 4,756,046,534.58 | 17.49 | 4,649,077,259.74 |
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的营业收入 | 5,474,870,108.10 | 4,661,810,037.97 | 17.44 | 4,560,828,395.09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125,232,772.44 | 15,186,164.85 | 不适用 | 106,719,530.19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141,964,392.65 | -61,593,751.81 | 不适用 | 24,596,830.83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49,708,282.02 | 466,559,397.67 | 17.82 | 583,878,252.92 |
2023年末 | 2022年末 | 本期末比上年同期末增减(%) | 2021年末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3,369,258,785.24 | 3,474,980,095.66 | -3.04 | 3,495,829,828.81 |
总资产 | 8,013,902,416.00 | 7,847,686,673.50 | 2.12 | 7,183,282,921.50 |
(二) 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指标 | 2023年 | 2022年 |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2021年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13 | 0.02 | 不适用 | 0.11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13 | 0.02 | 不适用 | 0.11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15 | -0.07 | 不适用 | 0.03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3.67 | 0.44 | 减少4.11个百分点 | 3.07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4.16 | -1.77 | 减少2.39个百分点 | 0.71 |
报告期末公司前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八、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一) 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
股东的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境内外会计准则差异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九、 2023年分季度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第一季度 (1-3月份) | 第二季度 (4-6月份) | 第三季度 (7-9月份) | 第四季度 (10-12月份) | |
营业收入 | 1,040,843,615.70 | 1,353,917,951.48 | 1,570,734,522.84 | 1,622,246,193.9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65,779,884.53 | -33,413,917.25 | 8,226,159.57 | -34,265,130.23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 -81,213,526.09 | -39,018,570.82 | -1,126,160.87 | -20,606,134.87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74,827,351.28 | 184,953,383.41 | 201,586,434.60 | 337,995,815.29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2023年金额 | 2022年金额 | 2021年金额 |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2,354,401.87 | -813,318.90 | 140,477.89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 8,917,774.04 | 74,306,814.73 | 83,328,579.74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非金融企业持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损益 | 5,903,612.17 | 8,322,277.82 | 10,583,672.85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 6,001,680.73 | 13,934,792.49 | 413,026.56 |
债务重组损益 | - | 2,800,716.53 |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193,806.51 | -2,817,063.67 | -735,650.34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312,221.08 | 3,465,330.61 | 1,584,805.86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1,618,630.29 | 15,488,971.73 | 10,022,601.48 |
合计 | 16,731,620.21 | 76,779,916.66 | 82,122,699.36 |
说明: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3 年颁布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2023年修订)》(以下简称“2023版1号解释性公告”)根据
2023 版 1号解释性公告的规定,非经常性损益是指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直接关系,以及虽与正常经营业务相关,但由于其性质特殊和偶发性,影响报表使用人对公司经营业绩和盈利能力作出正确判断的各项交易和事项产生的损益。该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本公司按照2023 版 1号解释性公告的规定编制2023年度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本公司2022年度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2008)》的相关规定编制,其中作为非经常性损益列报的政府补助中包括与经营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 58,570,094.34元,该补助与本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且在该资产的使用寿命内对本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因此,根据 2023 版1号解释性公告的相关规定,上述补助58,570,094.34元应列报为经常性损益。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十一、 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期初余额 | 期末余额 | 当期变动 | 对当期利润的影响金额 |
交易性金融资产-银行理财产品 | 353,986,956.13 | 391,004,164.37 | 37,017,208.24 | 7,246,808.21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基金投资 | 31,336,248.27 | 27,404,998.23 | -3,931,250.04 | 2,928,253.96 |
应收款项融资 | 387,256,543.69 | 468,877,980.33 | 81,621,436.64 | - |
合计 | 772,579,748.09 | 887,287,142.93 | 114,707,394.84 | 10,175,062.17 |
十二、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2023年是公司较为艰难的一年,但也是公司高质量发展的奋进之年。百年变局加速演进,国际形势严峻复杂,国内经济有效需求不足等国外内不确定因素的交织叠加,延宕反复。公司面临原油、纯碱等原燃料价格历史性上涨,超白玻璃价格大幅波动,国内房地产市场信心不足,燃油车与新能源车结构性互换等前所未有的困难下,紧紧围绕公司发展战略,以踔厉奋发的精神、团结奋进的斗志、精准有效的举措,坚持技术研发与创新,坚持对外合作;坚持发展浮法玻璃、建筑加工玻璃、汽车玻璃,特种玻璃四个产业方向,紧抓现金流,严控风险,以创新求生存、以技术促发展,稳中抓机遇,稳中促发展,持续强化高质量发展,重点完成了多项工作。报告期内,公司主要生产经营情况如下:
1、浮法玻璃板块:
(1)顺利完成高质量收购,大连耀皮通过完善内部管理和产品结构调整等一系列措施,生产经营平稳过渡,专业生产TCO玻璃、CSP玻璃、 Auto Low-E玻璃三大高毛利产品,收购当年实现盈利,取得了较好的收购效益。
(2)以市场为导向,及时调整产品结构。天津浮法二线及时停产,实施冷修计划,为进一步调整产品结构,生产太阳能TCO玻璃产品做好准备;常熟特种及时调整压延产品结构,利用一窑两线的特殊结构,转产建筑压花,家电压花及超薄太阳能压花等特种压花玻璃,大幅度减亏。
2、建筑加工玻璃板块
针对竞争激烈的行业环境,各生产基地坚持差异化产品生产和销售策略。
(1)天津工玻的差异化产品弯钢、三银、超大、BIPV等产品销售持续增长,并成功开发大尺寸拼接BIPV、弯弧BIPV、水墨灰电致变色玻璃、镜面圆点弯弧玻璃和电加热玻璃。承接了哈马德机场二期、武汉SKP项目、高铁东城城市展厅、腾讯总部大厦、雄安中化总部大厦、杭州电竞馆等地标建筑以及海南博鳌会议中心、滁州金鹏大楼、中国华能总部项目、天津联想产业、骆岗公园等光伏项目。
(2)上海工玻积极调整产品结构,柜面玻璃、复合防火玻璃、超低能耗玻璃等产品持续优化升级,承接了临港中银西岛项目、上海华润中心、世博政务办公社区项目、临港飞鱼项目、杭州恒隆项目、徐汇乔高综合体二期开发项目、临港新片区PCD1-0401单元K07-05地块项目、阿里巴巴上海徐汇滨江项目等项目。
(3)江门工玻二期项目顺利投产,抓住粤港澳、大湾区的市场机会,实施销售差异化战略,主推高质量、高复合度、高附加值产品,承接了华为253项目、皇岗口岸、外贸博物馆、太平金融总部大厦、知识城广场、中国电子总部大厦、能源产业链项目、安邦大厦、普联总部、坪山人民医院、华为广州研发中心等项目。
(4)重庆工玻提升产品多样性,持续改善产销一体化工作,积极开拓西北、云贵川、重庆、中南大区;承接了重庆江北机场T3B、重庆渝兴环湖企业公园二期项目、兰州中川国际机场三期项目、乌鲁木齐T4机场、厦门新国际机场等超大型机场项目、中国移动成都产业研究院项目、成都怡心湖南区项目、贵阳惠邦中心项目、中南国家数据出版基地马栏山园区、武汉武昌滨江核心区E1地块、深圳科技馆等项目。
3、 汽车加工玻璃板块
汽玻板块通过创新锤炼,得到了快速发展,产业链一体化和柔性制造带来成本优势,新增订单较快增长。
(1)2022年新收购的桂林皮尔金顿和天津日板充分发挥修配玻璃出口业务的优势,多措并举提升盈利能力。
(2)积极拓展市场,深化战略合作关系,成功成为宝马、理想、比亚迪等车企的供应商;与世界一流的天窗公司达成战略合作意向,推动了整体技术水平的提高。
(3)持续强化自主研发,加大新能源汽车对应产品诸如镀膜大天窗玻璃、太阳能大天窗玻璃、发电大天窗玻璃的渗透;自主研发的压制前挡及大天窗汽车玻璃设备投入生产,替代国外进口设备,大幅度降低了投资成本及建设周期。
4、 耀皮玻璃研究院
公司积极响应国家低碳绿色的政策指引,耀皮玻璃研究院确立以“绿色建材”为主题,将研发资源更充分地服务于生产,以创新产品实现产业引领。建立“军品玻璃、船用玻璃和高端家电玻璃”三大研发平台;确立了10个创新产品的研发项目,其中,5个新产品项目已经完成样品制作,并进入商业化阶段;为顺利进入船舶玻璃市场,研究院协助上海生产基地通过了多项防火窗的性能测试;检测中心顺利通过“CNAS实验室”的全要素复评审,继续推进实验室能力建设;开发应用于警用车辆的防暴防砸玻璃和防弹玻璃新产品,并顺利通过了第三方检测机构的性能测试。
二、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2023年,在国际政治经济环境不利因素增多、国内周期性和结构性矛盾叠加的背景下,我国经济战胜困难挑战、顶住下行压力,经济恢复呈现波浪式发展、曲折式前进的特征,经济运行总体回升向好。虽然在经济发展中存在有效需求不足、部分行业产能过剩、社会预期偏弱、风险隐患仍然较多等国内大循环的堵点,外部环境复杂性、严峻性、不确定性上升,但综合看,我国发展面临的有力条件强于不利因素,经济回升向好、长期向好的基本趋势没有改变。(来源:2023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
(1) 浮法玻璃板块
2023 年中国浮法玻璃行情低位反弹,浮法玻璃价格回升,行业利润扭亏为盈。行情阶段性差异较大,与传统季节性波动存一定差异。供需结构改善,需求端修复形成一定支撑。长达三年的利空影响渐去及“保交楼”的推动,增强了市场对2023年需求的预期。下半年终端资金紧张问题凸显,需求持续动力不足,即使在终端传统旺季加持下,盈利空间十分有限。(来源:卓创资讯)
(2) 建筑加工玻璃板块
2023年房地产政策处于持续放宽形势,保交楼、保民生,但房地产开发企业仍面临诸多困难,总体看,竣工、新开工分化增大,新开工面积降幅收窄。(来源:卓创资讯)
2023年消费量在公建项目赶工及“保交楼”支撑下,大量前期推迟竣工项目加速兑现,但整体受资金紧张影响较大,年内需求极不稳定,阶段性变化明显。建筑深加工玻璃领域竞争压力较大,利润微薄,两极分化相对突出,大厂订单相对饱满,尤其一线品牌多数时间处于满负荷开工状态,中小厂订单普遍不足,开工率差异较大。除了行业内普遍面临的资金压力外,成本上涨难以高效带动加工品价格上调,加工费提价难度大等依然是众多厂家面临的难题。(来源:卓创资讯)
(3) 汽车加工玻璃板块
2023年汽车产销总体呈现前低后高的发展态势,在年底达到高点,12月销量达到315万辆,创历史新高。2023年,汽车产销累计完成 3016.1万辆和3009.4万辆,同比分别增长
11.6%和12%,全年产销量双双超过3000万辆,创历史新高,实现两位数较高增长。2023年,我国新能源汽车产销分别完成958.7万辆和949.5万辆,同比分别增长35.8%和37.9%,市场占有率达到31.6%,高于上年同期5.9个百分点。并且随着汽车玻璃行业景气度提升,汽车玻璃需求增长,2023年汽车玻璃加工数量稳步增加。(来源:中汽协、卓创资讯)
三、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业务情况
1、主要业务
公司主要业务为生产和销售浮法玻璃、建筑加工玻璃、汽车加工玻璃、特种玻璃。
浮法玻璃业务:公司拥有天津、常熟、大连三个生产基地,年产约85万吨各种高品质浮法玻璃原片,包括5条先进技术的高端浮法玻璃生产线,主要差异化产品包括各种厚度的高品质汽车玻璃、在线镀膜低辐射玻璃、TCO玻璃、CSP玻璃、超白浮法WG导电玻璃等原片系列,强化与国内外头部太阳能电池领域公司深入合作,是公司未来主要的研发与产品方向。
建筑加工玻璃业务:公司拥有上海、天津、江门和重庆四个生产基地,是高品质工程建筑加工玻璃供应商。主要产品涵盖节能、造能玻璃、离线低辐射镀膜玻璃、夹层中空复合玻璃、彩釉玻璃等各种高性能、节能环保建筑加工玻璃,重点发展双曲、弯钢、防火、BIPV、三银玻璃、夹层中空、超白双银、超厚超长超大等差异化高附加值的质优玻璃产品。产品被广泛应用于北京中国尊、上海环球金融中心、上海中心大厦、日本东京天空树、新加坡金莎酒店、科威特哈马拉大厦、俄罗斯联邦大厦、韩国乐天大厦、埃及CBD标志塔等全球地标性节能环保建筑。2023年又新添众多特色玻璃建筑,比如哈马德机场二期(数码彩釉玻璃)、武汉SKP项目(数码彩釉玻璃)、高铁东城城市展厅(超大玻璃)、腾讯总部大厦(全弯弧玻璃及部分超大玻璃)、海南博鳌会议中心(光伏项目)、中国华能总部项目(超大光伏玻璃)、杭州电竞馆(电致变色玻璃),天津联想产业园(光伏项目-大三角形发电玻璃)、骆岗公园(绿、红、橙、金、蓝、紫等彩色玻璃)等项目。
汽车加工玻璃业务:公司拥有上海、仪征、武汉、常熟、天津(2个)、桂林七个生产基地,除了常规汽车玻璃产品外,更致力于通过创新驱动引领未来发展趋势,形成汽车镀膜玻璃的主导优势,大力发展节能型、可加热型、与GPS定位技术联动的智能型及HUD显示技术联动的镀膜汽车玻璃、大尺寸全景天窗玻璃、数字智能汽车玻璃、超大多性能集成的智能调光天幕玻璃。成为上海通用、上海大众、上汽乘用、广州广汽、中国一汽、比亚迪、奔驰、宝马、吉利、理想等国内外知名汽车厂家的优质供应商。
在特种玻璃领域,公司依托耀皮研究院持续开展新技术高附加值产品的自主研发和创新,积极孵化发展特种玻璃板块。公司有2条特种玻璃生产线,主要特色产品包括应用于家用电器和建筑装饰的产业和装饰玻璃,应用于航空飞机挡风玻璃的航空玻璃原片,应用于军工领域的防弹玻璃,应用于建筑、车辆、船舶、航空的消防和安技行业的特种防火玻璃等。
2、主要经营模式
公司坚持“上下游一体化”产业发展战略和“差异化”产品竞争战略,构建统一的采购、研发、管理信息平台;以事业部形式实施生产、运营、销售的管理。
四、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一直致力于通过科技创新推动企业的可持续发展,以持续高质量发展为导向,坚持科技创新为本,在引进、消化、吸收先进科技成果基础上,积极开展自主研发,以创新求生存、以技术促发展,寻求技术领先和技术突破,积累了独特的先进技术,不断提升产品质量和服务水平,以满足全球客户的多元化需求。公司的核心竞争力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专业的管理和技术研发团队。公司注重人才培养,在实践中培养了一支勇于进取、锐意创新、具有丰富专业经验的管理团队和技术骨干队伍,通过管理升级、技术创新、品质保证、品牌引领,在厚植工匠精神中提升品质,在激烈竞争中强化品牌引领。
2、强大的自主研发能力和技术创新能力。公司自成立以来,始终高度重视新技术新产品的研发投入,上海耀皮玻璃研究院在吸收消化国际先进技术的基础上,积极推进产品升级和技术创新,持续研发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新产品新技术,获得市场化广泛应用,为公司持续发展提供技术保障,增强公司竞争力。
3、优秀的企业文化。公司始终坚持“永远有新的追求”的企业理念,坚持“以客户为导向,以精细化管理和差异化竞争为手段,提高EVA为目标”的经营理念,坚持“视顾客的满意,员工的自我实现,企业发展与社会进步为最大价值的所在”的价值观。
4、先进的生产设备。公司目前所使用的主要生产设备均为国际原装进口设备,有力的保证了产品的质量。
5、良好的客户关系和服务创新能力。公司注重与客户建立良好的沟通关系,全方面了解客户需求,为客户提供全方位的专业玻璃解决方案,公司无论在产品质量和技术含量还是供货能力和商业信誉等方面均获得了客户和市场的认可。
6、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公司以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为基础,以规范的管理制度为手段,不断创新运行机制,严格控制经营风险,为公司持续稳健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报告期内,公司上述核心竞争力没有发生变化。
五、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截止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80.14亿元,比年初增加2.12%;总负债34.96亿元,比年初增加2.55%;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33.69亿元,较年初减少3.04%;资产负债率43.63%,较年初增加0.18个百分点;
2023年度实现营业收入55.88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7.49%,实现利润总额-14,508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17,890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2,523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14,042万元;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4,196万元, 比上年同期减少8,037万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5.50亿元,同比增加17.82%。
(一) 主营业务分析
1. 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科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变动比例(%) |
营业收入 | 5,587,742,283.92 | 4,756,046,534.58 | 17.49 |
营业成本 | 4,902,821,678.92 | 4,091,414,929.96 | 19.83 |
销售费用 | 140,675,449.69 | 116,043,888.46 | 21.23 |
管理费用 | 299,980,763.14 | 262,839,912.51 | 14.13 |
财务费用 | 24,874,522.85 | 22,997,980.98 | 8.16 |
研发费用 | 263,029,386.23 | 222,787,323.29 | 18.06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49,708,282.02 | 466,559,397.67 | 17.82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611,154,759.50 | -398,604,675.28 | 不适用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69,735,434.77 | 104,907,134.60 | 不适用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本报告期支付股权投资款增加。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本报告期偿还金融机构借款净额增加。
本期公司业务类型、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收入和成本分析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期,公司实现主营业务收入54.75亿元,较上年增长17.44%。主营业务毛利率
11.11%,较上年减少1.73个百分点。
浮法板块: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收入20.97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9.04%,毛利率减少1.99个百分点。2023年,受制于建筑超白玻璃、光伏压延玻璃售价大幅下滑,以及公司浮法玻璃规模较小的影响,上半年原、燃料市场成本居高不下,公司亏损较多;下半年通过产品结构调整,如超白玻璃、太阳能压延玻璃的减少,以及对新并购公司大连耀皮内部整合,专业生产TCO玻璃、CSP玻璃、 Auto Low-E玻璃三大高毛利产品,收购当年实现盈利,浮法板块下半年亏损减少。建筑加工板块:报告期内主营收入22.15亿元,较上年同期增加14.76%,毛利率减少
1.85个百分点。建筑加工玻璃市场竞争加剧,产品平均售价略有下降,下游房地产市场回暖速度低于预期。公司通过江门工玻二期项目提质增产及强化超大超长、弯钢、BIPV等特种加工差异化产品的销售,以及长期致力于地标性建筑的销售和服务,销售收入和品牌影响力进一步提升。
汽车加工板块:报告期内主营收入18.74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5.72%,毛利率增加
0.01个百分点。汽车加工玻璃板块面对燃油车与新能源车结构性调整,公司积极寻求技术突破,大幅提升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的投入,先期研发成本较高。公司通过对新并购子公司桂林耀皮及天津日板的内部整合,收入实现增长,其中桂林耀皮盈利大幅增长。
(1). 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分销售模式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主营业务分行业情况 | ||||||
分行业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玻璃 | 547,487.01 | 486,678.36 | 11.11 | 17.44 | 19.77 | 减少1.73个百分点 |
主营业务分产品情况 | ||||||
分产品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建筑加工玻璃 | 221,483.37 | 192,709.90 | 12.99 | 14.76 | 17.25 | 减少1.85个百分点 |
浮法玻璃 | 209,665.90 | 196,432.53 | 6.31 | 9.04 | 11.41 | 减少1.99个百分点 |
汽车加工玻璃 | 187,418.30 | 168,212.85 | 10.25 | 25.72 | 25.71 | 增加0.01个百分点 |
减:内部抵销 | 71,080.56 | 70,676.92 | ||||
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 ||||||
分地区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国内 | 488,224.09 | 441,216.81 | 9.63 | 16.42 | 18.94 | 减少1.92个百分点 |
国外 | 59,262.92 | 45,461.55 | 23.29 | 26.60 | 28.47 | 减少1.12个百分点 |
(2). 产销量情况分析表
√适用 □不适用
主要产品 | 单位 | 生产量 | 销售量 | 库存量 | 生产量比上年增减(%) | 销售量比上年增减(%) | 库存量比上年增减(%) |
浮法玻璃 | 万吨 | 75.75 | 73.94 | 18.49 | 7.25 | 8.86 | 30.38 |
建筑加工玻璃 | 万平方米 | 902.96 | 915.20 | 24.98 | 10.59 | 13.02 | -32.87 |
汽车加工玻璃 | 万平方米 | 1,787.89 | 1,789.15 | 221.92 | 16.84 | 17.91 | -0.57 |
产销量情况说明生产量为产品完工产量。
(3). 重大采购合同、重大销售合同的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成本分析表
单位:元
分行业情况 | |||||||
分行业 | 成本构成项目 | 本期金额 | 本期占总成本比例(%) | 上年同期金额 | 上年同期占总成本比例(%) | 本期金额较上年同期变动比例(%) | 情况 说明 |
玻璃 | 主营业务成本 | 486,678.36 | 100.00 | 406,332.27 | 100.00 | 19.77 | |
分产品情况 | |||||||
分产品 | 成本构成项目 | 本期金额 | 本期占总成本比例(%) | 上年同期金额 | 上年同期占总成本比例(%) | 本期金额较上年同期变动比例(%) | 情况 说明 |
浮法玻璃 | 原辅材料 | 82,892.39 | 42.20 | 76,890.15 | 43.61 | 7.81 |
浮法玻璃 | 人工成本 | 12,079.16 | 6.15 | 10,635.39 | 6.03 | 13.58 | |
浮法玻璃 | 其他成本 | 101,460.97 | 51.65 | 88,789.65 | 50.36 | 14.27 | |
建筑加工玻璃 | 原辅材料 | 135,749.41 | 70.44 | 119,678.74 | 72.82 | 13.43 | |
建筑加工玻璃 | 人工成本 | 20,581.89 | 10.68 | 18,641.29 | 11.34 | 10.41 | |
建筑加工玻璃 | 其他成本 | 36,378.60 | 18.88 | 26,038.00 | 15.84 | 39.71 | 主要原因为收入的增长、江门二期投产对应折旧增加以及部分子公司电费单价的上涨 |
汽车加工玻璃 | 原辅材料 | 112,371.59 | 66.80 | 90,869.85 | 67.91 | 23.66 | |
汽车加工玻璃 | 人工成本 | 22,049.75 | 13.11 | 16,515.41 | 12.34 | 33.51 | 主要原因为收入的增长及合并范围变化的影响 |
汽车加工玻璃 | 其他成本 | 33,791.51 | 20.09 | 26,430.16 | 19.75 | 27.85 |
(5). 报告期主要子公司股权变动导致合并范围变化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期,控股子公司康桥汽玻新设全资子公司江苏耀皮家电玻璃有限公司;公司收购大连耀皮玻璃有限公司100%股权,合并范围增加2家。
(6). 公司报告期内业务、产品或服务发生重大变化或调整有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主要销售客户及主要供应商情况
A.公司主要销售客户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五名客户销售额60,016.52万元,占年度销售总额9.82%;其中前五名客户销售额中关联方销售额0万元,占年度销售总额0 %。
报告期内向单个客户的销售比例超过总额的50%、前5名客户中存在新增客户的或严重依赖于少数客户的情形
□适用 √不适用
B.公司主要供应商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81,362.80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15.89%;其中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中关联方采购额0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0%。
报告期内向单个供应商的采购比例超过总额的50%、前5名供应商中存在新增供应商的
或严重依赖于少数供应商的情形
□适用 √不适用
3. 费用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费用变化情况详见五、(一)1“利润表及现金流量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4. 研发投入
(1).研发投入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本期费用化研发投入 | 263,029,386.23 |
本期资本化研发投入 | - |
研发投入合计 | 263,029,386.23 |
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入比例(%) | 4.71 |
研发投入资本化的比重(%) | - |
(2).研发人员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研发人员的数量 | 501 |
研发人员数量占公司总人数的比例(%) | 13.18 |
研发人员学历结构 | |
学历结构类别 | 学历结构人数 |
博士研究生 | 2 |
硕士研究生 | 21 |
本科 | 266 |
专科及以下 | 212 |
研发人员年龄结构 | |
年龄结构类别 | 年龄结构人数 |
30岁以下(不含30岁) | 84 |
30-40岁(含30岁,不含40岁) | 214 |
40-50岁(含40岁,不含50岁) | 154 |
50-60岁(含50岁,不含60岁) | 48 |
60岁及以上 | 1 |
(3).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研发人员构成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及对公司未来发展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5. 现金流
√适用 □不适用
项 目 | 本期金额 | 上年金额 | 较上年同期增减% | 变动原因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26,876,160.55 | 43,133,564.24 | -37.69 | 本期增值税留抵退税减少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1,139,520,661.00 | 815,060,630.29 | 39.81 | 本期理财产品到期收回增加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77,450.00 | 76,163,473.07 | -99.77 | 上期为子公司收回联营公司借款及子公司并购交易购买日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增加,本期无。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283,220,203.01 | 458,945,305.91 | -38.29 | 本期构建固定资产等项目支出减少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1,200,000,000.00 | 842,000,000.00 | 42.52 | 本期理财产品投资增加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272,850,418.88 | - | 不适用 | 本期为支付并购子公司的投资净额,上期无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4,448,900.00 | - | 不适用 | 本期为远期外汇业务付款,上期无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245,404,382.45 | - | 不适用 | 本期子公司收到少数股东投资款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932,988,468.77 | 591,024,318.00 | 57.86 | 本期偿还的银行借款增加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40,024,463.38 | 60,351,669.39 | -33.68 | 本期支付股利减少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2,649,827.33 | 850,100.86 | 211.71 | 受合并范围影响,本期使用权资产租金支付增加 |
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3,369,449.61 | 8,381,085.08 | -59.80 | 汇率波动影响 |
(二) 非主营业务导致利润重大变化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 资产及负债状况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本期期末数 | 本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上期期末数 | 上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本期期末金额较上期期末变动比例(%) | 情况说明 |
其他流动资产 | 19,016,336.44 | 0.24 | 31,014,267.13 | 0.40 | -38.69 | 本期待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减少 |
在建工程 | 316,217,183.94 | 3.95 | 128,745,159.19 | 1.64 | 145.61 | 本期在建项目投入增加 |
使用权资产 | 22,400,606.56 | 0.28 | 206,829.42 | 0.00 | 10,730.47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范围增加 |
租赁负债 | 29,938,266.79 | 0.37 | 128,194.40 | 0.00 | 23,253.80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89,379,538.14 | 1.12 | 41,677,297.94 | 0.53 | 114.46 | |
长期待摊费用 | 37,447,858.66 | 0.47 | 22,772,654.21 | 0.29 | 64.44 | 本期长期待摊模具费增加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9,346,479.91 | 0.12 | 17,798,902.97 | 0.23 | -47.49 | 本期确认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减少 |
短期借款 | 260,234,819.42 | 3.25 | 497,106,421.56 | 6.33 | -47.65 | 本期短期银行借款减少 |
其他应付款 | 270,847,032.57 | 3.38 | 415,497,752.95 | 5.29 | -34.81 | 上期暂未支付的股权收购款于本年内支付完成 |
合同负债 | 132,063,418.19 | 1.65 | 100,437,931.82 | 1.28 | 31.49 | 本期预收货款增加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232,376,920.51 | 2.90 | 15,697,117.04 | 0.20 | 1,380.38 | 本期1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增加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43,408,870.14 | 0.54 | 14,330,729.92 | 0.18 | 202.91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资产评估增值引起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同时确认为商誉增加 |
商誉 | 28,174,048.54 | 0.35 | - | - | 不适用 |
2. 境外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 资产规模
其中:境外资产4,159,919.65(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占总资产的比例为0.05%。系公司境外子公司格拉斯林有限公司货币资金。
(2) 境外资产占比较高的相关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截至报告期末主要资产受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货币资金(人民币 276,713,617.30 元)为受限货币保证金。 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受限系子公司江门耀皮工程玻璃有限公司以土地(人民币30,370,718.32元)以及部分厂房、设备资产(人民币 287,776,826.95元)作为受限资产,向工商银行江门支行申请借款额度2.40亿。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行业经营性信息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浮法玻璃板块:
供应方面,2023年供应略偏紧,全年产量10.61 亿重量箱,同比去年减少3.02%。需求方面,2023 年国内消费量及出口均有增长, 尤其国内工程端赶工对需求形成一定支撑。2023年国内消费量10.91亿重量箱,同比去年增加3.31%。2023年浮法玻璃市场需求端占据主导作用,公建项目赶工,住宅需求受“保交楼”提振,需求改善相对明显,供需结构尚可。(来源:卓创资讯)
(2)建筑加工玻璃板块
受终端订单不足以及资金流影响,市场竞争压力以及企业经营难度进一步加大。2023年行业内资金压力现状没有明显缓解。同时,为增加市场占有率,部分玻璃深加工企业引进先进设备、拓展经营品种,深加工企业的竞争依旧激烈。(来源:国家统计局)
(3)汽车加工玻璃板块
2023年中国汽车玻璃行业具有较好的发展前景和投资潜力。随着我国汽车工业的快速发展,以及消费者对汽车玻璃的多样化需求,汽车玻璃行业将不断扩大规模,提高技术水平,增加产品附加值。同时,汽车玻璃行业也面临着行业竞争压力大、出口贸易风险高等挑战。因此,汽车玻璃企业应该加强创新能力,提升产品质量和品牌影响力,拓展国内外市场份额,实现可持续发展。(来源:尚普咨询)
(五) 投资状况分析
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期,公司对外股权投资总额为17,855万元。
1. 重大的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公司名称 | 主要业务 | 标的是否主营投资业务 | 投资方式 | 投资金额 | 持股比例 | 是否并表 | 报表科目(如适用) | 资金来源 | 合作方(如适用) | 投资期限(如有) | 截至资产负债表日的进展情况 | 预计收益(如有) | 本期损益影响 | 是否涉诉 | 披露日期(如有) | 披露索引(如有) |
江苏耀皮家电玻璃有限公司 | 生产销售家电玻璃 | 是 | 新设 | 1,000 | 100% | 是 | / | 自有资金 | / | / | 2023年2月完成工商登记并已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 / | -3.06 | 否 | 2022年10月29日 | 上交所网站、上证报、大公报 |
大连耀皮玻璃有限公司 | 生产销售浮法玻璃 | 是 | 收购 | 16,855 | 100% | 是 | / | 自有资金 | / | / | 2023年5月完成交割并已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 / | 4,036.07 | 否 | 2023年5月9日 | 上交所网站、上证报、大公报 |
合计 | / | / | / | 17,855 | / | / | / | / | / | / | / | 4,033.01 | / | / | / |
2. 重大的非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1、公司于2019年1月29日召开的九届六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建设常熟耀皮汽车玻璃有限公司二期项目的议案》,同意常熟汽玻建设二期项目,项目投资总额为5.78亿元人民币。公司于2023年10月26日召开的十届十六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实施常熟耀皮汽车玻璃有限公司二期项目的议案》,鉴于项目从立项至今已有4年多,市场、技术等发生了较大变化,对项目计划做微调,报告期末,项目建设实施中。
2、公司于2019年11月21日召开的九届十二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常熟耀皮特种玻璃有限公司高硼硅防火玻璃技改项目的议案》,同意常熟特种以自有资金投资8,170万元人民币对高硼硅防火玻璃生产线进行技改。报告期末,项目处于升级改造中。
3、公司于2022年1月24日召开的十届五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武汉耀皮汽车玻璃有限公司新建二期压制生产线的议案》,同意武汉耀皮康桥汽车玻璃有限公司投资12,240万元人民币建设二期压制生产线项目,截止报告期末,项目已完成验收并投入使用。
4、公司于2022年1月24日召开的十届五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常熟耀皮汽车玻璃有限公司扩建钢化车门玻璃生产线的议案》,同意常熟耀皮汽车玻璃有限公司投资6,590万元人民币扩建一条钢化车门玻璃生产线,截止报告期末,项目已完成。
5、公司于2022年1月24日召开的十届五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耀皮康桥汽车玻璃有限公司新建江门天窗注塑包边生产线的议案》,同意上海耀皮康桥汽车玻璃有限公司投资金额6,000万元人民币在广东江门建设天窗注塑包边生产线。截止报告期末,因市场变化,项目暂缓。
6、公司于2022年1月24日召开的十届五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仪征耀皮汽车玻璃有限公司新建家电玻璃生产线的议案》,同意仪征耀皮汽车玻璃有限公司决定投资6,600万元人民币建设家电玻璃生产线,截止报告期末,项目建设已完成。
7、公司于2022年3月29日召开的十届六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设立江苏耀皮工程玻璃有限公司并建设生产线的议案》,投资2.77亿元人民币设立江苏耀皮工程玻璃有限公司建设符合当下和适度技术领先要求的生产线。截止报告期末,因市场变化,公司规划调整,项目暂停。
8、公司于2023年3月29日召开的十届十三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天津汽玻建设压制二线项目的议案》,同意天津汽玻投资6,000万元人民币新建二期夹层压制生产线,截止报告期末,因市场变化,项目暂缓。
9、公司于2023年3月29日召开的十届十三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武汉汽玻配套特种车辆防弹玻璃项目的议案》,同意武汉汽玻投资3,417万元人民币建设一条复合防弹玻璃生产线,截止报告期末,项目正在筹备中。
10、公司于2023年9月20日召开的十届十六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天津耀皮玻璃有限公司生产线冷修技改项目的议案》,同意天津耀皮投资2.14亿元人民币对天津二线TSYP2生产线进行冷修技改,截止报告期末,项目处于技改中。
3.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资产类别 | 项目名称 | 期初数 | 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计入权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 | 本期计提的减值 | 本期购买金额 | 本期出售/赎回金额 | 其他变动 | 期末数 |
其他 | 交易性金融资产-银行理财产品 | 353,986,956.13 | 1,004,164.37 | - | - | 1,170,000,000.00 | 1,133,986,956.13 | 391,004,164.37 | |
其他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基金投资 | 31,336,248.27 | 2,928,253.96 | - | 6,859,504.00 | 27,404,998.23 | |||
其他 | 应收款项融资 | 387,256,543.69 | - | - | - | 81,621,436.64 | 468,877,980.33 | ||
合计 | 772,579,748.09 | 3,932,418.33 | - | - | 1,170,000,000.00 | 1,140,846,460.13 | 81,621,436.64 | 887,287,142.93 |
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证券投资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私募基金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报告期内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衍生品投资
□适用 √不适用
(2).报告期内以投机为目的的衍生品投资
□适用 √不适用
4. 报告期内重大资产重组整合的具体进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 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适用 √不适用
(七)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子公司全称 | 注册地 | 注册资本 | 注册资本 | 总资产 (万元) | 净资产 (万元) | 净利润 (万元) |
上海耀皮建筑玻璃有限公司 | 上海 | 生产销售玻璃 | 2亿元 | 83,528.65 | 83,193.68 | 674.59 |
上海耀皮工程玻璃有限公司 | 上海 | 生产销售玻璃 | 2,430万美元 | 50,702.66 | 19,800.88 | -1,642.88 |
天津耀皮工程玻璃有限公司 | 天津 | 生产销售玻璃 | 4.25亿元 | 78,555.69 | 48,906.05 | 2,131.68 |
江门耀皮工程玻璃有限公司 | 江门 | 生产销售玻璃 | 1.6亿元 | 80,595.99 | 37,374.59 | 4,718.43 |
重庆耀皮工程玻璃有限公司 | 重庆 | 生产销售玻璃 | 2.75亿元 | 34,407.88 | 12,610.26 | -3,695.25 |
天津耀皮玻璃有限公司 | 天津 | 生产销售玻璃 | 73,616.62 万元 | 127,858.85 | 67,691.68 | -8,234.93 |
江苏皮尔金顿耀皮玻璃有限公司 | 常熟 | 生产销售玻璃 | 38,972万元 | 56,393.03 | -406.37 | -4,159.18 |
江苏华东耀皮玻璃有限公司 | 常熟 | 生产销售玻璃 | 2.5亿元 | 60,376.42 | 34,026.07 | 1,546.74 |
常熟耀皮特种玻璃有限公司 | 常熟 | 生产销售玻璃 | 8,592万美元 | 31,038.52 | 17,100.38 | -2,785.10 |
上海耀皮康桥汽车玻璃有限公司 | 上海 | 生产销售玻璃 | 17,462.1458万美元 | 267,998.39 | 145,893.86 | -2,347.77 |
武汉耀皮康桥汽车玻璃有限公司 | 武汉 | 生产销售玻璃 | 1.2亿元 | 35,182.73 | 15,040.32 | -526.88 |
仪征耀皮汽车玻璃有限公司 | 仪征 | 生产销售玻璃 | 4亿元 | 45,788.45 | 29,899.37 | -425.54 |
上海耀皮世进粘贴玻璃有限公司 | 上海 | 生产销售玻璃 | 150万美元 | 724.07 | -787.54 | -256.24 |
广东耀皮玻璃有限公司 | 深圳 | 生产销售玻璃 | 5,534万元 | 765.47 | 745.66 | -1.08 |
格拉斯林有限公司 | 香港 | 贸易及投资 | 90万美元 | 70,316.89 | 41,352.07 | -377.80 |
上海耀皮投资有限公司 | 上海 | 投资 | 1亿元 | 9,673.40 | 9,499.84 | 154.61 |
常熟耀皮汽车玻璃有限公司 | 常熟 | 生产销售玻璃 | 2亿元 | 32,561.36 | 22,162.95 | -571.16 |
天津耀皮汽车玻璃有限公司 | 天津 | 生产销售玻璃 | 1.61亿元 | 25,802.59 | 10,200.70 | -1,426.55 |
桂林皮尔金顿安全玻璃有限公司 | 桂林 | 生产销售玻璃 | 10,000万元 | 29,290.41 | 17,441.91 | 3,418.71 |
天津日板安全玻璃有限公司 | 天津 | 生产销售玻璃 | 23,167.49485万元 | 16,481.80 | 491.26 | -165.61 |
江苏耀皮家电玻璃有限公司 | 仪征 | 生产销售玻璃 | 1,000万元 | 1,003.98 | 996.94 | -3.06 |
大连耀皮玻璃有限公司 | 大连 | 生产销售玻璃 | 89,145万元 | 37,701.11 | 8,255.91 | 4,036.07 |
(八) 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公司关于公司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
(一)行业格局和趋势
√适用 □不适用
(1)浮法玻璃板块:
2024年全国均价预期在1500-2200元/吨之间波动。2024年存量需求存在逐步下滑预期,新增需求或表现一般,产能弹性较高,具备点火条件产线较多。预计2024年供需结构预期转弱,行业利润或受压缩。
2024年预计总供应11.45亿重量箱,总需求10.78亿重量箱。预计2024年产能12.45亿重量箱,产量10.95亿重量箱。近年房地产新开工面积下滑明显,长线玻璃需求面临萎缩,2024年产能增加后,供应或进入阶段性削减。
大企业仍将保持并购模式扩增产能,区域布局将进一步扩展,行业集中度增加。(来源:
卓创资讯)
(2)建筑加工玻璃板块
受浮法玻璃价格非季节性波动频繁影响,玻璃深加工企业成本风险加大,叠加行业内资金压力较大,深加工市场处于“优胜劣汰”的洗牌阶段,行业集中度、结构化进程进一步加快。随着市场需求以及生产成本变化,预计2024年市场将向企业一体化、规模化、产品转型、质量提升方向迈进。
2023年房地产多项数据转弱,但房屋竣工面积同比增速较高,表现较佳,也带来了地产后端相关商品需求的增长,但长远看建筑加工玻璃需求依旧会受到新开工面积下滑所带来的长期约束。(来源:卓创资讯)
(3)汽车加工玻璃板块
随着国家促消费、稳增长政策的持续推进,促进新能源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系列政策实施,包括延续车辆购置税免征政策、深入推进新能源汽车及基础设施建设下乡等措施的持续发力,将会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和消费潜能。预计2024年,中国汽车市场将继续保持稳中向好的发展态势。
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已具备较好的规模效益优势和发展环境,在政策扶持以及市场需求两方面作用下,新能源车继续保持高增速发展,呈现出市场规模、发展质量双提升的良好局面,发展前景广阔,新能源汽车行业为相关配套零部件市场 规模快速增长提供驱动力,对玻璃需求起到正相关作用。未来市场看,全球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驶入快车道,新产品新技术加快研发运用,技术创新将带动产业持续升级。(来源:中汽协)
(二)公司发展战略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一直致力于通过科技创新推动企业的可持续发展,以持续高质量发展为导向,坚持科技创新为本,在引进、消化、吸收先进科技成果基础上,积极开展自主研发,以创新求生存、以技术促发展,寻求技术领先和技术突破,积累了独特的先进技术,不断提升产品质量和服务水平,以满足全球客户的多元化需求。
公司稳中抓机遇,稳中求发展,将继续坚持“一二四”战略规划,以耀皮研究院为创新研发中心,实现以配套深加工为基础的浮法玻璃做“精”,以低碳技术为核心的建设加工玻璃做“强”,以镀膜原片玻璃为主的汽车玻璃做“大”,以轻量化智能化为特色的特种玻璃做“开”,推进“上下游一体化”,“产品差异化”融合系统发展,进一步增强科技创新的支撑引领作用,不断提升主营业务的核心竞争力和盈利能力,巩固强化公司品牌、技术、市场优势,推动公司做大做强做优。
(三)经营计划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将持续以国家政策为导向,以高质量为核心,以科技创新为目标,强化公司治理,坚定公司发展战略,坚持稳中求进,围绕主业,积极自主科研,抓住契机,强练内功,加大对外合作,积极发展新质生产力,提升核心竞争力,保证公司健康稳定持续发展,为股东创造更好的回报。2024年公司主要工作计划如下:
1、浮法玻璃板块以扭亏为盈为目标,强化战略布局,在收购大连耀皮项目取得成功的基础上,各生产基地对标大连耀皮的技术、市场和产品优势,取长补短,调整和优化产品结构,提升太阳能TCO玻璃等高端产品和高附加值产品的生产销售,并做好精细化管理,进一步增强浮法玻璃板块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同时强化与国内外头部太阳能电池领域公司深入合作,是公司未来主要的研发与产品方向。
2、建筑玻璃板块以稳中求进为目标,优化产品结构,重点发展双曲、弯钢、防火、BIPV、
三银玻璃、夹层中空、超白双银、超厚超长超大等差异化、高附加值的质优产品;强化内部管理,持续优化管理流程,抓应收、强周转、降库存、控现金流,降低经营风险;积极开拓市场,优化销售策略,增加市场覆盖深度与广度。
3、汽车玻璃板块以发展扩大为目标,通过深度调整结构,深化合作等措施发展做大,争取打造成为NSG在修配业务上和欧洲、亚洲和北美市场上的生产出口基地;尽快落地与国际主流天窗公司的战略合作;进一步增强设备的自主研发能力,通过一系列降本措施带来红利;加大防弹玻璃的研发力度;培植船舶玻璃市场;同时在生产上实现结合大连耀皮浮法Auto Low-E、常熟离线三银和天津黑玻原片的大天窗、天窗、前档为主流的产品线,配套三角窗包边、车门形成产业化主线,并也可应用于军车、航空玻璃的配套。
4、耀皮研究院以增强产品高科技为目标,提升公司自主研发与科技创新的能力。2024年主要研究方向:浮法玻璃板块的在线镀膜,加工玻璃板块的离线镀膜,汽车玻璃板块的大天窗玻璃生产工艺及设备自制,特种玻璃板块的防火玻璃原片、飞机玻璃原片及加工。
5、加大优秀人才的储备力度,积极探索新方式、新方法、新举措。聚焦技术研发人才队伍建设,通过核心技术人才实施竞业限制办法等措施来充分激发员工的主观能动性,提升创新动力;开展高校产学研合作,通过校园招聘等多渠道打造专业优秀人才梯队,加强公司研发、生产、技术、质量、项目和销售等方面的人才队伍,为公司智能制造储备各层级中高端人才。
6、合规运作,高质量完成信息披露工作和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
按照《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自律监管指引等法规要求,及时修订相关制度,持续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和治理水平;及时、准确、高质量地完成信息披露工作;认真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通过多种渠道加强与投资者的联系和沟通,以投资者需求为导向,形成与投资者之间的良性互动,切实维护投资者的知情权、参与权,依法维护投资者权益,树立公司良好的资本市场形象。同时加强内控制度建设,坚持依法治企,强化风险防范机制,保障公司行稳致远。
(四)可能面对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1、国内外经济环境动荡的风险
全球宏观环境复杂动荡,市场环境存在不确定性,对于公司持续拓展海外市场带来挑战。国内宏观经济、产业政策、居民收入等因素将对房地产行业及汽车行业产生影响,未来对玻璃的需求存在波动性。对策:以国家产业发展规划为导向,加大研发投入,研发新产品、开拓新市场,以保障公司持续发展;提高对市场的敏感性和前瞻性研究,时刻把握行业变化节奏,及时调整经营策略;借助耀皮品牌优势,积极利用海内外渠道,与国内外著名厂商加强战略合作。
2、原材料价格波动的风险
浮法玻璃生产所需的燃料、纯碱、硅砂以及建筑加工玻璃与汽车加工玻璃所需的原片玻璃与辅料等价格存在波动,对公司产品成本控制造成压力。未来,浮法玻璃生产所需的天然气、纯碱的价格存在继续上涨的趋势;加工玻璃所需的原片玻璃价格也可能持续上升,将给公司经营带来不利影响,从而导致公司营业利润受到影响。
对策:实时跟踪和分析原材料、燃料价格走势,及时采取措施,力争在低位购入原材料;加强技术改造和创新提高原材料的利用率;提升工艺水平、改进采购策略等来降本增效,控制成本,有效降低原材料价格波动带来的风险。
3、市场竞争激烈的风险
玻璃行业产能过剩依然存在,房地产市场与汽玻市场的需求疲软,未来存在不确定性,供求矛盾依旧突出,市场竞争激烈。
对策:坚持“产品差异化”的竞争战略,调整产品结构,提高产品附加值;以技术创新为依托,加强研发力度,优化产品工艺,提升生产效率;加强成本控制和精细化管理;强化销售管理,深入了解客户需求,细分市场,加快新品研发,服务好客户并紧密合作关系,加大海内外市场开发力度。
4、客户信用风险
国内外市场环境复杂多变,公司下游客户的市场竞争激烈,存在信用风险加大的可能。
对策:进一步改进公司信用政策,完善信控流程。加强客户资信审查、细化信用控制方案,加强对客户动态跟踪、实时监控货款回笼,降低客户信用风险,对于预计可能有较大信用风险的客户改变收款策略或者停止合作等。
(五)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七、公司因不适用准则规定或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等特殊原因,未按准则披露的情况和原因
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第四节 公司治理
一、 公司治理相关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和中国证监会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有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的议事规则及相关规章制度,明确了决策、执行、监督等方面的职责权限,形成权力机构、决策机构、监督机构与经理层之间权责分明、各司其职、有效制衡、科学决策、协调运作的治理结构。目前,公司已按照上市公司规范要求建立了权责明确、相互制衡的公司治理结构和监督有效的内控制度,并严格依法规范运作,公司治理实际状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存在监管部门要求限期整改的问题。报告期内,公司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积极规范公司运作,努力降低风险,加强信息披露,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确保法人治理结构的有效运行。
1、关于股东与股东大会:公司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规定和要求,规范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和议事程序,聘请律师对股东大会的合法性出具法律意见,确保所有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平等地位,充分行使股东的合法权益,保证了股东对公司重大事项的知情权、参与权和表决权。
2、关于控股股东与上市公司的关系:公司具有独立的业务及自主经营能力,公司控股股东严格规范自己的行为,通过股东大会行使出资人的权利,没有超越股东权限直接或间接干预公司的决策和经营活动,公司与控股股东进行的关联交易公平合理,公司与控股股东在人员、资产、财务、机构、业务做到了五独立,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内部机构能够独立运作。报告期内公司没有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企业提供担保,亦不存在控股股东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行为。
3、关于董事和董事会、董事会各专业委员会: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选聘程序选举董事,公司董事会的人数和人员构成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公司独立董事的人数占董事会总人数比例超过1/3。公司董事以认真负责的态度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积极参加培训,认真履行董事的职责,谨慎决策。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考核与提名委员会,在召开董事会会议前对各自职责范围内的事项都进行认真审阅和讨论,形成一致意见后再提交董事会审议,专门委员会的专业作用得到了有效的发挥。
4、关于独立董事:公司独立董事严格遵守《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规,独立、公正、客观地履行职责,不受公司经营层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者个人的影响。对公司的决策和行为进行独立的监督和审查,认真积极地参加公司董事会会议,审议重大事项、财务报表、内控评估报告等,监督董事会的运作、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和执行、风险管理和合规情况等,确保公司的经营活动公平、公正,维护公司、股东尤其中小股东的权益。同时,
也通过自己丰富的经验和专业知识,为公司的战略决策和风险管理提供中立、客观的建议和意见,推动公司健康发展。
报告期内,公司积极修订公司独立董事制度,制度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法律依据和条件,确保独立董事有效履职。
5、关于监事和监事会:公司监事会严格遵守《监事会议事规则》,人数和人员构成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公司监事能够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本着对股东负责
的态度,审核公司定期报告并签署书面确认意见,检查公司财务,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等,并独立发表意见。
6、关于绩效评价与激励约束机制:公司已建立公正、透明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评价标准与激励约束机制。
7、关于信息披露与透明度:公司重视信息披露工作,制定《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等制度,指定董事会秘书负责信息披露工作,公司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合法合规、公平地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报刊及网站上披露公司的最新信息,充分履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义务,确保所有股东有平等的机会获得信息,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8、关于投资者关系及相关利益者:公司以透明、公开、热情的态度加强与投资者者沟通,通过召开投资者说明会、电话、上证E互动和公司邮箱等渠道,认真回答投资者提出的相关问题,接待投资者到公司调研。公司充分尊重和维护相关利益者的合法权益,实现股东、员工、社会等各方利益的协调平衡,共同推动公司持续、健康发展,兼顾企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同步提升。
9、关于内控:公司严格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配套指引和公司《内部控制手册》的相关规定,持续完善公司治理体系,公司有各类制度200余项,对公司各项制度、流程及其执行情况进行系统化管理。报告期内,公司各项制度、业务流程及其执行情况均达到内控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要求,也进一步巩固了公司管理的基础,提高了经营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
10、关于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公司制定并执行《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加强公司内幕信息保密管理工作,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平公正原则,在审核公司定期报告及重大事项时,要求各知情人填写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并督促在内幕信息未公开披露时不得泄露信息,不得利用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票,保证内幕信息不外流。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该制度的要求执行,涉及收购、定期报告的重要事项时如实、完整地登记所有内幕信息知情人名单以及知情人知悉内幕信息的时间等相关档案。
11、关于党建工作:公司积极将党建工作融入公司治理中,在公司的重大事项、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日常业务及企业文化中发挥有效作用,以求真务实作风把公司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为公司的发展提供坚实的组织保障。
公司治理是一项长期、持续的工作,公司将持续按照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的要求,不断深化公司治理,建立提高公司治理水平的长效机制,加强公司内部控制,切实提高公司的规范运作水平,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健康稳定发展。
公司治理与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治理的规定是否存在重大差异;如有重大差异,应当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保证公司资产、人员、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独立性的
具体措施,以及影响公司独立性而采取的解决方案、工作进度及后续工作计划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资产、人员、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都独立运作。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单位从事与公司相同或者相近业务的情况,以及同业竞争或者同业竞争情况发生较大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已采取的解决措施、解决进展以及后续解决计划
□适用 √不适用
三、 股东大会情况简介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决议刊登的指定网站的查询索引 | 决议刊登的披露日期 | 会议决议 |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 2023年6月8日 | 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 | 2023年6月9日 | 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并形成决议予以公告: 1、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4、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和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5、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关于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7、关于2023年度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并决定其年度报酬的议案 8、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2023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9、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 2023年12月20日 | 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 | 2023年12月21日 | 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并形成决议予以公告: 1、关于修订《上海耀皮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2、关于修订《上海耀皮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3、关于修订《上海耀皮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4、关于修订《上海耀皮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适用 √不适用
股东大会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2023年6月8日,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在公司会议室召开,采用现场和网络相结合的投票方式,会议经出席会议股东审议和投票表决,通过了全部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6月9日刊登于《上海证券报》、香港《大公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的《上海耀皮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2023年12月20日,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在公司会议室召开,采用现场和网络相结合的投票方式,会议经出席会议股东审议和投票表决,通过了全部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12月21日刊登于《上海证券报》、香港《大公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的《上海耀皮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四、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一) 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及报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姓名 | 职务 | 性别 | 年龄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年初持股数 | 年末持股数 | 年度内股份增减变动量 | 增减变动原因 | 报告期内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万元) | 是否在公司关联方获取报酬 |
殷俊 | 董事长 | 男 | 52 | 2021年7月23日 | 2024年7月22日 | 0 | 0 | 0 | - | - | 是 |
保罗?拉芬斯克罗夫特 | 副董事长 | 男 | 53 | 2021年7月23日 | 2024年7月22日 | 0 | 0 | 0 | - | - | 是 |
沙海祥 | 董事、总经理 | 男 | 50 | 2021年7月23日 | 2024年7月22日 | 0 | 0 | 0 | - | 249.38 | 否 |
刘澎 | 董事 | 男 | 48 | 2021年7月23日 | 2024年7月22日 | 0 | 0 | 0 | - | - | 是 |
刘标 | 董事 | 男 | 57 | 2021年7月23日 | 2024年7月22日 | 0 | 0 | 0 | - | - | 是 |
郑卫军 | 独立董事 | 男 | 56 | 2021年7月23日 | 2024年7月22日 | 0 | 0 | 0 | - | 10.23 | 否 |
李鹏 | 独立董事 | 男 | 60 | 2021年7月23日 | 2024年7月22日 | 0 | 0 | 0 | - | 10.23 | 否 |
马益平 | 独立董事 | 男 | 53 | 2021年7月23日 | 2024年7月22日 | 0 | 0 | 0 | - | 10.23 | 否 |
陈宗来 | 监事长 | 男 | 56 | 2021年7月23日 | 2024年7月22日 | 0 | 0 | 0 | - | - | 是 |
魏玮 | 职工监事 | 女 | 42 | 2021年7月23日 | 2024年7月22日 | 0 | 0 | 0 | - | 33.89 | 否 |
韩晓未 | 职工监事 | 男 | 38 | 2021年7月23日 | 2024年7月22日 | 0 | 0 | 0 | - | 28.54 | 否 |
刘明清 | 副总经理 | 男 | 60 | 2021年7月23日 | 2023年3月1日 | 0 | 0 | 0 | - | 19.26 | 否 |
陆铭红 | 副总经理、董秘 | 女 | 52 | 2021年7月23日 | 2024年7月22日 | 0 | 0 | 0 | - | 73.93 | 否 |
高飞 | 财务总监 | 男 | 47 | 2021年7月23日 | 2024年7月22日 | 0 | 0 | 0 | - | 73.88 | 否 |
合计 | / | / | / | / | / | / | 509.57 | / |
姓名 | 主要工作经历 |
殷俊 | 现任上海建材(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总裁,耀皮玻璃董事长。曾任上海交通大学团委副书记、校长办公室副主任、科技处副处长,上海地产(集团)有限公司行政管理部经理、滩涂管理部经理,上海市滩涂造地有限公司董事长、党总支副书记,上海市住房置业担保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上海地产虹桥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上海市住房置业担保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副书记。 |
保罗?拉芬斯克罗夫特 | 现任NSG集团兼并收购部总裁,耀皮玻璃副董事长。曾任EVERSHEDS公司律师,HUNTSMAN TIOXIDE公司商务法律顾问,英国皮尔金顿有限公司总法律顾问和NSG集团建筑玻璃业务中国区总裁。 |
沙海祥 | 现任耀皮玻璃董事、总经理。曾任公司副总经理,分管汽车玻璃板块、加工玻璃板块、技术研发中心、外销部、大地产项目、门窗业务等。 |
刘澎 | 现任上海建材(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耀皮玻璃董事。曾任南方证券投资银行总部(上海)项目经理、神华集团有限公司规划发展部规划计划主管、现代制药副总经理兼董秘、棱光实业副总经理、上海建材(集团)有限公司资产管理部总经理。 |
刘标 | 现任中国建材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耀皮玻璃董事。曾任中国南方航空集团公司审计部部长、监察局副局长,中国中材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副总裁,中国中材集团有限公司总经济师兼中材水泥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安徽省宣城市市委常委、副市长。曾兼任中国复合材料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总经理。 |
郑卫军 | 现任信永中和国际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监事、和慧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全国注册会计师行业领军人才,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资深会员,中央财经大学会计学院课外硕士生导师,耀皮玻璃独立董事。曾任北方工业大学会计学教师、中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经理、中天信会计师事务所副主任会计师、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现兼任华创云信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中石化石油工程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
李鹏 | 现任富银融资租赁(深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总裁,深圳富银金信商务服务有限公司董事长,深圳杉汇通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广东元宇基石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耀皮玻璃独立董事。曾任北京天元律师事务所及天元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合伙人,中国中科智担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执行总裁,力合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
马益平 | 现任金石亚药董事长、总经理,上海乾瞻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监事,耀皮玻璃独立董事。曾任上海中粮进出口有限公司外销员,南方证券项目经理、高级经理、上海部副总经理、上海部联合负责人,中投证券投行上海总经理,安信证券总裁助理兼董事总经理兼上海投行一部总经理兼投行综合部总经理兼上海分公司总经理。 |
陈宗来 | 现任上海建材(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耀皮玻璃党委书记、监事长。曾任上海耀华大中新材料有限公司党总支书记、总经理、上海新型建筑材料总公司副总经理、上海建材(集团)有限公司党群工作部总经理、行政总监、办公室主任、信访办主任等职。 |
魏玮 | 现任上海耀皮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风险控制部总监、职工监事。曾任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高级审计、睿立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财务经理、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经理、上海耀皮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风险控制部风险控制经理、总监助理。 |
韩晓未 | 现任上海耀皮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风险控制部副总监、职工监事。曾任上海耀皮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法务主管、法务经理。 |
刘明清 | 2023年1-2月任公司副总经理,曾任公司总裁助理、平板玻璃板块总经理、常熟生产基地总经理兼天津耀皮玻璃有限公司总经理;广东耀皮玻璃有限公司电子部经理、工程维修部经理、项目部经理等职。 |
陆铭红 | 现任公司副总经理、董秘、市场部总监。曾任耀皮玻璃总经理助理兼业务发展部总监、战略市场部总监、加工玻璃外销部总监、康桥生产基地总经理等职。具有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秘资格证书。 |
高飞 | 现任公司财务总监,曾任上海盛融投资有限公司财务部高级经理、上海国盛集团资产有限公司财务部副总经理、总经理等职。 |
其它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情况
1. 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 | 股东单位名称 | 在股东单位担任的职务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殷俊 | 上海建材(集团)有限公司 | 总裁、党委书记、董事 | 2020年3月 | - |
刘澎 | 上海建材(集团)有限公司 | 副总裁 | 2017年4月 | - |
陈宗来 | 上海建材(集团)有限公司 | 党委副书记 | 2019年3月 | - |
保罗?拉芬斯克罗夫特 | 日本板硝子株式会社 | 板硝子集团兼并收购部总裁 | 2008年5月 | - |
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的说明 | - |
2.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 | 其他单位名称 | 在其他单位担任的职务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刘澎 | 上海玻机智能幕墙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长、法定代表人 | 2020年8月 | - |
上海建材工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法定代表人、总经理 | 2016年6月 | - | |
刘标 | 中国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 党委委员、副总裁 | 2016年7月 | - |
北京中实联展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2019年8月 | - | |
中建材(上海)航空技术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1年4月 | - | |
郑卫军 | 信永中和国际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监事 | 2023年10月 | |
和慧集团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8年9月 | ||
中石化石油工程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21年2月 | ||
华创云信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23年4月 | ||
李鹏 | 深圳富银金信商务服务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2013年6月 | - |
深圳杉汇通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2014年7月 | - | |
广东元宇基石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2021年12月 | - | |
马益平 | 金石亚药 | 董事长、总经理 | 2023年12月 | |
上海乾瞻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监事 | 2016年10月 | - | |
上海乾瞻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 | 2018年9月 | - | |
陈宗来 | 上海玻机智能幕墙股份有限公司 | 监事长、党支部书记 | 2017年3月 | - |
陆铭红 | 上海玻机智能幕墙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6年6月 | - |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的说明 | - |
(三)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决策程序 | 公司制订了《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管理办法》的绩效考评制度。董事会下设薪酬考核与提名委员会负责薪酬政策的制定、薪酬方案的审定。薪酬考核与提名委员会根据公司年度财务报告的各项考核指标和年度经营计划目标,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所负责的业务进行经营业绩和管理指标考核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
董事在董事会讨论本人薪酬事项时是否回避 | 是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或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事项发表建议的具体情况 | 委员们根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管理办法》,经讨论,对议题形成如下意见: 1、关于对公司总经理沙海祥考评的意见 同意公司董事长、副董事长及其他部门对《2023年总经理绩效考核协议》的考评打分。 2、关于总经理对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考评的意见 同意公司总经理对其他高管人员的考评打分。 3、建议将上述意见提交董事会审议,按照公司相关规定结算考核绩效薪。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确定依据 | 非独立董事均不以董事职务在公司领取薪酬。 独立董事报酬由股东大会审议决定。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公司有关制度按岗位和绩效发放薪酬。 |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实际支付情况 | 独立董事津贴按季度发放,每季度税前2.5万元/人,另外,按履职实际情况支付交通费补贴2300元/人。 高级管理人员基本薪酬按月发放,绩效薪酬在完成年度考核后予以发放。 本年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应付报酬合计为509.57万元。 |
报告期末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实际获得的报酬合计 | 本年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应付报酬合计为509.57万元。 |
(四)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姓名 | 担任的职务 | 变动情形 | 变动原因 |
刘明清 | 副总经理 | 离任 | 2023年1-2月任公司副总经理,2023年3月按法定年龄退休。 |
(五) 近三年受证券监管机构处罚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六)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五、 报告期内召开的董事会有关情况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会议决议 |
十届12次董事会会议 | 2023/1/18 | 1、2022年度经营工作报告及2023年度经营计划 |
2、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 ||
3、关于核销部分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坏账的议案 | ||
4、上海耀皮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金融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 | ||
5、关于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议案 | ||
6、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度考评和年绩效薪结算及对公司高管给予董事会特别奖励的议案 | ||
十届13次董事会会议 | 2023/3/29 | 1、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2、公司2022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的报告 | ||
3、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经审计) | ||
4、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 ||
5、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的报告 | ||
6、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 ||
7、关于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 ||
8、公司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 ||
9、关于2023年度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并决定其年度报酬的议案 | ||
10、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 ||
11、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2023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 ||
12、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 ||
13、关于子公司生产线技改升级建设的议案 | ||
13/1、关于天津日板钢化新切断线项目的议案 | ||
13/2、关于天津汽玻镀膜天窗玻璃产线进行技术改造项目的议案 | ||
13/3、关于天津汽玻建设全景大天窗PU包边项目的议案 | ||
13/4、关于武汉汽玻压制线项目增补设备的议案 | ||
14、关于子公司新建生产线项目的议案 | ||
14/1、关于天津汽玻建设压制二线项目的议案 | ||
14/2、关于武汉汽玻配套特种车辆防弹玻璃项目的议案 | ||
十届14次董事会会议 | 2023/4/27 | 1、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
2、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 ||
十届15次董事会会议 | 2023/8/29 | 1、2023年上半年经营工作报告及下半年经营计划 |
2、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 ||
3、关于公司高管2023年度考核指标的议案 | ||
十届16次董事会会议 | 2023/9/20 | 关于天津耀皮玻璃有限公司生产线冷修技改项目的议案 |
十届17次董事会会议 | 2023/10/26 | 1、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
2、关于实施常熟耀皮汽车玻璃有限公司二期项目的议案 | ||
十届18次董事会会议 | 2023/12/4 | 1、关于修改公司治理方面部分制度的议案 |
1/1、关于修订《上海耀皮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议案 | ||
1/2、关于修订《上海耀皮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 ||
1/3、关于修订《上海耀皮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
1/4、关于修订《上海耀皮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 |
则》的议案 |
1/5、关于修订《上海耀皮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
1/6、关于修订《上海耀皮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薪酬考核与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
2、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
六、 董事履行职责情况
(一) 董事参加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情况
董事 姓名 | 是否独立董事 | 参加董事会情况 | 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 |||||
本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 亲自出席次数 | 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 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 | 出席股东大会的次数 | ||
殷俊 | 否 | 7 | 2 | 5 | 0 | 0 | 否 | 2 |
保罗?拉芬斯克罗夫特 | 否 | 7 | 2 | 5 | 0 | 0 | 否 | 0 |
沙海祥 | 否 | 7 | 2 | 5 | 0 | 0 | 否 | 2 |
刘澎 | 否 | 7 | 2 | 5 | 0 | 0 | 否 | 0 |
刘标 | 否 | 7 | 2 | 5 | 0 | 0 | 否 | 1 |
郑卫军 | 是 | 7 | 2 | 5 | 0 | 0 | 否 | 0 |
李鹏 | 是 | 7 | 2 | 5 | 0 | 0 | 否 | 1 |
马益平 | 是 | 7 | 2 | 5 | 0 | 0 | 否 | 0 |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年内召开董事会会议次数 | 7 |
其中:现场会议次数 | 2 |
通讯方式召开会议次数 | 5 |
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次数 | 0 |
(二) 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七、 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一) 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成员情况
专门委员会类别 | 成员姓名 |
审计委员会 | 主任:郑卫军,委员:马益平、刘标 |
薪酬考核与提名委员会 | 主任:李鹏,委员:郑卫军、保罗.拉芬斯克罗夫特 |
战略委员会 | 主任:殷俊,委员:保罗.拉芬斯克罗夫特、沙海祥、刘标、马益平 |
(二)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召开7次会议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
2023/1/18 | 十届十三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核销部分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坏账的议案》 | 公司本次核销的部分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坏账已由第三方审计机构完成核销专项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本次核销事项是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进行的,可以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 - |
2023/3/17 | 十届十四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暨审计委员会与会计师事务所关于2022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情况的第二次沟通会议,会议听取了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公司2022年度总体经营情况、子公司经营情况、本年的非经常性损益情况、关键审计事项等内容。 | 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能够按照新会计准则的要求进行编制,符合财政部和中国证监会等相关部门的有关规定;公司编制的2022年度财务报表能够如实反映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 | - |
2023/3/29 | 十届十五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的报告》、《公司2022度财务决算报告(经审计)》、《公司2022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公司2022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关于2022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关于2023年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并决定其年度报酬的议案》、《关于2023度日常关联交易预 | 1、公司2022年度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2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2、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现状符合有关法律规定的要求和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所建立的内控制度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发挥了较好的作用,公司应继续加强制度的落实与执行力;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如实反映了公司内控的现状。3、公司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谨慎性原则,可以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2022年12月31日的资产状况和财务状况,对计提减值准备的资产也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进行了全面减值测试,程序规范,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股东利益的情形。4、经对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审查,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资质、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在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期间,按计划完成了各项审计任务,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出具的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 根据其本年度的审计工作情况及服务意识、职业操守和履职能力,建 | - |
计的议案》、《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2023度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 议董事会继续聘任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的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并决定其相应的报酬,聘期一年。5、公司预计的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为正常经营行为,交易价格公平合理,决策程序规范,符合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股东利益的行为。6、公司本次向金融机构申请的授信额度以公司2022年度经营计划及资金预算为依据,系为满足日常生产经营所需,属于正常经营行为,符合公司发展需要。 | ||
2023/4/27 | 十届十六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 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从各个方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 | - |
2023/8/29 | 十届十七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 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从各个方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1-6月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 | - |
2023/10/25 | 十届十八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 | 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1-9月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 - |
2023/12/21 | 十届十九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暨与会计师事务所关于2023年度预审情况的第一次沟通会议,会议听取了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时间和计划安排,前三季度的经营情况、重要事项披露、前三季度报表重要科目分析、理财产品情况、关键审计事项等内容 | 委员们就各业务板块经营情况、主要子公司经营情况、应收账款、存货及存货计提跌价准备、重点建设项目、理财产品等资产状况及账务处理进行了深入讨论,2023年公司面临有效需求不足等困难,奋力拼搏,保证了公司生产经营的安全开展,对公司的努力表示了肯定,对重大风险事项应及早防范,审计关键事项的材料要齐全,同时也指出未来经济环境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应加强风险控制,高度重视内控管理,进一步提高公司质量。并要求会计师事务所与审计委员会加强沟通,做好公司年度审计工作。 | - |
(三) 报告期内薪酬考核与提名委员会召开2次会议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
2023/1/18 | 十届六次董事会薪酬考核和提名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关于对公司总经理沙海祥考评的意见》 2、《关于总经理对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考评打分的意见》 3、《关于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给予董事会特别奖励的报告》 | 委员会认为,对高管的考核符合《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管理办法》 | - |
2023/8/16 | 十届七次董事会薪酬考核和提名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考核指标的议案》 | 委员们针对公司人力资源部提交的《关于公司高管2023年度考核指标的议案》,经讨论,形成如下意见:公司应从持续稳定出发,与主要股东充分沟通并达成一致意见,并兼顾公司管理层的积极性。同意根据《耀皮玻璃集团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管理办法》,结合实控人上海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对公司经营业绩考核的相关要求,对公司高管2023年度考核指标做部分修改。需提交董事会审议。 | - |
(四) 报告期内战略委员会召开3次会议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
2023/3/29 | 十届五次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关于子公司生产线技改升级建设的议案 1-1、关于天津日板钢化新切断线项目的议案 1-2、关于天津汽玻镀膜天窗玻璃产线进行技术改造项目的议案 1-3、关于天津汽玻建设全景大天窗PU包边项目的议案 1-4、关于武汉汽玻压制线项目增补设备的议案2、关于子公司新建生产线项目的议案 2-1、关于天津汽玻建设压制二线项目的议案2-2-2、关于武汉汽玻配套特种车辆防弹玻璃项目的议案 | 1-1关于天津日板钢化新切断线项目的议案 委员会认为:公司控股孙公司天津日板安全玻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日板”)拟投资1100万元人民币对钢化切断线进行技改升级,更新切断线并与印刷、钢化炉连线生产之项目,在技改完成后,能生产后档、天窗尺寸的玻璃,具备打孔功能,提升速度,并增加自动检验设备,识别切断后玻璃的主要缺陷,实现玻璃缺陷在线检验。本项目把钢化线打造成高效、实用且具备先进技术的现代化生产线,最大化降低制造成本和生产过程中的周转风险,有效提高钢化玻璃的生产能力和市场竞争力,有利于进一步开发高端客户市场。 1-2关于天津汽玻镀膜天窗玻璃产线进行技术改造项目的议案 委员会认为:公司控股孙公司天津耀皮汽车玻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汽玻”)拟投资880万元人民币对镀膜天窗玻璃产线配置烧结炉专用的预处理生产线之项目,是对现有生产线的配套补充,主要用于高端镀膜玻璃、夹层镀膜玻璃、大天窗项目的产能发挥。通过生产线的填平 | - |
润新亮点,为公司进一步发展特种玻璃开发奠定基础。 | |||
2023/9/18 | 十届六次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天津耀皮玻璃有限公司生产线冷修技改项目的议案》 | 委员会认为:天津耀皮TSYP-2线冷修技改完成后,一方面将通过技术改进,提升超白玻璃产能,降低产品成本;另一方面,通过超白在线镀膜系列产品的生产,可使公司增加一系列高附加值产品,增强产品竞争力和盈利能力。 | - |
2023/10/25 | 十届七次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实施常熟耀皮汽车玻璃有限公司二期项目的议案》 | 委员会认为:公司根据当前市场和公司的实际情况,对每个项目进行了研判,制定了更符合市场变化和客户需求的投资计划,通过这些项目的实施,可增强公司高端产品生产制造能力,并具有低成本的关键设备复制能力,从而进一步提升公司的整体接单能力和高端产品的开发能力,有利于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 | - |
(五) 存在异议事项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八、 监事会发现公司存在风险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监事会对报告期内的监督事项无异议。
九、 报告期末母公司和主要子公司的员工情况
(一) 员工情况
母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 | 167 |
主要子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 | 3,635 |
在职员工的数量合计 | 3,802 |
母公司及主要子公司需承担费用的离退休职工人数 | 16 |
专业构成 | |
专业构成类别 | 专业构成人数 |
生产人员 | 2,021 |
销售人员 | 301 |
技术人员 | 608 |
财务人员 | 113 |
行政人员 | 759 |
合计 | 3,802 |
教育程度 | |
教育程度类别 | 数量(人) |
本科以上 | 939 |
大专 | 997 |
中专、高中 | 1,419 |
高中以下 | 447 |
合计 | 3,802 |
(二) 薪酬政策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薪酬政策以提升公司组织绩效和战略执行力、促进公司战略目标的实现为主要目的,采用固定薪酬与绩效薪酬相结合的薪酬结构,通过绩效薪酬的考核充分调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在薪酬管理原则上充分体现激励性、竞争性、公平性和合法性等特点。此外,公司按国家规定为员工缴纳五险一金,按时缴纳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
(三) 培训计划
√适用 □不适用
注重人才梯队建设和分层分级的员工培训计划是公司长远发展的关键。公司通过关心员工的成长和发展,提供个性化的培训机会,提升员工的综合素质和职业技能,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促进公司的长期发展。
报告期内,公司制订了2023年度员工培训计划并严格执行。公司全年度共执行349场培训,受训4438人次。2023年公司主要以内部培训为主,对于新员工,提供入职培训,帮助他们了解公司的文化、规则制度和工作流程。同时,公司采用多种形式的内训,如讲座、研讨会等,进行了产品知识、工艺流程、财务、销售管理等多类岗位的培训。内部培训更注重实用性和可操作性,以便员工能够将所学知识应用到实际工作中。在制定外部培训计划时,公司根据员工的实际发展和工作需要,制定相应的培训计划和课程。开展的培训包括通用技能及风控、销售岗位技能培训、中(高)级管理人员后备干部个性化培训、党建培训等。培训的实施不仅提高员工的业务水平和团队协作能力,帮助员工更好地理解公司的战略方向和业务发展目标,同时为公司建立了良好的企业文化和团队凝聚力,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好的支持。
(四) 劳务外包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劳务外包的工时总数 | 392.8万工时 |
劳务外包支付的报酬总额 | 17285.29万元 |
十、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一) 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执行或调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 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部门对于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在《公司章程》中明确规定了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利润分配可采用现金分红、股票股利、现金分红与股票股利相结合的方式或者法律法规许可的其他方式;公司优先推行现金分红方式;同时对利润分配的方式(分红标准和比例)、实施条件及决策程序作出逐项规定(详细内容参见《公司章程》)。
2、 公司自上市以来,高度重视现金分红,长期坚持现金分红政策,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兼顾公司的长远利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及公司的可持续发展;重视对投资者的回报;重视对社会公众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和稳定性,按照《公司章程》中相关利润分配的规定向股东分配利润;建立了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分红回报机制,实现了分红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报告期内,公司的现金分红政策和执行情况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股东大会的决议要求,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完备,独立董事勤勉尽责地对利润分配方案发表了意见,利润分配方案的表决设置了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报告期内,公司认真执行《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方案。
3、 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实施情况:公司2022年度的利润分配预案经2023年6月8日召开的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以2022年度末总股本934,916,06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现金红利0.05元(含税),合计分配4,674,580.345元(含税)。本次分配方案已于2023年7月26日实施完毕(详见公司2023年7月4日披露于上交所网站、《上海证券报》、《大公报》的“上海耀皮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4、 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经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3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25,232,772.44元人民币,加上上年结转的未分配利润869,092,074.37元人民币,扣除2022年度现金分红4,674,580.35元人民币,2023年度实际可分配利润739,184,721.58元人民币。根据上海证交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和《公司章程》中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考虑到公司正处于产品结构升级调整和产业布局更加完善阶段,为回报投资者,结合公司正常经营储备资金及战略发展资金的需求,公司2023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05元(含税),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934,916,069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4,674,580.35元(含税)。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如发生变动,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本预案须经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二) 现金分红政策的专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 | √是 □否 |
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和清晰 | √是 □否 |
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 | √是 □否 |
独立董事是否履职尽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 √是 □否 |
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其合法权益是否得到了充分保护 | √是 □否 |
(三) 报告期内盈利且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正,但未提出现金利润分配方案预案的,公
司应当详细披露原因以及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和使用计划
□适用 √不适用
(四) 本报告期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每10股送红股数(股) | / |
每10股派息数(元)(含税) | 0.05 |
每10股转增数(股) | / |
现金分红金额(含税) | 4,674,580.35 |
分红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125,232,772.44 |
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率(%) | 不适用 |
以现金方式回购股份计入现金分红的金额 | / |
合计分红金额(含税) | 4,674,580.35 |
合计分红金额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率(%) | 不适用 |
十一、 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情况及其影响
(一) 相关激励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
□适用 √不适用
(二) 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激励情况
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员工持股计划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激励措施
□适用 √不适用
(三)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报告期内被授予的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 报告期内对高级管理人员的考评机制,以及激励机制的建立、实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立足战略发展和业务要求,对高级管理人员实行任期制管理,并建立年度考评机制,有效建立并实施绩效薪酬与企业效益联动的激励机制。
十二、 报告期内的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及实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在严格依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要求建立了严密的内控管理体系基础上,结合行业特征及企业经营实际情况,对内控制度进行持续完善与细化,提高了企业决策效率,为企业经营管理的合法合规及资产安全提供了保障,有效促进公司战略的稳步实施。
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结构合理,内部控制制度框架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等关于内部控制体系完整性、合理性、有效性的要求,能够适应公司管理和发展的需要。公司不断健全内控体系,内控运行机制有效,达到了内部控制预期目标,保障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报告期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三、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的管理控制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董事会重视风险控制,坚持以风险防范为导向,以提升管理实效为目的,增强内控制度执行力和内控管理有效性,形成事前风险防范、事中监控预警、事后评价优化的管理闭环。结合公司的行业特点和业务经营情况,制定有完善的一系列内控管理制度,明确规定对控股子公司的架构、财务、经营与投资决策、重大事项决策、内部审计、行政、人事及绩效考核等方面进行管理和监督,从管理层面至业务层面建立系统的内部控制体系及长效的内控监督机制。同时,以经营计划和全面预算为抓手,提升财务预警能力,注重财务数据分析,加强资金使用监管,健立全覆盖的风险管理体系,进一步夯实全面风险管理能力。同时,加强对各子公司重要岗位人员的选用、任免和考核;建立子公司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等制度,并通过OA系统等信息化手段,加强对子公司内部管理控制与协同,提高对子公司的管控。公司以“三个集中”为抓手,即通过大宗物资集中采购,增强议价能力,降低舞弊行为;通过对总经理、财务经理等重要岗位的人员集团统一委派,统一绩效考核来集中管理,对集团总部负责;通过建立资金池等方式进行资金集中,强化资金管控,也提高了资金效益。
公司风险控制部通过强化内部审计,加强对子公司的管理,报告期内,对9家子公司进行审计,完成8份合规审计报告,4份经济责任审计报告。通过审计发现问题,揭示风险,强化有效整改。检查所有子公司审计问题整改情况,确保子公司的内部控制能有效执行,公司在子公司管控方面不存在重大缺陷。
十四、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相关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聘请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3年度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独立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内控审计报告,与公司董事会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意见一致。是否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是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意见类型: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十五、 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行动自查问题整改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部署,公司积极认真地组织开展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行动自查工作,经过逐一自查,公司已经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建立健全了较为完整、合理的法人治理结构及内部控制体系,不存在需要整改的重大问题。
今后公司将继续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进一步提高公司治理的管理水平,加强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工作的管理,不断提高上市公司质量。
十六、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一、 环境信息情况
是否建立环境保护相关机制 | 是 |
报告期内投入环保资金(单位:万元) | 4,262.68 |
(一) 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的公司及其主要子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 排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及其子公司一直重视并致力于环境保护,坚持企业发展与环境并重,严格遵守国家及地方政府环保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项目建设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生产运行严格遵守《环境污染防治法》、《大气污染防治法》、《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等法规,严格执行《平板玻璃工业大气污染排放标准》的规定,把环保工作放在重要位置。多年来,公司始终注重节能降耗、减少环境负荷,坚持标准化管理,不断完善质量、环境和安全管理流程,通过推进精益生产,实现了在劳动生产率提高的同时减少能耗浪费和污染,达到污染预防、节约资源和改善环境的目的。
公司的重点排污企业具体情况如下:
生产浮法玻璃的子公司为天津耀皮玻璃、华东耀皮玻璃、江苏耀皮玻璃、常熟耀皮特种玻璃及大连耀皮玻璃5家公司。排污信息如下:
天津耀皮玻璃有限公司:
主要污染物类别 | 废气、废水 | ||
主要污染物种类 | 废气:SO2、NOX、颗粒物、其他特征污染物:氯化氢、氟化物、林格曼黑度、锡及其化合物、氨(氨气) 废水:COD、氨氮、其它特征污染物:PH值、动植物油、石油类悬浮物、五日生化学需氧量、总磷(以P计)、总氮(以N计)。 | ||
大气污染物排放方式 | 有组织、无组织 | 废水污染物排放方式 | 接管 |
大气污染物排放执行标准名称 | 《平板玻璃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2/1100-2021) | ||
水污染物排放执行标准名称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12/356-2018) | ||
排放浓度 | 550T/D、600T/D 分别为 颗粒物: 2.596 mg/m? 1.708 mg/m? | 550T/D、600T/D 分别为 SO2: 2.424 mg/m? 2.031 mg/m? | 550T/D、600T/D 分别为 NOX: 94.393 mg/m? 62.128 mg/m? |
排放总量 | 2.372吨/年 | 2.469吨/年 | 88.713吨/年 |
超标排放情况 | 未超标 | 未超标 | 未超标 |
核定的排放总量 | 15.59吨/年 | 57.82吨/年 | 311.76吨/年 |
江苏皮尔金顿耀皮玻璃有限公司:
主要污染物类别 | 废气、废水 |
主要污染物种类 | 大气:SO2、NOX、其它特征污染物(颗粒物,锡及其化合物,氯化氢、氟化物,非甲烷总烃,氨(氨气),铅,镉,汞,锌,铬,砷, |
林格曼黑度,镍) 水:COD、氨氮、其它特征污染物(PH值,动植物油,悬浮物,五日生化学需氧量,总磷(以P计),石油类) | |||
大气污染物排放方式 | 有组织、无组织 | 废水污染物排放方式 | 接管 |
大气污染物排放执行标准名称 | 平板玻璃工业大气染污排放标准GB 26453-2011、化学工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 32/3151-2016、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DB32 4149/2021 | ||
水污染物排放执行标准名称 | 按接管协议要求,排入开发区滨江污水处理厂 | ||
排放浓度 | SO2:28.506mg/m? | NOX138.989mg/m? | 颗粒物:8.51mg/m? |
排放总量 | 19.51吨/年 | 97.22吨/年 | 5.77吨/年 |
超标排放情况 | 未超标 | 未超标 | 未超标 |
核定的排放总量 | 77.9吨/年 | 383吨/年 | 39.3吨/年 |
江苏华东耀皮玻璃有限公司
主要污染物类别 | 废气、废水 | ||
主要污染物种类 | 大气:SO2、NOX、其它特征污染物(颗粒物,氯化氢、氟化物、非甲烷总烃,氨(氨气),铅,镉,汞,锌,铬,砷,林格曼黑度,镍) 水:COD、氨氮、其它特征污染物(PH值,动植物油,悬浮物,五日生化学需氧量,总磷(以P计),石油类) | ||
大气污染物排放方式 | 有组织、无组织 | 废水污染物排放方式 | 接管 |
大气污染物排放执行标准名称 | 平板玻璃工业大气染污排放标准GB 26453-2011、化学工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 32/3151-2016、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 | ||
水污染物排放执行标准名称 | 按接管协议要求,排入开发区滨江污水处理厂 | ||
排放浓度 | SO2:28.403mg/m? | NOX117.733 mg/m? | 颗粒物:2.83mg/m? |
排放总量 | 13.308吨/年 | 55.693吨/年 | 1.248吨/年 |
超标排放情况 | 未超标 | 未超标 | 未超标 |
核定的排放总量 | 221.56吨/年 | 495.8吨/年 | 35.4吨/年 |
常熟耀皮特种玻璃有限公司
主要污染物类别 | 废气、废水 | ||
主要污染物种类 | 大气:SO2、NOX、其它特征污染物(颗粒物,氯化氢、氟化物、非甲烷总烃,氨(氨气),铅,镉,汞,锌,铬,砷,林格曼黑度,镍) 水:COD、氨氮、其它特征污染物(PH值,动植物油,悬浮物,五日生化学需氧量,总磷(以P计),石油类) | ||
大气污染物排放方式 | 有组织、无组织 | 废水污染物排放方式 | 接管 |
大气污染物排放执行标准名称 | 平板玻璃工业大气染污排放标准GB 26453-2011、化学工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 32/3151-2016、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 | ||
水污染物排放执行标准名称 | 按接管协议要求,排入开发区滨江污水处理厂 | ||
排放浓度 | SO2:28.403mg/m? | NOX117.733 mg/m? | 颗粒物:2.83mg/m? |
排放总量 | 13.308吨/年 | 55.693吨/年 | 1.248吨/年 |
超标排放情况 | 未超标 | 未超标 | 未超标 |
核定的排放总量 | 221.56吨/年 | 495.8吨/年 | 35.4吨/年 |
大连耀皮玻璃有限公司
主要污染物类别 | 废气、废水 | ||
主要污染物种类 | 大气:SO2、NOX、烟尘及其它特征污染物(颗粒物,锡及其化合物,氯化氢、氟化物、非甲烷总烃、氮氧化物、氨(氨气),铅,镉,汞,锌,铬,砷,林格曼黑度,镍) 水:COD、NH3-N、SS、PH值其它特征污染物(动植物油、BOD,总磷(以P计)、石油类) | ||
大气污染物排放方式 | 有组织、无组织 | 废水污染物排放方式 | 接管 |
大气污染物排放执行标准名称 | 平板玻璃工业大气染污排放标准GB 26453-2011、化学工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 32/3151-2016、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 ||
水污染物排放执行标准名称 | 按接管协议要求,排入大连开发区恒基水务处理厂 | ||
排放浓度 | SO2:173 mg/m? | NOX:459 mg/m? | 颗粒物:15 mg/m? |
排放总量 | 74.7吨/年 | 181.2吨/年 | 5.6吨/年 |
超标排放情况 | 未超标 | 未超标 | 未超标 |
核定的排放总量 | 367吨/年 | 642吨/年 | 45.9吨/年 |
2. 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浮法玻璃生产线均安装了烟气脱硫脱硝除尘系统。报告期内,系统运行情况良好,排放数据稳定达标。
3.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其他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落实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工程建设项目报当地环保部门审批并获得环评批复。公司所有建设项目立项阶段均按照国家规定办理环保审批手续,在项目验收阶段均办理环保验收审批及备案工作,每个项目都有对应的环保批复和验收文号。公司的各子公司均按照要求及时更新排污许可证,都取得了政府部门颁发的排污许可证。
4.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以预防突发环境事件为重点,不断完善处置突发环境事件的预警、处置及善后工作机制,建立防范有力、指挥有序、快速高效和统一协调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体系。
各子公司均制定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当地环保局备案,提高了公司应对突发性环境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突发性污染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失,保障公众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天津耀皮玻璃有限公司于2023年10月24日在天津市滨海新区生态环境局备案,备案编号:120116-2023-025-M
江苏皮尔金顿耀皮玻璃有限公司于2021年6月25日在常熟环保局备案,备案编号:
320581-2021-152-M
江苏华东耀皮玻璃有限公司于2022年07月28日在常熟环保局备案,备案编号:320581-2022-108-M
常熟耀皮特种玻璃有限公司于2023年8月24日在常熟环保局备案,备案编号:320581-2023-176-M
大连耀皮玻璃有限公司于2022年04月29日在大连市金普新区(金州)生态环境分局备案,备案号210213-2033-055-M
5. 环境自行监测方案
√适用 □不适用
1、天津耀皮玻璃委托第三方有资质的机构天津众联环境监测服务有限公司、鉴升(天津)检测有限公司开展定期监测。
2、华东耀皮玻璃、江苏皮尔金顿耀皮、常熟特种委托第三方有资质的机构江苏中之盛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开展定期监测。
3、大连耀皮玻璃有限公司委托第三方大连金钥环保节能科技有限公司开展定期监测。报告期内,经第三方监测均符合国家标准。
6. 报告期内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其他应当公开的环境信息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期内,上述子公司均按照环保部门要求进行环境信息公示。
(二) 重点排污单位之外的公司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 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参照重点排污单位披露其他环境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及各子公司高度重视环保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相关法律的规定,持续推进清洁生产,改进工艺,减少资源和能源消耗。各子公司积极接受环保部门监督,加装在线监测设施与环保部门联网监测;安装有废气、污水处理设施,废气处理均通过生产过程中规范操作,加强机械排风,活性炭吸附处理、设置油烟净化装置,模具制作打磨的颗粒物通过布袋收集,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排放标准限值的要求,废气处理后经15米高排气筒外排,废水通过沉淀预处理达标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固体废物分类收集、分类存放,委托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并委托第三方有资质的环
境监测公司定期对公司的水、气、声、渣进行监测,对废气、污水、固废等处理均符合环境法律法规的要求和环保部门的规定。截止报告期末,各生产基地的环保设施运转正常。各子公司结合自身实际情况,以预防突发环境事件为重点,不断完善处置突发环境事件的预警、处置及善后工作机制,均制定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当地环保局备案,并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适时进行更新和修订,提高突发环境事件应对能力。
各子公司都已取得排污许可证,并根据环保部门要求进行环境信息公示。多家子公司已建立了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对其环境加强日常管理和监督。
所有建设项目均按国家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环境相关影响评价、验收,并均取得环保批复。
3. 未披露其他环境信息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 有利于保护生态、防治污染、履行环境责任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一直重视保护生态环境,坚持使用电能、天然气等清洁能源,积极建设和使用厂房顶光伏发电系统,节能减排,保护环境。
公司各生产基地都安装有脱硫脱硝等环保设施,保证废气、污水规范处理,达标后排放。
各子公司积极履行环保自行监测方案,及时处置污染物,使用更加环保的原辅材料从而达到尽可能的减少污染物排放,对一般工业固废按照规定收集、储存、转移、处置,对危险废弃物根据规定收集、贮存、申报、转移、处置,在重污染天气根据环保部门规定最大限度的减排,并按时上缴环保税。
各子公司重视保护环境,部分工厂获得 “绿色工厂”的认证,大部分子公司通过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ISO45001安全职业健康管理体系及ISO50001能源管理体系能源管理体系认证。
(四) 在报告期内为减少其碳排放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
是否采取减碳措施 | 是 |
减少排放二氧化碳当量(单位:吨) | 30,350 |
减碳措施类型(如使用清洁能源发电、在生产过程中使用减碳技术、研发生产助于减碳的新产品等) | 1、增加清洁能源发电 2、在生产过程中使用减碳技术 |
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部分子公司通过使用绿电和太阳能光伏发电来减少二氧化碳排放;在生产过程中通过使用电叉车替代柴油车、使用低氮锅炉替代燃气锅炉等减碳技术;通过使用更加环保的原辅材料从而达到减少污染物排放,废气由原来的无组织排放改为现在的经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排放,生产废水由原来的经处理达标外排改为经处理后循环使用,减少对环境影响。
二、 社会责任工作情况
(一) 是否单独披露社会责任报告、可持续发展报告或ESG报告
□适用 √不适用
(二) 社会责任工作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对外捐赠、公益项目 | 数量/内容 | 情况说明 |
总投入(万元) | 0.2157 | |
其中:资金(万元) | ||
物资折款(万元) | 0.2157 | |
惠及人数(人) | 40 |
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重庆工玻从2016年开始,每年由公司党支部、工会组织,对公司周边塔山社区开展公益活动,2023年对社区丧失劳动能力的老年人、残疾人群捐助米、油等物资。
三、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等工作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第六节 重要事项
一、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一) 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
期内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资产或项目存在盈利预测,且报告期仍处在盈利预测期间,公司就资产或项目是否达到原盈利预测及其原因作出说明
□已达到 □未达到 √不适用
(三) 业绩承诺的完成情况及其对商誉减值测试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二、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违规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公司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非标准意见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五、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和影响的分析说明
(一)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财政部于 2022年颁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通知》(以下简称“解释16号”),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不适用豁免初始确认递延所得税的规定。本报告期,公司执行解释16号中有关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规定,且针对相关交易产生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和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分别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并在附注中分别披露。该会计变更事项已经公司十届十三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
(二)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的沟通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审批程序及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六、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现聘任 |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报酬 | 151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年限 | 12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姓名 | 戎凯宇、郝玮玎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审计服务的累计年限 | 5 |
境外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 不适用 |
境外会计师事务所报酬 | 不适用 |
境外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年限 | 不适用 |
名称 | 报酬 | |
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 |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54 |
财务顾问 | 不适用 | |
保荐人 | 不适用 |
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审计期间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审计费用较上一年度下降20%以上(含20%)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七、面临退市风险的情况
(一)导致退市风险警示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适用 √不适用
(三)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八、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九、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年度公司有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年度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十、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涉嫌违法违规、受到处罚及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一、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诚信状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失信情况,不存在未履行法院生效判决、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等诚信情况。
十二、重大关联交易
(一)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交易类型 | 交易内容 | 交易定价方 式 | 2023年预计 | 2023年实际 |
NSG UK ENTERPRISES LIMITED及其关联方 | 销售 | 销售玻璃 | 市场价 | 25,000 | 18,397.01 |
NSG UK ENTERPRISES LIMITED及其关联方 | 采购 | 技术服务费 | 协议价 | 300 | - |
NSG UK ENTERPRISES LIMITED及其关联方 | 采购 | 设备购置费 | 协议价 | 200 | 21.25 |
上海建材(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 销售 | 销售玻璃 | 市场价 | 3,000 | 2,112.38 |
滦州市小川玻璃硅砂有限公司 | 采购 | 采购原材料 | 市场价 | - | 1,245.17 |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二)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4、 涉及业绩约定的,应当披露报告期内的业绩实现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共同对外投资的重大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关联关系 | 向关联方提供资金 | 关联方向上市公司 提供资金 | ||||
期初余额 | 发生额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发生额 | 期末余额 | ||
滦州市小川玻璃硅砂有限公司 | 联营公司 | 1,672.04 | -226.95 | 1,445.09 | - | 275.98 | 275.98 |
NSG UK Enterprises Limited及其关联方 | 参股股东 | 4,026.26 | 1,525.17 | 5,551.43 | 18,206.23 | -18,116.44 | 89.79 |
上海建材(集团)有限公司 | 控股股东 | - | - | - | 5,730.00 | 2,500.00 | 8,230.00 |
上海玻机智能幕墙股份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176.33 | -19.64 | 156.69 | 26.44 | -26.44 | - |
合计 | 5,874.63 | 1,278.58 | 7,153.21 | 23,962.67 | -15,366.90 | 8,595.77 | |
关联债权债务形成原因 | 1、与滦州市小川玻璃硅砂有限公司发生的债权债务为购买原材料产生的; 2、与 NSG及其关联方发生的债权债务由销售产品、接受服务、购买设备等产生的; 3、与上海建材(集团)有限公司发生的债权债务为其向公司提供的产业扶持资金; 4、与上海玻机智能幕墙股份有限公司发生的债权债务主要由销售产品产生; | ||||||
关联债权债务对公司的影响 | - |
(五)公司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公司控股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金融业务
□适用 √不适用
(六)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三、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一) 托管、承包、租赁事项
1、 托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承包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租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委托他人进行现金资产管理的情况
1. 委托理财情况
(1) 委托理财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单项委托理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委托理财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2. 委托贷款情况
(1) 委托贷款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单项委托贷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委托贷款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 其他重大合同
□适用 √不适用
十四、募集资金使用进展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五、其他对投资者作出价值判断和投资决策有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 股本变动情况
(一) 股份变动情况表
1、 股份变动情况表
报告期内,公司股份总数及股本结构未发生变化。
2、 股份变动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股份变动对最近一年和最近一期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如有)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适用 √不适用
(二) 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证券发行与上市情况
(一) 截至报告期内证券发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截至报告期内证券发行情况的说明(存续期内利率不同的债券,请分别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股份总数及股东结构变动及公司资产和负债结构的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现存的内部职工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 股东总数
截至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48,037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53,058 |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 -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 - |
(二) 截至报告期末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 |||||||
股东名称 (全称) | 报告期内增减 | 期末持股数量 | 比例(%) | 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 股东性质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上海建材(集团)有限公司 | 0 | 288,267,985 | 30.83 | 0 | 无 | 0 | 国有法人 |
中国复合材料集团有限公司 | 0 | 119,090,496 | 12.74 | 0 | 无 | 0 | 国有法人 | ||
NSG UK ENTERPRISES LIMITED | 0 | 100,046,672 | 10.70 | 0 | 无 | 0 | 境外法人 | ||
HAITONG INTERNATIONAL SECURITIES COMPANY LIMITED-ACCOUNT CLIENT | 0 | 23,992,017 | 2.57 | 0 | 未知 | 其他 | |||
保宁资本有限公司-保宁新兴市场中小企基金(美国) | 84,900 | 6,017,700 | 0.64 | 0 | 无 | 0 | 境外法人 | ||
李丽蓁 | 0 | 4,414,302 | 0.47 | 0 | 未知 | 境外自然人 | |||
香港海建实业有限公司 | 214,800 | 3,815,871 | 0.41 | 0 | 无 | 0 | 境外法人 |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元顺安元启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194,300 | 2,776,100 | 0.30 | 0 | 无 | 0 | 其他 | ||
WANG SHANG KEE &/OR CHIN WAN LAN | -6,320 | 2,165,000 | 0.23 | 0 | 未知 | 境外自然人 | |||
杜立峰 | 0 | 2,107,910 | 0.23 | 0 | 未知 | 境内自然人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股份种类及数量 | |||||||
种类 | 数量 | ||||||||
上海建材(集团)有限公司 | 288,267,985 | 人民币普通股 | 288,267,985 | ||||||
中国复合材料集团有限公司 | 119,090,496 | 人民币普通股 | 119,090,496 | ||||||
NSG UK ENTERPRISES LIMITED | 100,046,672 | 人民币普通股 | 100,046,672 | ||||||
HAITONG INTERNATIONAL SECURITIES COMPANY LIMITED-ACCOUNT CLIENT | 23,992,017 | 境内上市外资股 | 23,992,017 | ||||||
保宁资本有限公司-保宁新兴市场中小企基金(美国) | 6,017,700 | 人民币普通股 | 6,017,700 | ||||||
李丽蓁 | 4,414,302 | 境内上市外资股 | 4,414,302 | ||||||
香港海建实业有限公司 | 3,815,871 | 境内上市外资股 | 3,815,871 |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元顺安元启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2,776,100 | 人民币普通股 | 2,776,100 | ||||||
WANG SHANG KEE &/OR CHIN WAN LAN | 2,165,000 | 境内上市外资股 | 2,165,000 | ||||||
杜立峰 | 2,107,910 | 境内上市外资股 | 2,107,910 | ||||||
前十名股东中回购专户情况说明 | - | ||||||||
上述股东委托表决权、受托表决权、放弃表决权的说明 |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1、上述股东中,上海建材(集团)有限公司与香港海建实业有限公司存在关联关系;与其他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中国复合材料集团有限公司与其他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NSG UK ENTERPRISES LIMITED的B股股份由HAITONG INTERNATIONAL SECURITIES COMPANY LIMITED-ACCOUNT CLIENT代持,与其他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此外,本公司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者是否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2、经与HAITONG INTERNATIONAL SECURITIES COMPANY LIMITED-ACCOUNT CLIENT确认,其所持B股股份为客户代持股份,其中的 23,961,912股B股股份的股东为NSG UK ENTERPRISES LIMITED。 3、NSG UK ENTERPRISES LIMITED持有A股股份为100,046,672股,持有B股股份23,961,912股,合计持有A+B股股份为124,008,584股,占公司总股本13.26%,不存在股份质押、冻结、标记等情况。报告期内持股数没有变化。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 | - |
前十名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十名股东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前十名有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数量及限售条件
□适用 √不适用
(三) 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新股成为前10名股东
□适用 √不适用
四、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 控股股东情况
1 法人
√适用 □不适用
名称 | 上海建材(集团)有限公司 |
单位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 | 殷俊 |
成立日期 | 1993年12月29日 |
主要经营业务 | 投资入股控股,兴办经济实体,建筑材料、建材设备及相关产品的设计制造和销售,从事建筑装饰工程和技术开发转让业务,建筑装饰工程总承包及设计施工,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 |
报告期内控股和参股的其他境内外上市公司的股权情况 | - |
其他情况说明 | - |
2 自然人
□适用 √不适用
3 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情况的特别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变更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二) 实际控制人情况
1 法人
√适用 □不适用
名称 | 上海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
单位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 | 黄永平 |
成立日期 | 2002年11月15日 |
主要经营业务 | 土地储备前期开发,滩涂造地建设管理,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旧区改造,廉租房、经济适用房、配套商品房投资建设,房地产开发、经营,实业投资,物业管理。 |
报告期内控股和参股的其他境内外上市公司的股权情况 | 持有中华企业(600675)68.445%股权,绿地控股(600606)25.82%股权(合计持有)。 |
其他情况说明 | - |
2 自然人
□适用 √不适用
3 公司不存在实际控制人情况的特别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报告期内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6 实际控制人通过信托或其他资产管理方式控制公司
□适用 √不适用
(三)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其他情况介绍
□适用 √不适用
五、 公司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比例达到 80%以上
□适用 √不适用
六、 其他持股在百分之十以上的法人股东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法人股东名称 | 单位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 | 成立日期 | 组织机构 代码 | 注册资本 | 主要经营业务或管理活动等情况 |
NSG UK Enterprises Limited | Iain Michael Smith | 2005年10月6日 | 注册号为05584873 | 42,696.23万英镑 | 玻璃制造与销售 |
中国复合材料集团有限公司 | 张恒 | 1988年6月28日 | 911101081000084480 | 35,000 | 从事风机叶片、碳纤维、多功能铺地材料、碳芯电缆、玻璃钢管道、贮罐和高压气瓶、水处理、复合材料船艇等多项高新产品的生产、技术和装备研制、开发、设计、转让、销售、工程建设和项目承包、技术服务与咨询、人才培训。 |
情况说明 |
七、 股份限制减持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八、 股份回购在报告期的具体实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一、企业债券、公司债券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
□适用 √不适用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十节 财务报告
一、 审计报告
√适用 □不适用
审 计 报 告
众会字(2024)第02014号
上海耀皮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上海耀皮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耀皮集团”)财务报表,包括2023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2023年度的合并及公司利润表、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耀皮集团2023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3年度的合并及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耀皮集团,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我们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关键审计事项如下:
(一)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1、事项描述
于2023年度,耀皮集团合并财务报表中应收账款余额为7.96亿元,针对应收账款计提的坏账准备余额为1.79亿元。耀皮集团以预期信用损失模型对应收账款进行减值测试,管理层以账龄组合为基础评估,评估过程中涉及重大会计判断和估计,因此我们将应收账款坏账准备确定为关键审计事项。
2、在审计中如何应对该事项
针对耀皮集团的应收账款坏账准备确认,我们实施的审计程序主要有:
(1)评估并测试了与应收账款减值相关的内部控制,包括有关识别减值的客观证据和计算减值准备的控制;
(2)复核管理层对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进行评估的相关考虑及客观证据;
(3)对于单独计提信用损失的应收账款选取样本,复核管理层对预期收取的现金流量做出估计的依据及合理性;
(4)对于管理层按照组合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账款,复核和评价管理层使用的预期信用损失模型的适当性及管理层参照历史信用损失经验并结合前瞻性信息确定的损失准备计提比例的合理性;
(5)根据耀皮集团的会计政策,结合应收账款账龄复核坏账准备计算的准确性。
(二)存货跌价准备
1、事项描述
于2023年12月31日,耀皮集团合并财务报表中存货原值金额为15.09亿元。存货跌价准备的提取,取决于对存货可变现净值的估计,存货的可变现净值的确定,要求管理层对存货的售价,至完工时将要发生的成本、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的金额进行估计。
由于在确定存货可变现净值时涉及管理层的重大判断,我们将其作为关键审计事项。
2、在审计中如何应对该事项
针对耀皮集团的存货跌价准备,我们实施的审计程序主要有:
(1)与相关部门人员进行访谈,了解耀皮集团存货状况;
(2)对存货的采购与付款、生产与仓储内部控制流程进行测试,评价其设计和执行的有效性;
(3)对存货实施监盘程序,在监盘过程中关注存货的状况;
(4)对存货的库龄及周转情况进行分析;
(5)测试存货跌价准备的计算是否准确。
四、其他信息
耀皮集团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耀皮集团2023年年度报告中涵盖的信息,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
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
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到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
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在这方面,我们无任何事项需要报告。
五、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耀皮集团管理层(以下简称“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耀皮集团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管理层计划清算耀皮集团、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治理层负责监督耀皮集团的财务报告过程。
六、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1)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2)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
(3)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4)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耀皮集团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耀皮集团不能持续经营。
(5)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结构和内容,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6)就耀皮集团中实体或业务活动的财务信息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负责指导、监督和执行集团审计,并对审计意见承担全部责任。
我们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我们还就已遵守与独立性相关的职业道德要求向治理层提供声明,并与治理层沟通可能被合理认为影响我们独立性的所有关系和其他事项,以及相关的防范措施。
从与治理层沟通过的事项中,我们确定哪些事项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因而构成关键审计事项。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描述这些事项,除非法律法规禁止公开披露这些事项,或在极少数情形下,如果合理预期在审计报告中沟通某事项造成的负面后果超过在公众利益方面产生的益处,我们确定不应在审计报告中沟通该事项。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戎凯宇(项目合伙人)
中国注册会计师 郝玮玎
中国,上海 二〇二四年三月二十八日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2023年12月31日编制单位: 上海耀皮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3年12月31日 | 2022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七(1) | 786,786,314.35 | 804,006,483.40 |
结算备付金 | |||
拆出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七(2) | 391,004,164.37 | 353,986,956.13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七(4) | 19,395,234.41 | 20,528,669.72 |
应收账款 | 七(5) | 617,720,044.35 | 664,400,210.81 |
应收款项融资 | 七(7) | 468,877,980.33 | 387,256,543.69 |
预付款项 | 七(8) | 37,276,894.41 | 37,400,291.75 |
应收保费 | |||
应收分保账款 | |||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 |||
其他应收款 | 七(9) | 10,534,145.22 | 18,512,608.65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存货 | 七(10) | 1,346,703,315.87 | 1,256,037,961.23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七(13) | 19,016,336.44 | 31,014,267.13 |
流动资产合计 | 3,697,314,429.75 | 3,573,143,992.51 | |
非流动资产: | |||
发放贷款和垫款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七(19) | 27,404,998.23 | 31,336,248.27 |
投资性房地产 | 七(20) | 60,510,857.87 | 63,083,695.51 |
固定资产 | 七(21) | 3,337,397,756.82 | 3,566,217,905.19 |
在建工程 | 七(22) | 316,217,183.94 | 128,745,159.19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七(25) | 22,400,606.56 | 206,829.42 |
无形资产 | 七(26) | 387,535,455.46 | 402,157,093.98 |
开发支出 | 773,202.12 | 546,894.31 | |
商誉 | 七(27) | 28,174,048.54 | |
长期待摊费用 | 七(28) | 37,447,858.66 | 22,772,654.21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七(29) | 9,346,479.91 | 17,798,902.97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七(30) | 89,379,538.14 | 41,677,297.94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4,316,587,986.25 | 4,274,542,680.99 | |
资产总计 | 8,013,902,416.00 | 7,847,686,673.50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七(32) | 260,234,819.42 | 497,106,421.56 |
向中央银行借款 | |||
拆入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七(35) | 825,335,580.82 | 680,824,130.72 |
应付账款 | 七(36) | 970,471,497.27 | 815,119,287.05 |
预收款项 | |||
合同负债 | 七(38) | 132,063,418.19 | 100,437,931.82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
代理承销证券款 | |||
应付职工薪酬 | 七(39) | 97,039,629.28 | 107,043,509.29 |
应交税费 | 七(40) | 24,548,890.55 | 31,372,520.73 |
其他应付款 | 七(41) | 270,847,032.57 | 415,497,752.95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 |||
应付分保账款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七(43) | 232,376,920.51 | 15,697,117.04 |
其他流动负债 | 七(44) | 12,394,910.42 | 16,574,404.27 |
流动负债合计 | 2,825,312,699.03 | 2,679,673,075.43 | |
非流动负债: | |||
保险合同准备金 | |||
长期借款 | 七(45) | 287,839,942.97 | 372,204,166.31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七(47) | 29,938,266.79 | 128,194.40 |
长期应付款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
递延收益 | 七(51) | 309,780,455.55 | 342,924,648.36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43,408,870.14 | 14,330,729.92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七(52)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670,967,535.45 | 729,587,738.99 | |
负债合计 | 3,496,280,234.48 | 3,409,260,814.42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七(53) | 934,916,069.00 | 934,916,069.00 |
其他权益工具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七(55) | 1,215,624,594.96 | 1,191,438,552.59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七(57) | -12,670,868.57 | -12,670,868.57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七(59) | 492,204,268.27 | 492,204,268.27 |
一般风险准备 | |||
未分配利润 | 七(60) | 739,184,721.58 | 869,092,074.37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3,369,258,785.24 | 3,474,980,095.66 | |
少数股东权益 | 1,148,363,396.28 | 963,445,763.42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4,517,622,181.52 | 4,438,425,859.08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8,013,902,416.00 | 7,847,686,673.50 |
公司负责人:殷俊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高飞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晨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3年12月31日编制单位:上海耀皮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3年12月31日 | 2022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443,998,514.42 | 446,804,507.75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391,004,164.37 | 353,986,956.13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
应收账款 | 十九(1) | 5,295,287.71 | 5,296,336.39 |
应收款项融资 | |||
预付款项 | 741,449.80 | 225,817.80 | |
其他应收款 | 十九(2) | 390,263,826.93 | 448,323,879.27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58,917,424.00 | 131,551,305.36 | |
存货 |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506,542,289.80 | 507,215,432.01 | |
流动资产合计 | 1,737,845,533.03 | 1,761,852,929.35 | |
非流动资产: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240,000,000.00 | 240,000,000.00 | |
长期股权投资 | 十九(3) | 2,266,133,340.45 | 2,097,579,938.25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32,168,648.52 | 33,614,430.48 | |
固定资产 | 238,465,218.22 | 252,222,343.55 | |
在建工程 | 349,502.05 | 367,678.14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
无形资产 | 45,900,709.89 | 47,982,850.84 | |
开发支出 | 773,202.12 | 546,894.31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255,195.56 | 380,595.56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2,824,045,816.81 | 2,672,694,731.13 | |
资产总计 | 4,561,891,349.84 | 4,434,547,660.48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200,180,277.75 | 387,016,082.67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
应付账款 | 1,700,171.78 | 2,090,856.22 | |
预收款项 | |||
合同负债 | 504,696.72 | ||
应付职工薪酬 | 19,343,512.45 | 28,665,226.90 | |
应交税费 | 1,797,000.72 | 3,330,638.02 | |
其他应付款 | 1,036,755,687.37 | 839,921,519.27 |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197,300,743.05 | 2,176,336.11 | |
其他流动负债 | 45,422.70 | ||
流动负债合计 | 1,457,077,393.12 | 1,263,750,778.61 | |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 150,000,000.00 | 197,000,000.00 |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
长期应付款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
递延收益 | 233,731,303.80 | 249,688,035.52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383,731,303.80 | 446,688,035.52 | |
负债合计 | 1,840,808,696.92 | 1,710,438,814.13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934,916,069.00 | 934,916,069.00 |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1,141,207,831.86 | 1,141,207,831.86 |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12,670,868.57 | -12,670,868.57 |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492,204,268.27 | 492,204,268.27 | |
未分配利润 | 165,425,352.36 | 168,451,545.79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2,721,082,652.92 | 2,724,108,846.35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4,561,891,349.84 | 4,434,547,660.48 |
公司负责人:殷俊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高飞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晨
合并利润表2023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一、营业总收入 | 七(61) | 5,587,742,283.92 | 4,756,046,534.58 |
其中:营业收入 | 七(61) | 5,587,742,283.92 | 4,756,046,534.58 |
利息收入 | |||
已赚保费 | |||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 |||
二、营业总成本 | 七(61) | 5,684,321,748.17 | 4,759,609,538.02 |
其中:营业成本 | 七(61) | 4,902,821,678.92 | 4,091,414,929.96 |
利息支出 | |||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 |||
退保金 | |||
赔付支出净额 | |||
提取保险责任准备金净额 | |||
保单红利支出 | |||
分保费用 | |||
税金及附加 | 七(62) | 52,939,947.34 | 43,525,502.82 |
销售费用 | 七(63) | 140,675,449.69 | 116,043,888.46 |
管理费用 | 七(64) | 299,980,763.14 | 262,839,912.51 |
研发费用 | 七(65) | 263,029,386.23 | 222,787,323.29 |
财务费用 | 七(66) | 24,874,522.85 | 22,997,980.98 |
其中:利息费用 | 36,914,407.67 | 32,668,598.50 | |
利息收入 | 7,640,568.98 | 10,098,106.21 | |
加:其他收益 | 七(67) | 60,249,662.15 | 74,994,513.85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七(68) | 1,971,193.84 | 10,448,974.69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七(70) | 3,932,418.33 | 1,416,159.66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七(71) | -41,663,167.50 | 7,126,779.27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七(72) | -70,317,403.06 | -51,743,637.07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七(73) | -2,354,401.87 | 115,422.59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144,761,162.36 | 38,795,209.55 | |
加:营业外收入 | 七(74) | 650,356.14 | 537,041.59 |
减:营业外支出 | 七(75) | 972,467.90 | 5,513,550.18 |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145,083,274.12 | 33,818,700.96 | |
减:所得税费用 | 七(76) | 16,187,756.00 | 10,493,980.32 |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61,271,030.12 | 23,324,720.64 | |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 |||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61,271,030.12 | 23,324,720.64 | |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 |||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25,232,772.44 | 15,186,164.85 | |
2.少数股东损益(净亏损以“-”号填列) | -36,038,257.68 | 8,138,555.79 | |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一)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1.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2.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7)其他 |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七、综合收益总额 | -161,271,030.12 | 23,324,720.64 | |
(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 -125,232,772.44 | 15,186,164.85 |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36,038,257.68 | 8,138,555.79 | |
八、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13 | 0.02 |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13 | 0.02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 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 0 元。公司负责人:殷俊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高飞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晨
母公司利润表2023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一、营业收入 | 十九(4) | 73,798,353.16 | 78,272,486.17 |
减:营业成本 | 十九(4) | 41,666,573.43 | 52,190,075.24 |
税金及附加 | 5,403,372.04 | 3,465,085.84 | |
销售费用 | 10,502,105.23 | 8,605,387.26 | |
管理费用 | 67,004,790.19 | 57,849,210.59 | |
研发费用 | 6,303,772.30 | 3,538,104.02 | |
财务费用 | 25,700,373.99 | 45,180,450.75 | |
其中:利息费用 | 34,918,631.15 | 43,530,346.88 | |
利息收入 | 7,887,210.20 | 3,386,875.33 | |
加:其他收益 | 17,406,219.63 | 39,223,588.44 |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十九(5) | 66,005,217.72 | 52,182,688.80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1,004,164.37 | 1,986,956.13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187,363.19 | 36,503.48 |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13,584.00 | 785.00 | |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1,806,746.89 | 874,694.32 | |
加:营业外收入 | 1,141.86 | - | |
减:营业外支出 | 159,501.83 | - | |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1,648,386.92 | 874,694.32 | |
减:所得税费用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648,386.92 | 874,694.32 | |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648,386.92 | 874,694.32 | |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7.其他 | |||
六、综合收益总额 | 1,648,386.92 | 874,694.32 | |
七、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公司负责人:殷俊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高飞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晨
合并现金流量表2023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6,303,910,196.63 | 5,269,312,283.34 | |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 |||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 |||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 |||
收到再保业务现金净额 | |||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 |||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 |||
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26,876,160.55 | 43,133,564.24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 | 35,559,121.54 | 49,337,144.41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6,366,345,478.72 | 5,361,782,991.99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4,445,946,746.35 | 3,729,143,348.94 | |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 |||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 |||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 |||
拆出资金净增加额 | |||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884,910,032.02 | 699,428,595.20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193,615,669.69 | 178,443,342.84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 | 292,164,748.64 | 288,208,307.34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5,816,637,196.70 | 4,895,223,594.32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49,708,282.02 | 466,559,397.67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1,139,520,661.00 | 815,060,630.29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8,229,599.97 | 9,905,642.69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1,437,051.42 | 1,210,884.58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 | 177,450.00 | 76,163,473.07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149,364,762.39 | 902,340,630.63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283,220,203.01 | 458,945,305.91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1,200,000,000.00 | 842,000,000.00 | |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272,850,418.88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 | 4,448,900.00 |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760,519,521.89 | 1,300,945,305.91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611,154,759.50 | -398,604,675.28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245,404,382.45 |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 245,404,382.45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635,522,942.26 | 722,133,222.85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 | 25,000,000.00 | 35,000,000.00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905,927,324.71 | 757,133,222.85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932,988,468.77 | 591,024,318.00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40,024,463.38 | 60,351,669.39 | |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 | 2,649,827.33 | 850,100.86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975,662,759.48 | 652,226,088.25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69,735,434.77 | 104,907,134.60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3,369,449.61 | 8,381,085.08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127,812,462.64 | 181,242,942.07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637,885,159.69 | 456,642,217.62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510,072,697.05 | 637,885,159.69 |
公司负责人:殷俊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高飞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晨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3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48,541,663.75 | 53,572,785.05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26,860,081.89 | 49,770,110.15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75,401,745.64 | 103,342,895.20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88,071,945.27 | 68,967,569.01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11,011,270.21 | 5,476,844.15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31,375,176.87 | 18,301,992.72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30,458,392.35 | 92,746,405.88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5,056,646.71 | 10,596,489.32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1,652,000,000.00 | 808,000,000.00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146,070,408.83 | 32,289,080.04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10,952.00 | 785.00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080,571,779.43 | 1,250,205,782.09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878,653,140.26 | 2,090,495,647.13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2,718,921.33 | 12,086,118.20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1,868,462,707.66 | 842,000,000.00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951,487,157.38 | 1,191,951,261.38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822,668,786.37 | 2,046,037,379.58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5,984,353.89 | 44,458,267.55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530,000,000.00 | 520,000,000.00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25,000,000.00 | 35,000,000.00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555,000,000.00 | 555,000,000.00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565,620,000.00 | 411,000,000.00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41,602,220.61 | 74,248,050.22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 792,779.70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607,222,220.61 | 486,040,829.92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2,222,220.61 | 68,959,170.08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65,143.56 | 7,024.13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51,359,656.99 | 124,020,951.08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446,804,507.75 | 322,783,556.67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395,444,850.76 | 446,804,507.75 |
公司负责人:殷俊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高飞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晨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2023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3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934,916,069.00 | 1,191,438,552.59 | -12,670,868.57 | 492,204,268.27 | 869,092,074.37 | 963,445,763.42 | 4,438,425,859.08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934,916,069.00 | 1,191,438,552.59 | -12,670,868.57 | 492,204,268.27 | 869,092,074.37 | 963,445,763.42 | 4,438,425,859.08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24,186,042.37 | -129,907,352.79 | 184,917,632.86 | 79,196,322.44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125,232,772.44 | -36,038,257.68 | -161,271,030.12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218,797,287.71 | 218,797,287.71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218,797,287.71 | 218,797,287.71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4,674,580.35 | -4,674,580.35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4,674,580.35 | -4,674,580.35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24,186,042.37 | 2,158,602.83 | 26,344,645.20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934,916,069.00 | 1,215,624,594.96 | -12,670,868.57 | 492,204,268.27 | 739,184,721.58 | 1,148,363,396.28 | 4,517,622,181.52 |
项目 | 2022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934,916,069.00 | 1,194,752,388.17 | -12,670,868.57 | 492,204,268.27 | 886,627,971.94 | 960,238,179.80 | 4,456,068,008.61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934,916,069.00 | 1,194,752,388.17 | -12,670,868.57 | 492,204,268.27 | 886,627,971.94 | 960,238,179.80 | 4,456,068,008.61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3,313,835.58 | -17,535,897.57 | 3,207,583.62 | -17,642,149.53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15,186,164.85 | 8,138,555.79 | 23,324,720.64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32,722,062.42 | -32,722,062.42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32,722,062.42 | -32,722,062.42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3,313,835.58 | -4,930,972.17 | -8,244,807.75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934,916,069.00 | 1,191,438,552.59 | -12,670,868.57 | 492,204,268.27 | 869,092,074.37 | 963,445,763.42 | 4,438,425,859.08 |
公司负责人:殷俊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高飞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晨
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2023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3年度 |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934,916,069.00 | 1,141,207,831.86 | -12,670,868.57 | 492,204,268.27 | 168,451,545.79 | 2,724,108,846.35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934,916,069.00 | 1,141,207,831.86 | -12,670,868.57 | 492,204,268.27 | 168,451,545.79 | 2,724,108,846.35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3,026,193.43 | -3,026,193.43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1,648,386.92 | 1,648,386.92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4,674,580.35 | -4,674,580.35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4,674,580.35 | -4,674,580.35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934,916,069.00 | 1,141,207,831.86 | -12,670,868.57 | 492,204,268.27 | 165,425,352.36 | 2,721,082,652.92 |
项目 | 2022年度 |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934,916,069.00 | 1,141,207,831.86 | -12,670,868.57 | 492,204,268.27 | 200,298,913.89 | 2,755,956,214.45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934,916,069.00 | 1,141,207,831.86 | -12,670,868.57 | 492,204,268.27 | 200,298,913.89 | 2,755,956,214.45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31,847,368.10 | -31,847,368.10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874,694.32 | 874,694.32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三)利润分配 | -32,722,062.42 | -32,722,062.42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32,722,062.42 | -32,722,062.42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934,916,069.00 | 1,141,207,831.86 | -12,670,868.57 | 492,204,268.27 | 168,451,545.79 | 2,724,108,846.35 |
公司负责人:殷俊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高飞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晨
三、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概况
√适用 □不适用
上海耀皮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1983年6月7日经国家外经贸部以外经贸资字(1983)11号文批准成立,于1993年9月经有关部门批准改制上市,向社会公开发行了A、B股,于1994年1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交易,上市后公司总股本为731,250,082.00元,A股占总股本的74.36%,B股占总股本的25.64%。2013年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证监许可[2013]1455号),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203,665,987.00元,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934,916,069.00元,A股占总股本的79.94%,B股占总股本的20.06%,并于2013年12月30日由上海众华沪银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现更名为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出具沪众会验字(2014)第5736号验资报告。本公司于2019年1月10日变更并取得了由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编码为91310000607210186Q。
本公司总部注册地址和办公地址为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张东路1388号4-5幢。
本公司主要经营范围为:研发、生产各类浮法玻璃、压延玻璃、汽车玻璃、深加工玻璃以及其他特种玻璃系列产品,销售自产产品。本公司业务性质属于玻璃制造业,主要产品包括:
浮法玻璃、加工玻璃、汽车玻璃等。
本公司第一大股东为上海建材(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上海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本公司财务报表业经董事会于2024年3月28日批准报出。
本年度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合并报表范围参考本附注“九、合并范围的变更”及“十、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
四、 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 编制基础
本公司以持续经营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其他各项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确认和计量,在此基础上编制财务报表。
2. 持续经营
√适用 □不适用
经本公司评估,自报告期末起12个月内,本公司持续经营能力良好,不存在导致对本期公司持续经营产生重大怀疑的因素。
五、 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根据实际生产经营特点制定了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主要体现在应收款项坏账准备(附注五、11)、存货计价方法(附注五、16)、存货跌价准备(附注五、16)、固定资产折旧(附注五、21)、无形资产摊销(附注五、26)等。
1.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所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股东权益变动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2. 会计期间
本公司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3. 营业周期
□适用 √不适用
4. 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
5. 重要性标准确定方法和选择依据
√适用 □不适用
项目 | 重要性标准 |
重要的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和其他应收款 | 单项计提金额大于各类应收款项总额的1%,或者单项计提金额大于1,000万(含) |
应收款项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 单项收回或转回金额大于各类应收款项总额的1%,或者单项转回金额大于1,000万(含) |
重要的在建工程 | 单个项目预算金额大于5,000万元(含) |
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 子公司净资产占集团净资产10%(含) |
账龄超过一年的重要合同负债、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 | 单项金额大于1,000万元(含) |
重要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 | 单项长期股权投资金额大于1,000万元(含) |
6. 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6.1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均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且该控制并非暂时性的,认定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
合并方以支付现金、转让非现金资产或承担债务方式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照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的现金、转让的非现金资产以及所承担债务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
合并方以发行权益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照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按照发行股份的面值总额作为股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所发行股份面值总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
合并方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相关管理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
6.2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
参与合并的各方在合并前后不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的,认定为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
购买方通过一次交换交易实现的企业合并,合并成本为购买方在购买日为取得对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购买方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相关管理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购买方作为合并对价发行的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交易费用,计入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 |
购买方的合并成本和购买方在合并中取得的可辨认净资产按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计量。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于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
6.3 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非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 |
在编制个别财务报表时,按照原持有的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成本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的,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在改按成本法核算时转入当期损益。 |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权益法核算下的其他综合收益等的,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等应当转为购买日所属当期收益。 |
7. 控制的判断标准和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适用 □不适用
7.1 合并范围 |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包括本公司及子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予以确定。 |
7.2 控制的依据 |
投资方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视为投资方控制被投资方。相关活动,系为对被投资方的回报产生重大影响的活动。 |
7.3 决策者和代理人 |
代理人仅代表主要责任人行使决策权,不控制被投资方。投资方将被投资方相关活动的决策权委托给代理人的,将该决策权视为自身直接持有。 |
在确定决策者是否为代理人时,公司综合考虑该决策者与被投资方以及其他投资方之间的关系: 1)存在单独一方拥有实质性权利可以无条件罢免决策者的,该决策者为代理人; 2)除1)以外的情况下,综合考虑决策者对被投资方的决策权范围、其他方享有的实质性权利、决策者的薪酬水平、决策者因持有被投资方中的其他权益所承担可变回报的风险等相关因素进行判断。 |
7.4 投资性主体 |
当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视为投资性主体: 1)该公司是以向投资者提供投资管理服务为目的,从一个或多个投资者处获取资金; 2)该公司的唯一经营目的,是通过资本增值、投资收益或两者兼有而让投资者获得回报; 3)该公司按照公允价值对几乎所有投资的业绩进行考量和评价。 |
属于投资性主体的,通常情况下符合下列所有特征: 1)拥有一个以上投资; 2)拥有一个以上投资者; 3)投资者不是该主体的关联方; 4)其所有者权益以股权或类似权益方式存在。 |
如果母公司是投资性主体,则母公司仅将为其投资活动提供相关服务的子公司(如有)纳入合并范围并编制合并财务报表;其他子公司不予以合并,母公司对其他子公司的投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
投资性主体的母公司本身不是投资性主体,则将其控制的全部主体,包括那些通过投资性主体所间接控制的主体,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
7.5 合并程序 |
子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或会计期间与本公司不一致的,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或会计期间对子公司财务报表进行必要的调整;或者要求子公司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或会计期间另行编报财务报表。 |
合并资产负债表、合并利润表、合并现金流量表及合并所有者(股东)权益变动表分别以本公司和子公司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所有者(股东)权益变动表为基础,在抵销本公司与子公司、子公司相互之间发生的内部交易对合并资产负债表、合并利润表、合并现金流量表及合并所有者(股东)权益变动表的影响后,由本公司合并编制。 |
本公司向子公司出售资产所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全额抵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子公司向本公司出售资产所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本公司对该子公司的分配比例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和“少数股东损益”之间分配抵销。子公司之间出售资产所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应当按照本公司对出售方子公司的分配比例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和“少数股东损益”之间分配抵销。 |
子公司所有者权益中不属于本公司的份额,作为少数股东权益,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下以“少数股东权益”项目列示。子公司当期净损益中属于少数股东权益的份额,在合并利润表中净利润项目下以“少数股东损益”项目列示。子公司当期综合收益中属于少数股东权益的份额,在合并利润表中综合收益总额项目下以“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项目列示。有少数股东的,在合并股东权益变动表中增加“少数股东权益”栏目,反映少数股东权益变动的情况。子公司少数股东分担的当期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的,其余额仍应当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
本公司在报告期内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以及业务,编制合并资产负债表时,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编制合并利润表时,将该子公司以及业务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编制现金流量表时,将该子公司以及业务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同时对比较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后的报告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点起一直存在。 |
因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或其他方式增加的子公司以及业务,编制合并资产负债表时,不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编制合并利润表时,将该子公司以及业务购买日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编制合并现金流量表时,将该子公司购买日至报告期末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 |
本公司在报告期内处置子公司以及业务,编制合并资产负债表时,不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编制合并利润表时,将该子公司以及业务期初至处置日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编制合并现金流量表时,将该子公司以及业务期初至处置日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 |
7.6 特殊交易会计处理 |
7.6.1 购买子公司少数股东拥有的子公司股权 |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因购买少数股权新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与按照新增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
7.6.2 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处置对子公司长期股权投资 |
在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应当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
7.6.3 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方的控制权时,对于剩余股权的处理 |
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对于剩余股权,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同时冲减商誉。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等,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 |
7.6.4企业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且该多次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处理 |
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应当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但是,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
判断分步处置股权至丧失控制权过程的各项交易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原则如下: |
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的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通常表明多次交易事项属于一揽子交易:
1)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
2)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
3)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
4)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
8. 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8.1合营安排的分类
合营安排分为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
8.2共同经营参与方的会计处理
合营方确认其与共同经营中利益份额相关的下列项目,并按照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1)确认单独所持有的资产,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持有的资产; 2)确认单独所承担的负债,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承担的负债; 3)确认出售其享有的共同经营产出份额所产生的收入; 4)按其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因出售产出所产生的收入; 5)确认单独所发生的费用,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发生的费用。 |
合营方向共同经营投出或出售资产等(该资产构成业务的除外),在该资产等由共同经营出售给第三方之前,仅确认因该交易产生的损益中归属于共同经营其他参与方的部分。投出或出售的资产发生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等规定的资产减值损失的,合营方全额确认该损失。 |
合营方自共同经营购买资产等(该资产构成业务的除外),在将该资产等出售给第三方之前,仅确认因该交易产生的损益中归属于共同经营其他参与方的部分。购入的资产发生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等规定的资产减值损失的,合营方按其承担的份额确认该部分损失。 |
对共同经营不享有共同控制的参与方,如果享有该共同经营相关资产且承担该共同经营相关负债的,按照上述方法进行会计处理;否则,按照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
9.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列示于现金流量表中的现金是指库存现金及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现金等价物是指持有的期限短(一般指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及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10. 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适用 □不适用
10.1外币业务
外币业务按业务发生日的即期汇率将外币金额折算为人民币入账。 |
于资产负债表日,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为人民币,所产生的折算差额除了为购建或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的外币借款产生的汇兑差额按资本化的原则处理外,直接计入当期损益。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于资产负债表日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 |
10.2外币财务报表的折算
以非记账本位币编制的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成记账本位币,所有者权益中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以非记账本位币编制的利润表中的收入与费用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成记账本位币。上述折算产生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在其他综合收益中核算。以非记账本位币编制的现金流量表中各项目的现金流量采用现金流量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成记账本位币。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额,在现金流量表中单独列示。
11. 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11.1金融工具的确认和终止确认
本公司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对于以常规方式购买或出售金融资产的,本公司在交易日确认将收到的资产和为此将承担的负债,或者在交易日终止确认已出售的资产,同时确认处置利得或损失以及应向买方收取的应收款项。 |
金融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终止确认: 1)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 2)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本公司转移了该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 3)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本公司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是,本公司未保留对该金融资产的控制。 |
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现时义务已经解除的,本公司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该部分金融负债)。 |
11.2 金融资产的分类
根据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将金融资产划分为以下三类: 1)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3)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1)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
金融资产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本公司将其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1)本公司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 (2)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 |
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投资) |
金融资产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本公司将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1)本公司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该金融资产为目标; (2)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 当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同时满足以上条件时,本公司将其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在报表中列示为应收款项融资。 |
3)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按照本条第1)项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按照本条第2)项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投资)之外的金融资产,本公司将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在初始确认时,本公司可以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并按照规定确认股利收入。该指定一经做出,不得撤销。本公司在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中确认的或有对价构成金融资产的,该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11.3金融负债的分类
除下列各项外,本公司将金融负债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2)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 3)不属于本条第1)项或第2)项情形的财务担保合同,以及不属于本条第1)项情形的以低于市场利率贷款的贷款承诺。 在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中,本公司作为购买方确认的或有对价形成金融负债的,该金融负债按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进行会计处理。 |
在初始确认时,为了提供更相关的会计信息,本公司可以将金融负债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该指定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能够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 |
2)根据正式书面文件载明的企业风险管理或投资策略,以公允价值为基础对金融负债组合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组合进行管理和业绩评价,并在本公司内部以此为基础向关键管理人员报告。 该指定一经做出,不得撤销。 |
11.4嵌入衍生工具
嵌入衍生工具,是指嵌入到非衍生工具(即主合同)中的衍生工具。 |
混合合同包含的主合同属于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规范的资产的,本公司将该混合合同作为一个整体适用该准则关于金融资产分类的相关规定。 |
混合合同包含的主合同不属于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规范的资产,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本公司从混合合同中分拆嵌入衍生工具,将其作为单独存在的衍生工具处理: 1)嵌入衍生工具的经济特征和风险与主合同的经济特征和风险不紧密相关; 2)与嵌入衍生工具具有相同条款的单独工具符合衍生工具的定义; 3)该混合合同不是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进行会计处理。 |
11.5 金融工具的重分类
本公司改变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时,对所有受影响的相关金融资产进行重分类。本公司对所有金融负债均不得进行重分类。 |
本公司对金融资产进行重分类,自重分类日起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相关会计处理。重分类日,是指导致本公司对金融资产进行重分类的业务模式发生变更后的首个报告期间的第一天。 |
11.6 金融工具的计量
1)初始计量 | |
本公司初始确认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应当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 |
2)后续计量 | |
初始确认后,本公司对不同类别的金融资产,分别以摊余成本、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或以公允价值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进行后续计量。 | |
初始确认后,本公司对不同类别的金融负债,分别以摊余成本、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或以其他适当方法进行后续计量。 | |
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摊余成本,以该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初始确认金额经下列调整后的结果确定: 1)扣除已偿还的本金; 2)加上或减去采用实际利率法将该初始确认金额与到期日金额之间的差额进行摊销形成的累计摊销额; 3)扣除累计计提的损失准备(仅适用于金融资产)。 |
本公司按照实际利率法确认利息收入。利息收入根据金融资产账面余额乘以实际利率计算确定,但下列情况除外: 1)对于购入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本公司自初始确认起,按照该金融资产的摊余成本和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其利息收入; 2)对于购入或源生的未发生信用减值、但在后续期间成为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本公司在后续期间,按照该金融资产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其利息收入。本公司按照上述政策对金融资产的摊余成本运用实际利率法计算利息收入的,若该金融工具在后续期间因其信用风险有所改善而不再存在信用减值,并且这一改善在客观上可与应用上述政策之后发生的某一事件相联系(如债务人的信用评级被上调),本公司转按实际利率乘以该金融资产账面余额来计算确定利息收入。 |
11.7 金融工具的减值
1)减值项目 |
本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下列项目进行减值会计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 (1)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2)租赁应收款; (3)贷款承诺和财务担保合同。 |
本公司持有的其他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不适用预期信用损失模型,包括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以及衍生金融资产。 |
2)减值准备的确认和计量 |
除了对于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以及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的金融资产之外,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相关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并按照下列情形分别计量其损失准备、确认预期信用损失及其变动: |
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处于第一阶段,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无论本公司评估信用损 |
失的基础是单项金融工具还是金融工具组合,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
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处于第二阶段,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无论本公司评估信用损失的基础是单项金融工具还是金融工具组合,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
对于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处于第三阶段,本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仅将自初始确认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累计变动确认为损失准备。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将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变动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即使该资产负债表日确定的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小于初始确认时估计现金流量所反映的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本公司也将预期信用损失的有利变动确认为减值利得。 |
对于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投资),本公司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其损失准备,并将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且不应减少该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 |
本公司在前一会计期间已经按照相当于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了损失准备,但在当期资产负债表日,该金融工具已不再属于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情形的,本公司在当期资产负债表日按照相当于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该金融工具的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转回金额应当作为减值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
本公司在单项工具层面无法以合理成本获得关于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充分证据时,本公司在组合基础上评估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 |
对于适用本项政策有关金融工具减值规定的各类金融工具,本公司按照下列方法确定其信用损失: (1)对于金融资产,信用损失为本公司收取的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 (2)对于租赁应收款项,信用损失为本公司应收取的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 (3)对于未提用的贷款承诺,信用损失应为在贷款承诺持有人提用相应贷款的情况下,本公司应收取的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 (4)对于财务担保合同,信用损失应为本公司就该合同持有人发生的信用损失向其做出赔付的预计付款额,减去本公司预期向该合同持有人、债务人或任何其他方收取的金额之间差额的现值; (5)对于资产负债表日已发生信用减值但并非购买或源生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信用损失为该金融资产账面余额与按原实际利率折现的估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之间的差额。 |
3)信用风险显著增加 |
本公司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初始确认时所确定的预计存续期内的违约概率和该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所确定的预计存续期内的违约概率,来判定金融工具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除特殊情形外,本公司采用未来12个月内发生的违约风险的变化作为整个存续期内发生违约风险变化的合理估计,以确定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是否已显著增加。 | |
本公司确定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只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的,可以假设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通常逾期超过30日,本公司即认为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已显著增加,除非有确凿证据证明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 | |
4)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减值 | |
对于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无论是否存在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均按照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当单项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某项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已经发生信用减值,则本公司对该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单项计提坏准备并确认预期信用损失。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对于按账龄划分组合的应收账款,账龄自确认之日起计算。 | |
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组合: | |
组合名称 | 确定组合依据 |
应收票据组合1 | 合并范围外商业承兑汇票 |
应收票据组合2 | 合并范围内商业承兑汇票 |
应收票据组合3 | 银行承兑汇票 |
应收账款组合1 | 按账龄分类的客户 |
应收账款组合2 | 合并范围内关联方款项 |
5)应收款项融资减值 | |
对于应收款项融资,无论是否存在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均按照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6)其他应收款减值 | |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其他应收款,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12 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其他应收款组合如下: | |
组合名称 | 确定组合依据 |
其他应收款组合1 | 押金及保证金 |
其他应收款组合2 | 往来款 |
其他应收款组合3 | 备用金 |
其他应收款组合4 | 其他 |
7)合同资产减值对于合同资产,无论是否存在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均按照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11.8利得和损失
本公司将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除非该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属于下列情形之一: 1)属于《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规定的套期关系的一部分; 2)是一项对非交易性权益工具的投资,且本公司将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3)是一项被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该负债由本公司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其公允价值变动应当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4)是一项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投资),其减值损失或利得和汇兑损益之外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
本公司只有在同时符合下列条件时,才能确认股利收入并计入当期损益: 1)本公司收取股利的权利已经确立; 2)与股利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公司; 3)股利的金额能够可靠计量。 |
以摊余成本计量且不属于任何套期关系的一部分的金融资产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在终止确认、按照本项重分类、按照实际利率法摊销或确认减值时,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将一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重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的,按照该资产在重分类日的公允价值进行计量。原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将一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重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的,按照该金融资产在重分类日的公允价值进行计量。原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以摊余成本计量且不属于任何套期关系的一部分的金融负债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在终止确认时计入当期损益或在按照实际利率法摊销时计入相关期间损益。 |
对于本公司将金融负债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该金融负债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按照下列规定进行处理: 1)由本公司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该金融负债公允价值的变动金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2)该金融负债的其他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
按照本条第1)规定对该金融负债的自身信用风险变动的影响进行处理会造成或扩大损益中的会计错配的,本公司将该金融负债的全部利得或损失(包括本公司自身信用风险变动的影响金额)计入当期损益。该金融负债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应当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
本公司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的,当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
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所产生的所有利得或损失(债务工具投资),除减值损失或利得和汇兑损益之外,均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直至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或被重分类。但是,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该金融资产的利息计入当期损益。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应当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将该金融资产重分类为其他类别金融资产的,对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转出,调整该金融资产在重分类日的公允价值,并以调整后的金额作为新的账面价值。 |
11.9报表列示
本公司将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交易性金融资产”科目中列示。自资产负债表日起超过一年到期且预期持有超过一年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非流动金融资产,在“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科目列示。 |
本公司将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长期债权投资,在“债权投资”科目中列示。自资产负债表日起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债权投资,在“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科目列示。本公司购入的以摊余成本计量的一年内到期的债权投资,在“其他流动资产”科目列示。 |
本公司将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长期债权投资,在“其他债权投资”科目列示。自资产负债表日起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债权投资的期末账面价值,在“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科目列示。本公司购入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一年内到期的债权投资,在“其他流动资产”科目列示。 |
本公司将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在“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科目列示。 |
本公司承担的交易性金融负债,以及本公司持有的直接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在“交易性金融负债”科目列示。 |
11.10权益工具
权益工具是指能证明拥有本公司在扣除所有负债后的资产中的剩余权益的合同。本公司发行(含再融资)、回购、出售或注销权益工具作为权益的变动处理,与权益性交易相关的交易
费用从权益中扣减。本公司不确认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变动。本公司对权益工具持有方的分配作为利润分配处理,发放的股票股利不影响所有者权益总额。
12. 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应收票据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详见“五、11.金融工具”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详见“五、11.金融工具”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 □不适用
详见“五、11.金融工具”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 □不适用
详见“五、11.金融工具”
13. 应收账款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详见“五、11.金融工具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详见“五、11.金融工具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 □不适用
详见“五、11.金融工具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认定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 □不适用
详见“五、11.金融工具
14. 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应收款项融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详见“五、11.金融工具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详见“五、11.金融工具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 □不适用
详见“五、11.金融工具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 □不适用
详见“五、11.金融工具
15. 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详见“五、11.金融工具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详见“五、11.金融工具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 □不适用
详见“五、11.金融工具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 □不适用
详见“五、11.金融工具
16. 存货
√适用 □不适用
16.1 存货的分类
存货包括原材料、在产品、库存商品、合同履约成本和周转材料等。存货类别、发出计价方法、盘存制度、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6.2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
存货发出时的成本按加权平均法核算,产成品和在产品成本包括原材料、直接人工以及在正常生产能力下按照一定方法分配的制造费用。周转材料包括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等。
16.3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
存货发出时的成本按加权平均法核算,产成品和在产品成本包括原材料、直接人工以及在正常生产能力下按照一定方法分配的制造费用。周转材料包括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等。
16.4存货的盘存制度
存货盘存制度采用永续盘存制。
16.5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在领用时采用一次转销法核算成本。存货跌价准备的确认标准和计提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公司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取得的确凿证据为基础,并且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等因素。 |
为生产而持有的材料等,用其生产的产成品的可变现净值高于成本的,该材料仍然按照成本计量;材料价格的下降表明产成品的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的,该材料按照可变现净值计量。 |
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的,超出部分的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基础计算。 |
按照组合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不同类别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基于库龄确认存货可变现净值的各库龄组合可变现净值的计算方法和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17. 合同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合同资产的确认方法及标准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将拥有的、无条件(即仅取决于时间流逝)向客户收取对价的权利作为应收款项列示,
将已向客户转让商品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且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作为合同资产列示。合同资产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详见五、11金融工具。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认定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 √不适用
18. 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
√适用 □不适用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的确认标准和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8.1划分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的确认标准和会计处理方法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确认为持有待售资产:
1) 根据类似交易中出售此类资产或处置组的惯例,在当前状况下即可立即出售;2) 出售极可能发生,即公司已经就一项出售计划作出决议且获得确定的购买承诺,预计出售将在一年内完成。有关规定要求公司相关权力机构或者监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出售的,已经获得批准。
确定的购买承诺,是指公司与其他方签订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购买协议,该协议包含交易价格、时间和足够严厉的违约惩罚等重要条款,使协议出现重大调整或者撤销的可能性极小。公司初始计量或在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时,其账面价值高于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的,将账面价值减记至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持有待售资产减值准备。对于取得日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公司在初始计量时比较假定其不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情况下的初始计量金额和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以两者孰低计量。除公司合并中取得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外,由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以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作为初始计量金额而产生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持有待售的处置组时,首先按照相关会计准则规定计量处置组中资产和负债的账面价值,然后按照上款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对于持有待售的处置组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先抵减处置组中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处置组中适用准则计量规定的各项非流动资产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账面价值。后续资产负债表日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增加的,以前减记的金额应当予以恢复,并在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后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内转回,转回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前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不得转回。后续资产负债表日持有待售的处置组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增加的,以前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后适用准则计量规定的非流动资产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内转回,转回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已抵减的商誉账面价值,以及适用准则计量规定的非流动资产在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前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不得转回。持有待售的处置组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后续转回金额,根据处置组中除商誉外适用准则计量规定的各项非流动资产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增加其账面价值。
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中的非流动资产不计提折旧或摊销,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负债的利息和其他费用继续予以确认。
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因不再满足持有待售类别的划分条件而不再继续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或非流动资产从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移除时,按照以下两者孰低计量:
1)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前的账面价值,按照假定不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情况下本应确认的折旧、摊销或减值等进行调整后的金额;
2)可收回金额。
公司终止确认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时,将尚未确认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终止经营的认定标准和列报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终止经营,是指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能够单独区分的组成部分,且该组成部分已经处置或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 1)该组成部分代表一项独立的主要业务或一个单独的主要经营地区; 2)该组成部分是拟对一项独立的主要业务或一个单独的主要经营地区进行处置的一项相关联计划的一部分; 3)该组成部分是专为转售而取得的子公司。 |
在利润表中分别列示持续经营损益和终止经营损益。对于当期列报的终止经营,本公司在当期财务报表中,将原来作为持续经营损益列报的信息重新作为可比会计期间的终止经营损益列报。终止经营不再满足持有待售类别划分条件的,本公司在当期财务报表中,将原来作为终止经营损益列报的信息重新作为可比会计期间的持续经营损益列报。 |
19.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19.1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判断标准
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则视为共同控制。如果存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参与方组合能够集体控制某项安排的,不视为共同控制。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则视为对被投资单位实施重大影响。
19.2初始投资成本确定
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本附注“3.4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的相关内容确认初始投资成本;除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以外,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下述方法确认其初始投资成本:
1)以支付现金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包括与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直接相关的费用、税金及其他必要支出;
2)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费用,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的有关规定确定;
3)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备商业实质和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前提下,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换入的长期股权投资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其初始投资成本,除非有确凿证据表明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更加可靠;不满足上述前提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
4)通过债务重组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其初始投资成本按照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
19.3 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19.3.1 成本法后续计量
公司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初始投资成本计价。追加或收回投资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
19.3.2 权益法后续计量
公司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
采用权益法核算时,投资方取得长期股权投资后,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投资方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享有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投资方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所有者权益。投资方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被投资单位采用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与投资方不一致的,按照投资方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报表进行调整,并据以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等。
投资方确认被投资单位发生的净亏损,以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以及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减记至零为限,投资方负有承担额外损失义务的除外。被投资单位以后实现净利润的,投资方在其收益分享额弥补未确认的亏损分担额后,恢复确认收益分享额。
投资方确认被投资单位发生的净亏损,以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以及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减记至零为限,投资方负有承担额外损失义务的除外。被投资单位以后实现净利润的,投资方在其收益分享额弥补未确认的亏损分担额后,恢复确认收益分享额。
投资方对联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其中一部分通过风险投资机构、共同基金、信托公司或包括投连险基金在内的类似主体间接持有的,无论以上主体是否对这部分投资具有重大影响,投资方都按照金融工具政策的有关规定,对间接持有的该部分投资选择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损益,并对其余部分采用权益法核算。
19.3.3 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或实施共同控制但不构成控制的处理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确定的原持有的股权投资的公允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权益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原持有的股权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其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以及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转入改按权益法核算时的留存收益。
19.3.4处置部分股权的处理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改按本附注“金融工具”的政策核算,其在丧失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原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
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
因处置部分权益性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的,在编制个别财务报表时,处置后的剩余股权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权益法核算,并对该剩余股权视同自取得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不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本附注“金融工具”的有关政策进行会计处理,其在丧失控制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按照本附注“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的相关内容处理。
分类为持有待售资产的对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以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孰低的金额列示,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低于原账面价值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对于未划分为持有待售资产的剩余权益性投资,采用权益法进行会计处理。已划分为持有待售的对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不再符合持有待售资产分类条件的,从被分类为持有待售资产之日起采用权益法进行追溯调整。分类为持有待售期间的财务报表作相应调整。
19.3.6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的处理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按相应比例对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部分进行会计处理。
20. 投资性房地产
(1). 如果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
折旧或摊销方法
投资性房地产包括已出租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以及已出租的建筑物,以实际 成本进行初始计量。与投资性房地产有关的后续支出,在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公司且其 成本能够可靠的计量时,计入投资性房地产成本;否则,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采用成本模式对所有投资性房地产进行后续计量,按其预计使用寿命及净残值率对建 筑物和土地使用权计提折旧或摊销。投资性房地产的预计使用寿命、净残值率及年折旧(摊销) 率列示如下:
本公司采用成本模式对所有投资性房地产进行后续计量,按其预计使用寿命及净残值率对建筑物和土地使用权计提折旧或摊销。投资性房地产的预计使用寿命、净残值率及年折旧(摊销)率列示如下:
种类 | 估计使用年限 | 残值率 | 折旧率 |
房屋建筑物 | 30年 | 0%-10% | 3%-3.33% |
21. 固定资产
(1). 确认条件
√适用 □不适用
(2). 折旧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类别 | 折旧方法 | 折旧年限(年) | 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房屋建筑物 | 直线法 | 20-30年 | 0%-10% | 3%-5% |
机器设备 | 直线法 | 5-15年 | 0%-10% | 6%-20% |
运输设备 | 直线法 | 5-10年 | 0%-10% | 9%-20% |
办公及其他设备 | 直线法 | 5年 | 0%-10% | 18%-20% |
22. 在建工程
√适用 □不适用
在建工程按实际发生的成本计量。实际成本包括建筑费用、其他为使在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所发生的必要支出以及在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前所发生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借款费用。在建工程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转入固定资产并自次月起开始计提折旧。
23. 借款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发生的可直接归属于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活动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固定资产的购建的借款费用,在资产支出及借款费用已经发生、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活动已经开始时,开始资本化并计入该资产的成本。当购建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停止资本化,其后发生的借款费用计入当期损益。如果资产的购建活动发生非正常中断,并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直至资产的购建活动重新开始。 |
在资本化期间内,专门借款(指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专门借入的款项)以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减去将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确定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一般借款则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计算确定一般借款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资本化率根据一般借款加权平均利率计算确定。 |
借款存在折价或者溢价的,按照实际利率法确定每一会计期间应摊销的折价或者溢价金额,调整每期利息金额。 |
24. 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5. 油气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6. 无形资产
(1). 使用寿命及其确定依据、估计情况、摊销方法或复核程序
√适用 □不适用
项目 | 预计使用寿命 | 确定依据 | 摊销方法 |
土地使用权 | 50年 | 法定使用权 | 直线法 |
特许权使用费 | 15年 | 对应生产线的使用寿命 | 直线法 |
软件 | 2-5年 | 能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 | 直线法 |
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预计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于每年年度终了进行复核并作适当调整。
(2). 研发支出的归集范围及相关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根据内部研究开发项目支出的性质以及研发活动最终形成无形资产是否具有较大不确定性,分为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 |
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为无形资产: 1)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2)管理层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3)能够证明该无形资产将如何产生经济利益; 4)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 5)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
不满足上述条件的开发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前期已计入损益的开发支出不在以后期间确认为资产。已资本化的开发阶段的支出在资产负债表上列示为开发支出,自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日起转为无形资产。 |
当开发支出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 |
27. 长期资产减值
√适用 □不适用
在财务报表中单独列示的商誉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至少每年进行减值测试。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以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及长期股权投资等,于资产负债表日存在减值迹象的,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资产减值准备按单项资产为基础计算并确认,如果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是能够独立产生现金流入的最小资产组合。前述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如果在以后期间价值得以恢复,也不予转回。
28. 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 □不适用
长期待摊费用,是指本公司已经发生但应由本期和以后各期负担的分摊期限在1年以上的各项费用,按预计受益期间分期平均摊销,并以实际支出减去累计摊销后的净额列示。
29. 合同负债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根据履行履约义务与客户付款之间的关系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合同负债。本公司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提供服务的义务列示为合同负债。
30. 职工薪酬
(1). 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在职工为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发生的职工福利费,在实际发生时根据实际发生额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职工福利费为非货币性福利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为职工缴纳的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以及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在职工为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根据规定的计提基础和计提比例计算确定相应的职工薪酬金额,并确认相应负债,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
在职工提供服务从而增加了其未来享有的带薪缺勤权利时,确认与累积带薪缺勤相关的职工薪酬,并以累积未行使权利而增加的预期支付金额计量。在职工实际发生缺勤的会计期间确认与非累积带薪缺勤相关的职工薪酬。 |
利润分享计划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公司确认相关的应付职工薪酬: 1)因过去事项导致现在具有支付职工薪酬的法定义务或推定义务; 2)因利润分享计划所产生的应付职工薪酬义务金额能够可靠估计。 |
(2). 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30.1设定提存计划
公司在职工为其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根据设定提存计划计算的应缴存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根据设定提存计划,预期不会在职工提供相关服务的年度报告期结束后十二个月内支付全部应缴存金额的,公司将全部应缴存金额以折现后的金额计量应付职工薪酬。
30.2设定受益计划
公司对设定受益计划的会计处理包括下列四个步骤:
1)根据预期累计福利单位法,采用无偏且相互一致的精算假设对有关人口统计变量和财务变量等做出估计,计量设定受益计划所产生的义务,并确定相关义务的归属期间。公司将设定受益计划所产生的义务予以折现,以确定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的现值和当期服务成本;
2)设定受益计划存在资产的,公司将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减去设定受益计划资产公允价值所形成的赤字或盈余确认为一项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设定受益计划存在盈余的,公司以设定受益计划的盈余和资产上限两项的孰低者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资产;3)确定应当计入当期损益的金额;4)确定应当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公司根据预期累计福利单位法确定的公式将设定受益计划产生的福利义务归属于职工提供服务的期间,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当职工后续年度的服务将导致其享有的设定受益计划福利水平显著高于以前年度时,按照直线法将累计设定受益计划义务分摊确认于职工提供服务而导致企业第一次产生设定受益计划福利义务至职工提供服务不再导致该福利义务显著增加的期间。报告期末,公司将设定受益计划产生的职工薪酬成本确认为:服务成本、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以及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
在设定受益计划下,公司在下列日期孰早日将过去服务成本确认为当期费用:
1)修改设定受益计划时;
2)企业确认相关重组费用或辞退福利时。
公司在设定受益计划结算时,确认一项结算利得或损失。
(3). 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向职工提供辞退福利的,在下列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
1)公司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
2)公司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或费用时。
公司按照辞退计划条款的规定,合理预计并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应付职工薪酬。
(4). 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向职工提供的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符合设定提存计划条件的,按照关于设定提存计划的有关政策进行处理。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按照关于设定受益计划的有关政策,确认和计量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净负债或净资产。在报告期末,将其他长期职工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成本确认为下列组成部分:
1)服务成本;
2)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
3)重新计量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
为简化相关会计处理,上述项目的总净额应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长期残疾福利水平取决于职工提供服务期间长短的,公司在职工提供服务的期间确认应付长期残疾福利义务;长期残疾福利与职工提供服务期间长短无关的,公司在导致职工长期残疾的事件发生的当期确认应付长期残疾福利义务。
31. 预计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对因产品质量保证、亏损合同等形成的现时义务,其履行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的流出,在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计量时,确认为预计负债。对于未来经营亏损,不确认预计负债。预计负债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并综合考虑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货币时间价值影响重大的,通过对相关未来现金流出进行折现后确定最佳估计数;因随着时间推移所进行的折现还原而导致的预计负债账面价值的增加金额,确认为利息费用。
于资产负债表日对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并作适当调整,以反映当前的最佳估计数。
32. 股份支付
□适用 √不适用
33. 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34. 收入
(1). 按照业务类型披露收入确认和计量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34.1各业务类型收入确认和计量一般原则
合同开始日,本公司对合同进行评估,识别合同所包含的各单项履约义务,并确定各单项履约义务是在某一时段内履行,还是在某一时点履行。 |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否则,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 1) 客户在本公司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本公司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 2) 客户能够控制本公司履约过程中在建商品或服务; 3) 本公司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或服务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本公司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 |
对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在该段时间内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 |
对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点确认收入。在判断客户是否已取得商品控制权时,公司考虑下列迹象: 1) 本公司就该商品享有现时收款权利,即客户就该商品负有现时付款义务; 2) 本公司已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拥有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 3) 本公司已将该商品实物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实物占有该商品; |
4) 本公司已将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取得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 5) 客户已接受该商品; 6) 其他表明客户已取得商品控制权的迹象。 |
本公司按照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计量收入。交易价格是本公司因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而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不包括代第三方收取的款项以及预期将退还给客户的款项。 |
合同中存在可变对价的,本公司按照期望值或最可能发生金额确定可变对价的最佳估计数,但包含可变对价的交易价格,不超过在相关不确定性消除时累计已确认收入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的金额。 |
合同中存在重大融资成分的,本公司按照假定客户在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即以现金支付的应付金额确定交易价格。该交易价格与合同对价之间的差额,在合同期间内采用实际利率法摊销。合同开始日,本公司预计客户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与客户支付价款间隔不超过一年的,不考虑合同中存在的重大融资成分。 |
客户支付非现金对价的,本公司按照非现金对价的公允价值确定交易价格。非现金对价的公允价值不能合理估计的,参照本公司承诺向客户转让商品的单独售价间接确定交易价格。非现金对价的公允价值因对价形式以外的原因而发生变动的,作为可变对价处理。 |
本公司应付客户(或向客户购买本公司商品的第三方)对价的,将该应付对价冲减交易价格,并在确认相关收入与支付(或承诺支付)客户对价二者孰晚的时点冲减当期收入,但应付客户对价是为了向客户取得其他可明确区分商品的除外。 |
合同中包含两项或多项履约义务的,公司在合同开始日,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 |
34.2各业务类型收入确认和计量具体政策
本公司主要从事玻璃相关产品的生产和销售,产品类型主要包括浮法玻璃、建筑加工玻璃以及汽车加工玻璃。浮法玻璃是利用“浮法”技术生产的平板玻璃,本公司浮法玻璃主要用于下游继续加工为建筑工程玻璃和汽车玻璃;建筑加工玻璃是根据幕墙公司或房地产公司等下游客户的要求生产的定制化产品,主要用于房地产等工程类项目;汽车加工玻璃是根据下游汽车制造商的要求生产的定制化产品,应用于汽车制造。 |
本公司收入确认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将产品按照合同约定运至交货地点,由买方确认接收后,确认收入,由于产品交付给客户后,取得无条件收取合同对价的权利,款项的收取仅取决于时间的流逝,因此本公司在产品交付给客户时确认一项收款权利。 |
(2). 同类业务采用不同经营模式涉及不同收入确认方式及计量方法
□适用 √不适用
35. 合同成本
√适用 □不适用
35.1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金额的确定方法
本公司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包括合同履约成本和合同取得成本。合同履约成本,即本公司为履行合同发生的成本,不属于其他企业会计准则规范范围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作为合同履约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
1) 该成本与一份当期或预期取得的合同直接相关,包括直接人工、直接材料、制造费用(或类似费用)、明确由客户承担的成本以及仅因该合同而发生的其他成本;
2) 该成本增加了本公司未来用于履行履约义务的资源;
3) 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
合同取得成本,即本公司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预期能够收回的,作为合同取得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该资产摊销期限不超过一年的,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增量成本,是指本企业不取得合同就不会发生的成本(如销售佣金等)。本公司为取得合同发生的、除预期能够收回的增量成本之外的其他支出(如无论是否取得合同均会发生的差率费等),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但是,明确由客户承担的除外。
35.2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的摊销
本公司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采用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
35.3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的减值
本公司在确定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的减值损失时,首先对按照其他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确认的、与合同有关的其他资产确定减值损失;然后根据其账面价值高于本公司因转让与资产相关的商品预期能够取得的剩余对价以及为转让该相关商品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这两项的差额的,超出部分应当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
以前期间减值的因素之后发生变化,使得前述差额高于该资产账面价值的,转回原已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但转回后的资产账面价值不应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资产在转回日的账面价值。
36. 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36.1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判断依据及会计处理方法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损益。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相关资产在使用寿命结束前被出售、转让、报废或发生毁损的,应当将尚未分配的相关递延收益余额转入资产处置当期的损益。
36.2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判断依据及会计处理方法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公司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用于补偿公司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
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36.3同时包含与资产相关部分和与收益相关部分的政府补助
对于同时包含与资产相关部分和与收益相关部分的政府补助,区分不同部分分别进行会计处理;难以区分的,应当整体归类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36.4政府补助在利润表中的核算
与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与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入。
36.5政府补助退回的处理
已确认的政府补助需要退回的,在需要退回的当期分情况按照以下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存在相关递延收益的,冲减相关递延收益账面余额,超出部分计入当期损益;
属于其他情况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36.6政策性优惠贷款贴息的处理
财政将贴息资金拨付给贷款银行,由贷款银行以政策性优惠利率向企业提供贷款的,按以下方法进行会计处理:以实际收到的借款金额作为借款的入账价值,按照借款本金和该政策性优惠利率计算借款费用。
37. 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根据资产和负债的计税基础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包括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计算确认。对于按照税法规定能够于以后年度抵减应纳税所得额的可抵扣亏损,视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对于商誉的初始确认产生的暂时性差异,不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除单项交易(包括承租人在租赁期开始日初始确认租赁负债并计入使用权资产的租赁交易,以及因固定资产等存在弃置义务而确认预计负债并计入相关资产成本的交易等)之外,对于其他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的非企业合并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形成的暂时性差异,不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对于前述单项交易因资产和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在交易发生时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
于资产负债表日,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递延所得税资产的确认以本公司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对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予以确认。但本公司能够控制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且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的,不予确认。
38. 租赁
□适用 √不适用
39. 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适用 √不适用
40.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1). 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 受重要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 | 影响金额 |
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 | 见其他说明 | - |
其他说明
财政部于 2022年颁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通知》(以下简称“解释16号”),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不适用豁免初始确认递延所得税的规定。本报告期,公司执行解释16号中有关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规定,且针对相关交易产生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和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分别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并在附注中分别披露。该会计变更事项已经公司十届十三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
(2). 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适用 √不适用
(3). 2023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41.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六、 税项
1. 主要税种及税率
主要税种及税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税种 | 计税依据 | 税率 |
增值税 | 应纳税增值额(应纳税额按应纳税销售额乘以适用税率扣除当期允计抵扣的进项税后的余额计算) | 13%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应纳增值税、消费税额 | 按公司所在地政策缴纳 |
企业所得税 | 应纳税所得额 | 见下表 |
存在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纳税主体的,披露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纳税主体名称 | 所得税税率(%) |
上海耀皮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25 |
上海耀皮建筑玻璃有限公司 | 25 |
广东耀皮玻璃有限公司 | 25 |
上海耀皮工程玻璃有限公司 | 15 |
天津耀皮工程玻璃有限公司 | 15 |
天津耀皮玻璃有限公司 | 15 |
常熟耀皮特种玻璃有限公司 | 25 |
江苏皮尔金顿耀皮玻璃有限公司 | 25 |
江苏华东耀皮玻璃有限公司 | 15 |
江门耀皮工程玻璃有限公司 | 15 |
格拉斯林有限公司 | 16.5 |
重庆耀皮工程玻璃有限公司 | 15 |
上海耀皮康桥汽车玻璃有限公司 | 15 |
武汉耀皮康桥汽车玻璃有限公司 | 15 |
仪征耀皮汽车玻璃有限公司 | 15 |
上海耀皮世进粘贴玻璃有限公司 | 25 |
上海耀皮投资有限公司 | 25 |
常熟耀皮汽车玻璃有限公司 | 15 |
天津耀皮汽车玻璃有限公司 | 15 |
桂林皮尔金顿安全玻璃有限公司 | 15 |
天津日板安全玻璃有限公司 | 25 |
大连耀皮玻璃有限公司 | 25 |
江苏耀皮家电玻璃有限公司 | 25 |
2. 税收优惠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 法定税率 | 执行税率 | 税收优惠政策 |
上海耀皮工程玻璃有限公司 | 25% | 15% | 公司被评为高新技术企业,享受15%的优惠税率。 |
天津耀皮工程玻璃有限公司 | 25% | 15% | 公司被评为高新技术企业,享受15%的优惠税率。 |
天津耀皮玻璃有限公司 | 25% | 15% | 公司被评为高新技术企业,享受15%的优惠税率。 |
江苏华东耀皮玻璃有限公司 | 25% | 15% | 公司被评为高新技术企业,享受15%的优惠税率。 |
江门耀皮工程玻璃有限公司 | 25% | 15% | 公司被评为高新技术企业,享受15%的优惠税率。 |
格拉斯林有限公司 | 16.5% | 16.5% | 根据香港税法规定按16.5%缴纳利得税,无税收优惠。 |
重庆耀皮工程玻璃有限公司 | 25% | 15% | 西部大开发,享受15%的优惠税率。 |
上海耀皮康桥汽车玻璃有限公司 | 25% | 15% | 公司被评为高新技术企业,享受15%的优惠税率。 |
武汉耀皮康桥汽车玻璃有限公司 | 25% | 15% | 公司被评为高新技术企业,享受15%的优惠税率。 |
仪征耀皮汽车玻璃有限公司 | 25% | 15% | 公司被评为高新技术企业,享受15%的优惠税率。 |
常熟耀皮汽车玻璃有限公司 | 25% | 15% | 公司被评为高新技术企业,享受15%的优惠税率。 |
天津耀皮汽车玻璃有限公司 | 25% | 15% | 公司被评为高新技术企业,享受15%的优惠税率。 |
桂林皮尔金顿安全玻璃有限公司 | 25% | 15% | 公司被评为高新技术企业,享受15%的优惠税率。 |
3.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七、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1、 货币资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库存现金 | 339.29 | |
银行存款 | 510,072,357.76 | 637,885,159.69 |
其他货币资金 | 276,713,617.30 | 166,121,323.71 |
合计 | 786,786,314.35 | 804,006,483.40 |
其中:存放在境外的款项总额 | 4,159,919.65 | 20,842,193.87 |
其他说明期末所有权受到限制的货币资金
项 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 | 221,357,226.76 | 160,800,483.81 |
股权转让监管户资金 | 18,553,663.66 | - |
定期存款 | 30,000,000.00 | |
其他受限资金 | 6,802,726.88 | 5,320,839.90 |
小 计 | 276,713,617.30 | 166,121,323.71 |
2、 交易性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指定理由和依据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391,004,164.37 | 353,986,956.13 | / |
其中: | |||
权益工具投资 | / | ||
浮动收益理财产品 | 391,004,164.37 | 353,986,956.13 | |
合计 | 391,004,164.37 | 353,986,956.13 | /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上述理财产品系本公司在银行购买的非保本浮动收益的理财产品。
3、 衍生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4、 应收票据
(1). 应收票据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银行承兑票据 | ||
商业承兑票据 | 19,395,234.41 | 20,528,669.72 |
合计 | 19,395,234.41 | 20,528,669.72 |
(2). 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3). 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4).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19,690,593.31 | 100.00 | 295,358.90 | 1.50 | 19,395,234.41 | 20,841,289.06 | 100.00 | 312,619.34 | 1.50 | 20,528,669.72 |
其中: | ||||||||||
组合 1:合并范围外商业承兑汇票 | 19,690,593.31 | 100.00 | 295,358.90 | 1.50 | 19,395,234.41 | 20,841,289.06 | 100.00 | 312,619.34 | 1.50 | 20,528,669.72 |
组合 2:合并范围内商业承兑汇票 | ||||||||||
合计 | 19,690,593.31 | 100.00 | 295,358.90 | 1.50 | 19,395,234.41 | 20,841,289.06 | 100.00 | 312,619.34 | 1.50 | 20,528,669.72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组合 1:合并范围外商业承兑汇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票据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含1年) | 19,690,593.31 | 295,358.90 | 1.50 |
合计 | 19,690,593.31 | 295,358.90 | 1.50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的应收票据均因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日常经营活动产生,无论是否存在重大融资成份, 均按照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票据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312,619.34 | -17,260.44 | 295,358.90 | |||
合计 | 312,619.34 | -17,260.44 | 295,358.90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6).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票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票据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应收票据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648,864,012.67 | 660,199,650.58 |
1年以内小计 | 648,864,012.67 | 660,199,650.58 |
1至2年 | 51,614,750.85 | 87,198,881.29 |
2至3年 | 57,631,260.21 | 11,079,912.97 |
3年以上 | ||
3至4年 | 9,731,035.44 | 7,422,581.52 |
4至5年 | 3,754,715.65 | 2,997,356.35 |
5年以上 | 24,676,477.94 | 23,903,336.02 |
合计 | 796,272,252.76 | 792,801,718.73 |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160,994,579.75 | 20.22 | 143,594,588.60 | 89.19 | 17,399,991.15 | 143,220,483.89 | 18.07 | 91,613,748.08 | 63.97 | 51,606,735.81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635,277,673.01 | 79.78 | 34,957,619.81 | 5.50 | 600,320,053.20 | 649,581,234.84 | 81.93 | 36,787,759.84 | 5.66 | 612,793,475.00 |
其中: | ||||||||||
按账龄分类的组合 | 635,277,673.01 | 79.78 | 34,957,619.81 | 5.50 | 600,320,053.20 | 649,581,234.84 | 81.93 | 36,787,759.84 | 5.66 | 612,793,475.00 |
合计 | 796,272,252.76 | 100.00 | 178,552,208.41 | 22.42 | 617,720,044.35 | 792,801,718.73 | 100.00 | 128,401,507.92 | 16.20 | 664,400,210.81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
单项金额不重大的应收账款1 | 10,491,768.05 | 6,295,060.83 | 60.00 | 按预计损失率计提 |
单项金额不重大的应收账款2 | 5,068,545.45 | 4,054,836.36 | 80.00 | 按预计损失率计提 |
单项金额不重大的应收账款3 | 23,538,517.91 | 23,538,517.91 | 100.00 | 按预计损失率计提 |
恒大相关应收账款及到期未承兑应收票据 | 121,895,748.34 | 109,706,173.50 | 90.00 | 按预计损失率计提 |
合计 | 160,994,579.75 | 143,594,588.60 | 89.19 |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对于账面上截至2023年12月31日与恒大集团相关的应收款项余额进行信用减值测试,鉴于恒大集团自身债务风险暂未缓解且有恶化的趋势,公司结合涉诉进展情况以及市场上对于恒大应收款项的风险估计,将单项应收坏账计提比例由60%提高至90%。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按账龄分类的组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含1年) | 597,149,039.44 | 8,957,235.58 | 1.50 |
1至3年(含3年) | 11,973,004.18 | 1,788,895.16 | 14.94 |
3年以上 | 26,155,629.39 | 24,211,489.07 | 92.57 |
合计 | 635,277,673.01 | 34,957,619.81 | 5.50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对于应收账款始终按照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坏账准备,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基于历史实际信用损失经验计算,并考虑了历史数据收集期间的经济状况、当前的经济状况与本公司所认为的预计存续期内的经济状况。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账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36,787,759.84 | -1,830,140.02 | - | 34,957,619.82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91,613,748.08 | 50,113,753.56 | 3,732,266.23 | 5,599,353.18 | 143,594,588.59 | |
合计 | 128,401,507.92 | 48,283,613.54 | 3,732,266.23 | 5,599,353.18 | 178,552,208.41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账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 | 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总额 | 140,841,728.99 | - | 140,841,728.99 | 17.69 | 86,515,319.41 |
合计 | 140,841,728.99 | - | 140,841,728.99 | 17.69 | 86,515,319.41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合同资产
(1). 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合同资产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合同资产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合同资产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合同资产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 应收款项融资
(1). 应收款项融资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银行承兑汇票 | 468,877,980.33 | 387,256,543.69 |
合计 | 468,877,980.33 | 387,256,543.69 |
(2). 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3). 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终止确认金额 | 期末未终止确认金额 |
银行承兑汇票 | 1,018,810,724.34 | - |
合计 | 1,018,810,724.34 | - |
(4).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款项融资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6).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款项融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款项融资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 应收款项融资本期增减变动及公允价值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视其日常资金管理的需要,将银行承兑汇票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8、 预付款项
(1). 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1年以内 | 36,044,903.27 | 96.70 | 33,379,371.31 | 89.25 |
1至2年 | 606,045.68 | 1.63 | 2,724,121.84 | 7.28 |
2至3年 | 342,268.48 | 0.92 | 1,088,283.67 | 2.91 |
3年以上 | 283,676.98 | 0.75 | 208,514.93 | 0.56 |
合计 | 37,276,894.41 | 100.00 | 37,400,291.75 | 100.00 |
账龄超过1年且金额重要的预付款项未及时结算原因的说明:
本期无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预付款项。
(2). 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预付款项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项总额 | 14,827,533.52 | 39.78 |
合计 | 14,827,533.52 | 39.78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9、 其他应收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其他应收款 | 10,534,145.22 | 18,512,608.65 |
合计 | 10,534,145.22 | 18,512,608.65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利息
(1). 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 √不适用
(3).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4).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利息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6).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利息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利息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股利
(1). 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3).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4).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股利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6).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股利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股利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6 月 | 8,218,909.18 | 14,986,079.48 |
7-12 月 | 989,382.17 | 253,227.88 |
1年以内小计 | 9,208,291.35 | 15,239,307.36 |
1至2年 | 301,926.26 | 3,325,283.84 |
2至3年 | 1,428,600.87 | 227,817.57 |
3年以上 | ||
3至4年 | 144,248.59 | 117,634.18 |
4至5年 | 60,282.00 | 259,316.70 |
5年以上 | 16,518,031.01 | 18,836,942.66 |
合计 | 27,661,380.08 | 38,006,302.31 |
(2). 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押金及保证金 | 4,025,302.61 | 1,569,096.98 |
企业间往来 | 22,179,144.61 | 33,378,099.04 |
备用金 | 1,456,932.86 | 3,059,106.29 |
合计 | 27,661,380.08 | 38,006,302.31 |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3年1月1日余额 | 1,914,540.25 | 17,579,153.41 | 19,493,693.66 | |
2023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转入第二阶段 | ||||
--转入第三阶段 | ||||
--转回第二阶段 | ||||
--转回第一阶段 | ||||
本期计提 | -97,044.30 | -97,044.30 | ||
本期转回 | 2,269,414.50 | 2,269,414.50 | ||
本期转销 | ||||
本期核销 | ||||
其他变动 | ||||
2023年12月31日余额 | 1,817,495.95 | 15,309,738.91 | 17,127,234.86 |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 变动 | |||
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 | 19,493,693.66 | -97,044.30 | 2,269,414.50 | 17,127,234.86 | ||
合计 | 19,493,693.66 | -97,044.30 | 2,269,414.50 | 17,127,234.86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其他应收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款项的性质 | 账龄 | 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
第一名 | 14,450,947.70 | 52.24 | 往来款 | 5年以上 | 14,450,947.70 |
第二名 | 1,976,409.95 | 7.15 | 往来款 | 1年以内 | 39,528.20 |
第三名 | 1,576,042.82 | 5.70 | 往来款 | 1年以内 | 31,520.86 |
第四名 | 675,241.86 | 2.44 | 往来款 | 5年以上 | 675,241.86 |
第五名 | 578,706.20 | 2.09 | 往来款 | 2-3年 | 115,741.24 |
合计 | 19,257,348.53 | 69.62 | / | / | 15,312,979.86 |
(7). 因资金集中管理而列报于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0、 存货
(1). 存货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原材料 | 430,837,972.76 | 37,488,142.09 | 393,349,830.67 | 429,242,304.79 | 37,789,002.28 | 391,453,302.51 |
在产品 | 204,630,931.19 | 204,630,931.19 | 211,519,249.93 | 211,519,249.93 | ||
库存商品 | 866,731,424.67 | 122,076,698.11 | 744,654,726.56 | 747,235,640.01 | 96,657,219.03 | 650,578,420.98 |
低值易耗品 | 5,085,736.28 | 1,336,977.24 | 3,748,759.04 | 3,531,237.77 | 1,336,977.24 | 2,194,260.53 |
合同履约成本 | 1,780,107.30 | 1,461,038.89 | 319,068.41 | 2,308,155.85 | 2,015,428.57 | 292,727.28 |
合计 | 1,509,066,172.20 | 162,362,856.33 | 1,346,703,315.87 | 1,393,836,588.35 | 137,798,627.12 | 1,256,037,961.23 |
(2). 存货跌价准备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其他 | 转回或转销 | 其他 | |||
原材料 | 37,789,002.28 | 5,512,734.23 | 5,813,594.42 | 37,488,142.09 | ||
在产品 | - | - | ||||
库存商品 | 96,657,219.03 | 61,739,607.72 | 33,986,418.11 | 70,306,546.75 | 122,076,698.11 | |
低值易耗品 | 1,336,977.24 | 1,336,977.24 | ||||
合同履约成本 | 2,015,428.57 | 554,389.68 | 1,461,038.89 | |||
合计 | 137,798,627.12 | 67,252,341.95 | 33,986,418.11 | 76,674,530.85 | 162,362,856.33 |
本期转回或转销存货跌价准备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产品价格下降和呆滞是导致存货发生减值的主要原因,存货可变现净值根据存货预计售价计算得出,存货账面余额与存货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本期转销的存货跌价准备主 要是因为对应的存货实现了销售,相应转销了存货跌价准备。按组合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标准
□适用 √不适用
(3). 存货期末余额含有的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及其计算标准和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合同履约成本本期摊销金额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合同履约成本本期摊销金额根据对应合同当期销量占合同约定总销量比例予以确认。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1、 持有待售资产
□适用 √不适用
12、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一年内到期的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一年内到期的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13、 其他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预缴及待抵扣税金 | 17,027,729.61 | 28,264,460.04 |
其他 | 1,988,606.83 | 2,749,807.09 |
合计 | 19,016,336.44 | 31,014,267.13 |
14、 债权投资
(1). 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债权投资减值准备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重要的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债权投资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减值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实际的核销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债权投资情况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债权投资的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5、 其他债权投资
(1). 其他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债权投资减值准备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重要的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债权投资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减值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其他债权投资情况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债权投资的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6、 长期应收款
(1). 长期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长期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5). 本期实际核销的长期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长期应收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长期应收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7、 长期股权投资
(1). 长期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 | 期初 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 余额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 | 其他综合收益调整 | 其他权益变动 | 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 计提减值准备 | ||||
一、合营企业 | ||||||||||
小计 | ||||||||||
二、联营企业 | ||||||||||
滦州市小川玻璃硅砂有限公司 | 1,032,040.65 | 1,032,040.65 | 1,032,040.65 | |||||||
小计 | 1,032,040.65 | 1,032,040.65 | 1,032,040.65 | |||||||
合计 | 1,032,040.65 | 1,032,040.65 | 1,032,040.65 |
其他说明:
本公司对滦州市小川玻璃硅砂有限公司原始投资成本为821,000.00元,持股比例35%,滦州市小川玻璃硅砂有限公司经营状况不好,连续多年净资产为负数,本公司在以前年度将其长期股权投资全额计提了减值准备。
(2). 长期股权投资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8、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1).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本期存在终止确认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9、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基金投资 | 27,404,998.23 | 31,336,248.27 |
合计 | 27,404,998.23 | 31,336,248.27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上述基金投资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耀皮投资有限公司参与投资的基金,主投方向为:
咨询设计、智慧城市、绿色建筑、新材料为主的房地产及基础设施产业链,兼顾节能环保、先进制造、国企改革领域的投资机会。期末根据基金净值按公允价值计量。
20、 投资性房地产投资性房地产计量模式
(1).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投资性房地产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房屋、建筑物 | 土地使用权 | 在建工程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1.期初余额 | 84,127,486.50 | 84,127,486.50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外购 | ||||
(2)存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转入 | ||||
(3)企业合并增加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2)其他转出 | ||||
4.期末余额 | 84,127,486.50 | 84,127,486.50 | ||
二、累计折旧和累计摊销 | ||||
1.期初余额 | 21,043,790.99 | 21,043,790.99 | ||
2.本期增加金额 | 2,572,837.64 | 2,572,837.64 | ||
(1)计提或摊销 | 2,572,837.64 | 2,572,837.64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2)其他转出 | ||||
4.期末余额 | 23,616,628.63 | 23,616,628.63 |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2)其他转出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60,510,857.87 | 60,510,857.87 | ||
2.期初账面价值 | 63,083,695.51 | 63,083,695.51 |
(2).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投资性房地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投资性房地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1、 固定资产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固定资产 | 3,336,957,623.01 | 3,565,357,825.13 |
固定资产清理 | 440,133.81 | 860,080.06 |
合计 | 3,337,397,756.82 | 3,566,217,905.19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
(1). 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机器设备 | 运输工具 | 办公及其他设备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2,446,550,100.98 | 5,305,347,255.86 | 76,844,947.69 | 170,360,869.70 | 7,999,103,174.23 |
2.本期增加金额 | 331,868,657.41 | 919,093,625.35 | 9,351,470.83 | 25,637,806.62 | 1,285,951,560.21 |
(1)购置 | 7,269,291.46 | 33,419,279.48 | 877,677.50 | 6,126,001.57 | 47,692,250.01 |
(2)在建工程转入 | 87,314,414.03 | 118,211,233.74 | 116,019.30 | 661,128.13 | 206,302,795.20 |
(3)企业合并增加 | 237,284,951.92 | 767,463,112.13 | 8,357,774.03 | 18,850,676.92 | 1,031,956,515.00 |
3.本期减少金额 | 5,781,445.44 | 712,518,307.79 | 2,484,864.73 | 3,945,509.66 | 724,730,127.62 |
(1)处置或报废 | 1,117,132.03 | 77,103,333.67 | 2,484,864.73 | 2,705,081.64 | 83,410,412.07 |
(2)转在建工程 | 4,664,313.41 | 635,414,974.12 | - | 1,240,428.02 | 641,319,715.55 |
(3)其他减少 | - | - | - | - | - |
4.期末余额 | 2,772,637,312.95 | 5,511,922,573.42 | 83,711,553.79 | 192,053,166.66 | 8,560,324,606.82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1,102,437,641.79 | 2,882,588,431.42 | 53,758,720.65 | 109,227,554.32 | 4,148,012,348.18 |
2.本期增加金额 | 275,305,324.49 | 968,938,145.67 | 11,664,653.35 | 29,116,979.11 | 1,285,025,102.62 |
(1)计提 | 92,132,028.67 | 288,337,287.53 | 4,539,481.53 | 13,631,303.76 | 398,640,101.49 |
(2)合并增加 | 183,173,295.82 | 680,600,858.14 | 7,125,171.82 | 15,485,675.35 | 886,385,001.13 |
3.本期减少金额 | 1,935,113.44 | 431,494,009.93 | 1,249,117.58 | 3,194,320.30 | 437,872,561.25 |
(1)处置或报废 | 719,046.97 | 66,343,788.96 | 1,249,117.58 | 2,210,771.67 | 70,522,725.18 |
(2)转在建工程 | 1,216,066.47 | 365,150,220.97 | - | 983,548.63 | 367,349,836.07 |
4.期末余额 | 1,375,807,852.84 | 3,420,032,567.16 | 64,174,256.42 | 135,150,213.13 | 4,995,164,889.55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3,146,292.57 | 281,469,259.24 | 43,823.61 | 1,073,625.50 | 285,733,000.92 |
2.本期增加金额 | 18,421,981.30 | - | - | 18,421,981.30 | |
(1)计提 | - | - | - | - | |
(2)在建工程转入 | - | - | - | - | |
(3)合并增加 | 18,421,981.30 | - | 18,421,981.30 | ||
3.本期减少金额 | 75,945,999.97 | - | 6,887.99 | 75,952,887.96 | |
(1)处置或报废 | 4,496,097.91 | - | 6,887.99 | 4,502,985.90 | |
(2)转在建工程 | 71,449,902.06 | - | - | 71,449,902.06 | |
(3)其他减少 | - | - | - | ||
4.期末余额 | 3,146,292.57 | 223,945,240.57 | 43,823.61 | 1,066,737.51 | 228,202,094.26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1,393,683,167.54 | 1,867,944,765.69 | 19,493,473.76 | 55,836,216.02 | 3,336,957,623.01 |
2.期初账面价值 | 1,340,966,166.62 | 2,141,289,565.20 | 23,042,403.43 | 60,059,689.88 | 3,565,357,825.13 |
(2). 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通过经营租赁租出的固定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账面价值 |
房屋及建筑物 | 23,145,774.34 |
机器设备 | 3,467,813.28 |
(4).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固定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清理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机器设备 | 436,425.59 | 859,533.15 |
办公设备及其他 | 3,708.22 | 546.91 |
合计 | 440,133.81 | 860,080.06 |
22、 在建工程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在建工程 | 316,217,183.94 | 128,745,159.19 |
工程物资 | - | - |
合计 | 316,217,183.94 | 128,745,159.19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在建工程
(1). 在建工程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常熟防火玻璃技改项目 | 205,779,034.28 | 156,449,807.01 | 49,329,227.27 | 204,970,208.17 | 156,449,807.01 | 48,520,401.16 |
天津二线冷修项目 | 276,005,922.07 | 71,449,902.06 | 204,556,020.01 | - | - | - |
武汉二期压制生产线 | - | - | - | 40,804,514.12 | 40,804,514.12 | |
零星项目 | 62,545,611.87 | 213,675.21 | 62,331,936.66 | 40,797,553.28 | 1,377,309.37 | 39,420,243.91 |
合计 | 544,330,568.22 | 228,113,384.28 | 316,217,183.94 | 286,572,275.57 | 157,827,116.38 | 128,745,159.19 |
(2). 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预算数 | 期初 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转入固定资产金额 | 本期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 余额 | 工程累计投入占预算比例(%) | 工程进度 | 利息资本化累计金额 | 其中:本期利息资本化金额 | 本期利息资本化率(%) | 资金来源 |
常熟防火玻璃技改项目 | 0.82 亿 | 48,520,401.16 | 808,826.11 | 49,329,227.27 | 29.98 | 55.00 | 自有 资金 | |||||
天津二线冷修项目 | 2.14亿 | 205,174,709.26 | 618,689.25 | 204,556,020.01 | 2.10 | 2.10 | 自有 资金 | |||||
武汉二期压制生产线 | 1.22 亿 | 40,804,514.12 | 63,528,815.09 | 104,333,329.21 | - | 85.25 | 100.00 | 自有 资金 |
仪征家电玻璃生产线 | 0.66亿 | 127,431.40 | 43,480,607.42 | 43,608,038.82 | - | 66.07 | 100.00 | 自有 资金 | ||||
合计 | 4.84亿 | 89,452,346.68 | 312,992,957.88 | 148,560,057.28 | 253,885,247.28 | / | / | / | / |
注 1:2019年11月,公司航空玻璃项目订单生产完毕,公司将该生产线改造为防火玻璃,计划新增投入0.82亿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累计投入为2,458.27万元,占预算的比例为29.98%。注 2:天津耀皮浮法生产二线自2013年4月投入运营,运行已超预期寿命,相关设备老化,为提高生产效率和成品率,天津耀皮计划投资2.14亿元对其进行技改升级。截至2023年年底,项目暂处于停产拆除阶段,投入金额450.93万元,占预算比例约为2.10%。注3:公司为在华中地区建设发展特种车辆玻璃、特种建筑玻璃打下坚实基础,计划投资1.22亿元在武汉汽玻建设二期压制生产线。该项目已于2023年12月转固。注4:公司计划投资0.66亿元在江苏仪征建设家电玻璃生产线。截至 2023年12月31日累计投入为 43,608,038.82元,占预算的比例为66.07%。
(3). 本期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计提原因 |
常熟防火玻璃技改项目 | 156,449,807.01 | - | - | 156,449,807.01 | 固定资产转入 |
天津二线冷修项目 | - | 71,449,902.06 | - | 71,449,902.06 | 固定资产转入 |
零星项目 | 1,377,309.37 | - | 1,163,634.16 | 213,675.21 | 项目已停止 |
合计 | 157,827,116.38 | 71,449,902.06 | 1,163,634.16 | 228,113,384.28 | / |
(4). 在建工程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工程物资
(1). 工程物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3、 生产性生物资产
(1).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4、 油气资产
(1) 油气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油气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5、 使用权资产
(1) 使用权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机器设备 | 房屋建筑物 | 土地使用权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437,708.46 | - | - | 437,708.46 |
2.本期增加金额 | 207,376.32 | 2,907,136.15 | 43,904,267.89 | 47,018,780.36 |
(1)新增租赁 | 207,376.32 | 2,907,136.15 | 3,114,512.47 | |
(2)合并增加 | 43,904,267.89 | 43,904,267.89 | ||
3.本期减少金额 | 437,708.46 | 437,708.46 | ||
(1)减少租赁 | 437,708.46 | 437,708.46 | ||
(2)合同变更 | ||||
4.期末余额 | 207,376.32 | 2,907,136.15 | 43,904,267.89 | 47,018,780.36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230,879.04 | - | - | 230,879.04 |
2.本期增加金额 | 69,125.52 | 1,453,568.04 | 23,095,480.24 | 24,618,173.80 |
(1)计提 | 69,125.52 | 1,453,568.04 | 731,737.76 | 2,254,431.32 |
(2)合并增加 | 22,363,742.48 | 22,363,742.48 | ||
3.本期减少金额 | 230,879.04 | - | - | 230,879.04 |
(1)减少租赁 | 230,879.04 | - | - | 230,879.04 |
(2)合同变更 | ||||
4.期末余额 | 69,125.52 | 1,453,568.04 | 23,095,480.24 | 24,618,173.80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138,250.80 | 1,453,568.11 | 20,808,787.65 | 22,400,606.56 |
2.期初账面价值 | 206,829.42 | - | - | 206,829.42 |
(2) 使用权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无形资产
(1). 无形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土地使用权 | 特许权使用费 | 浮法技术费 | 软件 | 专有技术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542,648,904.71 | 137,630,400.00 | 71,303,678.53 | 36,732,867.94 | 5,736,280.81 | 794,052,131.99 |
2.本期增加金额 | 13,538,850.21 | 13,538,850.21 | ||||
(1)购置 | 2,661,673.54 | 2,661,673.54 | ||||
(2)内部研发 | 581,674.72 | 581,674.72 | ||||
(3)企业合并增加 | 10,207,948.36 | 10,207,948.36 | ||||
(4)在建工程转入 | 87,553.59 | 87,553.59 | ||||
3.本期减少金额 | 589,695.97 | 589,695.97 | ||||
(1)处置 | 589,695.97 | 589,695.97 |
(2)其他减 少 | ||||||
4.期末余额 | 542,648,904.71 | 137,630,400.00 | 71,303,678.53 | 49,682,022.18 | 5,736,280.81 | 807,001,286.23 |
二、累计摊销 | ||||||
1.期初余额 | 170,478,282.75 | 118,599,050.13 | 47,931,917.55 | 25,777,745.79 | 5,736,280.81 | 368,523,277.03 |
2.本期增加金额 | 11,684,927.18 | 2,927,899.98 | 13,547,661.57 | 28,160,488.73 | ||
(1)计提 | 11,684,927.18 | 2,927,899.98 | 3,369,504.94 | 17,982,332.10 | ||
(2)企业合并增加 | 10,178,156.63 | 10,178,156.63 | ||||
3.本期减少金额 | 589,695.97 | 589,695.97 | ||||
(1)处置 | 589,695.97 | 589,695.97 | ||||
4.期末余额 | 182,163,209.93 | 121,526,950.11 | 47,931,917.55 | 38,735,711.39 | 5,736,280.81 | 396,094,069.79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23,371,760.98 | 23,371,760.98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23,371,760.98 | 23,371,760.98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360,485,694.78 | 16,103,449.89 | - | 10,946,310.79 | - | 387,535,455.46 |
2.期初账面价值 | 372,170,621.96 | 19,031,349.87 | - | 10,955,122.15 | - | 402,157,093.98 |
本期末通过公司内部研发形成的无形资产占无形资产余额的比例是0
(2).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土地使用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无形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7、 商誉
(1). 商誉账面原值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名称或形成商誉的事项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企业合并形成的 | 处置 | |||
上海耀皮工程玻璃有限公司 | 2,420,911.43 | 2,420,911.43 | ||
上海耀皮建筑玻璃有限公司 | 5,222,625.08 | 5,222,625.08 | ||
大连耀皮玻璃有限公司 | - | 31,588,756.15 | 31,588,756.15 | |
合计 | 7,643,536.51 | 31,588,756.15 | 39,232,292.66 |
(2). 商誉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被投资单位名称或形成商誉的事项 | 计提 | 处置 | ||
上海耀皮工程玻璃有限公司 | 2,420,911.43 | 2,420,911.43 | ||
上海耀皮建筑玻璃有限公司 | 5,222,625.08 | 5,222,625.08 | ||
大连耀皮玻璃有限公司 | - | 3,414,707.61 | 3,414,707.61 | |
合计 | 7,643,536.51 | 3,414,707.61 | 11,058,244.12 |
注:商誉减值测试说明:本期新增商誉系因非应税合并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对应的非核心商誉。对于因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而形成的商誉,随着递延所得税负债的转回而减少所得税费用,该部分商誉的可收回金额实质上即为减少的未来所得税费用金额。随着递延所得税负债的转回,其可减少未来所得税费用的金额亦随之减少,从而导致其可收回金额小于账面价值,因此应逐步就各期转回的递延所得税负债计提同等金额的商誉减值准备。本期对于因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资产评估增值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而形成的商誉,转回就递延所得税负债计提同等金额的商誉减值准备3,414,707.61元。
(3). 商誉所在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可收回金额的具体确定方法
可收回金额按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确定
□适用 √不适用
可收回金额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
□适用 √不适用
前述信息与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的信息或外部信息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信息与当年实际情况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 √不适用
(5). 业绩承诺及对应商誉减值情况
形成商誉时存在业绩承诺且报告期或报告期上一期间处于业绩承诺期内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8、 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摊销金额 | 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模具 | 22,413,618.73 | 28,866,240.54 | 14,420,988.34 | 36,858,870.93 | |
其他 | 359,035.48 | 401,834.87 | 171,882.62 | 588,987.73 | |
合计 | 22,772,654.21 | 29,268,075.41 | 14,592,870.96 | 37,447,858.66 |
29、 递延所得税资产/ 递延所得税负债
(1).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资产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资产 | |
资产减值准备 | 48,873,693.57 | 10,066,470.34 | 86,140,790.32 | 17,929,063.28 |
可抵扣亏损 | 1,758,552.41 | 263,782.86 | 13,402,870.17 | 2,010,430.52 |
租赁负债 | 21,261,557.99 | 5,270,112.46 | - | - |
固定资产折旧 | 8,745,069.62 | 1,311,760.44 | 11,841,473.58 | 1,776,221.04 |
合计 | 80,638,873.59 | 16,912,126.10 | 111,385,134.07 | 21,715,714.84 |
(2).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负债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负债 | |
非同一控制企业合并资产评估增值 | 144,580,664.36 | 34,547,366.94 | 33,023,037.76 | 6,558,249.37 |
固定资产折旧 | 22,478,509.09 | 3,371,776.36 | 28,836,374.02 | 4,325,456.09 |
使用权资产 | 20,808,787.65 | 5,202,196.91 | - | - |
境外分红税率差异 | 157,063,522.46 | 7,853,176.12 | 147,276,726.60 | 7,363,836.33 |
合计 | 344,931,483.56 | 50,974,516.33 | 209,136,138.38 | 18,247,541.79 |
(3). 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期末互抵金额 | 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期末余额 |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期初互抵金额 | 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期初余额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7,565,646.19 | 9,346,479.91 | 3,916,811.87 | 17,798,902.97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7,565,646.19 | 43,408,870.14 | 3,916,811.87 | 14,330,729.92 |
(4).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833,562,843.23 | 717,051,442.00 |
可抵扣亏损 | 1,295,982,975.75 | 828,107,738.10 |
合计 | 2,129,545,818.98 | 1,545,159,180.10 |
(5).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年份 | 期末金额 | 期初金额 | 备注 |
2023 | - | 45,679,409.03 | |
2024 | 84,017,132.54 | 52,445,658.79 | |
2025 | 177,947,226.60 | 171,364,040.30 | |
2026 | 122,995,954.66 | 118,856,941.72 | |
2027 | 228,883,699.62 | 180,258,458.89 | |
2028及以上 | 682,138,962.33 | 259,503,229.37 | |
合计 | 1,295,982,975.75 | 828,107,738.10 | /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0、 其他非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预付设备采购款 | 47,566,939.94 | 47,566,939.94 | 41,677,297.94 | 41,677,297.94 | ||
锡液 | 41,812,598.20 | 41,812,598.20 | - | - | ||
合计 | 89,379,538.14 | 89,379,538.14 | 41,677,297.94 | 41,677,297.94 |
31、 所有权或使用权受限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 | 期初 | ||||||
账面余额 | 账面价值 | 受限类型 | 受限情况 | 账面余额 | 账面价值 | 受限类型 | 受限情况 | |
货币资金 | 276,713,617.30 | 276,713,617.30 | 质押 | 履约保证金及其他受限资金 | 166,121,323.71 | 166,121,323.71 | 质押 | 履约保证金及其他受限资金 |
固定资产 | 352,659,893.62 | 287,776,826.95 | 抵押 | 借款抵押 | 424,136,053.11 | 380,108,712.67 | 抵押 | 借款抵押 |
无形资产 | 44,882,834.00 | 30,370,718.32 | 抵押 | 借款抵押 | 44,882,834.00 | 31,268,374.96 | 抵押 | 借款抵押 |
合计 | 674,256,344.92 | 594,861,162.57 | / | / | 635,140,210.82 | 577,498,411.34 | / | / |
其他说明:
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受限系子公司江门耀皮工程玻璃有限公司以土地(人民币30,370,718.32元)以及部分厂房、设备资产(人民币 287,776,826.95元)作为受限资产,向工商银行江门支行申请借款额度2.40亿。
32、 短期借款
(1). 短期借款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保证借款 | - | 106,739,221.55 |
信用借款 | 260,234,819.42 | 390,367,200.01 |
合计 | 260,234,819.42 | 497,106,421.56 |
短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如下: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交易性金融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4、 衍生金融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5、 应付票据
(1). 应付票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种类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商业承兑汇票 | 49,742,658.95 | 54,311,803.58 |
银行承兑汇票 | 775,592,921.87 | 626,512,327.14 |
合计 | 825,335,580.82 | 680,824,130.72 |
本期末已到期未支付的应付票据总额为0 元。
36、 应付账款
(1). 应付账款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材料及设备款 | 970,471,497.27 | 815,119,287.05 |
合计 | 970,471,497.27 | 815,119,287.05 |
(2). 账龄超过1年或逾期的重要应付账款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截至2023年12月31日,账龄超过1年的应付账款为67,799,112.44元,主要为应付的设备和材料采购款,因为合同尚未执行完毕,所以尚未结清。
37、 预收款项
(1). 预收账款项列示
□适用 √不适用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预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3).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8、 合同负债
(1). 合同负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预收货款 | 132,063,418.19 | 100,437,931.82 |
合计 | 132,063,418.19 | 100,437,931.82 |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合同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9、 应付职工薪酬
(1). 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短期薪酬 | 100,479,325.46 | 810,575,993.60 | 815,784,124.02 | 95,271,195.04 |
二、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 | 6,564,183.83 | 67,489,661.23 | 72,285,410.82 | 1,768,434.24 |
三、辞退福利 | 1,135,068.25 | 1,135,068.25 | - | |
四、一年内到期的其他福利 | - | - | - | |
合计 | 107,043,509.29 | 879,200,723.08 | 889,204,603.09 | 97,039,629.28 |
(2). 短期薪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 92,314,327.96 | 689,476,776.60 | 692,759,248.83 | 89,031,855.73 |
二、职工福利费 | 1,416,980.82 | 34,918,182.63 | 33,571,415.36 | 2,763,748.09 |
三、社会保险费 | 4,923,717.84 | 39,075,058.08 | 42,898,230.07 | 1,100,545.85 |
其中:医疗保险费 | 4,572,595.88 | 34,878,516.92 | 38,455,745.63 | 995,367.17 |
工伤保险费 | 347,352.24 | 3,457,973.14 | 3,700,146.70 | 105,178.68 |
生育保险费 | 3,769.72 | 738,568.02 | 742,337.74 | - |
四、住房公积金 | 651,164.03 | 36,439,358.56 | 36,244,343.51 | 846,179.08 |
五、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 1,173,134.81 | 10,613,092.44 | 10,257,360.96 | 1,528,866.29 |
六、短期带薪缺勤 | 53,525.29 | 53,525.29 | - | |
七、短期利润分享计划 | - | - | - | |
合计 | 100,479,325.46 | 810,575,993.60 | 815,784,124.02 | 95,271,195.04 |
(3). 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1、基本养老保险 | 6,346,729.86 | 65,284,417.06 | 69,928,135.98 | 1,703,010.94 |
2、失业保险费 | 217,453.97 | 2,205,244.17 | 2,357,274.84 | 65,423.30 |
3、企业年金缴费 | - | - | - | |
合计 | 6,564,183.83 | 67,489,661.23 | 72,285,410.82 | 1,768,434.24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0、 应交税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企业所得税 | 5,260,111.84 | 5,492,996.21 |
增值税 | 11,018,399.15 | 18,378,550.45 |
土地使用税 | 1,014,303.60 | 591,971.63 |
房产税 | 3,050,062.69 | 1,838,148.60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2,158,738.97 | 2,109,454.87 |
教育费附加 | 611,913.17 | 1,571,566.80 |
个人所得税 | 938,478.32 | 935,068.67 |
环境保护税 | 496,882.81 | 454,763.50 |
合计 | 24,548,890.55 | 31,372,520.73 |
41、 其他应付款
(1).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其他应付款 | 270,847,032.57 | 415,497,752.95 |
合计 | 270,847,032.57 | 415,497,752.95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应付利息
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逾期的重要应付利息: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应付股利
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应付款
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预提成本费用 | 131,831,124.34 | 126,232,751.69 |
企业间往来 | 100,526,883.83 | 78,489,125.34 |
股权转让款 | 8,644,358.20 | 178,615,127.82 |
押金保证金 | 18,654,213.21 | 22,981,846.36 |
代扣个人社保公积金等 | 2,737,021.77 | 2,167,598.33 |
其他 | 8,453,431.22 | 7,011,303.41 |
合计 | 270,847,032.57 | 415,497,752.95 |
账龄超过1年或逾期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
产业化扶持资金 | 57,300,000.00 | 产业化扶持项目尚在建设中 |
合计 | 57,300,000.00 | /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收到由上海市国资委通过上海建材(集团)有限公司拨付的产业化扶持资金金额共计82,300,000.00元,其中账龄超过1年的产业化扶持资金金额为57,300,000.00元。
42、 持有待售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3、 1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1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 229,809,904.02 | 15,579,018.77 |
1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 2,567,016.49 | 118,098.27 |
合计 | 232,376,920.51 | 15,697,117.04 |
44、 其他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待转销项税额 | 12,391,985.57 | 10,473,862.75 |
反向保理 | 2,924.85 | 6,100,541.52 |
合计 | 12,394,910.42 | 16,574,404.27 |
短期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5、 长期借款
(1). 长期借款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抵押借款 | 137,839,942.97 | 175,204,166.31 |
信用借款 | 150,000,000.00 | 197,000,000.00 |
合计 | 287,839,942.97 | 372,204,166.31 |
长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期末抵押借款系子公司江门耀皮工程玻璃有限公司以土地(人民币30,370,718.32元)以及部分厂房、设备资产(人民币287,776,826.95元)作为受限资产,向工商银行江门支行申请借款额度2.40亿。其他说明,包括利率区间: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期末,抵押借款年利率为2.88%,本金将于2026年5月21日前偿还;信用借款年利率为2.95%,本金将于2025年4月19日前偿还。
46、 应付债券
(1). 应付债券
□适用 √不适用
(2). 应付债券的具体情况:(不包括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3).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转股权会计处理及判断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划分为金融负债的其他金融工具说明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金融工具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依据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7、 租赁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租赁付款额 | 46,023,606.91 | 130,530.99 |
未确认融资费用 | -16,085,340.12 | -2,336.59 |
合计 | 29,938,266.79 | 128,194.40 |
48、 长期应付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长期应付款
(1). 按款项性质列示长期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专项应付款
(1). 按款项性质列示专项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49、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适用 √不适用
50、 预计负债
□适用 √不适用
51、 递延收益
递延收益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形成原因 |
政府补助 | 342,924,648.36 | 33,144,192.81 | 309,780,455.55 | 政府补助 | |
合计 | 342,924,648.36 | 33,144,192.81 | 309,780,455.55 | /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2、 其他非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53、 股本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初余额 | 本次变动增减(+、一) | 期末余额 | |||||
发行 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 转股 | 其他 | 小计 | |||
股份总数 | 934,916,069 | 934,916,069 |
54、 其他权益工具
(1).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权益工具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以及相关会计处理的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5、 资本公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资本溢价(股本溢价) | 1,189,686,228.11 | 24,186,042.37 | 1,213,872,270.48 | |
其他资本公积 | 1,752,324.48 | 1,752,324.48 | ||
合计 | 1,191,438,552.59 | 24,186,042.37 | 1,215,624,594.96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本期资本公积的变动系少数股东增资引起的变动。
56、 库存股
□适用 √不适用
57、 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 余额 | 本期发生金额 | 期末 余额 | |||||
本期所得税前发生额 | 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损益 | 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留存收益 | 减:所得税费用 | 税后归属于母公司 | 税后归属于少数股东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其中: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12,670,868.57 | -12,670,868.57 | ||||||
其中: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12,670,868.57 | -12,670,868.57 |
其他综合收益合计 | -12,670,868.57 | -12,670,868.57 |
58、 专项储备
□适用 √不适用
59、 盈余公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法定盈余公积 | 307,389,901.42 | 307,389,901.42 | ||
任意盈余公积 | 184,814,366.85 | 184,814,366.85 | ||
合计 | 492,204,268.27 | 492,204,268.27 |
60、 未分配利润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 | 上期 |
调整前上期末未分配利润 | 869,092,074.37 | 886,627,971.94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合计数(调增+,调减-) | ||
调整后期初未分配利润 | 869,092,074.37 | 886,627,971.94 |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125,232,772.44 | 15,186,164.85 |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 ||
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 ||
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应付普通股股利 | 4,674,580.35 | 32,722,062.42 |
转作股本的普通股股利 | ||
期末未分配利润 | 739,184,721.58 | 869,092,074.37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明细:
1、由于《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新规定进行追溯调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2、由于会计政策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3、由于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4、由于同一控制导致的合并范围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5、其他调整合计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6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5,474,870,108.10 | 4,866,783,606.72 | 4,661,810,037.97 | 4,063,322,703.46 |
其他业务 | 112,872,175.82 | 36,038,072.20 | 94,236,496.61 | 28,092,226.50 |
合计 | 5,587,742,283.92 | 4,902,821,678.92 | 4,756,046,534.58 | 4,091,414,929.96 |
(2). 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年度 | 具体扣除情况 | 上年度 | 具体扣除情况 |
营业收入金额 | 558,774.23 | 475,604.65 | ||
营业收入扣除项目合计金额 | 11,287.22 | 9,423.65 | ||
营业收入扣除项目合计金额占营业收入的比重(%) | 2.02 | 1.98 | ||
一、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 | ||||
1. 正常经营之外的其他业务收入。如出租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包装物,销售材料,用材料进行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经营受托管理业务等实现的收入,以及虽计入主营业务收入,但属于上市公司正常经营之外的收入。 | 11,287.22 | 材料及废品销售收入、租赁收入 | 9,423.65 | 材料及废品销售收入、租赁收入 |
2. 不具备资质的类金融业务收入,如拆出资金利息收入;本会计年度以及上一会计年度新增的类金融业务所产生的收入,如担保、商业保理、小额贷款、融资租赁、典当等业务形成的收入,为销售主营产品而开展的融资租赁业务除外。 | ||||
3. 本会计年度以及上一会计年度新增贸易业务所产生的收入。 | ||||
4. 与上市公司现有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关联交易产生的收入。 | ||||
5.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收入。 | ||||
6. 未形成或难以形成稳定业务模式的业务所产生的收入。 | ||||
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小计 | 11,287.22 | 9,423.65 | ||
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 | ||||
1. 未显著改变企业未来现金流量的风险、时间分布或金额的交易或事项产生的收入。 | ||||
2. 不具有真实业务的交易产生的收入。如以自我交易的方式实现的虚假收入,利用互联网技术手段或其他方法构造交易产生的虚假收入等。 | ||||
3.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业务产生的收入。 | ||||
4. 本会计年度以显失公允的对价或非交易方式取得的企业合并的子公司或业务产生的收入。 |
5. 审计意见中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的收入。 | ||||
6. 其他不具有商业合理性的交易或事项产生的收入。 | ||||
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小计 | ||||
三、与主营业务无关或不具备商业实质的其他收入 | ||||
营业收入扣除后金额 | 547,487.01 | 466,181.00 |
(3). 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的分解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重大合同变更或重大交易价格调整
□适用 √不适用
62、 税金及附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9,475,869.66 | 8,445,197.41 |
教育费附加 | 8,168,934.06 | 7,563,198.34 |
房产税 | 21,718,700.02 | 16,215,684.29 |
土地使用税 | 7,018,379.19 | 6,018,762.26 |
车船使用税 | 31,496.88 | 53,835.16 |
印花税 | 4,547,013.81 | 3,331,495.58 |
环境保护税 | 1,978,831.55 | 1,896,796.22 |
其他 | 722.17 | 533.56 |
合计 | 52,939,947.34 | 43,525,502.82 |
63、 销售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人工费用 | 91,362,470.55 | 79,191,863.27 |
运保费 | 2,331,424.73 | 745,161.96 |
办公费 | 2,056,224.61 | 2,835,308.15 |
业务招待费 | 10,303,842.39 | 6,679,592.25 |
服务费及佣金 | 5,344,732.68 | 10,218,220.20 |
差旅费 | 6,484,205.84 | 3,444,758.90 |
质量费用 | 6,809,956.59 | 1,981,637.45 |
市场推广费 | 2,456,179.49 | 904,712.22 |
装卸费 | 3,509,482.33 | 2,354,834.09 |
仓储费 | 651,261.59 | 303,399.48 |
租赁费 | 3,453,470.98 | 2,856,647.58 |
折旧与摊销 | 1,741,911.17 | 531,857.86 |
其他 | 4,170,286.74 | 3,995,895.05 |
合计 | 140,675,449.69 | 116,043,888.46 |
64、 管理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人工费用 | 179,380,995.78 | 143,060,629.40 |
折旧与摊销 | 31,494,641.23 | 30,577,992.13 |
咨询中介费 | 16,452,546.59 | 14,370,872.55 |
物业及租赁费 | 7,656,519.42 | 5,550,968.48 |
安全环卫费 | 12,437,274.44 | 5,729,730.65 |
水电及物料消耗费 | 5,132,869.03 | 5,426,328.08 |
业务招待费 | 3,128,625.82 | 1,917,293.85 |
差旅费 | 3,709,302.72 | 1,247,367.63 |
办公费 | 7,879,573.53 | 3,477,051.73 |
通讯费 | 1,669,989.16 | 1,076,763.75 |
修理费 | 2,126,743.74 | 1,857,683.44 |
车辆费用 | 1,686,437.20 | 4,119,981.66 |
停产损失 | 7,738,621.20 | 23,179,514.16 |
劳动保护费 | 1,308,749.31 | 2,200,176.73 |
人事管理费 | 1,345,072.29 | 4,123,316.44 |
董事会费 | 62,436.54 | 322,736.40 |
保险费 | 4,707,257.18 | 5,552,809.52 |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 3,129,612.45 | 2,787,106.78 |
其他 | 8,933,495.51 | 6,261,589.13 |
合计 | 299,980,763.14 | 262,839,912.51 |
65、 研发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人工费用 | 88,874,275.23 | 70,508,171.82 |
材料投入 | 67,230,201.15 | 59,398,916.45 |
调试费用 | 27,783,479.41 | 27,331,329.60 |
折旧及摊销 | 25,516,710.70 | 23,692,483.42 |
能源及动力 | 43,174,159.75 | 31,414,055.66 |
其他 | 10,450,559.99 | 10,442,366.34 |
合计 | 263,029,386.23 | 222,787,323.29 |
66、 财务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利息支出 | 36,914,407.67 | 32,668,598.50 |
利息收入 | 7,640,568.98 | -10,098,106.21 |
汇兑损益 | -6,914,754.78 | -1,617,755.65 |
银行手续费 | 2,515,438.94 | 2,045,244.34 |
合计 | 24,874,522.85 | 22,997,980.98 |
67、 其他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按性质分类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拆迁补偿递延收益摊销转入 | 15,956,731.72 | 35,159,085.44 |
其他递延收益摊销转入 | 20,107,461.09 | 23,411,008.90 |
财政扶持资金 | 8,115,570.13 | 14,689,265.01 |
稳岗补助 | 802,203.91 | 1,047,455.38 |
代扣个人所得税手续费 | 515,918.27 | 488,563.43 |
进项税加计抵减 | 14,751,777.03 | 199,135.69 |
合计 | 60,249,662.15 | 74,994,513.85 |
68、 投资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 - | 742,140.00 |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6,242,643.84 | 6,906,118.16 |
债务重组收益 | - | 2,800,716.53 |
远期外汇业务投资收益 | -4,271,450.00 | - |
合计 | 1,971,193.84 | 10,448,974.69 |
69、 净敞口套期收益
□适用 √不适用
70、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产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的来源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1,004,164.37 | 1,986,956.13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2,928,253.96 | -570,796.47 |
合计 | 3,932,418.33 | 1,416,159.66 |
71、 信用减值损失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应收票据坏账损失 | 17,260.44 | 13,524,958.09 |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 -44,046,886.74 | -18,306,690.99 |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 2,366,458.80 | 11,908,512.17 |
合计 | -41,663,167.50 | 7,126,779.27 |
72、 资产减值损失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一、合同资产减值损失 | ||
二、存货跌价损失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损失 | -66,902,695.45 | -51,743,637.07 |
三、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损失 | ||
四、投资性房地产减值损失 | ||
五、固定资产减值损失 | ||
六、工程物资减值损失 | ||
七、在建工程减值损失 | ||
八、生产性生物资产减值损失 | ||
九、油气资产减值损失 | ||
十、无形资产减值损失 | ||
十一、商誉减值损失 | -3,414,707.61 | |
十二、其他 | ||
合计 | -70,317,403.06 | -51,743,637.07 |
73、 资产处置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固定资产处置净损益 | -2,354,401.87 | 115,422.59 |
无形资产处置净损益 | ||
合计 | -2,354,401.87 | 115,422.59 |
74、 营业外收入
营业外收入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违约金、罚款收入 | 328,434.87 | 48,861.66 | 328,434.87 |
非流动资产报废利得 | - | 463,332.08 | - |
其他 | 321,921.27 | 24,847.85 | 321,921.27 |
合计 | 650,356.14 | 537,041.59 | 650,356.14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5、 营业外支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合计 | 2,134,213.57 | ||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损失 | 2,134,213.57 | ||
对外捐赠 | 20,000 | 52,000.00 | 20,000 |
罚款滞纳金支出 | 510,039.13 | 1,509,584.41 | 510,039.13 | |
其他 | 442,428.77 | 1,817,752.20 | 442,428.77 | |
合计 | 972,467.90 | 5,513,550.18 | 972,467.90 |
76、 所得税费用
(1). 所得税费用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当期所得税费用 | 10,245,948.87 | 15,855,597.46 |
递延所得税费用 | 5,941,807.13 | -5,361,617.14 |
合计 | 16,187,756.00 | 10,493,980.32 |
(2). 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利润总额 | -145,083,274.12 |
按法定/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 | -36,270,818.54 |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 | 4,398,627.15 |
调整以前期间所得税的影响 | 133,027.89 |
非应税收入的影响 | - |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 | -874,802.21 |
使用前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1,699,358.61 |
本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76,462,666.73 |
税法规定的额外可扣除费用 | -28,234,114.82 |
税率调整导致期初递延所得税资产/负债余额的变化 | 2,272,528.41 |
所得税费用 | 16,187,756.00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7、 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 √不适用
78、 现金流量表项目
(1). 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利息收入 | 7,876,922.43 | 9,058,634.86 |
企业间往来 | 8,237,645.77 | 2,210,512.30 |
专项补贴、补助款 | 12,109,885.87 | 27,200,907.00 |
收到退回多缴纳的税款 | 4,331,027.32 | 9,980,040.93 |
其他 | 3,003,640.15 | 887,049.32 |
合计 | 35,559,121.54 | 49,337,144.41 |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销售费用支出付现 | 57,702,255.55 | 47,957,813.29 |
管理及研发费用支出付现 | 168,564,501.33 | 163,908,263.87 |
银行手续费支出 | 2,515,438.94 | 2,045,244.34 |
营业外支出 | 641,803.33 | 3,327,336.61 |
其他 | 702,119.56 | 201,130.40 |
受限货币资金增加 | 62,038,629.93 | 70,768,518.83 |
合计 | 292,164,748.64 | 288,208,307.34 |
(2). 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收到的重要的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支付的重要的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收回联营公司长期借款 | - | 12,089,114.66 |
购买日子公司持有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 - | 64,074,358.41 |
远期外汇交易收益 | 177,450.00 | - |
合计 | 177,450.00 | 76,163,473.07 |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远期外汇交易损失 | 4,448,900.00 | - |
合计 | 4,448,900.00 | - |
(3). 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产业扶持资金 | 25,000,000.00 | 35,000,000.00 |
合计 | 25,000,000.00 | 35,000,000.00 |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中资外债开立融资性保函费用 | - | 792,779.70 |
支付租赁负债 | 2,649,827.33 | 57,321.16 |
合计 | 2,649,827.33 | 850,100.86 |
筹资活动产生的各项负债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以净额列报现金流量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不涉及当期现金收支、但影响企业财务状况或在未来可能影响企业现金流量的重大活动及财务影响
□适用 √不适用
79、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补充资料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净利润 | -161,271,030.12 | 23,324,720.64 |
加:资产减值准备 | 70,317,403.06 | 51,743,637.07 |
信用减值损失 | 41,663,167.50 | -7,126,779.27 |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 | 400,901,336.17 | 366,813,786.14 |
使用权资产摊销 | 2,254,431.32 | 57,719.76 |
无形资产摊销 | 17,982,332.07 | 16,288,953.04 |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 14,592,870.96 | 15,558,276.15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2,362,537.68 | -103,811.18 |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 | 1,670,881.49 |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3,932,418.33 | -1,416,159.66 |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 35,650,212.65 | 24,964,997.3 |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1,971,193.84 | -10,448,974.69 |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8,452,423.06 | 731,600.76 |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29,263,071.19 | 1,236,113.44 |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16,403,260.38 | -186,351,609.54 |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2,516,528.43 | 22,825,048.95 |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107,329,870.60 | 146,790,997.27 |
其他 |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49,708,282.02 | 466,559,397.67 |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 ||
债务转为资本 | ||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 ||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 ||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 ||
现金的期末余额 | 510,072,697.05 | 637,885,159.69 |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 637,885,159.69 | 456,642,217.62 |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 ||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127,812,462.64 | 181,242,942.07 |
(2). 本期支付的取得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金额 | |
本期发生的企业合并于本期支付的现金或现金等价物 | 178,462,707.66 |
其中:桂林皮尔金顿安全玻璃有限公司 | - |
天津日板安全玻璃有限公司 | - |
大连耀皮玻璃有限公司 | 178,462,707.66 |
减:购买日子公司持有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 79,073,630.15 |
其中:桂林皮尔金顿安全玻璃有限公司 | |
天津日板安全玻璃有限公司 | |
大连耀皮玻璃有限公司 | 79,073,630.15 |
加:以前期间发生的企业合并于本期支付的现金或现金等价物 | 173,461,341.37 |
其中:桂林皮尔金顿安全玻璃有限公司 | 147,054,004.28 |
天津日板安全玻璃有限公司 | 26,407,337.09 |
大连耀皮玻璃有限公司 | - |
取得子公司支付的现金净额 | 272,850,418.88 |
(3). 本期收到的处置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 √不适用
(4). 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现金 | 510,072,697.05 | 637,885,159.69 |
其中:库存现金 | 339.29 |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 | 510,072,357.76 | 637,885,159.69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其他货币资金 | ||
可用于支付的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 ||
存放同业款项 | ||
拆放同业款项 | ||
二、现金等价物 | ||
其中:三个月内到期的债券投资 | ||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510,072,697.05 | 637,885,159.69 |
其中:母公司或集团内子公司使用受限制的现金和现金等价物 |
(5). 使用范围受限但仍作为现金和现金等价物列示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 不属于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货币资金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80、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项目注释说明对上年期末余额进行调整的“其他”项目名称及调整金额等事项:
□适用 √不适用
81、 外币货币性项目
(1). 外币货币性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外币余额 | 折算汇率 | 期末折算人民币 余额 |
货币资金 | - | - | |
其中:美元 | 4,127,225.62 | 7.0827 | 29,231,900.90 |
欧元 | 581,427.39 | 7.8592 | 4,569,554.14 |
港币 | 1,011,857.97 | 0.9062 | 916,965.92 |
英镑 | 0.55 | 9.0411 | 4.97 |
澳元 | 21,084.68 | 4.8484 | 102,226.96 |
日元 | 138,457,515.00 | 0.0502 | 6,952,367.20 |
应收账款 | - | - | |
其中:美元 | 4,283,444.82 | 7.0827 | 30,338,354.63 |
欧元 | 6,942,596.59 | 7.8592 | 54,563,255.12 |
澳元 | 106,702.05 | 4.8484 | 517,334.22 |
日元 | 272,152,083.00 | 0.0502 | 13,662,034.57 |
应付账款 | - | - | |
美元 | 878,290.64 | 7.0827 | 6,220,669.12 |
欧元 | 1,416.97 | 7.8592 | 11,136.25 |
英镑 | 25,604.43 | 9.0411 | 231,492.21 |
日元 | 80,785,494.00 | 0.0502 | 4,055,431.80 |
其他应付款 | |||
美元 | 6,992.02 | 7.0827 | 49,522.38 |
欧元 | 2,666.27 | 7.8592 | 20,954.75 |
港币 | 7,400.00 | 0.9062 | 6,705.88 |
(2). 境外经营实体说明,包括对于重要的境外经营实体,应披露其境外主要经营地、记账本位币及选择依据,记账本位币发生变化的还应披露原因
□适用 √不适用
82、 租赁
(1) 作为承租人
√适用 □不适用
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
□适用 √不适用
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或低价值资产的租赁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售后租回交易及判断依据
□适用 √不适用
(2) 作为出租人
作为出租人的经营租赁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租赁收入 | 其中: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赁付款额相关的收入 |
租赁收入 | 4,960,779.97 | |
合计 | 4,960,779.97 |
作为出租人的融资租赁
□适用 √不适用
未折现租赁收款额与租赁投资净额的调节表
□适用 √不适用
未来五年未折现租赁收款额
□适用 √不适用
(3) 作为生产商或经销商确认融资租赁销售损益
□适用 √不适用
83、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八、 研发支出
(1). 按费用性质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人工费用 | 88,874,275.23 | 70,508,171.82 |
材料投入 | 67,230,201.15 | 59,398,916.45 |
调试费用 | 27,783,479.41 | 27,331,329.60 |
折旧及摊销 | 25,516,710.70 | 23,692,483.42 |
能源及动力 | 43,174,159.75 | 31,414,055.66 |
其他 | 10,450,559.99 | 10,442,366.34 |
合计 | 263,029,386.23 | 222,787,323.29 |
其中:费用化研发支出 | 263,029,386.23 | 222,787,323.29 |
资本化研发支出 |
(2).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研发项目开发支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 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减少金额 | 期末 余额 | ||
内部开发支出 | 其他 | 确认为无形资产 | 转入当期损益 | |||
软件 | 546,894.31 | 807,982.53 | 581,674.72 | 773,202.12 | ||
合计 | 546,894.31 | 807,982.53 | 581,674.72 | 773,202.12 |
重要的资本化研发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开发支出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 重要的外购在研项目
□适用 √不适用
九、 合并范围的变更
1、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1). 本期发生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交易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购买方名称 | 股权取得时点 | 股权取得成本 | 股权取得比例 (%) | 股权取得方式 | 购买日 | 购买日的确定依据 | 购买日至期末被购买方的收入 | 购买日至期末被购买方的净利润 | 购买日至期末被购买方的现金流量 |
大连耀皮玻璃有限公司 | 2023/5/8 | 168,553,402.20 | 100 | 现金 | 2023 /5/8 | 股权转让协议、营 业执照 | 347,881,192.72 | 40,360,745.79 | 97,194,619.07 |
(2). 合并成本及商誉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合并成本 | 大连耀皮玻璃有限公司 |
--现金 | 168,553,402.20 |
--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 | |
--发行或承担的债务的公允价值 | |
--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 | |
--或有对价的公允价值 | |
--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于购买日的公允价值 | |
--其他 | |
合并成本合计 | 168,553,402.20 |
减:取得的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 | 168,553,402.20 |
商誉/合并成本小于取得的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金额 |
合并成本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公司采用估值技术确定所转移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以及所发生负债的公允价值。大额商誉形成的主要原因:无。业绩承诺的完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大额商誉形成的主要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被购买方于购买日可辨认资产、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大连耀皮玻璃有限公司 | ||
购买日公允价值 | 购买日账面价值 | |
资产: | 501,805,123.85 | 375,450,099.26 |
存货 | 145,246,351.33 | 141,164,789.71 |
其他流动资产 | 155,813,410.25 | 155,813,410.25 |
固定资产 | 135,884,197.85 | 32,569,313.97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42,685,696.92 | 23,727,117.83 |
其他长期资产 | 22,175,467.50 | 22,175,467.50 |
负债: | 333,251,721.65 | 333,251,721.65 |
流动负债 | 301,857,015.52 | 301,857,015.52 |
非流动负债 | 31,394,706.13 | 31,394,706.13 |
净资产 | 168,553,402.20 | 42,198,377.61 |
减:少数股东权益 | ||
取得的净资产 | 168,553,402.20 | 42,198,377.61 |
可辨认资产、负债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公司采用估值技术确定所转移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以及所发生负债的公允价值。企业合并中承担的被购买方的或有负债:
无
(4). 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按照公允价值重新计量产生的利得或损失
是否存在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企业合并且在报告期内取得控制权的交易
□适用 √不适用
(5). 购买日或合并当期期末无法合理确定合并对价或被购买方可辨认资产、负债公允价值的相关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3、 反向购买
□适用 √不适用
4、 处置子公司
本期是否存在丧失子公司控制权的交易或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是否存在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投资且在本期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
说明其他原因导致的合并范围变动(如,新设子公司、清算子公司等)及其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于2022年10月29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通过了控股子公司上海耀皮康桥汽车玻璃有限公司出资1,000万元人民币设立其全资子公司江苏耀皮家电玻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家电”),江苏家电主要从事家电玻璃的研发、生产及销售。江苏家电成立于2023年2月8日,注册地位于仪征市仪征经济开发区万事通路18号。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 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 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 企业集团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子公司 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资本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取得 方式 | |
直接 | 间接 | ||||||
天津耀皮工程玻璃有限公司 | 天津 | 4.25亿元 | 天津 | 制造业 | - | 100 | 投资设立 |
江苏皮尔金顿耀皮玻璃有限公司 | 常熟 | 38,972万元 | 常熟 | 制造业 | 100 | - | 投资设立 |
常熟耀皮特种玻璃有限公司 | 常熟 | 8,592万美元 | 常熟 | 制造业 | 81.399 | 6.114 | 投资设立 |
江苏华东耀皮玻璃有限公司 | 常熟 | 2.5亿元 | 常熟 | 制造业 | 100 | - | 投资设立 |
江门耀皮工程玻璃有限公司 | 江门 | 1.6亿元 | 江门 | 制造业 | - | 100 | 投资设立 |
格拉斯林有限公司 | 香港 | 90万美元 | 香港 | 贸易及投资 | 100 | - | 投资设立 |
重庆耀皮工程玻璃有限公司 | 重庆 | 2.75亿元 | 重庆 | 制造业 | 100 | - | 投资设立 |
上海耀皮建筑玻璃有限公司 | 上海 | 2亿元 | 上海 | 制造业 | 71.25 | 25 | 非同一控制下合并 |
上海耀皮工程玻璃有限公司 | 上海 | 2,430万美元 | 上海 | 制造业 | - | 100 | 非同一控制下合并 |
广东耀皮玻璃有限公司 | 深圳 | 5,534万元 | 深圳 | 制造业 | - | 100 | 非同一控制下合并 |
天津耀皮玻璃有限公司 | 天津 | 73,616.62万元 | 天津 | 制造业 | 54.510 | 22.745 | 非同一控制下合并 |
上海耀皮康桥汽车玻璃有限公司 | 上海 | 17,462.1458万美元 | 上海 | 制造业 | 35.89 | - | 同一控制下合并 |
仪征耀皮汽车玻璃有限公司 | 仪征 | 4 亿元 | 仪征 | 制造业 | - | 100 | 同一控制下合并 |
武汉耀皮康桥汽车玻璃有限公司 | 武汉 | 1.2 亿元 | 武汉 | 制造业 | - | 100 | 投资设立 |
上海耀皮世进粘贴玻璃有限公司 | 上海 | 150万美元 | 上海 | 制造业 | - | 51 | 同一控制下合并 |
上海耀皮投资有限公司 | 上海 | 1亿元 | 上海 | 投资 | 100 | - | 投资设立 |
常熟耀皮汽车玻璃有限公司 | 常熟 | 2亿元 | 常熟 | 制造业 | - | 100 | 投资设立 |
天津耀皮汽车玻璃有限公司 | 天津 | 1.61亿元 | 天津 | 制造业 | - | 100 | 投资设立 |
桂林皮尔金顿安全玻璃有限公司 | 桂林 | 10,000万元 | 桂林 | 制造业 | - | 100 | 非同一控制下合并 |
天津日板安全玻璃有限公司 | 天津 | 23,167.49485 万元 | 天津 | 制造业 | - | 100 | 非同一控制下合并 |
江苏耀皮家电玻璃有限公司 | 仪征 | 1,000万元 | 仪征 | 制造业 | - | 100 | 投资设立 |
大连耀皮玻璃有限公司 | 大连 | 89,145万元 | 大连 | 制造业 | 100 | - | 非同一控制下合并 |
在子公司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无持有半数或以下表决权但仍控制被投资单位、以及持有半数以上表决权但不控制被投资单位的依据:
注:本公司对上海耀皮康桥汽车玻璃有限公司(简称“康桥汽玻”)原持股比例为50.26%,2019、2020以及2023年度,皮尔金顿集团公司陆续对康桥汽玻进行增资,增资后本公司对康桥汽玻的持股比例下降到35.89%,根据康桥汽玻各股东方达成的合资合同及公司章程约定,增资后康桥汽玻的控制权仍由本公司行使,故本公司将康桥汽玻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对于纳入合并范围的重要的结构化主体,控制的依据:
无确定公司是代理人还是委托人的依据:
无其他说明:
无
(2). 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子公司名称 | 少数股东持股比例 | 本期归属于少数股东的损益 | 本期向少数股东宣告分派的股利 | 期末少数股东权益余额 |
上海耀皮建筑玻璃有限公司 | 3.75% | 1,526,805.20 | 39,007,942.53 | |
天津耀皮玻璃有限公司 | 22.745% | -18,730,354.28 | 153,964,715.06 | |
上海耀皮康桥汽车玻璃有限公司 | 64.11% | -15,356,957.21 | 933,940,561.61 |
子公司少数股东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重要非全资子公司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子公司名称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流动资产 | 非流动资产 | 资产合计 | 流动负债 | 非流动负债 | 负债合计 | 流动资产 | 非流动资产 | 资产合计 | 流动负债 | 非流动负债 | 负债合计 | |
上海耀皮建筑玻璃有限公司 | 132,508.14 | 87,684.92 | 220,193.06 | 75,503.20 | 14,148.29 | 89,651.49 | 127,300.44 | 95,009.64 | 222,310.08 | 78,721.12 | 17,903.73 | 96,624.85 |
天津耀皮玻璃有限公司 | 52,587.99 | 75,270.86 | 127,858.85 | 59,507.34 | 659.83 | 60,167.17 | 54,050.46 | 81,856.47 | 135,906.93 | 59,112.56 | 867.76 | 59,980.32 |
上海耀皮康桥汽车玻璃有限公司 | 133,551.52 | 134,446.88 | 267,998.40 | 114,258.50 | 7,846.03 | 122,104.53 | 127,017.24 | 128,881.02 | 255,898.26 | 120,154.37 | 9,381.98 | 129,536.35 |
子公司名称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综合收益总额 | 经营活动 现金流量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综合收益总额 | 经营活动 现金流量 | |
上海耀皮建筑玻璃有限公司 | 197,970.38 | 5,114.81 | 5,114.81 | 21,839.68 | 170,833.76 | 6,968.83 | 6,968.83 | 17,340.99 |
天津耀皮玻璃有限公司 | 70,291.40 | -8,234.93 | -8,234.93 | 4,673.13 | 85,585.05 | 1,185.82 | 1,185.82 | 10,342.28 |
上海耀皮康桥汽车玻璃有限公司 | 192,717.04 | -2,347.77 | -2,347.77 | 21,702.09 | 153,102.85 | 775.69 | 775.69 | 20,378.75 |
(4). 使用企业集团资产和清偿企业集团债务的重大限制
□适用 √不适用
(5). 向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提供的财务支持或其他支持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在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且仍控制子公司的交易
√适用 □不适用
(1). 在子公司所有者权益份额的变化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对上海耀皮康桥汽车玻璃有限公司(简称“康桥汽玻”)原持股比例为50.26%,2019、2020以及2023年度,皮尔金顿集团公司陆续对康桥汽玻进行增资,增资后本公司对康桥汽玻的持股比例下降到35.89%,根据康桥汽玻各股东方达成的合资合同及公司章程约定,增资后康桥汽玻的控制权仍由本公司行使,故本公司将康桥汽玻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2). 交易对于少数股东权益及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上海耀皮康桥汽车玻璃有限公司 | |
购买成本/处置对价 | |
--现金 | 218,797,287.71 |
--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 | |
购买成本/处置对价合计 | 218,797,287.71 |
减:按取得/处置的股权比例计算的子公司净资产份额 | 194,611,245.33 |
差额 | 24,186,042.38 |
其中:调整资本公积 | 24,186,042.38 |
调整盈余公积 | |
调整未分配利润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适用 □不适用
(1). 重要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合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3). 重要联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4). 不重要的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汇总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末余额/ 本期发生额 | 期初余额/ 上期发生额 | |
联营企业: | ||
投资账面价值合计 | ||
下列各项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合计数 | ||
--净利润 | -275,419.36 | 238,367.20 |
--其他综合收益 | ||
--综合收益总额 | -275,419.36 | 238,367.20 |
(5).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向本公司转移资金的能力存在重大限制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发生的超额亏损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名称 | 累积未确认前期累计的损失 | 本期未确认的损失 (或本期分享的净利润) | 本期末累积未确认的损失 |
滦州市小川玻璃硅砂有限公司 | -496,192.69 | -96,396.78 | -592,589.47 |
(7). 与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未确认承诺
□适用 √不适用
(8). 与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或有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 重要的共同经营
□适用 √不适用
5、 在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中的权益
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的相关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一、 政府补助
1、 报告期末按应收金额确认的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未能在预计时点收到预计金额的政府补助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2、 涉及政府补助的负债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财务报表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新增补助金额 | 本期计入营业外收入金额 | 本期转入其他收益 | 本期其他变动 | 期末余额 | 与资产/收益相关 |
济阳工厂拆迁补贴递延收益 | 249,688,035.52 | 15,956,731.72 | 233,731,303.80 | 与资产相关 | |||
建筑节能玻璃深加工项目基础设施建设补助 | 18,591,250.00 | 1,605,000.00 | 16,986,250.00 | 与资产相关 | |||
市国资委企业技术创新和能效提升项目 | 12,958,583.62 | 5,699,743.97 | 7,258,839.65 | 与资产相关 | |||
产业转型升级项目补助 | 8,700,000.00 | 1,800,000.00 | 6,900,000.00 | 与资产相关 | |||
政府彩釉线DIP专项补助资金 | 593,539.89 | 209,484.48 | 384,055.41 | 与资产相关 | |||
高性能特种挡风玻璃生产线技术改造补助 | 4,855,999.76 | 1,214,000.04 | 3,641,999.72 | 与资产相关 | |||
基础设施补助款 | 9,851,281.44 | 239,302.32 | 9,611,979.12 | 与资产相关 | |||
扬州汽车产业发展引导资金补助 | 283,833.57 | 261,999.96 | 21,833.61 | 与资产相关 | |||
振兴专项资金-节能减排 | 959,971.26 | 250,339.08 | 709,632.18 | 与资产相关 | |||
烟气治理补助 | 6,227,586.36 | 1,779,310.32 | 4,448,276.04 | 与资产相关 | |||
天窗项目技改补贴 | 9,810,998.33 | 1,923,206.69 | 7,887,791.64 | 与资产相关 | |||
镀膜线三银LOW-E技术改造专项款 | 3,833,160.84 | 1,368,762.96 | 2,464,397.88 | 与资产相关 | |||
工业和信息化专项补助资金 | 640,000.00 | 96,000.00 | 544,000.00 | 与资产相关 | |||
上海市重大产业项目配套 | 1,604,444.35 | 337,777.80 | 1,266,666.55 | 与资产相关 | |||
工业投资和技术改造专项资金 | 3,411,372.83 | 1,720,000.00 | 1,137,124.20 | 3,994,248.63 | 与资产相关 | ||
新型汽车玻璃智能化生产线改造项目 | 5,385,102.74 | 959,111.84 | 4,425,990.90 | 与资产相关 | |||
天津市智能制造专项资金 | 1,975,000.00 | 150,000.00 | 1,825,000.00 | 与资产相关 | |||
促投资提能级补助 | 3,554,487.85 | 1,054,868.86 | 2,499,618.99 | 与资产相关 | |||
镀膜二线补助款 | - | 1,200,000.00 | 21,428.57 | 1,178,571.43 | 与资产相关 | ||
合计 | 342,924,648.36 | 2,920,000.00 | 36,064,192.81 | 309,780,455.55 | / |
3、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详见本附注“七、67其他收益中财政扶持资金”。
十二、 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1、 金融工具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从事风险管理的目标是在风险和收益之间取得平衡,将风险对本公司经营业绩的负面影响降至最低水平,使股东和其他权益投资者的利益最大化。基于该风险管理目标,本公司风险管理的基本策略是确认和分析本公司面临的各种风险,建立适当的风险承受底线和进行风险管理,并及时可靠地对各种风险进行监督,将风险控制在限定的范围内。
本公司在日常活动中面临各种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主要包括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及市场风险。管理层已审议并批准管理这些风险的政策。
本公司的主要金融工具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应收及其他应收款及银行存款、金融负债等。相关金融工具详情于各附注披露。
12.1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一方不履行义务,造成另一方发生财务损失的风险。
本公司的信用风险主要来自银行存款和应收款项。为控制上述相关风险,本公司分别采取了以下措施:
(1)银行存款
本公司将银行存款存放于信用评级较高的金融机构,故其信用风险较低。
(2)应收款项
本公司持续对采用信用方式交易的客户进行信用评估。根据信用评估结果,本公司选择与经认可的且信用良好的客户进行交易,并对其应收款项余额进行监控,以确保本公司不会面临重大坏账风险。
本公司应收款项比较分散,不存在重大的信用集中风险
12.1.1已逾期未减值的金融资产的账龄分析
本公司无已逾期未减值的金融资产
12.1.2已发生单项减值的金融资产的分析
项目 | 期末余额 | 减值金额 | 发生减值考虑的因素 |
应收账款 | 160,994,579.75 | 143,594,588.60 | 难以全部收回或无法收回 |
其他应收款 | 15,309,738.91 | 15,309,738.91 | 难以全部收回 |
12.2 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是指在履行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方式结算的义务时发生资金短缺的风险。流动性风险可能源于无法尽快以公允价值售出金融资产;或者源于对方无法偿还其合同债务;或者源于提前到期的债务;或者源于无法产生预期的现金流量。
为控制该项风险,本公司在必要时将会综合运用票据结算、银行借款、发行债券及股票等多种融资手段,并采取长、短期融资方式适当结合,优化融资结构的方法,保持融资持续性与灵活性之间的平衡。截止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流动性充足,流动性风险较低。
12.3市场风险
金融工具的市场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价格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包括汇率风险、利率风险和其他价格风险。
12.3.1 汇率风险
汇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外汇汇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汇率风险可源于以记账本位币之外的外币进行计价的金融工具。
12.3.2 利率风险
利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利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利率风险可源于已确认的计息金融工具和未确认的金融工具(如某些贷款承诺)。
本公司的借款利率情况:2.98%。
假设在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借款利率上升或下降10%,则可能影响本公司本期的净利润261万元。
12.3.3 其他价格风险
其他价格风险,是指汇率风险和利率风险以外的市场价格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无论这些变动是由于与单项金融工具或其发行方有关的因素而引起的,还是由于与市场内交易的所有类似金融工具有关的因素而引起的。其他价格风险可源于商品价格或权益工具价格等的变化。
2、 套期
(1) 公司开展套期业务进行风险管理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开展符合条件套期业务并应用套期会计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公司开展套期业务进行风险管理、预期能实现风险管理目标但未应用套期会计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金融资产转移
(1) 转移方式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转移方式 | 已转移金融资产性质 | 已转移金融资产金额 | 终止确认情况 | 终止确认情况的判断依据 |
背书或贴现 | 应收款项融资 | 1,018,810,724.34 | 终止确认 | 已经转移了其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 |
合计 | / | 1,018,810,724.34 | / | / |
(2) 因转移而终止确认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金融资产转移的方式 | 终止确认的金融资产金额 | 与终止确认相关的利得或损失 |
应收款项融资 | 背书或贴现 | 1,018,810,724.34 | -4,691,369.22 |
合计 | / | 1,018,810,724.34 | -4,691,369.22 |
(3) 继续涉入的转移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三、 公允价值的披露
1、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的期末公允价值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公允价值 | |||
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合计 | |
一、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一)交易性金融资产 | 391,004,164.37 | 391,004,164.37 | ||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391,004,164.37 | 391,004,164.37 | ||
(1)债务工具投资-理财产品 | 391,004,164.37 | 391,004,164.37 | ||
(2)权益工具投资 | ||||
(3)衍生金融资产 |
2. 指定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1)债务工具投资 | ||||
(2)权益工具投资 | ||||
(二)其他债权投资 | ||||
(三)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四)其他非流动金 融资产 | 27,404,998.23 | 27,404,998.23 | ||
(五)以公允价值计 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 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 468,877,980.33 | 468,877,980.33 | ||
1.应收款项融资 | 468,877,980.33 | 468,877,980.33 | ||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 | 391,004,164.37 | 496,282,978.56 | 887,287,142.93 |
2、 持续和非持续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市价的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
3、 持续和非持续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 □不适用
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
4、 持续和非持续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 □不适用
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
5、 持续的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期初与期末账面价值间的调节信息及不可观察参数敏感性分析
□适用 √不适用
6、 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本期内发生各层级之间转换的,转换的原因及确定转换时点的政策
□适用 √不适用
7、 本期内发生的估值技术变更及变更原因
□适用 √不适用
8、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情况
□适用 √不适用
9、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四、 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亿元 币种:人民币
母公司名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注册资本 |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持股比例(%) |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表决权比例(%) |
上海建材(集团)有限公司 | 上海 | 实业投资 | 20 | 30.83 | 30.83 |
本企业最终控制方是上海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2、 本企业的子公司情况
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附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注册资本 |
上海耀皮建筑玻璃有限公司 | 上海 | 生产销售玻璃 | 2 亿元 |
上海耀皮工程玻璃有限公司 | 上海 | 生产销售玻璃 | 2,430万美元 |
天津耀皮工程玻璃有限公司 | 天津 | 生产销售玻璃 | 4.25亿元 |
江门耀皮工程玻璃有限公司 | 江门 | 生产销售玻璃 | 1.6亿元 |
重庆耀皮工程玻璃有限公司 | 重庆 | 生产销售玻璃 | 2.75亿元 |
天津耀皮玻璃有限公司 | 天津 | 生产销售玻璃 | 73,616.62万元 |
江苏皮尔金顿耀皮玻璃有限公司 | 常熟 | 生产销售玻璃 | 38,972万元 |
江苏华东耀皮玻璃有限公司 | 常熟 | 生产销售玻璃 | 2.5亿元 |
常熟耀皮特种玻璃有限公司 | 常熟 | 生产销售玻璃 | 8592万美元 |
上海耀皮康桥汽车玻璃有限公司 | 上海 | 生产销售玻璃 | 17,462.1458万美元 |
武汉耀皮康桥汽车玻璃有限公司 | 武汉 | 生产销售玻璃 | 1.2亿元 |
仪征耀皮汽车玻璃有限公司 | 仪征 | 生产销售玻璃 | 4亿元 |
上海耀皮世进粘贴玻璃有限公司 | 上海 | 生产销售玻璃 | 150万美元 |
广东耀皮玻璃有限公司 | 深圳 | 生产销售玻璃 | 5,534万元 |
格拉斯林有限公司 | 香港 | 贸易及投资 | 90万美元 |
上海耀皮投资有限公司 | 上海 | 投资 | 1亿元 |
常熟耀皮汽车玻璃有限公司 | 常熟 | 生产销售玻璃 | 2亿元 |
天津耀皮汽车玻璃有限公司 | 天津 | 生产销售玻璃 | 1.61亿元 |
桂林皮尔金顿安全玻璃有限公司 | 桂林 | 生产销售玻璃 | 10,000万元 |
天津日板安全玻璃有限公司 | 天津 | 生产销售玻璃 | 23,167.49485万元 |
江苏耀皮家电玻璃有限公司 | 仪征 | 生产销售玻璃 | 1,000万元 |
大连耀皮玻璃有限公司 | 大连 | 生产销售玻璃 | 89,145万元 |
3、 本企业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
本企业重要的合营或联营企业详见附注
□适用 √不适用
本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或前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形成余额的其他合营或联营企业情况如下
√适用 □不适用
合营或联营企业名称 | 与本企业关系 |
滦州市小川玻璃硅砂有限公司 | 联营企业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关联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关联方名称 | 其他关联方与本企业关系 |
NSG UK ENTERPRISES LIMITED及其关联方 | 重要的参股股东 |
上海玻机智能幕墙股份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5、 关联交易情况
(1).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获批的交易额度(如适用) | 是否超过交易额度(如适用) | 上期发生额 |
NSG UK Enterprises Limited及其关联方 | 设备购置费 | 212,451.37 | 2,000,000 | 否 | 252,580.32 |
NSG UK Enterprises Limited及其关联方 | 技术服务费 | - | 3,000,000 | 否 | - |
滦州市小川玻璃硅砂有限公司 | 采购原材料 | 12,451,654.23 | - | - |
备注:为提高原材料供应的稳定性,2023年下半年公司与滦州市小川玻璃硅砂有限公司按市场定价的原则签订了新的精制硅砂长期供货合同,2023年实际发生采购额1,245万元。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NSG UK Enterprises Limited及其关联方 | 销售玻璃 | 183,970,149.02 | 58,137,910.09 |
上海玻机智能幕墙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 销售玻璃 | 21,123,796.76 | 22,979,071.29 |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关联受托管理/承包及委托管理/出包情况
本公司受托管理/承包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关联托管/承包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委托管理/出包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关联管理/出包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关联租赁情况
本公司作为出租方: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作为承租方:
□适用 √不适用
关联租赁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关联担保情况
本公司作为担保方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适用 √不适用
关联担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关联方资金拆借
□适用 √不适用
(6). 关联方资产转让、债务重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 509.57 | 682.70 |
(8). 其他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6、 应收、应付关联方等未结算项目情况
(1). 应收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
应收账款 | NSG UK Enterprises Limited及其关联方 | 55,375,170.10 | 830,780.33 | 32,889,081.70 | 493,336.23 |
应收账款 | 上海玻机智能幕墙股份有限公司 | 1,566,910.36 | 43,819.92 | 1,763,289.27 | 26,449.34 |
预付款项 | NSG UK Enterprises Limited及其关联方 | 139,176.69 | |||
其他应收款 | NSG UK Enterprises Limited及其关联方 | 7,373,549.65 | |||
其他应收款 | 滦州市小川玻璃硅砂有限公司 | 14,450,947.70 | 14,450,947.70 | 16,720,362.20 | 16,720,362.20 |
(2). 应付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应付账款 | NSG UK ENTERPRISES LIMITED及其关联方 | 897,925.72 | 47,417.49 |
应付账款 | 滦州市小川玻璃硅砂有限公司 | 2,759,809.48 | |
其他应付款 | NSG UK ENTERPRISES LIMITED及其关联方 | 178,615,127.82 | |
其他应付款 | 上海建材(集团)有限公司 | 82,300,000.00 | 57,300,000.00 |
合同负债 | NSG UK ENTERPRISES LIMITED及其关联方 | 3,399,761.17 | |
合同负债 | 上海玻机智能幕墙股份有限公司 | 264,402.43 |
(3). 其他项目
□适用 √不适用
7、 关联方承诺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五、 股份支付
1、 各项权益工具
□适用 √不适用
期末发行在外的股票期权或其他权益工具
□适用 √不适用
2、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股份支付费用
□适用 √不适用
5、 股份支付的修改、终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六、 承诺及或有事项
1、 重要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或有事项
(1).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或有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没有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也应予以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七、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 重要的非调整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利润分配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拟分配的利润或股利 | 4,674,580.35 |
经审议批准宣告发放的利润或股利 |
3、 销售退回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八、 其他重要事项
1、 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1). 追溯重述法
□适用 √不适用
(2). 未来适用法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债务重组
□适用 √不适用
3、 资产置换
(1).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适用 √不适用
(2). 其他资产置换
□适用 √不适用
4、 年金计划
□适用 √不适用
5、 终止经营
□适用 √不适用
6、 分部信息
(1). 报告分部的确定依据与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2). 报告分部的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3). 公司无报告分部的,或者不能披露各报告分部的资产总额和负债总额的,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 其他对投资者决策有影响的重要交易和事项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九、 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 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小计 | ||
1至2年 | ||
2至3年 | 5,295,128.48 | |
3年以上 | ||
3至4年 | 5,295,128.48 | 2,884.56 |
4至5年 | 2,884.56 | 5,134.23 |
5年以上 | 13,259,430.40 | 13,254,296.17 |
合计 | 18,557,443.44 | 18,557,443.44 |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99,420.03 | 0.54 | 99,420.03 | 100.00 | - | 99,420.03 | 0.54 | 99,420.03 | 100.00 | - |
其中: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18,458,023.41 | 99.46 | 13,162,735.70 | 71.31 | 5,295,287.71 | 18,458,023.41 | 99.46 | 13,161,687.02 | 71.31 | 5,296,336.39 |
其中: | ||||||||||
合并范围内关联方组合 | 5,295,128.48 | 28.53 | - | - | 5,295,128.48 | 5,295,128.48 | 28.53 | - | - | 5,295,128.48 |
按账龄分类的组合 | 13,162,894.93 | 70.93 | 13,162,735.70 | 100.00 | 159.23 | 13,162,894.93 | 70.93 | 13,161,687.02 | 99.99 | 1,207.91 |
合计 | 18,557,443.44 | 100.00 | 13,262,155.73 | 71.47 | 5,295,287.71 | 18,557,443.44 | 100.00 | 13,261,107.05 | 71.46 | 5,296,336.39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
单项金额不重大的应收账款 | 99,420.03 | 99,420.03 | 1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合计 | 99,420.03 | 99,420.03 | 100 |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按账龄分类的组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含1年) | - | - | - |
1至3年(含3年) | - | - | - |
3年以上 | 13,162,894.93 | 13,162,735.70 | 99.99 |
合计 | 13,162,894.93 | 13,162,735.70 | 99.99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对于应收账款始终按照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坏账准备,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基于历史实际信用损失经验计算,并考虑了历史数据收集期间的经济状况、当前的经济状况与本公司所认为的预计存续期内的经济状况。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账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13,161,687.02 | 1,048.68 | 13,162,735.70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99,420.03 | 99,420.03 | ||||
合计 | 13,261,107.05 | 1,048.68 | 13,262,155.73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账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 | 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余额前五名应收账款总额 | 13,356,590.93 | - | 13,356,590.93 | 71.97 | 8,061,303.22 |
合计 | 13,356,590.93 | - | 13,356,590.93 | 71.97 | 8,061,303.22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其他应收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58,917,424.00 | 131,551,305.36 |
其他应收款 | 331,346,402.93 | 316,772,573.91 |
合计 | 390,263,826.93 | 448,323,879.27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利息
(1). 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 √不适用
(3).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4).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利息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6).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利息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利息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股利
(1). 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或被投资单位)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上海耀皮建筑玻璃有限公司 | - | 91,813,456.25 |
常熟耀皮特种玻璃有限公司 | 15,000,000.00 | 15,000,000.00 |
江苏华东耀皮玻璃有限公司 | - | 24,737,849.11 |
格拉斯林有限公司 | 43,917,424.00 | - |
合计 | 58,917,424.00 | 131,551,305.36 |
(2).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或被投资单位) | 期末余额 | 账龄 | 未收回的原因 | 是否发生减值及其判断依据 |
常熟耀皮特种玻璃有限公司 | 15,000,000.00 | 5年以上 | 为子公司提供运营资金支持 | 否 |
合计 | 15,000,000.00 | / | / | / |
(3).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4).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股利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6).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股利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股利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6个月 | 3,674,124.77 | 12,149,173.25 |
7-12个月 | 44,821,227.33 | 11,093,916.39 |
1年以内小计 | 48,495,352.10 | 23,243,089.64 |
1至2年 | 8,862,713.56 | 35,216,267.03 |
2至3年 | 19,828,471.01 | 9,093,851.71 |
3年以上 | ||
3至4年 | 8,782,600.14 | 17,106,431.80 |
4至5年 | 14,558,444.46 | 58,168,236.73 |
5年以上 | 230,862,590.76 | 174,176,877.97 |
合计 | 331,390,172.03 | 317,004,754.88 |
(2). 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押金及保证金 | 152,500.00 | 6,000.00 |
企业间往来 | 331,153,772.03 | 316,601,421.51 |
备用金 | 83,900.00 | 397,333.37 |
合计 | 331,390,172.03 | 317,004,754.88 |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3年1月1日余额 | 232,180.97 | 232,180.97 | ||
2023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转入第二阶段 | ||||
--转入第三阶段 | ||||
--转回第二阶段 | ||||
--转回第一阶段 | ||||
本期计提 | -188,411.87 | -188,411.87 | ||
本期转回 | ||||
本期转销 | ||||
本期核销 | ||||
其他变动 | ||||
2023年12月31日余额 | 43,769.10 | 43,769.10 |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 | 232,180.97 | -188,411.87 | 43,769.10 | |||
合计 | 232,180.97 | -188,411.87 | 43,769.10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其他应收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款项的性质 | 账龄 | 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
其他应收款前五名 | 331,028,312.03 | 99.89 | 往来款 | / | 8,464.90 |
合计 | 331,028,312.03 | 99.89 | / | / | 8,464.90 |
(7). 因资金集中管理而列报于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对子公司投资 | 2,266,133,340.45 | 2,266,133,340.45 | 2,097,579,938.25 | 2,097,579,938.25 | ||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 - | - | ||||
合计 | 2,266,133,340.45 | 2,266,133,340.45 | 2,097,579,938.25 | 2,097,579,938.25 |
(1). 对子公司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本期计提减值准备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天津耀皮玻璃有限公司 | 116,240,847.00 | 116,240,847.00 | ||||
上海耀皮建筑玻璃有限公司 | 233,908,515.75 | 233,908,515.75 | ||||
格拉斯林有限公司 | 7,448,940.00 | 7,448,940.00 | ||||
江苏皮尔金顿耀皮玻璃有限公司 | 194,768,043.34 | 194,768,043.34 | ||||
常熟耀皮特种玻璃有限公司 | 533,425,866.52 | 533,425,866.52 | ||||
江苏华东耀皮玻璃有限公司 | 250,000,000.00 | 250,000,000.00 | ||||
重庆耀皮工程玻璃有限公司 | 275,000,000.00 | 275,000,000.00 | ||||
上海耀皮康桥汽车 | 386,787,725.64 | 386,787,725.64 |
玻璃有限公司 | ||||||
上海耀皮投资有限公司 | 100,000,000.00 | 100,000,000.00 | ||||
大连耀皮玻璃有限公司 | - | 168,553,402.20 | 168,553,402.20 | |||
合计 | 2,097,579,938.25 | 168,553,402.20 | 2,266,133,340.45 |
(2).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长期股权投资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 | - | 10,640.04 | 10,640.04 |
其他业务 | 73,798,353.16 | 41,666,573.43 | 78,261,846.13 | 52,179,435.20 |
合计 | 73,798,353.16 | 41,666,573.43 | 78,272,486.17 | 52,190,075.24 |
(2). 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的分解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重大合同变更或重大交易价格调整
□适用 √不适用
5、 投资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子公司分红确认的投资收益 | 43,917,424.00 | 24,737,849.11 |
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20,116,599.88 | 20,538,721.53 |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6,242,643.84 | 6,906,118.16 |
远期外汇投资收益 | -4,271,450.00 | - |
合计 | 66,005,217.72 | 52,182,688.80 |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二十、 补充资料
1、 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2,354,401.87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 8,917,774.04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非金融企业持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损益 | 5,903,612.17 |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产生的各项资产损失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 6,001,680.73 |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债务重组损益 | ||
企业因相关经营活动不再持续而发生的一次性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等 | ||
因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调整对当期损益产生的一次性影响 | ||
因取消、修改股权激励计划一次性确认的股份支付费用 | ||
对于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可行权日之后,应付职工薪酬的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收益 |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193,806.51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312,221.08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1,618,630.29 | |
合计 | 16,731,620.21 |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3 年颁布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2023年修订)》(以下简称“2023版1号解释性公告”)根据2023 版 1号解释性公告的规定,非经常性损益是指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直接关系,以及虽与正常经营业务相关,但由于其性质特殊和偶发性,影响报表使用人对公司经营业绩和盈利能力作出正确判断的各项交易和事项产生的损益。该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本公司按照 2023 版 1号解释性公告的规定编制2023年度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本公司2022年度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2008)》的相关规定编制,其中作为非经常性损益列报的政府补助中包括与经营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 58,570,094.34元,该补助与本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且在该资产的使用寿命内对本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因此,根据 2023 版1号解释性公告的相关规定,上述补助58,570,094.34元应列报为经常性损益。
2、 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利润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每股收益 | |
基本每股收益 | 稀释每股收益 |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3.67 | -0.13 | -0.13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4.16 | -0.15 | -0.15 |
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 √不适用
3、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殷俊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24年3月28日
修订信息
□适用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