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北京证券交易所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1.2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公司负责人赵初林、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于雷雷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于雷雷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1.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了审议本次年度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1.4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1.5
权益分派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股
项目 | 每10股派现数(含税) |
每10股送股数 | 每10股转增数 |
年度分配预案 2.50
1.6
公司联系方式董事会秘书姓名 吴玉琼联系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彩和坊路8号天创科技大厦1111室电话 010-62698899传真 010-62698866董秘邮箱 wu@geokon.com.cn公司网址 www.geokon.com.cn办公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彩和坊路8号天创科技大厦1111室;
北京市房山区良乡凯旋大街滨河西街3号邮政编码 100080公司邮箱 ir@geokon.com.cn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bse.cn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主营业务
公司主营业务为智能监测终端(精密传感器、智能数据采集设备)的研发、生产与销售,同时提供安全监测物联网解决方案及服务,技术壁垒与附加价值较高。公司以精密传感器和智能数据采集设备为基础,以移动互联网、物联网、云计算技术为载体,以监测与预警云服务平台为核心,构建安全监测预警系统,为能源、水利、交通、智慧城市、地质灾害行业客户在工程安全监测领域提供便捷、可靠、专业、智能的数字化服务。公司自1998年成立以来,本着对技术精益求精的追求以及对产品品质的严苛要求,在工程安全监测领域深耕细作,结合行业发展趋势与客户需求,自主研发了一系列与市场高度匹配的产品,在安全监测传感器行业领域取得了诸多突破,已成长为一家优秀的企业,也成为行业内较出色的企业之一。经过二十余年的研究与实践,掌握了一系列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包括振弦式传感技术、光纤光栅传感技术、光电传感技术、物联网集成应用技术、云服务平台应用技术等,实现了高品质工程安全监测仪器设备的国产替代,打造了智慧工程数据采集汇集云服务平台。公司聚集了一批具有电子工程、机械工程、自动化工程、计算机科学、工业设计等专业学历背景的研发人才,研发团队在监测传感器及仪器仪表领域具有良好的技术积累与开发经验。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拥有国家实用新型及发明专利45项,其中发明专利18项,获得了国家技术发明二等奖1项,省部级奖项3项,行业学会/协会奖项7项,参与编写国家及行业标准共16项。
公司自主开发的数据采集汇集云服务平台,提供数据采集、传输、汇集综合解决方案,具有强大的数据处理能力,对各类物联网终端的兼容性强,能够让用户更为便捷的获取数据,为各行业智慧工程业务应用系统提供数据服务。基康仪器自主知识产权智能数据采集设备,产品线齐全,具有兼容性强、长期稳定性好、通信接口丰富等特点,能够适应各行业智慧工程建设期、运维期各种工况下的数据自动化采集传输需求。
公司掌握了多种原理的传感器技术,能够根据不同原理传感器的优势,提供一套综合解决方案。公司通过振弦式传感器的钢弦冷锚技术、共振抑制技术、封装技术、频谱检验工艺技术,有效的提高了产品的一致性、长期稳定性和可靠性,提升了传感器的环境适应能力,在对传感器长期稳定性、环境适应
动态采集、本质安全防爆等方面的优点。公司还掌握了光电传感器技术,研制的光电式传感器可以满足
基康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2024-021部分构筑物对水平、垂直位移超高精度监测的需求。在一些复杂应用场景中,例如水资源配置工程的输水隧洞安全监测要求部分传感器信号超长距离传输、桥梁工程安全监测要求部分传感器实现动态监测、油气储运工程安全监测要求部分传感器本质安全防爆、混凝土大坝工程要求部分传感器可实现超高精度的水平垂直位移监测等场景中,基康仪器具备提供综合传感系统解决方案的优势。
(二)主要经营业绩
近年来,国家进一步加大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力度,出台了一系列利好基础设施建设的政策。随着经济的发展、技术的进步,以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为核心的新一轮产业革命正在加速演进,建设数字中国蓝图下的数字孪生工程、智慧水利、智慧交通、智慧城市等概念正在加速落地。公司为各行业基础设施建设的智能建造、智慧工程、数字孪生工程提供数据底板,为数字孪生模型和业务系统的运行提供数据支撑,公司发展迎来了新的机遇。
如东、兴安等风电场,西气东输、中俄、中缅等油气管道,港珠澳大桥、京沪高铁、川藏铁路、深中通道等交通基础设施,合肥、重庆、成都等智慧城市建设项目,贵州、云南、四川等地质灾害监测预警项目。公司以卓越的产品质量和及时有效的技术服务赢得了广大用户的认可和信赖,致力于成为国际领先的智能监测物联网服务综合解决方案提供商。
公司积极参与国家骨干水网建设,为南水北调中线工程供应了六万多支传感器和一千多台自动化数据采集设备,正在准备为湖北省引江补汉工程、深圳市公明-清林径水库连通工程等供应安全监测传感器和采集设备。公司参与的已建成和在建的区域性水资源配置工程,包括:吉林中部城市群供水工程、辽西北供水工程、引绰济辽工程、引汉济渭工程、引额供水工程、引江济淮工程、滇中引水工程、渝西水资源配置工程、珠三角水资源配置工程、罗田水库-铁岗水库输水隧洞工程、环北部湾广东水资源配置工程等。
公司在国内重大交通工程中不断贡献力量,近年来参与了天峨龙滩特大桥、苏通大桥、北盘江第一
桥、伶仃洋大桥、青岛胶州湾第二海底隧道、大连湾海底隧道、湛江湾海底隧道、京沪高铁、兰新高铁、 |
沿江高铁、上海浦东机场、大兴国际机场、天府国际机场、洋山港、梅山港、太仓港等一大批重点交通基础设施项目。
近年来,公司积极探索智慧水利业务,利用智能感知、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物联网技术,提供智慧水网、智慧水生态、智慧水安全、智慧灌区、数字孪生水利工程等水利信息化整体解决方案,完成了黄河宁夏段防洪减灾、北戴河智慧河湖、汾河流域防洪调度、邯郸市跃峰灌区信息化等项目。
(三)主要经营模式
1、研发模式
研发方面,公司坚持自主创新的研发模式,保持研发工作的连续性和前瞻性。公司拥有独立的研发机构,优秀的研发团队,通过多年的研发积累,公司已建立了完善的精密传感器、智能采集设备、云平台软件的核心技术开发平台。公司坚持“转产一代、研发一代、预研一代”的科研方针,通过对物联网传感器市场的分析、行业发展研究和国家政策的了解、相关知识产权调研和技术可行性研究,每年设立新的研发项目;同时,根据现有工艺中存在的问题和改进价值,设立产品迭代升级项目。
2、盈利模式
公司作为一家集智能监测终端的研发、生产、销售,并提供安全监测物联网解决方案及服务于一体的高新技术企业,主要通过向客户销售智能监测终端产品并提供安全监测物联网解决方案实现收入和利润。公司的盈利模式主要为自主品牌智能监测终端产品的销售与实施模式、安全监测物联网解决方案及服务模式、运维服务模式、技术咨询类项目模式等。
3、生产或服务模式
(1)智能监测终端产品生产模式
公司智能监测终端的市场需求具有小批量多品种的特点,不同订单或项目具有不同的技术参数需求,公司从组织架构、设备资源、生产流程、人员分工、供应链协调、产品生命周期管理等方面进行优化,在生产中仅保留了设计开发、整机装配和调试检测等关键环节。公司生产模式主要为以销定产的生产模式。
(2)安全监测物联网解决方案和服务模式
公司持续关注并研究能源、水利、交通、智慧城市及地质灾害行业重大项目规划性文件,项目启动后,与项目业主、设计单位进行技术交流,营销中心负责与项目业主、设计单位进行商务对接。待招投标时,公司参与安全监测物联网解决方案相关部分的投标,投标文件由营销中心(重大项目报管理层审核后)出具。如果公司中标,由营销中心与客户签订合同,交由计划合同部登记备案及存档。
计划合同部收到安全监测物联网解决方案及服务合同后,派单由工程部组织实施。项目经理针对招投标文件要求和应用环境现场考察的情况制定项目具体实施方案和预算,经批准后进行项目实施。
公司的项目团队将陆续完成设备安装、调试、验收、系统运行维护等工作。
4、销售模式
公司主要通过参与招投标、商务谈判等方式实现销售,签订合同后根据客户的具体要求和业务特点进行设备供货(主要为传感器及采集系统)、软件系统的开发设计及项目实施。
5、采购模式
采购方面,公司采用“以销定产和合理备货”的模式进行采购。公司设立采购部,制定了规范的采购管理制度和供应商管理体系,通过对供应商的生产制造能力、品质保证能力、成本控制能力等综合评估,建立供应商准入、考核、奖惩和淘汰制度,确立了《合格供方名录》,原材料采购时优先选择现有合格供应商合作,同时建立并随时更新供应商档案,加强供应商资格的动态管理。报告期内,公司业务模式无重大变化。报告期后至本报告批准报出日,公司业务模式无重大变化。
2.2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2023年末 | 2022年末 | 增减比例% | 2021年末 |
资产总计 663,385,343.21
697,370,286.77
-4.87%
527,995,274.8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555,655,659.42
575,982,353.70
-3.53%
447,013,071.2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
3.98
4.06
-1.97%
3.47
资产负债率%
20.96%
(母公司) |
21.79%
- 20.21%
资产负债率%(合并)
16.05%
17.41%
- 15.34%
2023年 | 2022年 | 增减比例% | 2021年 |
营业收入 328,635,816.17
298,842,228.33
9.97%
259,139,613.9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72,664,420.25
60,549,823.72
20.01%
50,385,201.5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68,227,102.86
59,593,551.48
-48,351,861.16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5,774,795.04
21,424,149.86
66.98%
42,838,496.17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依据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计算)
13.00%
12.70%
- 11.51%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依据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计算)
12.21%
12.50%
- 11.05%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52
0.47
10.64%
0.40
2.3
普通股股本结构
单位:股
股份性质
股份性质 | 期初 | 本期 | 期末 |
数量 | 比例% | 变动 | 数量 | 比例% |
无限售条件股份
无限售股份总数54,479,255
38.40%
-2,041,818
52,437,437
37.59%
其中: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0
0%
0%
董事、监事、高管 0
0%
0%
核心员工 1,167,786
0.82%
-617,528
550,258
0.39%
有限售条件股
份
有限售股份总数87,402,157
61.60%
-341,818
87,060,339
62.41%
其中: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40,285,000
28.39%
40,285,000
28.88%
董事、监事、高管 33,635,793
23.71%
1,840,000
35,475,793
25.43%
核心员工 836,364
0.59%
418,182
1,254,546
0.90%
总股本 | 141,881,412 | - | -2,383,636 | 139,497,776 | - |
普通股股东人数 | 3,872 |
2.4
持股5%以上的股东或前十名股东情况
单位:股
序号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期初持股数 | 持股变动 | 期末持股数 | 期末持股比例% | 期末持有限售股份数量 | 期末持有无限售股份数量 | 质押或司法冻结情况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蒋小钢
境内自然人
40,285,000
40,285,000
28.8786%
40,285,000
无
2 北京新华
基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8,045,000
8,045,000
5.7671%
8,045,000
无
尤为
境内自然人
5,200,000
5,200,000
3.7277%
5,200,000
无
蒋小放
境内自然人
5,110,000
5,110,000
3.6631%
5,110,000
无
沈省三
境内自然人
4,627,000
4,627,000
3.3169%
4,627,000
无
邹勇军
境内自然人
4,475,217
4,475,217
3.2081%
4,475,217
无
蒋丹棘
境内自然人
4,413,000
4,413,000
3.1635%
4,413,000
无
8 基康仪器
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境内非国有法人
2,383,636
1,926,364
4,310,000
3.0897%
4,310,000
无
9 李贯军 境内自然3,558,000
3,558,000
2.5506%
3,558,000
无
人10 开源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
国有法人 314,000
3,044,382
3,358,382
2.4075%
3,358,382
无
合计 |
- 78,410,853
4,970,746
83,381,599
59.7728%
75,713,217
7,668,382
- 0
持股5%以上的股东或前十名股东间相互关系说明:
(1)蒋小钢与蒋丹棘为父女关系;
(2)蒋小钢与蒋小放为兄弟关系;
(3)蒋小钢为新华基康实际控制人。
2.5
特别表决权股份
□适用 √不适用
2.6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情况截至本报告期末,蒋小钢先生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截至本报告期末,蒋小钢先生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40,285,000股,持股比例为28.8786%,通过北京新华基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5,048,238股,持股比例3.6189%,合计持股比例为
32.4975%。
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股份结构图如下:
2.7
存续至本期的优先股股票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8
存续至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的债券融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3.1 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变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2 其他事项
事项 | 是或否 |
是否存在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或转移公司资金、资产及其他资源的情况 □是 √否是否存在资产被查封、扣押、冻结或者被抵押、质押的情况 □是 √否是否存在年度报告披露后面临退市情况 □是 √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