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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康仪器: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提供网络投票)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3-29

证券代码:830879 证券简称:基康仪器 公告编号:2024-031

基康仪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提供网络投票)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4月18日14:00。

2、网络投票起止时间:2024年4月17日15:00—2024年4月18日15:00。登记在册的股东可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系统对有关议案进行投票表决,为有利于投票意见的顺利提交,请拟参加网络投票的投资者在上述时间内及早登录中国结算网上营业厅(网址:inv.chinaclear.cn)或关注中国结算官方微信公众号(“中国结算营业厅”)提交投票意见。投资者首次登陆中国结算网站进行投票的,需要首先进行身份认证。请投资者提前访问中国结算网上营业厅(网址:inv.chinaclear.cn)或中国结算官方微信公众号(“中国结算营业厅”)进行注册,对相关证券账户开通中国结算网络服务功能。具体方式请参见中国结算网站(网址:www.chinaclear.cn)“投资者服务专

区-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如何办理-投资者业务办理”相关说明,或拨打热线电话4008058058了解更多内容。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证券代码证券简称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830879基康仪器2024年4月15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 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

(七)会议地点

北京市海淀区彩和坊路8号天创科技大厦1120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审议《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董事会根据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情况编写了《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董事长代表董事会汇报2023年董事会工作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王英兰女士、曹洋先生、苏锋先生、姜广成先生(已离任)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现任独立董事将在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29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公告编号:2024-016、2024-017、2024-018、2024-019)。

审议《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2023年的经营情况,公司编制了《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29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方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上披露的《2023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20)和《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4-021)。

审议《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3年度经营情况及财务报告、审计结果,公司编制了《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审议《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结合2023年度经营情况,根据2024年发展战略及经营目标计划,编制了《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审议《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根据公司2024年3月29日披露的2023年年度报告(财务报告已经审计),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的未分配利润为115,519,508.03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102,206,454.65元。

公司本次权益分派预案如下:公司目前总股本为139,497,776股,以扣除回购专户4,310,000股后的135,187,776股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2.50元(含税)。本次权益分派共预计派发现金股利33,796,944.00元。

公司将以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为基数,如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与目前预计不一致的,公司将维持分派比例不变,并相应调整分派总额。实际分派结果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核算的结果为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29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上披露的《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告》(公告编号:2024-022)。

审议《关于公司董事2023年度薪酬决定及2024年薪酬预案的议案》

(即股份支付费用)合计58.72万元。2024年度董事薪酬预案: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薪酬暂参照2023年薪酬标准按月发放,最终薪酬由董事会根据公司当年经营业绩及董事履职情况拟定并报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公司非独立董事涉及的股份薪酬开支,根据股权激励方案和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确定。公司独立董事年度董事津贴为税前10万元/人,按季度发放。公司独立董事除领取独立董事津贴外,不享受其他福利待遇。

审议《关于公司监事2023年度薪酬决定及2024年薪酬预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3年度经营业绩,以及公司监事工作职责和履职情况,拟定2023年度公司监事薪酬及津贴合计105.02万元。

2024年度监事薪酬预案:公司监事的薪酬及津贴暂参照2023年薪酬标准按月发放,最终薪酬及津贴根据公司当年经营业绩及监事履职情况拟定并报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审议《关于续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拟继续聘请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2024年度审计服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29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方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上披露的《关于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公告》(公告编号:2024-024)。

审议《关于公司2023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根据2023年度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对2023年度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出具专项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29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方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上披露的《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23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金往来情况的专项说明》。

审议《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管要求》《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要求,结合实际情况,编制了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29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方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上披露的《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23)。

审议《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在确保资金满足日常生产运营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风险评级R3(包括R3)及以下的理财产品、较低风险的信托产品,委托投资理财额度设定为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该额度内由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共同滚动使用。授权使用期限为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两年。委托理财额度是指公司在任一时点持有理财产品的初始投资金额(包括因购买理财产品产生的交易手续费、认购费等)的总和。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29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方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5)。

审议《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因经营发展需要,拟向银行(包括但不限于中国银行、招商银行、建设银行等)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在总金额内可循环申请,期限为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两年,授信的品种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借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等。公司所获授信额度最终以上述机构审批的额度为准,并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确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29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方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上披露的《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27)。

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29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方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上披露的《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8)。

审议《关于公司修订<利润分配管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3.12.15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3修订)》,拟对公司《利润分配管理制度》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29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方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上披露的《基康仪器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利润分配管理制度》(公告编号:2024-029)。

上述议案存在特别决议议案,议案序号为十四上述议案不存在累积投票议案上述议案存在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议案,议案序号为六上述议案不存在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议案上述议案不存在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和信函方式登记,但不受理电话登记。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

2、由代理人代表个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

件)、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和代理人身份证;

3、由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

盖法人单位印章的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

4、法人股东委托非法定代表人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

盖法人单位印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

(二)登记时间:2024年4月17日9:00-17:00

(三)登记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彩和坊路8号天创科技大厦1112室

四、其他

(一)会议联系方式如下:

(二)会议费用:自理

(三)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彩和坊路8号天创科技大厦1112室

(四)邮政编码:100080

(五)联系人:吴玉琼

(六)联系电话:010-62698899

(七)临时提案:临时提案请于会议召开十天前提交

五、备查文件目录

(一)《基康仪器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二)《基康仪器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基康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3月29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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