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雅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
对原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损益、总资产、净资产等财务指标造成重大影响。
山东雅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2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变更原因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 于 2023 年 10 月 25 日印发了“准则解释 17 号”,对“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等内容自 2024 年1月1日起施行。
2、变更日期
根据上述要求,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按照解释第17号规定,对因适用本解释的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根据有关规定进行相应会计处理及披露。
3、本次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按照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4、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公司将执行财政部2023年10月25日印发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5、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3月2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由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所有者权益、净利润产生重大影响,不涉及公司盈亏性质改变,不涉及公司业务范围的变更,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
三、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的相应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及公司实际情况进行的合理变更,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备查文件
1、山东雅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山东雅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雅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