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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平锌电: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3-30

云南罗平锌电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3年,云南罗平锌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监管机构各类指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各项规章制度要求,从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权益出发,认真履行监事会职责,积极开展工作。现将监事会2023年度主要工作和2024年工作计划报告如下:

一、报告期内监事会工作情况

(一)认真履行职责,依法依规召开监事会会议

公司全体监事勤勉尽责,报告期内均出席了全部监事会会议,并对提交监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积极发表意见,依法行使表决权,充分履行监事职责。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召开了5次会议、审议通过 15个议题,具体情况如下:

1、2023年3月27日上午11:00以现场加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八届监事会2023年第一次定期会议。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2年度财务决算及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2022年度利润分配》、《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预案,通过了《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计提信用减值准备、资产减值准备及预计负债》的议案,通过了《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预案。

2、2023年7月28日上午11:00以现场加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监事会议事规则?的预案》。

3、2023年8月2日上午11:00以现场加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云南证监局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决定的整改报告》的议案。

4、2023年8月11日上午11:00以现场加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设立销售公司》的议案,通过了《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预案。

5、2023年8月22日上午11:00以现场加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八届监事会

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清算并注销控股子公司云南胜凯锌业有限公司》、《清算并注销控股子公司云南锌隆胜亿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的预案。

(二)严格履行监事会监督职责

1、监事会成员依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列席了9次董事会和5次股东大会,通过列席上述会议,监督董事、高管出席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的情况,审阅公司各项工作报告和专项报告,对会议的召开程序、议事方式和内容、决议做出的流程等合法合规性进行监督,并就相关事项发表意见,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权益。

2、监事会积极关注公司经营管理的各项工作,相关监事列席参加了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会议和办公例会,站在公司及股东的立场根据规定和要求,提出意见和建议。

二、监事会对报告期内公司有关情况发表的审核意见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依法运作、财务状况、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年度报告等方面进行了持续关注,在此基础上,对公司发表以下意见:

(一)检查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依照各项法律、法规对公司运作情况进行了监督,依法列席或出席了公司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对公司的决策程序和公司董事会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了严格的监督。

监事会认为: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均严格遵循《公司法》、《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的要求。公司董事会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能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其职责。未发现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职务、行使职权时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有损于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财务运行体系、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进行有效的监督和检查。

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财务运作规范。2023年,信永中和会计师(特殊普通合伙)事务所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真实、公允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三)检查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认真审议了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建立了内部控制机制。报告期内,云南证监局对公司进行了专项检查,对公司内控管理提出整改要求,公司及时按照要求完成整改,通过整改并进行持续优化。内部控制制度具有针对性、合理性,内控体系设计和执行有效,报告真实、准确、客观、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作的实际情况,确保了公司经营管理依法、合规。

(四)检查公司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因公司全资子公司罗平富锌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锌公司”)项目建设需求,公司拟为富锌公司向罗平农村商业银行申请人民币肆佰玖拾万元整(¥4,900,000.00元)的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监事会认为:因公司生产经营发展需要,公司对富锌公司的担保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以及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了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情况,符合公司发展战略的需求。

(五)监事会对公司年度报告的审核意见

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客观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度及2023年上半年的生产经营实际情况。

三、监事会2024年的工作计划

2024年,公司监事会将紧密围绕公司的战略规划,依法依规、勤勉履职,持续提升监督效能,切实履行好监事会职权,将重点做好如下几方面工作:

1、2024年度公司监事会仍将忠实勤勉、严谨公正地履行《公司法》、《公司章程》所赋予的各项权利,进一步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2、依法列席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监督公司重大决策事项和各项决策程序

的合法性,对公司财务进行监督检查,进一步推动内控制度建设,坚决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推动公司规范健康发展。

3、进一步强化学习,持续提升监事会队伍综合素质,积极参加监管机构及公司的有关培训,熟悉国家相关法规、政策, 不断提高履行职责的能力和水平,监督和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切实维护公司利益以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

云南罗平锌电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2024年3月30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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