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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辰股份: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胡左浩)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3-30

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胡左浩)作为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3年度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本着独立、客观和公正的原则,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和义务,及时了解、关注公司的经营发展情况,推进公司内部控制建设,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有效保证了公司运作的规范性,切实维护了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拥有专业资质及能力,在从事的专业领域积累了丰富的经验,本人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任职情况如下:

胡左浩:1995年10月至2000年3月在京都大学攻读博士学位,2000年8月起在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任教,现担任中国高等院校市场学研究会副会长兼任企业工作委员会主任,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教授;具备企业经营管理、战略规划等方面的先进经验;现兼任公司独立董事、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和谐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外部监事。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任职期间,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控股股东担任任何职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均未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的股票,不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本人具备法律法规所要求的独立性,并在履职中保持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因此,本人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情况

2023年度,公司共召开了5次董事会、4次股东大会,本人参会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姓名参加董事会情况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本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亲自出席次数通讯方式参加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 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出席股东大会的次数
胡左浩554004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2023年度,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共组织召开了1次提名委员会会议,亲自出席参加了3次战略委员会、5次审计委员会会议。本人忠实履行独立董事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职责,对于提交董事会和董事会相关专门委员会审议的议案,本人均在会前认真查阅相关文件资料,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公正地发表意见,并以严谨的态度独立行使表决权,忠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切实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及本人任职的各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所审议通过的各项议案均未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本人对各项议案均未提出异议。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2023年度,本人未提议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未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未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未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3年度,本人仔细审阅了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2023年半年度报告、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并与会计师事务所就2022年年报审计工作完成情况、审计主要事项等进行了沟通,认真听取、审阅了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3年年报审计工作的时间计划及相关工作及人员安排,就年报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沟通提出了要求,着重关注年报审计过程中发现的公司重点风险事项。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及现场考察情况

2023年度,本人参加了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日常通过参加股东大会等方式保持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及建议。2023年度,本人对公司进行了现场考察,并通过会谈、电话、电子邮件等多种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掌握公司生产经营及规范运作情况、财务状况和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并就如下事项提出建议:(1)现在金融市场波动风险较大,市场暴雷的案例较多,公司应吸取经验,避免出现类似的问题。公司目前使用自有资金和募集资金理财购买的均为保本型理财产品,风险小,希望继续保持;(2)2023年,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中的“营销网络建设项目”“技术中心升级建设项目”已结项,公司应加快“年产15,000吨复合调味品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年产5,000吨汤类抽提生产线建设项目”建设投入进度,确保2024年12月底前能顺利建成投产。

(六)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在履职过程中,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本人的沟通交流,及时传递相关会议文件并汇报公司生产经营及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充分保证独立董事的知情权,主动征求意见,听取建议,为本人履职提供了全力支持。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2023年度,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为向合营公司增资,上述事项已履行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审议程序,公司与合营方同比例增资,遵守了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交易是基于生产经营所需,交易不会对公司独立性构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二)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023年度,公司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2年年度报告、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2023年半年度报告、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上述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

2023年度,公司披露了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本人对公司内部控制

评价报告内容及相关资料进行了核查,认为公司能够遵循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规范经营,扎实推进内控制度的实施,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未发现公司存在内部控制设计或执行方面的重大缺陷。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完善和执行情况,符合相关要求。

(三)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2023年度,公司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本人认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公司提供2022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服务过程中,严格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从会计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人对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予以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上述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四)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估计变更

2023年度,公司根据实际情况重新核定了房屋及建筑物、生产设备和运输设备的折旧年限,并进行会计估计变更。本人经审阅公司相关资料,并与相关人员进行沟通确认,认为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和要求,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另外,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无需对以前年度财务数据进行追溯调整,不影响公司已披露的财务报表,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已经董事会审议,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因此,本人同意公司会计估计变更事项。

(五)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2023年度,我们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综合考虑了公司实际情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薪酬制度和绩效考核的规定,薪酬发放严格按照考核结果发放,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章制度等的规定。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3年度,本人在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过程中,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和相关工作人员给予了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在此表示感谢。2023年度,本人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所赋予独立董事的各项权利,利用自己多年积累的专业知识和经验,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为董事会提供具有建设性的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职责,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2024年度,本人将继续依法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和义务,秉承认真、勤勉、谨慎的原则,持续关注公司经营发展状况,加强与董事会、监事会及经营层之间的沟通,有效监督公司内部控制规范实施工作,同时主动学习和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提高专业水平和决策能力,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特此报告。

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胡左浩2024年3月29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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