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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平锌电: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3-30

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云南罗平锌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和要求,本着勤勉尽责,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的原则。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3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简称“信永中和”)成立日期于2012年3月2日,企业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8层,首席合伙人是谭小青先生。截止2023年12月31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45人,注册会计师1656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660人。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批发和零售业等。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23年第一次定期会议及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拟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业务的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审计费用95万元(含财务报表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业务),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董事会转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具体情况决定具体审计费用并签署相关文件。独立董事召开专门会议进行审议。

二、2023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结合公司2023年年报工作安排,信永中和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情况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2023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信永中和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3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3年度的合并及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为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信永中和认为罗平锌电于2023年12月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信永中和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充分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对信永中和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

2023年3月26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拟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继续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2024年2月28日,审计委员会通过现场会议形式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召开审前沟通会议,对2023年度审计工作的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

(三)2024年3月25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财务预决算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综上所述,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信永中和在2023年度在对公司的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审计、内部控制审计以及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监督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四、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信永中和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3年年报及内控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审计委员会:李红琨 王 楠 李尤立

云南罗平锌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3月30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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