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727 证券简称:博迈科 公告编号:临2024-015
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公告格式》的规定,将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20]2270号文核准,本公司于2021年7月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5,251.02万股,每股发行价为14.72元,应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7,294.99万元,根据有关规定扣除发行费用2,265.02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金额为75,029.97万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7月到账。上述资金到账情况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容诚验字[2021]251Z0012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2023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1)上述募集资金到账前,截至2021年7月28日,公司利用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已投入28,967.39万元,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28,967.39万元;(2)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25,816.85万元;(3)募投项目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流4,596.62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59,380.86万元,其中2023年度使用募集资金2,239.19万元,扣除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后,募集资金余额为15,649.11万元,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未使用的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等后的净额491.36万元,募集资金专户2023年12月31日余额合计为16,140.47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
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2021年7月28日,本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天津博迈科海洋工程有限公司、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证券”)分别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滨海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港保税区分行签署《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之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滨海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273992976833、270092973030),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港保税区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
0302047619300077463),四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四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四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2021年11月24日,本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天津博迈科海洋工程有限公司、兴业证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港保税区分行重新签订了《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之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港保税区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0302047619300084938),四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四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四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2021年11月,公司终止临港海洋重工建造基地四期工程项目建设,将该项目尚未投入的剩余募集资金投向临港海洋重工建造基地四期改扩建工程项目中,原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港保税区分行账户:0302047619300077463)内的募集资金本息余额全部转存至新设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港保税区分行账户:
0302047619300084938),公司已办理完毕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港保税区分行账户:0302047619300077463)的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手续。2021年12月,公司募投项目“天津港大沽口港区临港博迈科2#码头工程”结项,公司将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已办理完成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滨海分行(账户:273992976833)的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手续。2021年12月,公司募投项目“补充流动资金”对应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存放的募集资金已按规定使用完毕,公司已办理完成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滨海分行账户:
270092973030)的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手续。上述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公司与天津博迈科海洋工程有限公司、兴业证券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滨海分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港保税区分别签署的《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之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银行名称 | 银行帐号 | 余额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港保税区分行 | 0302047619300084938 | 16,140.47 |
合计 | 16,140.47 |
三、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59,380.86万元,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2023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表2:2023年度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博迈科《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述《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博迈科2023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博迈科有效执行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博迈科已披露情况基本一致。
2023年7月,综合考虑国内外宏观环境因素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当前实际建设等情况,上市公司已将“临港海洋重工建造基地四期改扩建工程项目”拟竣
工时间延长至2024年10月,保荐机构已督促上市公司合规使用募集资金,按期完成募投项目建设。
保荐机构对博迈科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无异议。特此公告。
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30日
附表1:
2023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75,029.97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2,239.19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18,316.85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59,380.86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24.41% | |||||||||||
承诺投资项目 | 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如有)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 | 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1)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3)=(2)-(1) |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4)=(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临港海洋重工建造基地四期工程项目 | 是 | 40,000.00 | 21,683.15 | 21,683.15 | 21,683.15 | 100.00 | 分期结转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是 | ||
天津港大沽口港区临港博迈科2#码头工程注1 | 是 | 14,500.00 | 9,903.38 | 9,903.38 | 9,903.38 | 100.00 | 分期结转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补充营运资金 | 否 | 20,529.97 | 20,529.97 | 20,529.97 | 20,529.97 | 100.00 | — | — | 不适用 | 否 | ||
临港海洋重工建造基地四期改扩建工程项目 | 变更后项目 | 18,316.85 | 18,316.85 | 2,239.19 | 2,667.74 | -15,649.11 | 14.56 | 分期结转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 | 4,596.62 | 4,596.62 | 4,596.62 | 100.00 | — | — | 不适用 | 否 | |||
合计 | — | 75,029.97 | 75,029.97 | 75,029.97 | 2,239.19 | 59,380.86 | -15,649.11 | — | — | —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项目) | 2023年7月2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综合考虑国内外宏观环境因素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当前实际建设等情况,公司决定将“临港海洋重工建造基地四期改扩建工程项目”拟竣工时间延长至2024年10月。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已就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公司临港海洋重工建造基地四期工程项目已完成职工食堂及车库、办公楼、900吨龙门吊等设备设施的建设内容,随着公司订单规模的持续增长,且项目周期通常较长,为满足项目建设及日常生产经营需要,临港海洋重工建造基地四期场地因前期投入和目前的项目建设现已饱和,无法继续投入建设新的车间及其他辅助设施。为继续解除场地、车间等配套限制,更好的提升公司在模块建造方面整体的生产能级,满足公司生产需求,提高公司临港基地的生产能力和生产效率,公司变更临港海洋重工建造基地四期工程项目募集资金投向,将目前此项目未投入的募集资金金额18,316.85万元投向临港海洋重工建造基地四期改扩建工程项目中,将剩余的募集资金继续用于建造、加工各类模块以及必备的设施设备,扩大场地规模,更进一步提升公司临港基地的生产能力。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用自筹资金支付临港海洋重工建造基地四期工程项目21,536.72万元,用自筹资金支付天津港大沽口港区临港博迈科2#码头工程项目7,430.67万元,募集资金到位后将其置换。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不适用 |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 2023年度公司未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 临港海洋重工建造基地四期改扩建工程项目:计划使用募集资金18,316.85万元(不含利息收入),累计使用2,667.74万元,结余15,649.11万元(不含利息收入),目前项目仍在建设阶段。 |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 不适用 |
注1:天津港大沽口港区临港博迈科2#码头工程项目已于2021年结项,募投项目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流金额4,596.62万元。
附表2:
2023年度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万元
变更后的项目 | 对应的原项目 | 变更后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截至期末计划累计投资金额(1) | 本年度实际投入金额 | 实际累计投入金额(2) | 投资 进度(%) (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临港海洋重工建造基地四期改扩建工程项目 | 临港海洋重工建造基地四期工程项目 | 18,316.85 | 18,316.85 | 2,239.19 | 2,667.74 | 14.56 | 分期结转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合计 | — | 18,316.85 | 18,316.85 | 2,239.19 | 2,667.74 | — | — | — | — | — |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分具体募投项目) | 公司临港海洋重工建造基地四期工程项目已完成职工食堂及车库、办公楼、900吨龙门吊等设备设施的建设内容,随着公司订单规模的持续增长,且项目周期通常较长,为满足项目建设及日常生产经营需要,临港海洋重工建造基地四期场地因前期投入和目前的项目建设现已饱和,无法继续投入建设新的车间及其他辅助设施。为继续解除场地、车间等配套限制,更好的提升公司在模块建造方面整体的生产能级,满足公司生产需求,提高公司临港基地的生产能力和生产效率,公司变更临港海洋重工建造基地四期工程项目募集资金投向,将目前此项目未投入的募集资金金额18,316.85万元投向临港海洋重工建造基地四期改扩建工程项目中,将剩余的募集资金继续用于建造、加工各类模块以及必备的设施设备,扩大场地规模,更进一步提升公司临港基地的生产能力。公司于2021年10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公司于2021年11月15日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 |||||||||
未达到计划进度的情况和原因 | 2023年7月2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综合考虑国内外宏观环境因素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当前实际建设等情况,公司决定将“临港海洋重工建造基地四期改扩建工程项目”拟竣工时间延长至2024年10月。 | |||||||||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