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727 证券简称:博迈科 编号:临2024-019
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开展外汇衍生品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目的:为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天津博迈科海洋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博迈科”)造成不良影响,合理降低财务费用,公司及子公司天津博迈科拟根据具体业务情况,通过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适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
? 交易类型: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类型主要为外汇远期等产品。
? 交易对手: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具有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质的银行等金融机构。
? 交易金额: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天津博迈科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或等值外币)。
? 已履行及拟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2024年3月2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开展外汇衍生品业务的议案》,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天津博迈科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遵循合法、谨慎、安全和有效的原则,但同时也会存在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履约风险、客户违约风险等其他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拟开展外汇衍生品计划的概述
(一)交易背景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天津博迈科随着国际业务的不断发展,外汇收支规模不断增长,收支结算币别及收支期限的不匹配使外汇风险敞口不断扩大。受国际政治、经济形势等因素影响,汇率和利率波动幅度不断加大,外汇风险显著增加。
在此背景下,为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天津博迈科造成不良影响,合理降低财务费用,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天津博迈科拟根据具体业务情况,通过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适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公司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与日常经营需求紧密相关,是基于公司外币资产、负债状况以及外汇收支业务情况进行,能够提高公司积极应对汇率风险、利率风险的能力,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
(二)交易金额及期限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天津博迈科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或等值外币),该额度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在该有效期内进行循环滚动使用。
(三)交易类型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天津博迈科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类型主要为外汇远期等产品。
(四)合约期限
与基础交易期限相匹配。
(五)资金来源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天津博迈科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资金来源为使用一定比例的银行授信额度或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六)交易对手
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具有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质的银行等金融机构。
(七)流动性安排
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以正常外汇资产、负债为依据,业务金额和业务期限与预期收支计划相匹配,不会对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天津博迈科的流动性造成影响。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3月29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开展外汇衍生品业务的议案》,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交易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风险分析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天津博迈科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遵循合法、谨慎、安全和有效的原则,但同时也会存在一定的风险,具体如下:
1、市场风险
外汇衍生品交易合约汇率、利率与到期日实际汇率、利率的差异将产生交易损益;在外汇衍生品的存续期内,以公允价值进行计量,每一会计期间将产生重估损益,至到期日重估损益的累计值等于交易损益。交易合约公允价值的变动与其对应的风险资产的价值变动形成一定的对冲,但仍有亏损的可能性。
2、流动性风险
不合理的外汇衍生品的购买安排可能引发公司资金的流动性风险。
3、履约风险
不合适的交易对方选择可能引发公司购买外汇衍生品的履约风险。
4、客户违约风险
客户应收账款发生逾期,货款无法在预测的回收期内收回,会造成延期交割导致公司损失。
5、其他风险
在开展交易时,如操作人员未按规定程序进行外汇衍生品交易操作或未能充分理解衍生品信息,将带来操作风险;如交易合同条款不明确,将可能面临的法律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为了应对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带来的上述风险,公司采取风险控制措施如下:
1、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天津博迈科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以套期保值、规避和防范汇率、利率风险为目的,禁止任何风险投机行为;公司外汇衍生品交易额度不得超过经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授权额度。
2、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天津博迈科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以公司外汇资产、负债为依据,与实际外汇收支相匹配,适时选择合适的外汇衍生品,适当选择净额交割外汇衍生品,可保证在交割时拥有足额资金供清算,以减少到期日现
金流需求。
3、公司已制定严格的《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对外汇衍生品交易的操作原则、审批权限、部门设置与人员配备、内部操作流程、内部风险报告制度及风险处理程序、信息披露及信息隔离措施等作了明确规定,控制交易风险。
4、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天津博迈科仅与具有合法资质的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将审慎审查与符合资格的金融机构签订的合约条款,严格执行《管理制度》,以防范法律风险。
5、为防止外汇套期保值延期交割,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天津博迈科将严格按照客户回款计划,控制外汇资金总量及结售汇时间。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锁定金额和时间原则上应与外币货款回笼金额和时间相匹配。同时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天津博迈科将高度重视外币应收账款管理,避免出现应收账款逾期的现象。
6、公司审计部门负责定期对衍生品交易情况进行审查。公司将审慎审查与合作银行签订的合约条款,严格执行风险管理制度,以防范法律风险。
四、交易对公司的影响及相关会计处理
随着公司业务的不断拓展,日常经营中涉及的外汇收支规模将日益增长,受国际政治、经济形势等因素影响,汇率和利率波动幅度不断加大,外汇市场风险显著增加。为锁定成本,规避和防范汇率、利率风险,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天津博迈科有必要根据具体情况,开展与日常经营需求相关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以降低公司持续面临的汇率或利率波动的风险。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天津博迈科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遵循稳健原则,不进行以投机为目的外汇交易,与日常经营需求紧密相关,是基于公司外币资产、负债状况以及外汇收支业务情况进行,能够提高公司积极应对外汇波动风险的能力。
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条—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第七章“公允价值确定”进行确认计量,公允价值基本按照银行等定价服务机构等提供或获得的价格厘定,企业每月均进行公允价值计量与确认。
公司开展的外汇资金交易,其会计核算原则依据为《企业会计准则》。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及《企业会
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开展的外汇资金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反映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相关项目。
特此公告。
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