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委托理财投资类型:中短期、低风险的理财产品(信托产品除外);
? 委托理财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在此额度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 履行的审议程序: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 特别风险提示:尽管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属于中短期、低风险产品(信托产品除外),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公司于2024年3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天津博迈科海洋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博迈科”)、天津博迈科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迈科资管”)、博迈科海洋工程管理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博迈科”)在保证资金安全及不影响日常业务正常开展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其中若涉及外币则以业务当天折算为人民币的额度计算)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择机购买中短期、低风险的理财产品,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由财务负责人负责具体购买事宜。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自本议案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进行循环滚动使用。详细情况公告如下:
一、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概况
(一) 投资目的
为持续提高公司及子公司阶段性闲置资金使用效率,创造更大的投资收益,在保证资金安全及不影响日常业务正常开展的前提下,为公司和股东谋求更多投资回报。
(二) 投资限额
公司及子公司天津博迈科、博迈科资管、香港博迈科在保证资金安全及不影响日常业务正常开展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其中若涉及外币则以业务当天折算为人民币的额度计算)。
(三) 资金来源
进行委托理财所使用的资金为公司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
(四) 投资方式
公司及子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交易对方均为境内合法金融机构,交易对方与公司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券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其他关系。本委托理财不构成关联交易。适时投资中短期、低风险理财产品(信托产品除外)。
(五) 投资期限
投资期限自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进行循环滚动使用。
二、审议程序
(一)公司内部履行的审批程序
公司于2024年3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二)投资审批权限
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由财务负责人负责具体购买事宜。
三、投资风险及其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尽管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属于中短期、低风险产品(信托产品除外),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和监控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及子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理财产品的购买期限不超过12个月,购买中短期、低风险理财产品(信托产品除外),不得用于证券投资等风险投资,不得购买以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理财产品。
2、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明确委托理财金额、期间、选择委托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
3、公司独立董事有权对上述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财务部建立台账对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5、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对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一)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投资中短期、低风险理财产品(信托产品除外)是在确保资金安全及不影响日常业务正常开展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
(二) 通过适度投资中短期、低风险理财产品(信托产品除外),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为公司及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特此公告。
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