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龙泉管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山东龙泉管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含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大写:人民币壹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该事项在董事会审议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情况概述
1、委托理财的目的
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主要为提升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及暂时闲置资金的收益水平。本次投资安排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公司将合理安排和使用资金。
2、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大写:人民币壹亿元)购买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应超过审议额度。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3、委托理财的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理财产品进行严格评估、筛选,购买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低风险、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产品品种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规定的证券投资与衍生品交易投资。
4、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
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5、实施方式授权
公司经营管理层具体实施上述理财事宜,授权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有效期内和额度范围内行使决策权,其权限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理财产品发行主体、确定理财金额、选择理财产品、签署相关合同或协议等。由财务负责人监督,公司财务管理中心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6、与受托方的关联关系
公司与上述委托理财的受托方不存在关联关系,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不涉及关联交易。
7、审议程序
本次委托理财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二、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1、存在的风险
(1)虽经严格评估、筛选的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此类投资预期收益会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相关工作人员的不当操作和监控不力风险。
2、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低风险投资品种。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内审部门需负责内部监督,定期对公司所投资的理财产品进行全面的风险检查。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严格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三、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2、通过购买低风险、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流动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
四、备查文件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龙泉管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