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驰宏锌锗: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3-30

云南驰宏锌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3年度履职情况履行监督职责的报告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3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成立于2012年3月2日,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8层,首席合伙人为谭小青先生,拥有财政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信永中和在上海、深圳、成都、等地设有28家境内分所和1家共享中心(西安),在中国香港、新加坡等地设有18家境外分支机构(共计约70个办公室),是国内第一家走出国门在境外设立分支机构的本土会计师事务所。

截至2023年12月31日,信永中和拥有合伙人(股东)245人,注册会计师1656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660人。

信永中和2022年度业务收入为39.35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29.34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8.89亿元。2022年度,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366家,收费总额4.62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金融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采矿业等。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8家。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2023年10月26日,经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2023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鉴于信永中和具有财政部和中国证监会认定的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独立对上市公司财务和内部控制状况进行审计,在开展公司过去四个会计年度审计工作期间,能够以专业的服务态度和丰富的从业经验完成各项审计任务。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023年10月26日,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以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续聘公司2023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预案》,同意公司2023年度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审计费用拟与公司2022年度审计费用(189万元)持平。若资产规模发生重大变化,审计费用可进行适当调整但增幅不超过资产规模增幅。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理层根据会计师事务所的实际工作情况最终确定其费用。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

2023年10月26日,经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续聘公司2023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预案》,监事会认为信永中和具有财政部和中国证监会认定的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的工作要求。同意公司2023年度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2023年11月14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续聘公司2023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2023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结合国资委对中央企业年度财务决算的统一工作要求及公司2023年年报工作安排,信永中和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及2023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存贷款等金融业务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根据信永中和出具的《审计报告》,信永中和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3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3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信永中和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信永中和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双方的责任、审计工作目标、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总体审计策略、年度审计重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1.2023年10月26日,经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2023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鉴于信永中和具有财政部和中国证监会认定的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独立对上市公司财务和内部控制状况进行审计,在开展公司过去四个会计年度审计工作期间,能够以专业的服务态度和丰富的从业经验完成各项审计任务。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2024年1月12日,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以现场结合视频通讯方式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召开审前沟通会议,对2023年

度审计工作的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

3.2024年3月28日,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以现场结合视频通讯方式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召开工作沟通会议,对2023年度审计工作情况、审计结论、重点审计领域的审计情况、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关注事项进行了沟通。

4.2024年3月28日,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以现场结合视频通讯方式召开了2024年第二次会议,对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等议案进行了审议。

四、总体评价

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严格遵守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门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认为信永中和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3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云南驰宏锌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

2024年3月30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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