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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瑞股份: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3-30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西安派瑞功率半导体变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 或“保荐机构” )作为西安派瑞功率半导体变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派瑞股份”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等有关规定,中金公司及其指定保荐代表人对派瑞股份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核查,核查情况与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西安派瑞功率半导体变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46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8,000万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3.98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18,4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49,088,127.72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69,311,872.28元。上述募集资金已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0年4月28日出具了《西安派瑞功率半导体变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众环验字(2020)080001号)。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累计使用的金额为246,270,435.60元,其中:公司募集资金用于置换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金额为4,512,656.03元;募集资金到位后直接使用募集资金支付发行费用的金额为6,367,924.53元;公司募集资金购置募投项目用地及其他费用35,389,855.04元;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现金管理产品200,000,000.00元。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公司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现金管理产品

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24,396,222.23元,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人民币58,318,239.46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以及《西安派瑞功率半导体变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西安派瑞功率半导体变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为方便募集资金的使用和对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公司实行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存储制度。募集资金专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它用途,且应按照发行申请文件中承诺的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使用募集资金。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及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授权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募集资金开户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资料,以便于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及其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报告期,各方严格按照监管协议执行,无违约情形。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单位:元

账户名称银行名称银行账户余额备注
西安派瑞功率半导体变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7201007880 100000293258,318,239.46募集资金专户

三、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3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表一。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根据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众环专字(2020)080324号《西安派瑞功率半导体变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鉴证报告》,截至2020年10月26日止,公司已用自筹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金额为4,512,656.03元。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4,512,656.03元。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2023年度,公司不存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结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3年度,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募集资金结余情况。

(五)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2023年度,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六)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和去向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公司于2022年10月24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及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亿元(含2.00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大额可转让存单、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及国债逆回购品种等)。授权有效期限为24个月,募集资金使用额度及授权有效期自董事会通过后2023年1月1日起生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现金管理产品列示如下:

受托方委托方产品名称金额 (万元)起始日到期日
西安派瑞功率半导体变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丈八东路支行结构性存款6,500.002023-10-112024-1-11
西安派瑞功率半导体变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营业部结构性存款4,500.002023-8-182024-2-22
西安派瑞功率半导体变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丈八东路支行结构性存款4,000.002023-11-202024-2-20
西安派瑞功率半导体变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营业部结构性存款5,000.002023-11-242024-5-24

(七)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无。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3年度,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也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由于公司2020年8月4日收到西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出具的《西安高新区管委会关于派瑞股份募投项目用地事宜的回复函》,表示因城市规划等原因原募投项目建设用地暂不能开发建设。按照相关规定,该地块由西安高新区管委会收回,并同意在高新区内为公司募投项目另外安排建设用地。2021年11月,公司取得了西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权证书》,公司拟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至西安市高新区长安通讯产业园(东西七号路以北,南北一号路以西,南北二号路以东)。公司生产的高压大功率半导体器件主要应用于特高压直流输电领域,综合考虑市场环境、高压大功率半导体器件应用前景、公司主营业务发展目标、现有产能等因素,公司拟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部分内容。

公司于 2024 年1 月17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于2024 年2 月 2 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部分建设内容、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及延长实施期限的议案》,同意调整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部分建设内容、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及延长实施期限。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23年度,公司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西安派瑞功率半导体变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的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存放、使用及管理,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对募集资金年度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意见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派瑞股份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的《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鉴证工作。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派瑞股份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的《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已经按照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派瑞股份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的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派瑞股份2023年度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规范,符合公司发行承诺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

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保荐机构对派瑞股份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无异议。

(此页无正文,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西安派瑞功率半导体变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石一杰 陈 玮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附表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3年度
编制单位:西安派瑞功率半导体变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26,931.19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05.08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0.00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3,538.99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0.00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0.00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调整后投资总额(1)本年度投入金额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大功率电力半导体器件及新型功率器件产业化项目26,931.1926,931.19105.083,538.9913.142026年6月30日不适用-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26,931.1926,931.19105.083,538.9913.14-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不适用
合计26,931.1926,931.19105.083,538.9913.140.00-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公司原募投项目建设用地因西安市秦岭保护范围、建设控制地带及产业准入清单均未明确,暂不能开发建设,原募投项目用地被政府主管部门收回。公司重新购买新的项目用地、办理项目备案及其他相关手续花费了较长时间,公司综合考虑市场环境、高压大功率半导体器件应用前景、主营业务发展目标、现有产能等因素,调整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部分内容。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2020年8月4日,公司收到《西安高新区管委会关于派瑞股份募投项目用地事宜的回复函》,公司募投项目用地需要进行更换,公司需要按照法定程序购买新选址地块,原项目用地由高新区管委会收回并向公司退还相关土地出让金,具体详情见公司于2020年8月5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西安派瑞功率半导体变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实施进展情况的公告》。 2021年5月25日召开了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购买土地使用权的议案》,董事会同意购买位于高新区长安通讯产业园东西七号路以北,南北一号路以西,南北二号路以东,净用地面积为60024.6平方米(折合90.037亩,具体以西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出具的红线为准)的土地使用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5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西安派瑞功率半导体变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购买土地使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9);公司与西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署了《GX3-29-41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成交确认书》,确认公司竞得宗地号为GX3-29-41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6月21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西安派瑞功率半导体变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购买土地使用权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41);公司与西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署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合同编号:GX00107),确认公司取得宗地号为GX3-29-41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7月1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西安派瑞功率半导体变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购买土地使用权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45);公司于2021年11月17日取得了西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权证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1月18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取得不动产权证书暨购买土地使用权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75)。 公司于2024年1月1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于2024年2月2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部分建设内容、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及延长实施期限的议案》,公司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将变更至西安市高新区长安通讯产业园(东西七号路以北,南北一号路以西,南北二号路以东)。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2020年10月26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截至2020年10月26日止以自有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451.27万元。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公司购买结构性存款20,000.00万元。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1、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用于募投项目支出;2、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高资金收益率。公司于2022年10月24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及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大额可转让存单、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及国债逆回购品种等)。授权有效期限为24个月,募集资金使用额度及授权有效期自董事会通过后2023年1月1日起生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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