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东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东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风科技”或“公司”)的持续督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要求,对东风科技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公司2023年度关联交易预计及执行情况
2023年全年预计及实际执行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为: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人 | 2023年计划额 (亿元) | 2023年实际执行额 (亿元) |
购买材料(主要包括铝锭、锌锭、黄铜棒、冷轧板、整车等材料) | 东风公司及下属公司 | 25 | 21.54 |
产品销售(主要包括组合仪表、传感器、软轴、供油系、制动系、压铸件、内饰件等产品) | 东风公司及下属公司 | 65 | 55.61 |
2023年年度执行情况明细为:
1、采购商品/接受劳务
单位:元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2023年发生额 | 2022年发生额 |
联营企业 | 采购商品 | 1,254,723,961.23 | 972,120,449.29 |
受东风集团控制 | 采购商品 | 616,156,231.81 | 343,789,560.04 |
受合资外方控制 | 采购商品 | 142,479,642.89 | 206,405,169.37 |
其他关联方 | 采购商品 | 53,983,647.03 | 47,299,132.27 |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2023年发生额 | 2022年发生额 |
合营企业 | 采购商品 | 51,953,697.45 | 34,260,670.91 |
与公司同受母公司控制 | 采购商品 | 13,432,178.65 | 19,575,534.61 |
实际控制人合营方 | 采购商品 | 6,466,896.17 | 16,611,008.50 |
受东风集团重大影响 | 采购商品 | 6,054,012.27 | 500,673.28 |
受东风汽车控制 | 采购商品 | 3,495,090.30 | 689,463.33 |
受东风集团共同控制 | 采购商品 | 3,201,800.50 | 7,680,063.76 |
母公司 | 采购商品 | 912,218.94 | 2,313,639.32 |
与公司同受实际控制人控制 | 采购商品 | 709,431.24 | 2,469,696.76 |
东风集团控股股东 | 采购商品 | 619,758.88 | 210,980.62 |
实际控制人 | 采购商品 | 7,926.58 | 997,806.60 |
受实际控制人重大影响 | 采购商品 | 6,687.94 | 0 |
受母公司重大影响 | 采购商品 | 0 | 386,516.35 |
合计 | - | 2,154,203,181.88 | 1,655,310,365.01 |
2、销售商品/提供劳务
单位:元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2023年发生额 | 2022年发生额 |
受东风集团控制 | 销售商品 | 3,189,321,357.95 | 2,670,660,960.73 |
实际控制人 | 销售商品 | 663,009,974.07 | 866,454,866.89 |
实际控制人合营方 | 销售商品 | 592,458,537.31 | 635,639,064.79 |
受合资外方控制 | 销售商品 | 588,802,733.97 | 368,586,922.94 |
受东风集团共同控制 | 销售商品 | 296,478,652.54 | 376,271,666.15 |
受东风汽车控制 | 销售商品 | 114,672,667.57 | 69,796,310.04 |
联营企业 | 销售商品 | 56,880,041.35 | 82,130,367.13 |
母公司 | 销售商品 | 31,632,950.51 | 46,161,037.53 |
受东风汽车重大影响 | 销售商品 | 8,376,935.72 | 44,606,497.72 |
受东风集团重大影响 | 销售商品 | 6,562,988.68 | 264,862.83 |
合营企业 | 销售商品 | 6,039,896.40 | 5,842,788.98 |
与公司同受母公司控制 | 销售商品 | 5,008,587.24 | 5,467,584.25 |
与公司同受实际控制人控制 | 销售商品 | 1,804,261.65 | 242,672.10 |
其他关联方 | 销售商品 | 16,006.34 | 127,608,998.03 |
合计 | - | 5,561,065,591.30 | 5,299,734,600.11 |
(二)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由于历史沿承的关系,东风汽车集团有限公司(简称“东风公司”)、东风汽车有限公司(简称“东风有限”)仍旧是东风科技目前最大的市场,故与东风公司、东风有限及东风汽车零部件(集团)有限公司(简称“东风零部件集团”)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不可避免、占公司主营业务及利润比重较大。2024年,东风
科技与东风公司、东风有限及东风零部件集团OEM配套购买商品、接受劳务等关联交易额预计为人民币25亿元;与OEM配套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关联交易预计为人民币60亿元。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基本情况
1、东风汽车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东风大道1号法人代表:杨青注册资本:1,560,000万元经营范围:开发、设计、制造、销售汽车及汽车零部件(包括新能源汽车及其电池、电机、整车控制技术)、电子电器、金属机械、铸金锻件、粉末冶金、设备、工具和模具;进出口业务;组织管理本公司直属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对电力、燃气、汽车运输、工程建筑实施投资管理;与上述项目有关的物流、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信息服务和售后服务;二手车业务。(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2、东风汽车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东风大道10号法定代表人:杨青注册资本:1,670,000万元经营范围:全系列乘用车和商用车、发动机、汽车零部件、机械、铸锻件、粉末冶金产品、机电设备、工具和模具的开发、设计、制造和销售;新能源汽车及其零部件的开发、设计、制造和销售;作为日产品牌进口汽车在中国大陆地区的总经销商、进口并在国内批发日产品牌进口汽车及其相关零部件、备件及装饰件,并提供相应的售后服务;对工程建筑项目实施组织管理;与本公司经营项目有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信息服务、物流服务和售后服务;进出口业务;其
他服务贸易(含保险代理、旧车置换、金融服务)等。东风有限是由东风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日产(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合资设立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双方各持有该公司50%的股权。
3、公司名称:东风汽车零部件(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湖北省十堰市车城西路9号法定代表人:蔡士龙注册资本:393,111万元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汽车零部件、铸锻件、粉末冶金产品、刃具、量具、模具、机电设备、机器人及工业软件的研发、采购、制造、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与本企业经营项目有关的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信息服务、物流服务和售后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二)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东风零部件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东风有限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东风有限是东风公司的下属公司,因此东风公司、东风有限、东风零部件集团和东风科技构成关联关系。具体关联关系如下图所示:
(三)前期同类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和履约能力分析
目前东风公司、东风有限、东风零部件集团生产经营情况一切正常,具备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关联交易的价格以市场价格为基础,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按市场价格为基准确定,在无法确定市场价格时,采用成本加成的方法定价,加成比例由双方协商确定。关联交易中体现公平性的原则,遵循市场经济的原则和规则,要求在同等条件下具备市场竞争力。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1、为应对汽车零部件企业竞争日益加剧的挑战,力争把东风科技做大做强,特实施本次关联交易。
2、公司OEM配套所形成的关联交易是公司日常经营活动中每年都持续发生的,公司对该关联交易一贯遵循了诚实信用以及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
则,是公平合理的,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和长远利益。
3、上述关联交易实施后,有利于公司扩大市场份额,获得更多的收益,该行为是持续存在并且必要和合理的。
4、公司在巩固提高东风市场份额的同时,不断开拓其他市场,力争成为各主机厂的优秀供应商,因此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丧失独立性。
五、相关审议程序
2024年3月28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回避了该议案的表决。该议案已于2024年3月27日经公司第八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东风科技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关联董事予以了回避表决,同时该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所履行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或股东利益,特别是非关联股东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东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 ||||
宋富良 | 廖旭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