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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风科技: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3-30

东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 委托理财受托方: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

? 委托理财金额: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7亿元

? 委托理财产品类型:流动性好且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结构性存款

? 委托理财产品期限:自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 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一年,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 履行的审议程序:本次委托理财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拟购买的结构性存款属于低风险投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财政及货币政策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可能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公司将最大限度控制投资风险。

一、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及资金收益,在不影响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开展,确保公司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

(二)投资金额

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7亿元。

(三)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四)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公司运用自有资金投资的品种为流动性好且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结构性存款。为满足公司理财需要,公司2024年拟继续按2023年使用额度总额人民币7亿元进行理财产品投资,在额度内可循环使用。为控制风险,以上额度内资金只能用于购买一年以内结构性存款。

(五)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本次使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事项由公司财务会计部根据公司流动资金情况、理财产品安全性、期限和收益率选择合适的理财产品,并进行投资的初步测算,提出方案后按公司核准权限进行审核批准。公司纪检监审部负责对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的审计与监督,每个季度末应对所有理财产品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审慎性原则,合理的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

公司财务会计部必须建立台账对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完整的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财务核算工作。

二、本次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委托理财合同主要条款及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

具体委托理财合同条款以实际签署合同为准。

(二)风险控制分析

1、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将本着严格控制风险的原则,将严格按照公司内部控制管理的相关规定购买结构性存款。

2、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对使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事项的有关进展情况及时予以披露。

三、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受托人为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受托方与上市公司、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关联关系。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在确保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拟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通过对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适度、适时的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且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降低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购买结构性存款理财产品投资划分为交易性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收益计入投资收益。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3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委托理财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反映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相关项目。

五、风险提示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拟购买的结构性存款属于低风险投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财政及货币政策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可能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公司将最大限度控制投资风险。

六、决策程序的履行

公司于2024年3月28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东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30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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