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康农种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湖北康农种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非独立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2024年度独立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2024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适用对象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2024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
三、薪酬标准
1、公司董事薪酬方案:
(1)公司非独立董事在公司担任管理职务者,根据其在公司所担任的管理职务或岗位,按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办法领取薪酬;未在公司担任管理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或津贴。。
(2)公司独立董事薪酬为5.00万元/年。
2、公司监事薪酬方案:
公司监事在公司担任职务者,按照所担任的职务领取薪酬,不领取监事津贴。
未担任管理职务的监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或津贴。
3、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资由基本薪酬及绩效薪酬组成,基本薪酬按工作岗位、工作成绩、贡献大小及权责相结合等因素确定基本工资薪酬标准,基本薪酬按月准时发放。绩效奖金结合年度绩效考核结果等确定。薪资水平与其岗位贡献、承担责人、风险和公司整体经营业绩挂钩。
四、其他事项
1、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金按月发放;独立董事津贴按年发放。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3、上述薪酬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4、根据相关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生效,董事和监事薪酬方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可生效。
五、备查文件
《湖北康农种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湖北康农种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湖北康农种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湖北康农种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