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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原股份: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曾林涛)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3-29

证券代码:838837 证券简称:华原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0

广西华原过滤系统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曾林涛)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作为广西华原过滤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原股份或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号——独立董事》《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和要求,本人在2023年度任职期间,勤勉、尽责、忠实履行职务,按时出席相关会议,对各项议案进行认真审议,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利益。现就本人在2023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3年度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情况

2023年度,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认真审阅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积极参与各项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合理的建议。

(一)出席董事会情况

2023年度,公司共召开董事会10次,本人按时亲自出席公司董事会10次,没有授权委托、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形。所有议案经过本人客观谨慎的思考,均表示赞成,未提出异议、反对和弃权的情形。

(二)出席股东大会情况

2023年度,公司共召开股东大会3次,本人均出席会议。

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履职情况

(一)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决策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及提名委员会,本人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及战略决策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委员,2023年主要履行职责如下:

1.本人作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主持召开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

2次,就公司2023年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以及《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修订事项进行审议,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进行研究。

2.本人作为战略决策委员会委员,按时出席战略决策委员会议2次,就公司年度

投资计划、银行对公司授信以及《公司董事会战略决策委员会工作细则》修订事项进行审议。

3.本人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按时出席审计委员会会议5次,就公司定期

报告、内部审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修订内部审计制度等相关议案进行审议,并积极与内部审计部门、财务部及外部审计机构进行积极沟通,对公司财务状况、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以及审计机构的聘用进行监督。

(二)发表事前认可意见、独立意见及专门意见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根据相关规定审慎审议各项董事会议案,对《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对《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关于公司购买低风险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关于预计公司2023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具体方案的议案》《关于拟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拟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等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2023年,本人出席2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关于增加2023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关于制定<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3年度,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对公司内部审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审计工作的安排、审计重点等进行积极探讨和交流。

四、重点关注事项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对于公司2023年度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本人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对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合理性、公允性和是否损害中小股东利益进行判断,根据相关程序进行审核并发表意见,认为公司2023年度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属于日常经营和业务开展的需要,以市场价格为依据,符合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关联董事在审议关联交易议案时进行回避表决,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定期报告相关事项

2023年度,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相关规定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2年年度报告》《2023年半年度报告》《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向投资者反映了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上述定期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公司2023年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内部制度的规定,是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制定,强化责任意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维护投资者权益的相关工作

1.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

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和公正。

2.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对审议事项作出公正、客观、独立

的判断,审慎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权益。

3.充分利用参加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董事会、股东大会及现场调研等方式,深入了

解公司的经营状况、公司治理情况、内部控制情况,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议。

4.不断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不断提升自身的履职能力,增强对投资者利益

保护能力和意识。

五、其他说明事项

1.2023年在职期间,本人未对董事会相关议案提出异议。

2.2023年在职期间,未发生本人提议召开董事会或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

会的情况。

3.2023年在职期间,未发生本人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4.2023年在职期间,未发生本人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5.2023年在职期间,没有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的情况。

2024年,本人将继续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对独立董事的要求,本着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认真学习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继续加强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管理层之间的沟通和协作,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广西华原过滤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曾林涛2024年3月29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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