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华原过滤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广西华原过滤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公司董事、监事津贴管理制度》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经营发展实际情况,参照公司所处的行业、地区的薪酬水平,制定了公司2024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4年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一)方案适用对象
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三)薪酬标准
1.公司董事薪酬方案
(1)公司非独立董事在公司担任管理职务者,根据其在公司所担任的管理
职务或岗位,按公司相关薪酬管理规定与绩效考核办法领取薪酬,不另行领取董事津贴。
(2)未在公司担任管理职务的非独立董事,津贴为人民币2万元/年(税前)。
(3)公司独立董事津贴为人民币5万元/年(税前)。
2.公司监事薪酬方案
公司监事津贴为人民币0.5万元/年(税前)。监事在公司任职的,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领取薪酬待遇,同时发放监事津贴。
3.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管理
规定与绩效考核办法领取薪酬。年薪总额=基本年薪+浮动奖金。基本年薪分12个月,根据个人工作职务、岗位级别标准按月发放;浮动奖金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根据公司经营业绩和个人绩效的完成情况,依据考核结果按年发放。
二、审议程序
2024年3月2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审议了《关于公司2024年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全体委员审议通过了非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的薪酬方案,同意将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024年3月2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024年3月2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2024年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全体董事回避表决,该议案直接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24年3月2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2024年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全体监事回避表决,该议案直接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其他规定
(一)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按月发放。
(二)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
任,薪酬(津贴)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三)上述薪酬(津贴)均为税前金额,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统一由公司按个
人所得税标准代扣代缴。
广西华原过滤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