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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洁股份: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3-30

深圳汇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在2023年任职期间,我们按照《公司章程》等规定,忠实勤勉,积极出席会议,审议各项议案,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因任期届满,我们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已于2023年5月18日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后正式离任。现将我们在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1、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情况

2023年任期内,公司共召开了1次董事会,1次股东大会。我们认真审议董事会列明事项,提出相应的意见和建议,对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参会情况如下:

董事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情况
董事 姓名应参加董事会次数参加董事会次数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委托出席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董事会会议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陈爱珍11100
高虹11101
李书玲11100

2、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2023年任期内,公司共召开2次专门委员会会议,其中审计委员会会议1次、提名委员会会议1次。我们按照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要求,召集或参加了全部会议,认真审阅相关文件,审议各项议案,了解并跟进相关事项。

3、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2023年任期内,我们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情况如下:

会议时间会议届次发表独立意见事项独立意见
2023/4/27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关于2022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无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公
七次会议意见司资金的情况
关于2022年度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无对外担保情况
《关于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同意
《关于公司2021-2022年度与汕头市一针优品服装有限公司交易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深圳汇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年度导致非标准审计意见事项消除情况的专项说明》的独立意见
《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的独立意见
《关于聘任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关于董事会换届推选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关于董事会换届推选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2023年任期内,我们没有提议独立聘请中介机构,没有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会议,没有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

4、与审计部和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3年任期内,审计委员会听取审计部工作汇报,审阅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及各类工作报告,参与审计沟通会,听取会计师事务所工作汇报,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

5、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其他工作

2023年任期内,我们认真审核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的各项议案,积极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与公司有关人员保持沟通交流,关注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及重大事项等,利用自身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公正地行使表决权,了解并跟进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完善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提高信息披露质量并做好内幕信息管理及知情人登记工作;积极学习法律法规,尤其是涉及到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和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等法规,切实加强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1、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2022年度与汕头市一针优品服装有限公司交易的议案》,详见公司2023年4月28日披露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的《关于补充确认2021-2022年度与汕头市一针优品服装有限公司交易的公告》。除此之外,2023年任期内,公司不存在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2、承诺履行

2023年任期内,公司及相关方不存在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情况。

3、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023年任期内,经审计委员会、董事会、监事会审议后披露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决策程序合法合规。我们认为,公司披露的定期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客观反映了公司2022年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实施情况。

4、聘用会计师事务所

2023年任期内,经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审议程序合法合规。我们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计提了职业风险基金,自担任公司会计师事务所以来,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所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公正、客观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

5、提名或者任免董事

2023年任期内,经提名委员会提名,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选举产生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我们认为,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均具备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的董事任职资格,具备履行董事职责所必须的工作经验,独立董事具备独立性和履职所需专业知识,提名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

6、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2023年任期内,公司不存在聘任或解聘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7、会计政策、会计估计自主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

2023年任期内,公司没有发生会计政策、会计估计自主变更和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8、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2023年任期内,公司根据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规定,结合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考核结果支付其报酬。总体薪酬水平与公司经营情况相符,个人薪酬与价值贡献、责权利相对应,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

三、总体评价

我们独立董事任期已届满。在任期内,我们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要求,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

陈爱珍

独立董事:

高虹

独立董事:

李书玲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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