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友汽车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2023年
月
日
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安永华明(2024)专字第70069788_A03号
用友汽车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用友汽车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用友汽车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募集资金专项报告”)进行了鉴证。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南编制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是用友汽车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募集资金专项报告独立发表鉴证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执行鉴证工作,以对募集资金专项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了解、抽查、核对以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我们认为,用友汽车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的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南编制,如实反映了2023年度用友汽车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本报告仅供用友汽车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披露2023年度报告使用,不适用于其他用途。
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续)
安永华明(2024)专字第70069788_A03号
用友汽车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本页无正文)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中国注册会计师:张宁宁 |
中国注册会计师:安 博 | |
中国 北京 | 2024年3月28日 |
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023年度
一、资金募集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3年3月7日出具的《关于同意用友汽车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482号),用友汽车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6,079,400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33.99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226,338,806.00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140,935,332.42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085,403,473.58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已于2023年5月8日全部到位,并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于2023年5月8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安永华明(2023)验字第61357229_A02号)。
(二)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结余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 金额 |
募集资金总额 | 1,226,338,806.00 |
减:保荐费和承销费用(不含税) | 120,663,816.19 |
收到募集资金金额 | 1,105,674,989.81 |
减: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支付不含税发行费用的金额 | 9,316,884.94 |
减:支付不含税发行费用金额 | 10,683,212.57 |
减:支付印花税 | 271,418.72 |
募集资金净额 | 1,085,403,473.58 |
减: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金额 | 11,751,989.05 |
加:募集资金利息收入 | 8,776,117.75 |
减:手续费 | 1,714.92 |
减:募集资金投入募投项目金额 | 65,347,280.65 |
减:永久补流 | 156,000,000.00 |
截止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结余余额 | 861,078,606.71 |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本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进行了规定。
于2023年4月,本公司、保荐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虹口支行、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思南支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松江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延安西路支行四家商业银行分别签订《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上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账户余额641,078,606.71元,其中:募集资金账户余额2,500,000.00元、协定存款638,578,606.71元。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余额如下: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募集资金余额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虹口支行(注) | 121940898010630 | 71,437,054.35 |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思南支行 | 03005333104 | 30,343,148.58 |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松江支行 | 36620180802390888 | 268,908,379.75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延安西路支行 | 1001278619300242365 | 270,390,024.03 |
合计 | - | 641,078,606.71 |
注:根据招商银行上海分行于2023年8月31日公示的《关于换发<中华人民共和国金融许可证>的公告(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川北支行)》,本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名称,由“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川北支行”变更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虹口支行”。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3年6月10日,本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本公司使用募集资金21,068,873.99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金额为21,068,873.99元。
(三)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2023年6月10日,本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及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本公司使用不超过85,000.00万元(含本数)闲置自有资金及不超过95,000.00万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七天通知存款等),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使用期限自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定期存款的余额为220,000,000.00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银行名称 | 产品名称 | 起始日期 | 到期时间 | 金额 |
招商银行 | 定期存款 | 2023/6/13 | 2024/6/13 | 40,000,000.00 |
光大银行 | 定期存款 | 2023/6/14 | 2024/6/14 | 50,000,000.00 |
上海银行 | 一年期定期存款 | 2023/7/25 | 2024/7/24 | 30,000,000.00 |
工商银行 | 一年期定期存款 | 2023/8/4 | 2024/8/3 | 100,000,000.00 |
合计 | - | - | - | 220,000,000.00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签署协定存款的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银行名称 | 金额 |
光大银行 | 268,408,379.75 |
招商银行 | 70,937,054.35 |
上海银行 | 29,843,148.58 |
工商银行 | 269,390,024.03 |
合计 | 638,578,606.71 |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2023年6月10日,本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上述议案并经本公司于2023年6月28日召开的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本公司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15,600.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已将15,600.00万元超募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的情况。
(六)使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2023年6月10日,本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本公司根据募集资金的实际情况,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 下简称“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以及本公司正常运营的前提下,本公司计划在募投项目的实施期间,根据实际需要并经相关审批后,预先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之后定期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即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至本公司基本存款账户或一般账户,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使用资金。
2023年12月19日,本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因本公司购置办公楼,拟同步变更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同意本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由上海市嘉定区希望路嘉定宝龙中心变更为上海市泸定路276弄1号。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23年度)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108,540.35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23,309.93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23,309.93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 | |||||||||||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 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如有)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 | 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1)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3)=(2)-(1) |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4)=(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承诺投资项目 | ||||||||||||
车企营销系统升级项目 | 否 | 36,160.04 | 36,160.04 | 36,160.04 | 4,601.64 | 4,601.64 | (31,558.40) | 12.73 | 2025/12/31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车主服务平台升级项目 | 否 | 12,836.44 | 12,836.44 | 12,836.44 | 1,787.47 | 1,787.47 | (11,048.97) | 13.92 | 2025/12/31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数据分析平台建设项目 | 否 | 7,314.39 | 7,314.39 | 7,314.39 | 1,320.81 | 1,320.81 | ( 5,993.58) | 18.06 | 2025/12/31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 | 56,310.87 | 56,310.87 | 56,310.87 | 7,709.93 | 7,709.93 | (48,600.94) | - | - | - | - | - |
超募资金投向 | ||||||||||||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否 | 不适用 | 15,600.00 | 15,600.00 | 15,600.00 | 15,600.00 | - | 100.0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尚未明确用途 | 否 | 不适用 | 36,629.48 | - | - | -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 - | - | 52,229.48 | 15,600.00 | 15,600.00 | 15,600.00 | - | - | - | - | - | - |
合计 | - | 56,310.87 | 108,540.35 | 71,910.87 | 23,309.93 | 23,309.93 | (48,600.94) | - | - | -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 不适用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详见“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之“(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不适用 | |||||||||||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 详见“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之“(四)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 |||||||||||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 详见“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之“(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 |||||||||||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 详见“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之“(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注4:本报告中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存在差异,均系计算中由四舍五入造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