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友汽车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5.00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114,805,373.92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355,260,384.73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3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00元(含税)。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44,317,4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72,158,700.0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总额占本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62.85%。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
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3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董事会全体董事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4年3月28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符合公司战略规划,有利于建立稳定的投资回报机制,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用友汽车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