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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兴股份: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孔祥婷)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3-30

广州环投永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孔祥婷)

2023年,本人作为广州环投永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积极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独立、勤勉、尽责地行使职权,按时参加2023年董事会及相关会议,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现就2023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履历

孔祥婷,女,1983年5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历任中山大学管理学院副研究员,现任中山大学管理学院副教授、广东万里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300591.SZ)独立董事、东莞市宇瞳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300790.SZ)独立董事。2022年3月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2023年,公司共召开5次股东大会、9次董事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出席会议的情况如下:

参加股东大会情况参加董事会情况
出席股东大会次数本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亲自出席次数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
599600

2023年,本人出席了公司召开的所有董事会会议,不存在缺席和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的情况,认真审阅了公司提供的各项会议材料,最大限度发挥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优势,提出合理的意见和建议,对各项议案的表决均严格遵循独立性、专业性原则,独立、客观地行使表决权,对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同时对需要独立董事发表意见的事项发表了明确意见。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本人现担任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本人2023年出席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如下:

专门委员会类别2023年召开次数应参加会议次数参加次数委托出席次数
审计委员会4440
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1110
专门委员会类别2023年召开次数应参加会议次数参加次数委托出席次数
提名委员会0000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2023年,公司暂未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随着《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修订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的制定,后续公司将按照有关要求开展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相关工作。

(四)现场考察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2023年,本人认真学习了证监会、交易所、上市公司协会下发的各类法律、法规及监管政策,加强自身学习,切实增强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意识。同时,本人还通过会谈、电话等方式与公司管理层、董事会秘书及相关工作人员等进行了充分的沟通交流,对公司生产经营、制度建设、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等进行调研,对公司重大事项通过现场与通讯的方式进行了详细问询。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彼此的沟通交流,双方保持经常性的沟通,及时汇报公司生产经营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认真听取并采纳本人合理的意见和建议,使我更加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充分发挥了指导和监督的作用。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与内部审计机构及外部审计团队的沟通协作情况

2023年,本人密切关注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审查了内部审计计划、程序及其执行结果,确保其客观性和有效性。同时与公司聘请的外部审计机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保持紧密联系,通过参加审计前沟通会议、审阅关键审计事项以及讨论审计过程中识别的重大风险点,有效监督了外部审计的质量和公正性。

(二)关联交易情况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2022年度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本人认为,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关联交易具有合理性,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亦不会对公司独立性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三)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洁晋公司及其子公司按股比提供担保的议案》,本人认为,忻州市洁晋发电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主要为满足其生产经营需要,有利于其稳定经营和长远发展,且具备债务偿还能力,担保风险总体可控,不会对公司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经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按持股比例向洁晋公司提供股东借款。公司不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的情形。

(四)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度绩效考核及薪酬发放的议案》,本人认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考核及薪酬方案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承担公司2023年度的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工作,2023年度审计费(含内控审计费)为168万元。本人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其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工作中,恪尽职守,遵循独

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从会计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与所有股东的利益。出具的审计报告公允、客观地评价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六)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经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在满足《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法律法规和发行人当时有效的《公司章程》《上市后未来三年的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等制度文件中有关利润分配条件的情形下,公司2023-2025年度单一年度利润分配总额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60%。经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2年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2.50元(含税)。本人认为,公司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充分考虑了股东合理回报及公司可持续发展的需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2023年,公司及股东没有发生违反承诺履行的情况。

(八)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2023年,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等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进一步强化内部控制规范的执行和落实,推进公司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稳步实施。2023年,公司内部控制体系总体运行情况良好,在促进各项业务活动有效进行、保证财务制度有效实施、防范经营风险等方面发挥了较大作用。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3年,本人对公司的情况和提供的资料进行了认真审核,并基于独立、客观、公正、谨慎的立场积极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审慎、客观地行使表决

权,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为公司的规范运营和科学决策发挥了积极作用。2024年,本人将深入学习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继续勤勉尽职,增加现场工作时间,更加深入地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切实履行好独立董事的职责,同时利用专业知识为公司发展发挥建设性作用,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广州环投永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孔祥婷

2024年3月30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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