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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大门: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关于西大门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及说明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3-30

目录

一、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第1—2页

二、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第3—8页

页共8页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天健审〔2024〕923号

浙江西大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鉴证了后附的浙江西大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大门公司)管理层编制的2023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西大门公司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西大门公司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同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二、管理层的责任

西大门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上证发〔2023〕193号)的规定编制《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西大门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上述报告独立地提出鉴证结论。

页共8页

四、工作概述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五、鉴证结论我们认为,西大门公司管理层编制的2023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上证发〔2023〕193号)的规定,如实反映了西大门公司募集资金2023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杭州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〇二四年三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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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西大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印发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上证发〔2023〕193号),将本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2389号文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承销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40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21.17元,共计募集资金50,808.00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2,537.74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48,270.26万元,已由主承销商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12月28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2,679.38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45,590.88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0〕654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序号金额
募集资金净额A45,590.88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项目投入B130,290.24
利息收入净额B21,088.39
本期发生额项目投入C15,145.17
利息收入净额C236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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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项目投入D1=B1+C135,435.41
利息收入净额D2=B2+C21,452.39
应结余募集资金E=A-D1+D211,607.86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F11,607.86
差异G=E-F-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上证发〔2023〕193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浙江西大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12月29日分别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市越城支行、浙江绍兴瑞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亭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越城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有4个募集资金专户和1个信用证保证金账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开户银行银行账号募集资金余额备注
浙江绍兴瑞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亭支行2010002637068176,091.68活期存款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越城支行12110160292002158583,626.81活期存款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市越城支行3545789288061,554.72活期存款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越城支行121101602920021663645.50活期存款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越城支行1211016041000021076289.15信用证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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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11,607.86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2.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经2022年4月7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并经2021年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1.8亿元人民币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上述授权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进行投资,滚动使用。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产品名称受托银行购买金额本期收回金额期末余额起止日期本期收入的收益(不含税)
中国工商银行2022年第3期公司客户大额存单2022200336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越城支行3,500.003,500.002022.5.24-2023.5.5111.33
合计3,500.003,500.00111.33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智能遮阳新材料研发中心项目,该项目系为公司生产提供技术服务,增强公司的研究开发能力,为公司的发展提升产品竞争力,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无法单独核算其效益。

补充流动资产项目,该项目系为公司经营活动提供可靠的现金流,为公司发展提供资金支持,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无法单独核算其效益。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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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浙江西大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三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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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3年度编制单位:浙江西大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45,590.88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5,145.17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35,435.41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承诺投资项目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调整后投资总额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1)本年度投入金额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3)=(2)-(1)截至期末投入进度(%)(4)=(2)/(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建筑遮阳新材料扩产项目35,029.8835,029.8835,029.884,602.8029,692.60-5,337.2884.762025年6月3,276.90
智能时尚窗帘生产线项目5,208.005,208.005,208.00447.871,859.12-3,348.8835.702024年6月907.55
智能遮阳新材料研发中心项目2,353.002,353.002,353.0094.50883.69-1,469.3137.562024年6月不适用
补充流动资金3,000.003,000.003,000.003,000.000.00100.00不适用
合计45,590.8845,590.8845,590.885,145.1735,435.41-10,155.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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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项目)2023年6月30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建筑遮阳新材料扩产项目因前期考虑到市场需求变化,降低募集资金投资风险,公司通过多次组织市场考察与交流,特别是海外市场,及时、全面了解海外遮阳行业发展现状及发展前景,优化海外营销布局,计划开展国内外各中心区域建仓模式,提高服务时效,实现直接地、高效地服务客户,订单规模明显增加。故需继续增加设备投入,综合相关机器设备生产及运输时间较长等因素使得该项目的设备到位情况、安装调试情况延后,预定达到可使用状态延长至2025年6月;智能时尚窗帘生产线项目由于市场环境及营销情况发生部分变化,公司海外电商业务获得初步成功,公司对成品生产的需求进行了部分调整和优化,针对制作成品的生产流水线及包装流水线重新增加配置。因此项目预定达到可使用状态延长至2024年6月;智能遮阳新材料研发中心项目是对上述两个项目的研发配套使用的,用于新产品的开发,例如产品的防紫外线性能、拉伸性能、耐水色牢度、耐汗渍色牢度、甲醛含量、防静电性能、防水性能等。公司业务销售人员经过对美洲、澳洲及亚洲地区的客户走访后,根据每个国家和地区不同的适用标准优化完善了实验设备。因此设备采买及研发内容也受到了延后影响,项目预定达到可使用状态延长至2024年6月。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2021年2月2日,公司根据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议案》,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9,296.77万元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对闲置募集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详见本专项报告三(一)2之说明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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