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西大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0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
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
? 本次利润分配以2023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136,915,000股为基数。
一、 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3年12月31日,浙江西大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403,465,275.11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3年度拟以2023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136,915,000股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1.按本年母公司实现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9,912,911.32元;
2. 公司拟以2023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136,915,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2.00元(含税),预计派发现金股利总额为人民币27,383,000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合计转增股本54,766,000股。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3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
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4年3月29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及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整体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 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结合了公司实际运营情况、盈利情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现金流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西大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2月28日202024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