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悦达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悦达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18日以邮件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会议通知和会议资料,并于2024年3月28日在公司总部1003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葛俊兰女士主持,应当出席会议的监事5人,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5人(其中:委托出席的监事0人,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的监事0人),缺席会议的监事0人,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与会监事经讨论一致通过并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报告对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做了总结。
同意5人,反对0人,弃权0人。
二、审议通过《2023年年度报告》及《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监事会一致认为:
(一)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各项规定;
(二)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
公司2023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
(三)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同意5人,反对0人,弃权0人。
三、审议通过《2023年度监事薪酬考核情况的议案》
2023年度监事薪酬如下:葛俊兰56.86万元、施洪亮39.07万元、吕守辉3.30万元(12月份)、周旻昊43.00万元(1-11月份)。
同意5人,反对0人,弃权0人。
四、审议通过《2023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公司拟订的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2023年度实际经营情况和未来经营发展需要,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和稳健发展,也符合股东的长远利益,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上述事项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江苏悦达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3月29日
? 报备文件
经与会监事签字确认的监事会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