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805 证券简称:悦达投资 编号:临2024-010号
江苏悦达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控股股东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及是否为上市公司关联人
被担保人为江苏悦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悦达集团”),是上市公司关联人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
本次江苏悦达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为悦达集团向邮储银行盐城分行申请的19,000.00万元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期限三年,为还后续贷。截至目前,加上本次担保,本公司累计为悦达集团及其子公司提供担保99,032.30万元。悦达集团为本公司及其子公司提供担保60,450.00万元。
●本次反担保措施
本次担保由悦达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悦达地产”)提供反担保,反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对外担保累计数量
截至目前,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103,792.30万元(含本次),其中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4,760.00万元,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的担保总额99,032.30万元,分
别占公司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23.88%、1.10%、22.79%。
●截至目前公司无对外担保逾期
一、担保情况概述
因经营需要,悦达集团拟向邮储银行盐城分行申请1.9亿元授信额度,期限三年,为还后续贷。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为悦达集团向邮储银行盐城分行申请的1.9亿元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期限三年。本次担保由悦达地产提供反担保,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由于悦达集团为本公司控股股东,本次担保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张乃文、徐兆军、解子胜、陈剑明、李小虎、王圣杰回避表决。
本次担保还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悦达集团成立于1991年5月16日,法定代表人:张乃文,注册资本:75亿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900140132611G,注册地点:
江苏省盐城市世纪大道东路2号,经营范围:实业投资,企业总部管理,汽柴油整车制造,新能源整车制造,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汽车销售等。盐城市人民政府持有悦达集团91.76%股份,江苏省财政厅持有悦达集团8.24%股份。悦达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持有公司34%股份。
截至2023年9月30日,悦达集团总资产821.44亿元,所有者权益298.98亿元,资产负债率为63.60%。2023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185.70亿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8.62亿元(数据未经审计)。
三、反担保人情况
悦达地产成立于1993年3月20日,法定代表人:李彪,注册资本15.07亿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991608607986X,注册地点:
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新都东路29号悦达汽车广场11幢15-16F,经营范围:商品房开发经营;建材(除砂石)销售;物业管理服务等。悦达地产为悦达集团的控股孙公司。悦达集团(香港)有限公司持有悦达地产66.36%股份,悦达集团持有悦达集团(香港)有限公司100%股份。
截至2023年9月30日,悦达地产总资产133.19亿元,所有者权益58.87亿元,资产负债率为55.80%。2023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16.17亿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0.88亿元(数据未经审计)。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2.担保金额:19,000.00万元
3.担保期限:三年
4.其他股东方是否提供担保及担保形式:无
5.反担保情况及形式:本次担保由悦达地产提供反担保,反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五、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公司为悦达集团提供担保,是为满足其日常生产经营需要,有利于促进其业务发展,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六、董事会意见
鉴于公司与悦达集团保持着稳定的互保关系,截至目前,悦达集团为本公司及其子公司提供担保60,450.00万元,董事会同意本次为悦达集团向邮储银行盐城分行申请的19,000.00万元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期限三年。本次反担保措施足以保障上市公司利益。
七、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公司为江苏悦达集团有限公司提供担保,是为满足其日常生产经营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八、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目前,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103,792.30万元(含本次),其中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4,760.00万元,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的担保总额99,032.30万元,分别占公司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23.88%、1.10%、22.79%。公司无对外担保逾期。
特此公告。
江苏悦达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3月29日
? 报备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的证明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