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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正科技: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祁卫红)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3-30

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

作为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方正科技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和要求,诚实、勤勉、独立的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在2023年度的工作中,凭借丰富的会计专业知识和经验,积极参加公司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会议、股东大会,在董事会日常工作及决策中尽职尽责,对董事会审议的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客观的意见,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支撑,积极促进公司治理结构的不断完善,切实保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现将2023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 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2023年4月17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本人当选为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本人熟悉证券、会计业务相关的法律法规,专注上市公司、拟上市公司审计工作,在资产重组、股权并购等审计方面具备丰富经验。本人简历如下:

祁卫红女士,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现担任中喜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技术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委员;华灿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独立性要求,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其他职务,不存在受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影响的情形,亦不存在影响独立客观判断的其他情形。

二、 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1、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2023年度,公司共召开了十次董事会会议和四次股东大会。本人在任期内参加了八次董事会会议和二次股东大会,本人通过会谈沟通、阅读资料等方式积极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对董事会将要讨论的重大事项要求公司相关部门提供详实的决策依据,对每次董事会和董事会专业委员会的议案材料,都认真阅读、仔细研究。参会过程中认真听取管理层的汇报,积极参与讨论,充分运用本人的专业知识,发表自己的意见和建议。本人对董事会的全部议案进行了审慎细致的审议,并慎重投票。本人出席会议的情况具体如下:

独立董事参加董事会情况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本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亲自出席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 次数出席股东大会的次数
祁卫红88002

2023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本人对参加的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表示同意,未提出异议、反对和弃权的情形。

2、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2023年度,公司共召开六次审计委员会会议、二次战略委员会会议。本人担任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提名委员会召集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本人在任期内出席了五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事项涉及公司定期报告、变更会计师事务所、日常关联交易、会计估计变更、资产减值等诸多事项,本人对审计委员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和事项均表示同意,未提出异议、反对和弃权的情形。本人出席审计委员会会议的情况具体如下:

召开日期会议内容重要意见和建议
2023年4月17日第十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第一次会议审计委员会在2022年年度报告审计期间就审计工作与审计机构进行再次沟通。
2023年4月27日第十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公司2022年度内控审计报告》 《关于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议案》对公司2022年度、2023年第一季度财务报告出具了确认的审阅意见,以及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等议案。
《关于2023年度与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关于公司与珠海华发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财务报告》
2023年8月23日第十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公司2023年半年度公司财务报告》 《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关于新增2023年度与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对公司2023年半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确认的审阅意见等。
2023年10月25日第十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公司财务报告》对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财务报告出具了确认的审阅意见。
2023年11月20日第十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对公司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出具了同意的书面审核意见。

3、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3年度任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认真履行相关职责。本人积极听取公司审计部门的汇报,及时了解公司审计部门重点工作事项。本人积极与会计师事务所就相关问题进行有效沟通与探讨,在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审计阶段后期,本人与年审会计师就公司财务、业务状况进行了沟通,保证了公司年度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的披露。

4、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经营管理情况,通过现场走访、电话、电子邮件、电话及视频会议等方式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交流、沟通,听取公司管理层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的汇报,及时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掌握公司经营动态。

本人通过召开董事会、股东大会的机会及其他时间对公司进行考察,并于2023年4月,实地参观了公司珠海PCB生产基地,现场听取公司管理层对公司PCB业务生产经营、生产技术、项目建设等情况的汇报。

在本人履行职责过程中,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和相关工作人员给予了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使本人能够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动态。对本人提出的意见建议,公司积极予以采纳,对要求补充的信息及时进行了补充或解释,保证了本人有效行使职权。

5、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工作情况

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2023 年度任期内,本人密切关注公司信息披露情况,督促公司严格按照《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完成 2023年度的信息披露工作。

本人不断加强自身学习,提高履行职责的能力。本人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特别是2023年度颁布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系列监管规定,并积极参加独立董事履职及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相关培训,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加强与其他董事、监事及管理层的沟通,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意见和建议,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客观公正地保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3年度任期内,本人通过参加公司2022年度暨 2023 年第一季度、2023年中报业绩说明会等方式,积极与中小股东进行沟通交流,解答中小股东针对性问题,并以此作为桥梁加强与中小股东间的互动,广泛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建议。

6、其他工作情况

2023年度任期内,本人没有提议召开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提议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情况。

三、 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1、关联交易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和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规定实施关联交易。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在审议关联交易时,表决程序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关联交易均遵循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未出现侵害中小股东的权益的情况。

2、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披露情况

2023年度,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2年年度报告》《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2023 年半年度报告》《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上述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其中《2022年年度报告》经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公司对定期报告、内控评价报告等的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财务数据准确详实,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3、变更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公司在2022年破产重整过程中实现了低效资产剥离,处置了方正国际软件有限公司及方正宽带网络服务有限公司两家公司100%股权,公司2023年同比上年资产规模、业务架构等均发生重大变化,综合公司业务发展及审计工作需求等情况,公司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 号),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根据选聘结果,公司改聘任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中审众环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执业资质和胜任能力,其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和独立性符合相关要求,能够满足公司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

控制审计工作的需求。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理由正当,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4、提名董事以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2023年3月31日,公司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2023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鉴于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拟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董事会提名郭瑾女士、陈宏良先生、齐子鑫先生、王喆先生、张扬先生、赵启祥先生为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董事会提名祁卫红女士、蔡一茂先生、张红先生为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公司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的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023年4月17日,公司召开第十三届董事会 2023 年第一次会议,选举陈宏良先生为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董事长,聘任陈宏良先生为公司总裁、聘任梁加庆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聘任王喆先生为公司副总裁、陈卫群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

陈宏良先生、王喆先生、陈卫群女士、梁加庆先生拥有其履行职责所具备的能力和条件,其任职资格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其提名、审议和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5、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是根据年度目标和考核情况进行发放,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与公司业绩挂钩。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符合公司绩效考核和薪酬制度的管理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6、会计估计变更情况

2023年8月23日,公司召开第十三届董事会2023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对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率进行变更。

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等相关规定,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无需对公司以前年度财务报表进行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以前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同时能够客观公允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 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3年度履职期间,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按照各项法律法规的要求,忠实勤勉的履行职责,密切关注公司治理运作和经营决策,主动深入了解公司经营和运作情况,利用自己的审计会计专业知识和执业经验为公司的持续稳健发展建言献策,对各项议案及其他事项进行认真审查及讨论,客观地做出专业判断,审慎表决,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4年度,本人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独立董事的要求,继续秉承审慎、勤勉、独立的原则,充分发挥自身专业优势,为公司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意见,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推动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更好地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之签字页)

祁卫红

二○二四年三月二十八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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