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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虹美菱: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3-30

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4年3月28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3年度,公司母公司个别报表中实现净利润为358,345,033.36元,截止2023年12月31日,母公司个别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1,294,109,238.10元。另,2023年度,公司合并报表中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为741,038,108.54元,截止2023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口径累计未分配利润为1,521,759,836.64元。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法》《公司章程》《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1年-2023年)股东回报规划》有关规定,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股东利益及公司长远发展需求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提议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公司2023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1,029,923,71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预计派发现金红利308,977,114.50元(含税)。本次分配后,母公司剩余累计未分配利润985,132,123.6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进行分配。

前述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1年-2023年)股东回报规划》,现金分红水平与公司所属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不存在重大差异。

二、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合规性、合理性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和《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司未来三年(2021年-2023年)股东回报规划》等规定。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目前及未来现金流量状况、发展所处阶段及投资资金需求等情况,兼顾了全体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给予投资者合理的投资回报。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实施预计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履行的决策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2024年3月28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全体董事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制定的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具备合规性、合理性,利润分配政策保持了连续性和稳定性,决策程序合法,符合公司发展需要。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决议;

2.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第十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三月三十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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