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丽家族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的规定,华丽家族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在2023年的工作中,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客观、公正的独立意见,在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高公司独立性、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忠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和义务。现将本人2023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具有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须的专业能力和工作经验,具备法律法规所要求的独立性,并在履职中保持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本人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简介如下:
辛茂荀:男,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58年8月出生,会计学教授、注册会计师。历任山西财经大学会计信息化教研室主任,财务处副处长、处长,MBA 教育学院院长;现任山西财经大学教授,长期从事会计教学、研究和管理工作。社会兼职有山西省会计学会常务理事,山西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常务理事,太原市会计学会副会长,晋美工商管理专修学院院长。荣获山西省劳动竞赛委员会一等功、二等功各一次和山西省杰出会计工作者荣誉。现任山西省会计学会常务理事,山西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常务理事,华丽家族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北方铜业(山西)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山煤国际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本年度履职概况
1、参与董事会、股东大会情况
2023 年,公司共召开董事会会议5次,本人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5次;公司共召开股东大会2次,本人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人依法依规、独立审慎
行使职权,在董事会会议召开前,阅读各次董事会会议资料,为董事会审议决策做好充分准备;坚持勤勉务实和诚信负责的原则,对公司的经营管理状况、项目投资拓展、开发建设、销售进度、偿债能力等情况及时进行了解。在会议召开过程中,本人能够就审议事项与其他董事进行充分的讨论,凭借自身积累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并根据独立董事及各专业委员会的职责范围发表相关意见。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各项议案均无异议。
2、参与专门委员会情况
2023年,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相应专门委员会的召集人或主要成员,依据相关规定组织召开或参加相应专门委员会会议。其中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会议7次,提名委员会共召开会议1次,主要审议、核查了公司定期报告、董事会换届选举等事项。
3、与内部审计部门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3年度,本人与内部审计部门进行了及时有效的沟通,积极了解内审部门工作情况、指导内审部门工作,提高了内审部门工作质量和公司内部治理水平。报告期内,本人与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积极的沟通,就审计相关问题进行了充分的讨论交流,有效支持和监督了会计师事务所的工作。
4、现场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认真学习了证监会、交易所、上市公司协会下发的各类法律、 法规及监管政策,加强自身学习,切实增强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形 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的意识。此外,本人通过电话、会谈、邮件等多种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充分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财务状况、管理和内部控制制度的完善和执行情况,了解日常经营活动中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同时,本人密切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传媒、网络对公司的相关报道,积极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应尽职责,维护了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5、公司对独立董事工作的支持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一如既往支持本人的工作,为本人履行职责提供便利的会务、通讯、人员安排等条件,能较好的传递本人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管理层以及上级监管部门之间的信息往来。
三、履职中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2023年度,本人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要求,关注了以下重大事项,并发表了客观、公正的独立意见。
1、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出具的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比较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目前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和执行的实际情况,内部控制体系总体上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要求,不存在重大缺陷。本人同意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从事证券、期货业务相关审计资格,拥有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和内部审计的工作需求;公司本次续聘中兴华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和内控审计机构事项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综上,本人同意续聘2023年度财务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经查验,公司在2022年内不存在对外担保的行为(不含子公司为购房者提供商品房抵押贷款阶段性担保),不存在为控股股东或其他关联方提供担保的行为,未发生违规对外担保等情况。
本人通过审阅2022年年度报告中关于关联方资金往来的情况以及公司审计会计师出具的《华丽家族股份有限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的专项说明》,确认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4、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公
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所处行业的特点以及公司发展现状,本人认为,公司尚处于成长阶段,需要留存充足的营运资金继续投入经营和项目建设,公司董事会提出的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着眼于公司的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有关规定的要求和公司长远发展需要,有利于维护股东的长远利益。本人同意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提名董事
鉴于华丽家族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本人同意提名王伟林、蔡顺明、王哲、王坚忠、娄欣、刘经纬、袁树民、王震宇、蒋帅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其中:袁树民、王震宇、蒋帅为独立董事候选人。本次公司董事的聘任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表决程序合法,董事候选人具备《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本人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6、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2022年度,公司能有效执行公司薪酬管理制度,考核及薪酬发放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经认真审议,本人认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标准符以及董事的津贴合市场的整体水平和公司实际经营管理状况,有助于进一步调动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和董事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本人同意关于公司董事津贴及2022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相关议案,并同意将关于公司董事津贴的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3年,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本公司《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客观公正的原则,主动深入了解公司经营和运作情况,对董事会和专门委员会所讨论的事项提供独立的判断和意见、建议,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同时,也感谢公司一如既往对本人独立董事的工作给予的高度支持和重视。
2024年,本人将继续本着对公司及股东利益高度负责的精神,发挥好独立
董事的作用,不断加强学习,提升自身履职能力,继续独立、公正、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和义务,为更好的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而努力。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辛茂荀二〇二四年三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