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履职情况报告本人叶树华,作为中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原环保”)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交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勤勉尽责,独立履职,积极出席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了解公司运营情况,发挥自身专业优势,对公司的经营发展提出了合理化建议和专业性意见,提高了公司决策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就2023年度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叶树华,高级律师,河南仟问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郑州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及专家咨询委员会成员。曾先后任职于河南省经济律师事务所;河南仟问律师事务所。2024年1月董事会换届完成后,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或其他任何职务。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交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本人对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期间的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自查并提交公司董事会。本人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形,符合相关规定的独立性要求。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1、出席股东大会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3次股东大会,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均能够准时出席会议,并就相关议题与各位股东、董事进行认真研讨。
2、出席董事会情况
独立董事姓名 | 本报告期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 现场出席董事会次数 | 以通讯方式参加董事会次数 | 委托出席董事会次数 | 缺席董事会次数 |
叶树华 | 13 | 5 | 2 | 3 | 3 |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13次董事会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议程序。本人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参与审议和决策公司重大事项,认真审阅公司提交的相关会议资料,听取管理层汇报,积极参与讨论并发表专业的意见和建议,审慎的行使表决权,维护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期间,本人因突发疾病,缺席董事会会议3次,除缺席会议外,其他会议相关议案本人均投赞成票,2024年1月董事会换届后,本人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3、出席各专门委员会情况
(1)战略委员会:本人担任战略委员会委员。
2023年度,本人共参加1次战略委员会会议,对收购及转让子公司股权事项进行讨论研究并提出意见建议。
(2)审计委员会:本人担任审计委员会委员。
2023年度,本人共参加4次审计委员会会议,根据公司实际情况,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深度探讨和交流,对公司定期报告进行认真审阅,对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及执行情况等事项提出意见建议,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
(3)提名委员会:本人担任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
2023年度,本人委托参加1次提名委员会会议。对公司新一届董事、高管的任职资格进行审核,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本人担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
2023年度,本人因身体原因,未能参加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
(5)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交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2023年度,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开展对《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修订工作,报告期内,未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4、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3年,本人会同其他独立董事与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认真履行相关职责,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审阅内部审计部门的年度审计工作计划,就年度审计计划的开展、工作落实等进行了深入交流,全面了解公司2023年度开
展的审计、内控工作。在年度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必要的沟通,督促会计师的审计工作,保证了年度审计工作独立有序的完成。
5、现场工作情况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情况
2023年度,本人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及其他机会和方式,到公司进行现场调查和听取汇报,积极对公司经营管理建言献策;与公司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及其他相关工作人员保持联系,了解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情况、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关注公众传媒、网络对公司的相关报道,及时获悉公司相关情况;认真学习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相关法律法规,加强对涉及公司治理和股东权益保护等相关政策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保护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能力。
6、独立董事特别职权行使情况
报告期内,独立董事依法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情况;未发生独立董事聘请中介机构情况;未发生独立董事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事项;未发生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况。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发挥法律方面的专业优势,对董监高履职、关联交易等事项予以重点关注,具体情况如下:
1、关于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2023年2月6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签署<中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与郑州公用事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关于现金购买资产之盈利预测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为进一步明确业绩承诺的范围、付款通知的期限及业绩补偿方支付期限等事项,中原环保与郑州公用事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对《中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与郑州公用事业投资展集团有限公司关于现金购买资产之盈利预测补偿协议》进行补充和修订,该事项经公司2023年2月23日召开的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关于财务报告及定期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2年年度报告》《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2023年半年度报告》《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及《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上述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2022年年度报告》经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公司对定期报告的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了公司的财务数据和实际情况。
3、关于续聘年度审计会计师事务所
2023年3月29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三次会议审议
通过《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董事会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该事项经公司2023年4月21日召开的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4、关于提名董事
2023年12月15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董事会同意提名梁伟刚先生、丁青海先生、马学锋先生、罗中玉先生、任仁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提名李伟真女士、尚贤女士、刘民英先生、刘阳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该事项经公司2024年1月2日召开的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3年度,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在对审议事项做出判断前,进行事前了解调查,并独立、审慎、客观的行使表决权,有效的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切实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 叶树华二〇二四年三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