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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瑞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3-30

思瑞浦微电子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公司内部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思瑞浦微电子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现将我们在2023年度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的基本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分别为罗妍女士,ZHIXU ZHOU(周之栩)先生和朱光伟先生,其中具有会计专业资格的罗妍女士任主任委员(召集人)。公司审计委员会各成员均具备胜任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委员中独立董事的比例超过1/2,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等制度的要求。

二、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6次会议,全体委员均亲自出席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召开时间会议届次议案名称
2023年4月3日2023年第一次会议1. 财务部汇报2022年度公司经营情况和财务数据; 2. 内控部汇报2022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本情况、2022年内部审计工作报告; 3. 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2022年度财务报表审计相关事项向审计委员会汇报。
2023年4月14日2023年第二次会议1.《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3.《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4.《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5.《关于<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
报告>的议案》 6.《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7.《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8.《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度履职报告》
2023年4月28日2023年第三次会议《关于<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2023年8月10日2023年第四次会议1.《关于<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2023年10月27日2023年第五次会议《关于<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2023年12月22日2023年第六次会议审计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与公司年审会计师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沟通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事项及相关工作安排

三、2023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聘请的外部审计机构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独立性和专业性进行了监督和评估,认为其具有证券、期货等相关业务执业资格,相关审计人员具备了必要的审计工作专业知识和相关职业证书,审计人员未在公司任职、不存在除法定审计费用外任何其他经济利益,审计小组成员与公司管理层之间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审计小组在过往审计工作中,严格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恪尽职守、勤勉尽责,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表现出了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一致认为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其作为外部审计机构能够满足公司2023年度的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要求。因此,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建议公司续聘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3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同时聘任其为公司2023年度的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二)指导公司内部审计工作

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执行各项法律、法规要求,遵循《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的规定,以保障全体股东的权益为基础,重点关注内部审计工作的开展情况,听取了内部审计部门内部审计工作报告,督促公司内部审计部门严格按照审计计划执行,对内部审计部门的工作提出了指导意见,促进了内部审计部门的有效运作,未发现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

(三)审阅公司财务报告并发表意见

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协调公司管理层、内审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进行沟通,确保公司审计工作顺利完成。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2023年半年度报告和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司财务报告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司财务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能够真实、准确、客观、公允、完整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四)监督及评估公司的内部控制

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积极促进公司内部控制建设,认真审阅了外部审计机构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认真评估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设计的适当性,并与外部审计机构沟通公司内部控制系统的有效性,认为: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各项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管理制度,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经营层规范运作,切实保障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的内部控制实际运作情况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规范的要求。

(五)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充分听取公司管理层、内审部门及外部审计机构的意见,积极协调各方的沟通及配合,促进财务、内控审计工作的顺利开展,提高审计工作的效率。

四、总体评价

2023年度,我们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

规定,充分利用专业知识,积极参与公司治理,勤勉尽责,全面关注公司发展经营情况,推动公司治理体系的完善,认真履行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各项职责。2024年,我们将继续秉持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慎、客观、独立的原则,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要求,充分发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指导和监督职能,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为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发挥积极作用。

思瑞浦微电子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年3月29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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