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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顺特钢:关于继续开展票据池业务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3-30

抚顺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继续开展票据池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业务期限: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连续十二个月内(或公司2024

年年度董事会审议通过相关议案时止)

? 业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

? 业务审批权限: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为提高流动资产使用效率,优化财务结构,减少各类票据管理成本,抚顺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29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超过8亿元人民币的额度内继续与资信较好的商业银行开展票据池业务。本次业务内容具体如下:

一、票据池业务概述

1、业务介绍

票据池业务是指协议金融机构为满足企业对所持有的商业汇票进行统一管理、统筹使用的需求,向企业提供的集票据托管和托收、票据质押池融资、票据贴现、票据代理查询、业务统计等功能于一体的票据综合管理服务。

2、业务实施主体

公司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

3、协议金融机构

拟开展票据池业务的协议金融机构为资信较好的商业银行,具体合作银行由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商业银行业务范围、资质情况、票据池服务能力等综合因素进行选择。

4、实施额度及期限

本次用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质押票据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在上述额度内可以循环使用,具体每笔发生额根据公司和子公司的经营需要确定。本次开展票据池业务的有效期限为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批准之日起连续十二个月内(或公司2024年年度董事会审议通过相关议案时止)。

二、开展票据池业务的目的

1、提高流动资产使用效率

通过开展票据池业务,公司可以利用票据池尚未到期的存量有价票据资产作质押,开具不超过质押金额的银行承兑汇票等有价票据,用于支付货款等经营发生的款项,有利于减少货币资金占用,盘活流动资产价值,提高流动资产的使用效率。

2、降低成本

公司可以将应收票据统一存入协议金融机构进行集中管理,由金融机构代为办理保管、托收等业务,可以减少公司对各类有价票据的管理成本,同时以收到的商业汇票通过票据池向银行进行质押,可实现零保证金开票,同时手续费比例有所降低,可节约开票成本。

三、票据池业务的风险与控制措施

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需在合作银行开立票据池质押融资业务专项保证金账户,作为票据池项下质押票据到期托收回款的入账账户。应收票据和应付票据的到期日期不一致的情况会导致托收资金进入公司合作银行申请开具商业汇票的保证金账户,对公司资金的流动性

有一定影响。

风险控制措施:公司可以通过用新收票据入池置换保证金方式降低风险,资金流动性风险可控。特此公告。

抚顺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三月三十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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