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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陵饭店: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3-30

金陵饭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作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审计委员会切实对信永中和2023年度的审计工作情况履行了监督职责。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3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1.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年3月2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企业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8层

首席合伙人:谭小青先生

截至2023年12月31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45人,注册会计师1656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660人。

信永中和2022年度业务收入为39.35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29.34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8.89亿元。2022年度,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366家,收费总额4.62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金融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采矿业等。公司同行业的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1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投保职业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除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一案之外,信永中和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2次、自律监管措施2次和纪律处分0次。35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3次、监督管理措施12次、自律监管措施3次和纪律处分1次。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程序

2023年3月29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信永中和具备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备从事财务审计、内部控制审计的资质和能力,与公司股东以及公司关联人无关联关系,不会影响在公司事务上的独立性,满足公司审计工作要求,具备投资者保护能力,且信永中和在为公司提供2022年度审计服务的过程中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执业水平,能遵循诚信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审计委员会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该议案后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2023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结合公司 2023 年年报工作安排,信永中和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同时,对公司内部控制情况、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等进行鉴证、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信永中和就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计划、风险判断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信永中和审计工作小组完全具备实施本次审计工作的专业知识和从业资格,能够胜任本次审计工作。

经评估,审计委员会认为信永中和在本公司2023年年度审计工作中本着严谨求实、独立客观的工作态度,能恪守职业道德,遵循审计准则,履行审计职责,按时提交审计报告。并向本公司管理层提出了较为中肯的管理建议,较好地完成了本公司委托的审计工作。

四、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1.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年报审计工作的要求。

2. 2024年1月27日,召开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以现场方式与事务所、公司财务部及审计部进行了审前沟通,对2023年度审计工作的审计范围、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问题、重要时间节点、年报审计要点、人员安排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审计委员会成员听取事务所审计师汇报了2023年年报审计工作,并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3. 2024年3月21日,召开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对本公司编制的财务会计报告(初稿)进行了审阅,并发表了书面审阅意见。

4. 2024年3月28日,召开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三次会议,以现场方式审议通过了《本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和《本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相关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年报审计期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先后三次采取书面方式督促年审会计师按工作进度及时完成年报审计工作,确保审计工作的独立有序完成。

五、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门委员会的作用,本着对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负责的态度,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金陵饭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3月28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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